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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的通知
2021-05-27根据《浙江大学关于调整和统一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的通知》(浙大发人〔2008〕39号文件)和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国内学术期刊目录》每四年整理公布一次。2020年,学校委托图书馆对《国内学术期刊目录》进行整理,现将《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见附件1)予以公布。主要来源为:1. 国内一级期刊(含人文社科权威期刊)为学校2019年公布的《国内学术期刊目录·2016修订版》的一级学术期刊。2. 国内核心期刊由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2017-2018、2019-2020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17-2018、2019-2020整理而成。3. 未在以上一级、核心期刊目录中的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增列为国内核心期刊。考虑到学术论文投稿与发表的时间差等因素,专业技术人员在2021年07月前投稿原《国内学术期刊目录·2016修订版》(见附件2)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在2024年12月之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仍然有效,此后不再适用。 人 事 处 2021年7月12日 附件1:《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附件2:《国内学术期刊目录·2016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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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5-26各学院、系(校设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深入实施“尖峰计划”,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一、 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既要勇于探索、突出原创”“更要应用牵引、突破瓶颈”的工作主线,坚持“集聚一流人才团队、产出一流科研成果”标准,按照“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要求,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在重点领域攻克一批重大科学问题,取得一批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重大原创成果,提升我省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的源头支撑能力。二、 申报条件(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1.项目申请人应符合《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相关条件,鼓励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基础研究平台开展研究。2.重大项目(不含联合基金)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度,不论资历、不设门槛。(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公益项目”)1.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2.实验动物:申请人应为专职从事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相关工作的一线研究人员,在具有合法有效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开展研究。3.分析测试:申请人应为专职从事分析测试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载体须向社会提供分析测试技术服务,且原则上上一年度接收使用过一定额度的创新券。优先支持对外开展开放共享服务次数较多且接收创新券的单位申请人。三、 申报要求(一)聚焦重点领域。(二)突出目标导向。基金项目的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附件1)。(三)积极培育青年科研人员。(四)除重大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外,实行限额推荐。(五)严格遵守科研管理和保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涵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六)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四、申报方式(一)网络申报。2022年度基础公益研究专项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请人请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络申报(网址: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impleCode=ff8080815d551320015d58a5a2f200222331001216001&webId=1),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本次网上申报从2021年7月6日开始。申报须知请参看http://zjnsf.kjt.zj.gov.cn/portal/detail.html?typeid=2018915&postid=852859257396133888。 (二)预申报登记。请有意向申报的校内科研人员,及时与所在院系科研科沟通,校内申报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五、咨询方式(一)基金项目1.依托单位管理胡禾,0571-888678162.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及会员注册尤卫军、高敏,0571-87353861、281708823.政策咨询陈文强,0571-869649724.学科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刘君、李金霞(协管),0571-85119257、85117948信息科学、化学科学:宣晓冬、叶璟(协管信息科学),0571-88217337、28170887生命科学:李金霞,0571-85117948医学科学(药学):徐敏,0571-88212789医学科学(医学)、地球科学:钱昊,0571-88212603管理科学:陈文强,0571-86964972数理科学:顾欣星,0571-281708855.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基金办:李金霞、刘 君,0571-85117948、85119257浙江省水利厅:陶洁,0571-87826556浙江省药学会:王玉莲,0571-87234469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李青,0571-56628151台州市科学技术局:金仁,0576-88510576北京中卫生物科研转化研究中心:王晶晶,0571-85333229衢州市科学技术局:晏青,0570-3047307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金美英,0571-89908852(二)公益项目1.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陈文强、李金霞,0571-86964972、851179482.国际科技合作省科技厅合作处 洪晨鸣,0571-870558373.实验动物省科技厅基础处戴银燕,0571-870540094.分析测试省科技厅基础处史杰,0571- 87054693 (三)科研院联系人:1.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李方舟0571-88981775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李宏毅0571-88981126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子菲 0571-889811262. 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陆丹旸0571-88981775工业、分析测试: 高新技术部张英琪0571-88981187农业、社会发展、实验动物:农业与社会发展部严智宇0571-88981029附件1、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doc2、2022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请须知.pdf3、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须知.pdf4、2022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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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1-05-26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老师: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总体部署,科技部根据《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相关要求,将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详见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706/4392.html)。请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指导本单位具有基础的科研人员,认真研读指南,结合前期工作,凝炼科学问题、整合研究队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拟支持项目不超过4项的指南任务,是指在各项目均满足项目立项条件的情况下,该研究任务所支持项目数不超过4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任务,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三、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要求1.组织推荐。同一指南方向,优先支持牵头项目,若我校牵头申报某项目,原则上不同意校内团队参与其他单位该项目申报。为了解项目申报意向,避免冲突,做好项目申报的精准服务,请拟申报人提供项目申报(含牵头项目、承担课题、参与课题)的简要信息,由各学院汇总本学院教师的申报意向,填写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doc并于2021年7月19日前发科研院联系人。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及时反馈申报意向汇总表,未按时反馈申报意向的项目跟已反馈申报意向项目冲突时,优先考虑推荐已反馈申报意向的项目。2.网上填报。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8:00至8月26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1.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2.形式审查要求.pdf3.指南编制专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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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国合处关于申报2021年度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2021-05-26根据科技部的通知,2021年度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2021年度外专项目按人才类项目、平台类项目、校级项目三个类别申请。(一)人才类项目: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和“外国青年人才计划”。(二)平台类项目:包括“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及“111 计划2.0”。(三)校级项目:包括“海外名师大讲堂”、“外籍院士校园行”、“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学校常规项目等。如申报上述项目,请按以下格式拟写项目名称,如:1.XXX-X国(国籍)-院士(职称)-海外名师大讲堂2.XXX-X国(国籍)-院士(职称)-外籍院士校园行3.XXX-X国(国籍)-X奖得主(奖项名称)-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4.关于XXXXX的研究(学校常规项目)二、申报要求(一)此次申报项目统一使用“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0.203.2.233),项目申报人需在线填写并提交。(二)项目申报完成并提交后,请通知本单位(院级)外事管理员进行初审,同时将单位签批后的盖章页扫描上传。(三)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四)人才类、平台类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可登陆系统查看。(五)新的平台类项目申报另行通知,根据教育部、科技部要求适时开展。(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 年7 月18 日,请各项目单位按时完成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几点重要说明(一)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二)各项目单位要加强形势研判,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应对国际科技合作不确定性增强和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杂形势,积极探索采用外国专家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多种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完成任务。(三)经费申请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填报,不得虚列虚报。平台类项目(即已经立项且在有效期内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及111 计划2.0”)须按要求提交年度总结,编制工作计划,提出相关经费申请。校级项目经费标准请参考《浙江大学“校级外专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http://www.ir.zju.edu.cn/2018/0126/c155a778120/page.psp)(四)对采取线上方式实施的项目,应当科学核算外国专家工作量,以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工作报酬,按照上述规定的有关标准,提出经费申请。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国合处 姚诚 联系方式:88980335电子邮箱:cyao@zju.edu.cn 五、线上答疑会定于7月9日14:00—15:00召开关于2021年度外专项目申报线上答疑会。二维码图片:入会口令:800 159 53813 会议链接:https://meeting.dingtalk.com/app?roomCode=80015953813&token=1_358b6acf-a6ca-4b8c-ba06-24c352c16191 国合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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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国合处关于申报2021年度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2021-05-26根据科技部的通知,2021年度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2021年度外专项目按人才类项目、平台类项目、校级项目三个类别申请。(一)人才类项目: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和“外国青年人才计划”。(二)平台类项目:包括“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及“111 计划2.0”。(三)校级项目:包括“海外名师大讲堂”、“外籍院士校园行”、“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学校常规项目等。如申报上述项目,请按以下格式拟写项目名称,如:1.XXX-X国(国籍)-院士(职称)-海外名师大讲堂2.XXX-X国(国籍)-院士(职称)-外籍院士校园行3.XXX-X国(国籍)-X奖得主(奖项名称)-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4.关于XXXXX的研究(学校常规项目)二、申报要求(一)此次申报项目统一使用“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0.203.2.233),项目申报人需在线填写并提交。(二)项目申报完成并提交后,请通知本单位(院级)外事管理员进行初审,同时将单位签批后的盖章页扫描上传。(三)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四)人才类、平台类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可登陆系统查看。(五)新的平台类项目申报另行通知,根据教育部、科技部要求适时开展。(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 年7 月18 日,请各项目单位按时完成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几点重要说明(一)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二)各项目单位要加强形势研判,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应对国际科技合作不确定性增强和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杂形势,积极探索采用外国专家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多种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完成任务。(三)经费申请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填报,不得虚列虚报。平台类项目(即已经立项且在有效期内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及111 计划2.0”)须按要求提交年度总结,编制工作计划,提出相关经费申请。校级项目经费标准请参考《浙江大学“校级外专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http://www.ir.zju.edu.cn/2018/0126/c155a778120/page.psp)(四)对采取线上方式实施的项目,应当科学核算外国专家工作量,以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工作报酬,按照上述规定的有关标准,提出经费申请。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国合处 姚诚 联系方式:88980335电子邮箱:cyao@zju.edu.cn 五、线上答疑会定于7月9日14:00—15:00召开关于2021年度外专项目申报线上答疑会。二维码图片:入会口令:800 159 53813 会议链接:https://meeting.dingtalk.com/app?roomCode=80015953813&token=1_358b6acf-a6ca-4b8c-ba06-24c352c16191 国合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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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2021年度中德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2021-05-26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德国研究联合会(DFG)达成的协议,并经中德科学中心(SGC)联委会批准,中德科学中心2021年将继续资助中德合作交流项目(Mobility Programme)。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涵盖所有自然科学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生命科学、医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 (二)资助期限 本轮征集获批的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具体为2022年7月1日到2025年6月30日。 (三)资助规模及强度 拟资助的合作交流项目数量不超过50项。双方总费用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的欧元)/项。 (四)资助内容 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资助内容包括双方3年内多人多次的互访交流(鼓励青年科学家的参与,单次访问不超过3个月)和小型研讨会。资助费用包括国内和国际旅费、食宿费用、会议场地费等。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相关资助要求请查看中德科学中心研究访问停留资助标准(见附件1)和中德双边研讨会资助标准(见附件2)。如果申请人还希望申请其他不在上述范围内的费用(如学术参观、签证相关费用等),需要单独对这些费用进行详细的说明。 二、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为中国或德国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3年期(含)以上项目(在研或已结题)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或者曾获得过中德科学中心林岛项目资助。此外,中方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托单位。 (二)德方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申请DFG项目的资格;德方申请人所在机构为盈利机构、政府运营机构或者不允许立即公开发表研究成果的,不具有申请资格。 (三)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中德科学中心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不计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范围。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书要求 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要求中德双方须有一个共同主题,且须汇集中德双方在该领域内优秀的科研人员。中德双方申请人应共同向中德科学中心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详细列出每一位参与者的贡献以及每年的交流计划,包括每次交流访问的停留时间、出/来访科研人员的名字以及每次交流访问的研究内容,并据此认真填写预算。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须用英文撰写,格式和内容须符合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英文指南(见附件4)要求,具体请参考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见附件5)。此外,申请书须包括双方申请人及所有参与者的个人简历。 (二)注意事项 1、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须严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数据与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换须严格遵守两国有关法律和规定。 (三)附件要求 除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作为附件一同提交。 1、合作协议(中德合作交流项目协议书参考模板见附件6)。中德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该协议可在项目获批后提交)。 2、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双方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中方须在申请阶段提交,德方可在项目获批后提交)。 (四)申报时限 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发送至邮箱:mobility@ sinogermanscience.org.cn,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9月30日18时,逾期提交的项目将不予受理。提交的电子版申请书必须为PDF格式文件(通过WORD格式转换),全部申请材料大小不得超过15MB,并以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见附件5)中规定的形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后,还需打印3份纸质申请书及其附件,经中德双方申请人签字(德方申请人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并加盖中方依托单位公章后,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邮寄至中德科学中心(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中德科学中心收,邮编:100085)。 五、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 毕津顺 电话: +86-10-82361301 邮箱: bijinshun@sinogermanscience.org.cn 沈佳斌 电话: +86-10-82361306 邮箱: shenjiabin@sinogermanscience.org.cn (二)德方联系人: Ms. Anne Münchau (formal aspects of applic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电话: +49 228-885-4802 +86-10-82361314 邮箱: muenchau@sinogermanscience.org.cn Dr. Ylva Schuberth (programmatic and procedural matters) 电话: +49 228-885-3137 邮箱: ylva.schuberth@sinogermanscience.org.cn (三)技术问题联系人: 张楠 电话:+86-10-82361303 邮箱: zhangnan@sinogermanscience.org.cn 附件1:中德科学中心研究访问停留资助标准 附件2:中德双边研讨会资助标准 附件3: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 附件4: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英文指南 附件5: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 附件6:中德合作交流项目合作协议书参考模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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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校历》的通知
2021-05-26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经学校研究,现将《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 2021年5月23日 抄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1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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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风雨兼程 百年筑梦——浙江大学党史档案文献展”的通知
2021-05-21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从石库门到天安门,从兴业路到复兴路,我们党经历了百年的风风雨雨,领导中国人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浙江大学始终与党的事业同频共振,与人民同甘共苦,书写了爱国奉献、百折不挠、改革创新、服务人民、追求卓越的壮丽凯歌。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华诞和浙江大学建校124周年,档案馆、图书馆在校党委的指导下,联合举办“风雨兼程 百年筑梦——浙江大学党史档案文献展”,用数百件精选的浙大党史相关的珍贵档案和历史文献,展现在党的领导下,在百年奋斗中,浙江大学作出的独特贡献和取得的卓越成绩,并以此向建党百年献礼。 展览于2021年5月21日开始,地点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基础图书馆一楼大厅。热忱欢迎广大师生前往参观!浙江大学档案馆浙江大学图书馆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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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5-20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老师: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是我省深入实施全球科技精准合作行动,参与国际创新协同治理的重要平台。为做好2021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工作,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申报通知,现就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一、类别与定位进一步构建功能定位明晰、错位互补发展的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按照功能定位与主要任务不同,共分为四类开展申报:(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参与全球创新治理的综合性引领示范基地,主要任务是探索合作模式,拓展合作资源。(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是助推国内外创新资源对接的公共性开放服务平台,主要任务是开展海外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技术转移、创新团队及企业孵化对接。(三)企业海外研发机构:是提升龙头企业全球创新资源配置能力的海外实体,主要任务是加快重点产业链研发全球化布局。(四)“一带一路”联合共建实验室(研究中心):是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前沿关键技术联合研发的双向科研平台,主要任务是推进中外双方共同关注优先领域的高水平科学研究,加强优势产业和民生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全球示范推广。二、重点领域(一)坚持需求导向:重点面向集成电路、网络通信、人工智能、数字安防、精准医学、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全球创新链合作布局建设。(二)坚持服务大局:重点面向现代农业、能源、防灾减灾、海洋、人口健康等中外共同关注的民生领域布局建设。(三)坚持互利共赢:重点面向气候变化应对、碳达峰、碳中和、绿色技术、可持续发展、公共卫生与传染病防控等全球重大发展议题布局建设。三、申报条件(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符合《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浙科发外〔2017〕187号,附件1)规定的申报条件。重点面向科创走廊、国家自创区、自贸试验区等重大开放创新平台布局。我校优先推荐所在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尚未设置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且拥有良好国际科技合作基础的平台申报202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浙江省科技厅鼓励依托单位做好资源渠道整合,高校每个学院原则上累计建设不超过一个基地。(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外〔2018〕63号,附件2)规定的申报条件。(三)企业海外研发机构1.申报主体为在浙江省内合法注册、运营且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一般支持近五年内设立(并购)海外研发机构的企业,且该海外研发机构运行状况良好。2.海外研发机构需拥有核心技术和重大发明专利,有专业研发人才团队和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科研条件、明确的研发领域、研发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投入。3.通过并购方式设立的,被并购机构注册成立时间应不少于2年,且与出资主体无产权关联关系。4.省内企业通过海外子公司、分公司投资设立(并购)研发机构的,需提供投资主体与省内企业所属关系证明材料。研发机构设立在港澳台地区的也可纳入申报范围。(四)“一带一路”联合共建实验室(研究中心)1.中方依托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外方依托单位原则上应为在国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2.共建实验室的中方、外方依托单位需同时具备相应科研能力及条件, 均应有一定面积的独立物理空间,为实验室配备稳定的学术带头人、高水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能够为实验室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及实验设施等支持。3.中外方依托单位已经就共建联合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投入产出等达成明确共识,已签署相关协议、备忘录或合作意向书。外方依托单位支持中方依托单位向浙江省科技厅申请建设,并对同时被认定为外方依托单位不持异议。4.优先支持已纳入中外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框架或纳入双方政府间机制性会议讨论议题的相关合作,优先支持与我省国际友城相关机构开展的合作。四、支持政策(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定期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优先支持基地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定期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创建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三)企业海外研发机构。经核定评审,申报企业设立或并购海外研发机构的核定累计研发投入总金额高于(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按核定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一带一路”联合共建实验室(研究中心)。优先支持申报各类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五、申报方式与时间安排(一)申报方式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报,无需报送纸质件。我校以院系(校设研究机构)为单位组织申报,各院系(校设研究机构)6月28日前将《2021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清单》(附件7)反馈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各附属医院通过学校进行申报。申报人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进行申报,需先注册法人账号,组织机构代码请填写浙江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70095016Q。选择“法人服务”,部门导航中选择“省科技厅”,根据申报的载体类型点击进入相应模块进行填报,申报书“基本信息”中的“归口管理部门”请务必在下拉框中选择浙江大学。(二)申报时间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三)材料要求1.在线填写申报书(样表参见附件3-6);2.根据提示在线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佐证材料的数据与信息在评审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用。(四)联系人政策业务咨询:省科技交流中心陈晟颖,87978953省科技厅合作处廖川杰,87054108系统技术支持: 85118011(企业海外研发机构)87054113(其它三类载体)校科学技术研究院:陆丹旸 谢崇波,88981775 kyyldy@zju.edu.cn附件:1. 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pdf附件:2. 浙江省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pdf附件:3. 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docx附件:4. 浙江省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申报书.docx附件:5. 浙江省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奖励申报书.docx附件:6. 浙江省“一带一路”联合共建实验室(研究中心)申报书.docx附件:7. 2021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清单.xlsx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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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1-05-20各学院、系(校设机构),科研院近日已发布《科研院关于2022年度浙江省基http://rd.zju.edu.cn/rdoffice/2021/0623/c24007a2398142/page.psp。现就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 申报项目类型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受理项目类型分为:重大项目、杰青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其中杰青项目、重点项目以及探索项目为限额申报。二、 申报注意事项2022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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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处关于临时调整紫金港校区东门(申花路口)通行的通知
2021-05-20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统一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将于5月23日在我校紫金港校区举行。为确保上述三项大型考试期间校园安全有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5月22日23:00--23日20:00紫金港校区东门(申花路口)作为考试专用出入口。在此期间,除参加上述考试的考生外,其他人员、车辆请从其他门绕行。过往车辆请注意避让,减速慢行,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安全保卫处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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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5-19浙科发金〔2021〕27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深入实施“尖峰计划”,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既要勇于探索、突出原创”“更要应用牵引、突破瓶颈”的工作主线,坚持“集聚一流人才团队、产出一流科研成果”标准,按照“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要求,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在重点领域攻克一批重大科学问题,取得一批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重大原创成果,提升我省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的源头支撑能力。二、 申报条件(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1.申请人应符合《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相关条件,鼓励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基础研究平台开展研究。2.重大项目(不含联合基金)实行 “揭榜挂帅”“赛马”制度,不论资历、不设门槛。3.企业申报原则上要求为创新型领军企业或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高新技术企业。(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公益项目”)1.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2.实验动物:申请人应为专职从事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相关工作的一线研究人员,在具有合法有效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开展研究。3.分析测试:申请人应为专职从事分析测试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载体须向社会提供分析测试技术服务,且原则上上一年度接收使用过一定额度的创新券。优先支持对外开展开放共享服务次数较多且接收创新券的单位申请人。三、 申报要求(一)聚焦重点领域。基金项目和公益项目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的申请数不少于80%。(二)突出目标导向。基金项目的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见附件)。(三)积极培育青年科研人员。基金探索项目中35周岁以下的申请人不少于50%;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应审核推荐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基金探索项目(不包括联合基金)。(四)实行限额推荐。基金重点、探索项目和公益项目由依托单位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申请限额数。(五)严格遵守科研管理和保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涵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六)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一)网络申报。2022年度基础公益研究专项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请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络申报(网址: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impleCode=ff8080815d551320015d58a5a2f200222331001216001&webId=1),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http://zjnsf.kjt.zj.gov.cn/portal/detail.html?typeid=2018915&postid=852859257396133888。(二)审核推荐。各依托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并对项目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上报工作。各高校附属医院统一由归口高校审核。 (三)填报时间。本次网上申报从2021年7月6日开始,申报和审核推荐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25日、7月30日,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妥善安排申报和审核时间。五、咨询方式(一)基金项目1.依托单位管理胡禾,0571-888678162.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及会员注册尤卫军、高敏,0571-87353861、281708823.政策咨询陈文强,0571-869649724.学科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刘君、李金霞(协管),0571-85119257、85117948信息科学、化学科学:宣晓冬、叶璟(协管信息科学),0571-88217337、28170887生命科学:李金霞,0571-85117948医学科学(药学):徐敏,0571-88212789医学科学(医学)、地球科学:钱昊,0571-88212603管理科学:陈文强,0571-86964972数理科学:顾欣星,0571-281708855.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基金办:李金霞、刘 君,0571-85117948、85119257浙江省水利厅:陶 洁,0571-87826556浙江省药学会:王玉莲,0571-87234469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李青,0571-56628151台州市科学技术局:金 仁,0576-88510576北京中卫生物科研转化研究中心:王晶晶,0571-85333229衢州市科学技术局:晏青,0570-3047307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金美英,0571-89908852(二)公益项目1.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陈文强、李金霞,0571-86964972、851179482.国际科技合作省科技厅合作处 洪晨鸣,0571-870558373.实验动物省科技厅基础处 戴银燕,0571-870540094.分析测试省科技厅基础处 史杰,0571- 87054693 附件: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1年6月19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21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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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2021-05-1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省软科学研究对政府决策的智力支持,充分发挥研究机构专业优势,支撑我省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新首位战略,建设“三大科创高地”,强化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我厅将征集一批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展决策咨询的软科学研究团队纳入省软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基地是指具有丰富的软科学研究经验、拥有稳定且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在科技创新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能够高质量完成各类调研以及相关研究任务的软科学研究团队、平台或机构。基地依托单位应为已注册的省软科学项目依托单位。二、基地条件(一)基地负责人应为学术带头人,具有正高级(含)以上职称,主持过省委省政府委托的重大研究课题任务或省软科学计划重点(含)以上项目,或者具有主持其他相当水平的研究课题经验,研究成果得到采用和公认。(二)研究团队拥有至少3名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并保持基本稳定。 (三)基地研究内容主要为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与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研究;对新兴产业发展、技术发展趋势等前瞻性领域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对重大科技创新政策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为省委、省政府及科技管理部门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等。三、基地任务1.服务决策。面向科技创新政策和决策需求,围绕基地特色研究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组织高水平软科学研究。2.提供咨询。积极承接科技创新有关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应急性研究任务,开展高水平的软科学研究。3.培育团队。集聚一批高水平软科学研究专家,培养一批中青年研究骨干,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软科学研究团队。四、办理流程请登录“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s://pm.zjsti.kjt.zj.gov.cn),在线填写《浙江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申请表》及提交相关承担项目和研究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于5月15日前通过归口管理单位审核上报到省科技厅,系统于5月8日开放填报。省科技厅项目管理部门将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入库,并视项目完成绩效情况对基地实行动态调整。我厅将对入库的基地,在省软科学重点项目选题及申报名额等方面提供支持,对成效显著的基地将提供长期资助。附:《浙江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申请表》附件.doc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4月26日(联系人:刘晨晓,王少新;联系电话:85214237,8705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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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数据库开通】“Academic ResourceMap学术资源地图”平台正式开通
2021-05-12“学术资源地图”(Academic Resource Map,简称ARM)是一个基于学科聚类和数据驱动的多维度电子资源导航系统,包括中外文期刊、外文图书、学位论文等类型电子资源,可实现面向学科的学术资源聚合和导航。相关资源与我校已订购的全文资源关联,可以实现便捷的全文获取。目前已收录了13万余种外文期刊、150多万种外文图书、2万余种中文期刊及部分其他资源。此外,学术资源地图聚合了我校发文、下载、引用等数据,便于用户发现特定学科的重要学术资源,并了解相关学术成果的学术影响力和贡献度。主要功能如下:资源搜索:以电子期刊为例,在主页上方搜索框内输入提示的关键词,可以方便直观地了解各学科/子学科收录的核心期刊、主要核心出版社、对应的图书馆馆藏情况、期刊详情(所在数据库、可访问的年限、期刊影响因子、我校的下载量、发文量、引用量)等内容,用户可以动态掌握所在学科的重要学术资源,以及这些学术资源对我校的学术贡献度;学科导航:对于中外文资源按照教育部学科进行分类排序(13个学科门类、110个一级学科、400多个二级学科);按照IF值、SNIP值等质量指标及本校下载量、发文量、引用量等使用指标进行资源排序;学科聚合:以学科为单位进行资源聚类,呈现学科下重要的学术资源。多维度展现不同指标下的数据导航。展现本校发文信息、引文所在期刊、文摘数据库、期刊全文数据、图书全文数据库、关联学科、学科关于、学术工具等功能;资源收藏:对于资源进行收藏以便于后期访问;投稿指南:分析各学科中本校高被引期刊、高被引学者、高被引机构等信息,对投稿及发文合作等提供参考。截止目前收录了一万多份外文期刊的投稿链接和四千多份DOAJ期刊的投稿信息。访问地址:http://resourcemap.com.cn/访问方式:校内IP控制,新用户需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之后登录即可访问;校外使用WebVPN(https://webvpn.zju.edu.cn/),需VPN账号及密码登录。图书馆2021-5-27附录1:资源搜索搜索页面搜索结果页面资源信息页附录2:学科导航页附录3:学科聚合附录4:资源收藏资源收藏:点击期刊封面图标下方的“收藏”即可。如果有资源荐购需求,请发送邮件至zju_dig@zju.edu.cn,说明荐购的资源名称、推荐理由和您的真实信息(姓名、院系、研究方向、联系方式等)。附录5:投稿指南点击主页右侧的“投稿推荐”,可跳转到投稿指南页面。附录6:注册方式点击主页右上角的“登录”,然后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注册账号”输入手机号、用户名密码等信息,根据提示进一步操作即可完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