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科技大学邵启满教授“ASYMPTOTIC DISTRIBUTIONS OF HIGH-DIMENSIONAL DISTANCE CORRELATION INFERENCE”讲座顺利举行
2021-05-112021年5月10号上午,南方科技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系创系系主任、讲席教授邵启满受邀在我中心1417报告厅做了题为“ASYMPTOTIC DISTRIBUTIONS OF HIGH-DIMENSIONAL DISTANCE CORRELATION INFERENCE”的讲座。该讲座由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双聘教授苏中根主持,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及数学学院的部分研究生、教师参加了此次活动。邵启满教授首先简要为我们介绍了距离相关的理论发展历史及一些应用。距离相关性(Distance correlation)是用以检验不同随机变量间非线性依赖程度的流行工具。由于其计算简便,同时允许离散与连续的数据类型,因而在统计的不同领域有着广泛应用。高维情况下,满足零假设时,两随机变量距离相关性的极限分布也一直受到学界广泛关注。但过往的研究只包含样本容量或数据维数单独地趋近于无穷时的情形。邵启满教授及其团队的最新研究则为我们弥补了这项空白。通过发现误差修正形式的距离相关性在渐近情形下,其霍夫丁分解(Hoeffding decomposition)的主要部分为一个鞅列,因而可利用鞅的中心极限定理。这项新研究具体地计算了上述情形中重标度的(rescaled)距离相关性的具体形式。相比之前的研究,在极大放松了矩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提高了其极限分布的收敛率。进一步地,这项研究发展了高维情形下距离相关性检验的功效分析,当两随机变量维数都为阶时,此检验功效近似为1。讲座最后,邵启满教授与参加讲座活动的师生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苏中根教授对讲座活动进行了简短总结。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下结束。文字素材/金寅图文编辑/苏溦娜、牛茜
-
【内网】关于做好迎接教育部2021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5-11各学院(系)、直属各单位、校设各研究机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单位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二、组织领导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2021年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应工作,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工作落实。三、工作安排(一)学校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5月17日前)1.二级单位开展自查。在5月17日前,各二级单位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排查与整改工作。根据前期自查自纠情况主动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2.学校开展督查。5月18日前,学校对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档案、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二)教育部现场检查启动视频会(2021年5月17日)召开教育部2021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视频会暨我校迎检相关工作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三)教育部现场检查阶段(2021年5月中下旬)配合教育部专家组做好学校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工作。(四)学校整改总结阶段(2021年6月)根据教育部专家组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逐条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好整改工作,注重整改实效。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浙江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
【内网】关于举行“神机妙算”2021 全国算法设计挑战赛的通知
2021-05-11各有关单位:为践行国家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挖掘全社会范围内优秀科研创新力量,由科技创新特区试验示范区沈阳工作站(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主办,浙江大学(协办单位之一)协办的“神机妙算”2021 全国算法设计挑战赛正式启动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大赛流程大赛分为线上报名及参赛、线下评审、成绩公示及颁奖三个阶段进行。1. 线上报名及参赛(2021年4月27日-7月31日)通过大赛H5、网站等客户端链接进行参赛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完成注册、浏览比赛题目,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赛作品。2. 线下评审(8月1日-8月中旬)线下通过电脑和专家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3. 成绩公示及颁奖(8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短信和大赛官网告知对参赛作品成绩、获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邀请获奖人员参加颁奖仪式。二、奖励与支持1. 奖励一等奖:1 名,奖金10 万元(证书、奖牌)二等奖:2 名,奖金各4 万元(证书、奖牌)三等奖:6 名,奖金各1 万元(证书、奖牌)优秀奖:30 名,奖金各2000 元(证书)最佳参与奖:100 个(证书)优秀组织奖:3 名,对大赛组织实施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2. 其他支持(1)特区支持:获奖企业单位将作为特区装备的优先合作单位。(2)课题承接:获奖企事业单位、团队可承接创新特区发布的相关课题,参与航空产业科研工作,实现技能提升与价值转化。(3)宣传推荐:全网推送大赛信息,实时公布入围及获奖情况,提升参与单位、团队知名度。(4)人才培养:主办单位作为航空专业人才培育基地,可为优胜高校团队中研究生、博士后提供项目锻炼机会,助力其增强科研软实力;酌情可对有志于建设的优秀参赛个人进行卓越青年、青年人才推举。(5)工作机会:协办单位组织和推荐的人员获奖,除获得大赛奖金外,获奖人员可获得在沈阳所扬州院带薪实习的机会;如有意愿,可获得优先推荐到沈阳所及其所属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工作的机会。三、大赛题目大赛针对计算机工程问题发布题目,以多点位路径优化算法征集、实物三维建模通用解决方案征集为竞赛单元,旨在汇集国内优秀科研力量聚力突破科研瓶颈,加速优秀计算机算法成果,与其他技术手段的融合出新与多维应用,激发国内优秀科研力量凝心聚力、合作攻坚。具体题目现已发布, 请登陆大赛官方网站https://www.shenjims.com 或关注大赛手机端报名入口查询详情(详见附件)。四、参赛资格大赛鼓励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的个人组成团队参赛。(1) 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团队,有志于为创新特区贡献力量。(2) 团队人数不少于1 人,不超过5 人。(3) 参赛测试的程序涉及的技术、相关专利等归属于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商业纠纷。五、大赛官网及报名方式欢迎登陆大赛官方网站观看大赛宣传片及大赛题目视频,掌握大赛最新资讯,报名参赛。也可扫码关注手机端报名入口二维码(见附件),了解大赛资讯,报名参赛。官方网站:https://www.shenjims.com 大赛电脑端报名入口 大赛手机端报名入口大赛咨询邮箱:shenjims@163.com附件:《“神机妙算”2021 全国算法设计挑战赛大赛概况》 “神机妙算”-2021全国算法设计挑战赛招赛函附件(大赛概况).docx先进技术研究院2021年05月24日
-
【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黄山百家企业技术需求 “百榜助企·招贤令”的通知
2021-05-11各有关学院(系)、研究所、教师: 2021年,黄山市将以“海聚英才·揭榜挂帅”为抓手大力开展柔性引才引智工作。近期,黄山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经过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精准挖掘,征集了100项制约黄山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企业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等技术需求,现予以张榜公告,旨在借助国内外人才智力、技术,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加快推进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黄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 为加快落实我校与黄山市校地战略合作,促进我校科技成果向黄山市转移转化,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教师阅读相关信息(附件1、2),积极参与校企科技项目合作。如有合作意向,请将需求序号发送到0917174@zju.edu.cn,科研院汇总后将组织专场对接会。联系人:蔡章武 13968238735附件1:黄山发布100项企业技术需求“百榜助企·招贤令”.doc附件2:黄山揭榜挂帅技术需求.xls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5月20日
-
人武部关于杭州市“5.12”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知
2021-05-10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为保持防空警报良好的战备状态,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接杭州市人民防空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知》(杭人指办传〔2021〕2号),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和《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5.12”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知》的精神,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5月12日在全市组织一次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浙江大学试鸣防空防灾警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防空警报试鸣信号主要试鸣防灾和防空两类五种警报信号。(一)防灾信号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二遍,时间三分钟)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四分钟)(二)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二、防灾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1年5月12日上午10点至10点43分(一)防灾信号试鸣时间10:00-10:03 试鸣防灾警报信号10:10-10:14 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二)防空警报信号试鸣时间10:20-10:23 试鸣预先警报信号10:30-10:33 试鸣空袭警报信号10:40-10:43 试鸣解除警报信号请全体师生相互转告,不要引起恐慌,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党委人民武装部2021年5月8日
-
ASYMPTOTIC DISTRIBUTIONS OF HIGH-DIMENSIONAL DISTANCE CORRELATION INFERENCE
2021-05-01 -
【内网】关于申办2021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研究生国际工作坊项目的通知
2021-04-29鉴于当前疫情发展形势,为持续推进与世界一流院校或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加强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学校鼓励进一步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国际合作交流新模式,面向广大学生着力推进在地国际化。2021年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研究生国际工作坊项目继续实施线上交流,鼓励院系或直属单位牵头申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1. 项目承办单位须明确国外合作单位、项目主题、学生规模,并已与国(境)外合作单位制定了详细的项目日程安排,明确了预期达到的交流合作目标。2. 线上交流类型可以是科研讲座、研讨学习等学术交流活动。3. 申报工作由学院(系)或直属单位牵头负责,项目的内容、模式等方面应具有创新性;国外交流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科研机构;中外合作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的优质合作交流平台,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在项目内容方面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4. 每个学院(系)或直属单位申报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5. 学生参与在线学习交流时间累计不少于16学时。6. 申报项目要求在2021年10月31日之前执行完毕。二、资助内容1. 项目资助内容为开展线上交流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标准须符合学校计划财务处有关规定,讲课费或酬金具体发放标准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 项目执行完毕且完成新闻报导和总结材料提交后,研究生院下拨资助经费。三、评审程序1. 各学院(系)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提交《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国际工作坊项目申请书》。2.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系)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四、项目管理1. 为保障线上项目实施质量,执行单位须做好参与研究生的组织培训、明确项目考核、纪律要求等。2. 线上项目要求全程视频录像存档。3. 学生申请:项目参与的学生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出国(境)申请:出访任务一栏选择“线上交流项目”,出访期限填写项目起止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填写项目合作高校所在的国家(地区),如有多所合作高校请在出访学校中文一栏填写完整;经费来源国际旅费填写其他,其他在外费用填写“研究生院资助”,经费卡号请联系院系老师确认;国境外邀请人相关信息请填写合作高校相关信息;邀请信请上传项目日程安排表,提交后由院系进行审核。学生总结:项目结束后,项目参与的学生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回国(境)资料:护照出国境、回国境时间、实际返校时间填写项目起止时间;个人总结填写项目学习交流总结;回国资料上传的附件要求文字总结(字数不少于1000字)和项目参与期间的照片2-3张,提交后由院系进行审核。4. 项目执行完一周内组织单位须将新闻报导(要求有中文及英文)发布到学院(系)中英文网站,电子版或链接发送至邮箱yjsy_pyc@zju.edu.cn;项目须明确冠名为“第六届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工作坊”或“第七届浙江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5. 项目执行完一个月内组织单位提交项目总结材料纸质版,并将电子版(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yjsy_pyc@zju.edu.cn,总结材料包括:(1)项目总结画册(一本),总结画册应包括项目的概况,研究生学习交流情况、取得的成果、创新点、典型事例及下一年计划等,应包括文字和图片。(2)项目相关照片或视频6. 对于未按时提交新闻报导和总结材料的项目,研究生院将不下拨资助经费。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项目和研究生国际工作坊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国际工作坊项目申请书》(请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1份)于2021年5月18日前递交或者邮寄至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室),电子版请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如有问题,谨请联系:88981407,张老师。研究生培养处2021年4月9日附件下载1、 《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国际工作坊项目申请书》-2021.doc
-
2021年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科研项目列表
2021-04-29 -
2020年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期刊论文一览表
2021-04-29 -
【内网】关于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1-04-26学部,各学院(系):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以下简称65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请教师通过“浙大服务平台”(service.zju.edu.cn)进入系统,点击“填表中心”-“导师资格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在完善个人信息后,可提交招生资格申请,由学院(系)、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系统入口为“浙大服务平台”-“填表中心”-“导师资格审核”),并在系统相应栏目中签署具体意见。二、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若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则学院(系)可按照65号文件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及学院(系)实施细则要求,对导师的履职能力进行年度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申请统一归档;若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三、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包括绿色通道及各类人才引进时确认的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第一次申请招生资格时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四、因学校人事处自2016年起职务评审时不再确认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新晋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等职称但未确认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五、兼职(任)教授需先通过所在学院进行“统一身份认证”申请,然后按照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流程进行操作。各学院(系)、各学部在审核兼职(任)教授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时,须审查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已过聘任期限或来校工作时间少于2个月的不得受理。兼职(任)教授、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时,还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教授。兼职(任)教授聘书、聘任协议书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六、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可申请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时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导师,由教师本人分别向所在单位的科研部(科研处)提出申请,科研部(科研处)审核同意后,由2个单位相关部门在浙江大学OA系统中为教师开通统一身份认证,并于5月28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教师名单报送至浙江大学学科建设处(不接受教师单独申请)。教师凭浙江大学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提交申请,同时必须将相关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系)研究生科。浙大城市学院联系电话:88285065,联系人:翁鹏耀,邮箱:wengpy@zucc.edu.cn;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系电话:0574-88130077,联系人:黄群赞,邮箱hqz@nbt.edu.cn。七、系统会在后台审核教师的岗位类别、学生数、在岗情况等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学院(系)或学部无法统一归档,须由学院(系)通知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研究生院审核申请。八、申请电子信息等八大类别及工程管理、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在系统申请之后,由教师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审核并报送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工程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九、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师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具体要求和流程由医学院统一发布,具体请与医学院研究生科联系,联系方式:张莎,88208115,shasha121@zju.edu.cn。十、申请及确认工作日程安排:1、5月21日~6月4日: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布定量标准、确认工作程序;系统开放,教师自由申请。2、6月28日前:学院(系)、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审核工作。十一、其他:1、各学院(系)、各学部要做好初次申请并获得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教师的申请材料归档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及责任单位的通知》(浙大党办〔2011〕11号)的精神,《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须归入干部个人档案,归档需一式两份,一份交至档案馆,一份交至玉泉校区行政楼513干部人事档案室。2、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采用系统相关数据,数据准确性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及时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会造成学院(系)秘书无法统一归档,影响教师上招生目录。3、教师若忘记浙大通行证密码,可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若无法找回,请联系学校信息技术中心:87951669)。往年已申请过招生资格的兼职导师,可通过原导师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同账号)登录新系统。4、校内各独立研究机构教师如果符合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条件,请通过相关学科所在学院(系)进行申报。5、学院(系)及学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此项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6、教师可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有关政策(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联系方式详见下表。未尽事宜请与学科建设处联系,联系邮箱:wangqiqi@zju.edu.cn。研究生科联系方式编号院系名称联系人办公电话E-MAIL01经济学院范良辉88981625flh@zju.edu.cn02光华法学院李冬雪86592771lidongxue@zju.edu.cn03教育学院苏 洁88273714sujieangela@zju.edu.cn04人文学院高 晖88273199rwbksk1@zju.edu.cn05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傅利琴88206251flq@zju.edu.cn07生命科学学院陈 晖88206488sinohui84@zju.edu.cn10电气工程学院金若君87951691eegrs@zju.edu.cn12建筑工程学院路琳琳88208680linlinlu@zju.edu.cn13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冯水娟88982192shjfeng@zju.edu.cn14环境与资源学院武秀梅88982448hz-yjsk@zju.edu.cn15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黄运操87951585huacow@zju.edu.cn16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张 颖88982352zhyzhy@zju.edu.cn17动物科学学院朱 华88982326hzhu@zju.edu.cn18医学院马振秋88208122m05mazhenqiu@zju.edu.cn19药学院黄佩芳88208418huangpf@zju.edu.cn20管理学院朱纪平88206823jpzhu@zju.edu.cnMBA中心王小毅88206548kevinwxy@zju.edu.cnEMBA中心窦军生88273171jsdou@zju.edu.cn2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陈 丹87952410danchen@zju.edu.cn22公共管理学院邵 明56662026xxzy@zju.edu.cnMPA/MSW教育中心冯 军56662018fjun@zju.edu.cn23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兰 斓87075326yoyolan@zju.edu.cn24航空航天学院朱燕君87952899zhuyanjun@zju.edu.cn25机械工程学院宋晓云87951931songxy@zju.edu.cn2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陈 洁87952876msecj@zju.edu.cn27能源工程学院王咨元87951008wangziyuan@zju.edu.cn28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王盎然87951502zwt@zju.edu.cn29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任意然87953142renyr@zju.edu.cn30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赵 瑛87951869zhaoying@zju.edu.cn31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刘 晶87951572liujing1002@zju.edu.cn41微纳电子学院张守起82990603zhangshouqi@zju.edu.cn32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于 玲87951921yuling@zju.edu.cn33马克思主义学院徐 珂882731650019639@zju.edu.cn34海洋学院袁雯静0580-2092889hzczywj@zju.edu.cn35数学科学学院张 茜879538340919012@zju.edu.cn36物理学系郑丽玲87953304phyzll@zju.edu.cn37化学系黄珍珍87951352huangzhenzhen@zju.edu.cn38地球科学学院姜俊辉879513360017516@zju.edu.cn39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崔伟荣88273068cuiwr@zju.edu.cn40艺术与考古学院蒋 璐88273418jianglu@zju.edu.cn学科建设处2021年5月21日
-
【内网】浙江大学科研项目水电费管理规定
2021-04-26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完善科研项目水电费据实列支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不实行间接费用管理的纵向科研项目水电费按以下规定执行:(一)项目经费办理入账时,按实际到校经费扣除转拨合作单位经费后总额的3%,在燃料动力费等预算科目中设置水电费预算控制额度。(二)水电费支出凭“浙江大学水电费收费凭据”、“浙江大学水电费缴费单”(以下简称“缴费单”,详见附件1)等单据,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定期据实列支。(三)各学院(系)应加强对科研项目水电费支出的管理,按实验室水(电)表或其他分配依据,协助项目负责人填写“缴费单”,负责收集本单位各科研项目的“缴费单”,并汇总填写“浙江大学水电费支出汇总表”(详见附件2)后,定期上交计划财务处。(四)各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可申请调整科研项目水电费预算控制额度。第三条 实行间接费用管理的纵向科研项目水电费按《浙江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浙大发计〔2015〕8号)和《关于调整财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相关规定的通知》(浙大计发〔2018〕2号)规定执行。第四条 实行“包干制”管理的纵向科研项目水电费按国家和学校相应的项目“包干制”管理规定执行。第五条 横向科研项目水电费按实际到校经费总额扣除转拨合作单位经费和仪器设备购置费后总额的3%,纳入学院(系)科研成本管理。符合《浙江大学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浙大发计〔2020〕9 号)相关水电费管理规定的,仍按原规定执行。第六条 国防类科研项目水电费按项目类型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七条 本规定由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以及先进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浙江大学水电费缴费单.docx附件2:浙江大学水电费支出汇总表.docx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4月25日
-
党委安全保卫部等关于开展浙江大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的通知
2021-04-26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财产安全与合法利益,结合学校实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六个一”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防范,确保防诈宣传教育入脑入心,遏制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势头,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建设。二、活动安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贯穿本学期,各单位以支部、班级为单位,开展各项活动。具体安排如下:(一)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或党(团)日活动 各单位在专项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主题班会或党(团)日活动,通过研习案例、观看视频、分享心得体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师生防诈意识。新生之友、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与学生的沟通交流要聚焦防诈安全教育,把握学生心理特征,引导树立正确的网络消费观,织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网”。(二)开展一次防诈交流讲座各单位要开展一次防诈交流讲座,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深刻剖析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和普及校园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为主要内容,以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学生干部为重点,按照“防诈内容全覆盖、宣传对象全覆盖、职责分工全覆盖”的要求,切实增强防诈宣传教育实效。丰富拓展支部结对共建活动,交流防诈经验,分享防诈方法,以实际行动筑牢电信网络诈骗“防火墙”。(三)开设一组防诈专题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校园宣传主阵地作用,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动防诈活动走深走实。加大户外大型显示屏、宣传展板、宣传横幅等传统形式的宣传力度,在全校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诈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及时通过师生QQ群、微信群、钉钉群转发防诈推文、专题短片、公益广告、预警通告,广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揭露电信网络诈骗的“真面目”。(四)开展一次“防诈安全体检”积极倡导师生申领“浙江反骗码”,完成量身定制的题目,通过结果呈现的绿码或红码,检验师生防诈知识掌握情况,提高师生防诈意识,掌握最新的防诈知识,增强防诈“免疫力”,守好师生“钱袋子”。(五)参加一次防诈志愿服务广泛动员引导师生参与校园防诈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防诈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当好防诈“模范生”,做好防诈“宣传员”,争当防诈“情报员”。(六)开展一场特色活动加强活动形式探索创新,通过微党课、撰写学习心得、交流讨论、视频制作、演讲辩论比赛、知识竞赛、海报评选等形式,以活动为载体,推动防诈活动走深走实,确保防诈内容入脑入心,构建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金钟罩”。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工作,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作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联系起来,确保防诈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统筹推进 协同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担当,明确职责分工,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形成防范合力。创新方式方法,注重长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好宣传推广和组织发动。(三)持续深化 巩固成效着力深化活动效果,不断巩固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格局,注重总结提炼和转化运用,在活动中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工作成果,持续推进校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于6月30日前报送“浙江大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电子版总结。联系人:曹锐捷,联系电话:88206073,邮箱:crj559@zju.edu.cn。 附:浙江大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资料链接https://pan.zju.edu.cn/share/bba42142e9ca85db7e71f5746e 党委安全保卫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求是派出所2021年4月25日
-
科研院关于召开2021年度浙江大学知识产权培训的通知
2021-04-26各学院(系)、相关师生:2021年4月26日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提升师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科研院积极响应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号召,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本次培训会场设在紫金港校区校友楼西溪厅,因场地有限,鼓励广大师生通过线上直播形式参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21年4月26日(周一)14:00二、培训内容:1、高价值专利培育2、国内和国际专利申请与保护3、浙江大学成果转化工作介绍三、培训方式:(一)现场培训:紫金港校区校友楼西溪厅(二)线上直播:1、电脑端:打开以下网址,登录统一身份认证后即可观看。网址链接:http://livingroom.cmc.zju.edu.cn/?course_id=24643&sub_id=311572&room_id=862&tenant_code=112&sub_public=12、手机端:打开钉钉,选择“智云课堂”,在“全部课程”中筛选时间“2021-04-26”,地点“校友楼”,点击“第三时段”即可观看。请参加现场培训人员于4月25日(周日)17:30前发送回执至kyc1@zju.edu.cn,以便更好地安排会场座位。联系人:陈威、陈汀 电 话:88981082线下参会回执.xlsx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4月23日
-
关于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期间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2021-04-23根据《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校历》,对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期间课程的调整安排如下:一、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具体为:4月3日(周六),放假,原周六课程照常进行;4月4日(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停课,不统一安排补课;4月5日(周一),补休,放假停课;4月26日(周一)补上4月5日(周一)课程。二、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具体为:4月25日(周日),上班,原周日课程照常进行;5月1日(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无课;5月2日(周日),放假无课;5月3日(周一),补休,放假停课;5月4日(周二),放假停课;5月5日(周三)上5月8日(周六)课程;5月8日(周六)上5月5日(周三)课程;6月28日(周一)补上5月3日(周一)课程;6月29日(周二)补上5月4日(周二)课程。三、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具体为:6月12日(周六),放假,原周六课程照常进行;6月13日(周日),放假,原周日课程照常进行;6月14日(周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停课,不统一安排补课。 附件: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期间课程调整安排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