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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关于2022级提前批推荐免试直博生(数学方向)招生通知
2021-04-22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现有招生一级学科包括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学,分别依托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进行招生。目前,数学科学学院正在开展2022级推荐免试直博生的选拔工作,招生专业为一级学科数学专业,按照二级学科五个专业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和运筹学与控制论培养,按照一级学科专业出口。具体事项如下:一、报名条件1 、全国双一流高校数学(系)学院202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4 、有志于从事数学或与数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研究工作,有较好的科研潜力;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二、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10日三、报名方式申请材料清单如下:1 、报名申请表(附件1);2 、本科成绩单,可提供由学校系统下载的带电子签名或公章的电子成绩单;3 、专业成绩排名证明;4 、科研成果和获奖证明;5 、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请专家在《专家推荐信》(附件2)上填写推荐意见后,直接用本人邮箱发送至math@zju.edu.cn,邮件的主题命名格式为:学生在读学校全称+学生姓名+专家推荐信。请申请学生将以上第1-4项材料清单扫描转成PDF文档格式,存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全称+学生姓名。将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math@zju.edu.cn,邮件名称为:学生在读学校全称+学生姓名+直博生申请材料。我院收到材料后会及时回复。以上材料请务必保证真实有效,如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四、考核方式1 、材料初审。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名单将以邮件方式和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math.zju.edu.cn/)公示的方式告知。2 、复试安排。复试形式为笔试,内容包括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笔试拟定于五月中下旬举行。具体复试方式和安排将通过邮件或手机另行通知。五、招生咨询:张老师0571-87953834沈老师0571-87951981咨询邮箱math@zju.edu.cn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官网http://www.math.zju.edu.cn/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附件1-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招收2022级推荐免试直博生申请表.doc附件2-浙江大学推荐免试直博生专家推荐信.doc附件3: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数学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目录学科名称学科代码导师姓名主要研究方向备注邮箱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3蒋杭进统计建模和统计推断(贝叶斯方法,蒙特卡洛)、统计/机器学习、生物统计和计算生物学数据分析(大数据)蒋杭进导师优先考虑有良好的编程能力,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和较强的自学能力的同学。骆威导师优先考虑数学功底扎实、英文读写过关的同学。林俊宏导师优先考虑数学基础素养好、具有求是创新科学精神、精力充沛的同学。Andre python导师欢迎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学生申请,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学、生态学、流行病学、政治学、地理学等。jianghj@zju.edu.cn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3骆威充分降维;高维数据分析weiluo@zju.edu.cn数学、应用数学070104林俊宏学习理论,压缩感知,数据科学的数学方法 junhong@zju.edu.cn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3Andre Python· 应用空间统计学· 空间扩散· 贝叶斯层次模型apython@zju.edu.cn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2级提前批推荐免试直博生招生通知http://www.math.zju.edu.cn/2021/0422/c38087a230853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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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集中销毁保密材料的通知
2021-04-21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按照省保密局对涉密材料进行集中销毁的管理要求,学校定于6月2日(周三)上午在紫金港校区、华家池校区,6月3日(周四)上午在玉泉校区、西溪校区,由浙江省保密销毁中心到我校各校区回收保密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和地点1.紫金港校区回收时间:6月2日上午9:00回收地点:蒙民伟楼、图书馆C座、东一、东三、纳米楼西门厅、医学院大楼门厅、紫金港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紫金港西区人文社科组团公共管理学院、管理学院新大楼联系人:牟星亮 电话:88981230 曹 瑾 电话:882060702.玉泉校区回收时间:6月3日上午9:00回收地点:行政楼西门厅、智泉大楼B座联系人:张友福 电话:87953136 高 蕾 电话:879539583.西溪校区回收时间:6月3日上午10:30回收地点:西三教学楼1楼联系人:齐 璐 电话:882732564.华家池校区回收时间:6月2日上午9:30回收地点:老图书馆1楼联系人:田红萍 电话:86971100二、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清理本单位制发和存留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内部事项的文件、资料、刊物、书籍、图纸、报表、档案、电磁介质资料(移动硬盘、U盘、光盘、磁盘)等及其在起草、印刷、复制过程中形成的残纸废页材料。2.如需销毁标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电磁介质等密件密品,经办人应事先登记造册,请填写销毁清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送所在校区办公室汇总,由省销毁中心到各校区办公室现场清点回收。3.未经审批程序不得私自销毁涉密文件、资料、电磁介质等密件密品,严禁将各类涉密和不宜公开的文件资料(纸质和电磁介质)作为废品出售。4.将要销毁的文件、资料打捆、装箱、密封,防止在清理销毁过程中出现失泄密事件。严禁将非纸质图纸、杂物、垃圾(如金属、玻璃、塑料等)掺入销毁材料中。5.保密材料较多的单位,如需单独回收,请提前与校保密办或各校区办公室联系。浙江大学保密办公室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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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青年优秀论文奖”参评论文的通知
2021-04-21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老师: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通知,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组委会将主办“2021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青年优秀论文奖”(以下简称“WAIC青年优秀论文奖”)评选,现将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1.设“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青年优秀论文奖”、“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青年优秀论文提名奖”。2.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青年优秀论文奖论文不超过10篇,提名奖论文不超过10篇。二、参评条件1.参评论文应当于2018年1月1日以后在学术期刊或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2.在智能科学与技术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或应用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或在关键技术或应用技术创新等方面成果显著; 3.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三、论文领域人工智能基础理论、人工智能数学基础、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处理与挖掘、智能芯片与系统、数据分析与大数据系统、认知心理学和神经科学、机器人、人工智能应用等。四、推荐渠道1.由学校推荐参评论文;2.由正高职称人工智能相关领域专家推荐;3.符合要求的论文第一作者可以向评审办公室自荐参评论文。五、参评材料1.发表的论文纸质1份(可复印件),PDF版1份。2.WAICYOP青年优秀论文奖推荐表(附件1)纸质1份(由单位推荐的,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由专家推荐的,需提交专家本人签字的推荐表),推荐表签字盖章PDF版1份。3.参评论文第一作者登记表(附件2)纸质1份,PDF版1份。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六、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青年优秀论文奖”论文申报系统:www.waicyop.cn。请在5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参评材料至科研院成果部。七、联系方式联系人:金王平,联系电话:88981070,E-mail:kyyjwp@zju.edu.cn,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4月13日附件1: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青年优秀论文奖推荐表.doc附件2:参评论文第一作者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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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2021-04-192021年4月是全国第33个爱国卫生月,为将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长期坚持下去,引导师生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卫生基础,按照《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二、活动内容各单位认真研究谋划,以“三个一”行动为重点,精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一)开展一次“文明健康始于心”科普活动。各单位加大对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的宣传力度,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为主要内容,通过线上问答、话题互动、标语、宣传栏、海报、微信等方式开展一次全方位的主题宣传科普活动,广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强化师生对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认识。(二)策划一次“垃圾分类践于行”实践活动。各单位要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浙江大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垃圾分类”主题,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开展在一次实践活动,通过志愿宣讲、引导、督查等体验式活动传播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理念,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垃圾分类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三)组织一次“美丽校园齐守护”共建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师生,针对疫情防控中在办公场所、实验室、教室、学习室等区域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开展一次全面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共建美丽校园。要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排查病媒生物孳生重点场所和部位,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预防媒介疾病发生。校爱卫会统一提供病媒生物消杀药物,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附件:1.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pdf2.浙江大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pdf3.第33个爱国卫生月海报.zip4.病媒生物消杀药物联系人及联系方式.pdf浙江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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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中心关于正版软件Adobe登录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
2021-04-19近日,Adobe对所有用户的资产安全级别进行了调整,因而部分用户可能会收到序列号已被吊销的报错提示。如下图所示:【重要】针对此问题,请不要登录个人账号解决方案:参考http://ms.zju.edu.cn/help/adobe_activate_patch_windows,下载最新激活补丁激活,请按上面“激活补丁使用方法”操作,如还有异常,请拨打0571-87951669。给用户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浙江大学信息技术中心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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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Updating Statistics for Heterogenous Updating Regressions via Homogenization Techniques
2021-04-19 -
安全保卫处关于开展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2021-04-15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我校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营造隆重、热烈的国家安全宣传氛围,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定于4月15日前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1.“致敬——隐蔽战线的英雄”图片展通过图片展的形式,回顾一代代隐蔽战线英雄的光辉事迹,从而增强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同时激励广大师生为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时间:4月15日-4月29日地点:紫金港校区基础图书馆一楼2. 国家安全知识讲座邀请省国家安全厅“国安青年说”宣讲团来校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活动时间:4月15日14:00活动地点: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138报告厅3. 国家安全教育网上展馆通过线上参观浙江大学国家安全教育网上展馆,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国家安全知识学习。参与方式:点击链接http://aqjy.zju.edu.cn:8080/web/或扫描二维码进入4. 开展“千万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观看教育部“千万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线上公开课。4月14日至20日,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视频号、快手、B站、微博、抖音等直播平台播出。未尽事宜,请联系安全保卫处国安办。联系人:蔡嘉,联系电话:88981019。安全保卫处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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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ssing probability in Gaussian Free Field
2021-04-15 -
关于开展春季灭鼠活动的温馨提示
2021-04-14为切实有效控制鼠密度,降低鼠类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总务处根据杭州市统一部署于4月1日至4月15日在各校区统一开展春季灭鼠工作。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1.请各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相关安全宣传教育。2.各相关单位加强对鼠药投放工作的管理,做到人人知晓,专人投放,严禁和食物混放;严禁倒入泔水桶;严禁挪作它用;严防人、畜误食,及时清理失效鼠药,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3.本次投放的灭鼠药为溴鼠灵,是有色的稻谷、麦子混合物。如发生人员误食中毒必须立即就医,解毒急救药物可用维生素K1。4.个别单位、部门如因室内鼠害特别严重,需要自行投放灭鼠药的,紫金港校区可到本大楼物业办公室领取(联系电话:88981555),其他校区请与本校区总务处办事中心服务点联系。总务处办事中心玉泉校区服务点:87952195总务处办事中心西溪校区服务点:88273610总务处办事中心华家池校区服务点:86971010总务处办事中心之江校区服务点:86592760总务处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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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2021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通知
2021-04-12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2021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通知》详见http://www.ciur.or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3&id=4418。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中国产学研创新与促进奖设立5个奖项: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产学研工匠精神奖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二、奖项推荐方式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申报采取推荐制,推荐单位和专家应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浙江大学可作为推荐单位,可申报个人奖4项(包括突出贡献奖、工匠精神奖、创新奖、促进奖)、创新成果奖4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报校内报名表(附件10),于2021年6月15日前发送至科研院成果部邮箱。若报名人数超过推荐额,将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三、申报程序1、2021年各奖项采取线上平台申报。申报人于2021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在线填报。具体填报要求详见申报系统说明。2、申报纸质材料包括封面、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封面硬纸打印,竖向左侧胶装。纸质材料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请于2021年9月3日前报送至科研院成果部。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金王平电话:88981070E-mail:kyyjwp@zju.edu.cn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附件1.2021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创新奖(单位)申报文件.docx 附件3.2021年创新奖(个人)申报文件.doc 附件4.2021年促进奖(单位)申报文件.doc附件5.2021年创新成果奖申报文件.doc附件6.2021年产学研工匠精神奖申报文件.doc附件7.2021年促进奖(个人)申报文件.doc附件9.奖项报名系统操作教程.pdf附件10.校内报名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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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专题培训会的通知
2021-04-08各学院(系)、附属医院、有关单位及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帮助教职工顺利完成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工作,计划财务处将邀请西湖区税务局专家开展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21年4月13日(周二)上午9:30。二、培训地点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223室。三、培训对象1.各院系、部门人事科室主要负责人;2.各附属医院人事科室主要负责人;3.未办理个税汇算或在申报中存在疑问的教职工。四、培训内容个人所得税汇算政策及案例解读。五、其他事项1.请将报名回执(见附件)于4月9日(周五)下班前发送至0012339@zju.edu.cn,联系人:黄欣欣88206917。2.本次培训采用线下、线上结合的形式,欢迎广大教职工扫码进钉钉群收看培训直播。 附件:个税年度汇算培训报名回执.xls 浙江大学计财处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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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麻省理工科技评论》 “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中国区、亚太区榜单启动通知
2021-04-07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2021年《麻省理工科技评论》“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 亚太区榜单的申报工作于1月1日启动,4月30日结束;中国区榜单的申报工作于1月1日启动,6月30日结束。《麻省理工科技评论》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影响力极大的新兴科技智库和媒体,从 1999 年起,每年都会进行 35 岁以下青年科技创新者的评选,以此在全球范围内寻觅杰出的科技人物和科技项目。敢于突破限制,实现从实验室到商业社会的落地转化,让科技成果更好地服务社会,是这个榜单成立的初衷。在这份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榜中,曾经的获奖者包括谷歌创始人 Larry Page 和 Sergey Brin、Facebook 创始人 Mark Zuckerberg 、前苹果首席设计官 Jonathan Ive、前百度首席科学家吴恩达,以及 Paypal 和 Slide 的创始人 Max Levchin等。“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中国区榜单2017年,“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中国区榜单正式落地中国,通过全球各专业领域的权威人士,包括科学家、商业领袖、投资人等组成的中国区榜单评审委员会,参与评审活动。榜单至今已成功举办四届,每年选出了35位极具创新潜力的科技青年,发掘了百余项由中国青年科学家引导的世界级突破性研究成果。关于中国区榜单的详细情况可登陆官网查看:http://tr35.mittrchina.com/。“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亚太区榜单《麻省理工科技评论》 “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亚太区榜单评选于2014年开启,而今年,亚太区榜单正式落地中国。该榜单致力于在亚太区域内发掘极具发展潜质的青年科技人才,为他们提供更加多元化、更全面的国际发展平台。通过全球各专业领域的权威人士,包括科学家、商业领袖、投资人等组成的亚太区榜单评审委员会,参与评审活动。关于亚太区榜单的详细情况可登陆官网查看:http://tr35.mittrasia.com/。 申报流程:具体申报操作请参考附件1:《麻省理工科技评论》“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中国区榜单申报指南(2021版)以及附件2:《麻省理工科技评论》“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亚太区榜单申报指南(2021版)如有申报问题,请联系科研院成知部:金老师、童老师 (电话:88981070) 附件:附件1:《麻省理工科技评论》“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中国区榜单申报指南(2021版).docx附件2:《麻省理工科技评论》“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亚太区榜单申报指南(2021版).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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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数学和应用研究”等“十四五” 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1-04-06各有关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相关老师: “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积极探索“揭榜挂帅”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全面提升科研投入绩效。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科技部已发布“数学和应用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转发,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我校上级单位将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我校牵头组织的项目,推荐单位一般为教育部或浙江省科技厅。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申报资格要求 1. 我校牵头申报组织的项目,其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限项规则: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 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2. 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3. 关于部省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炼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为保证报送质量和效率,请各院系于2021年5月28日前反馈项目初步申报意向表(附件1)至zifei@zju.edu.cn,同一指南请勿重复组织项目。我校受理项目团队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1日8:00至7月1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3. 业务咨询电话: (1)“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 (2)“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99,010-88225123 (3)“纳米前沿”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4 (4)“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44 (5)“物态调控”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 (6)“催化科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 (7)“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823 (8)“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 科研院联系人:子菲 谢崇波 0571-8898112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5月11日附件:附件1.项目初步申报意向表.xlsx原文附件:附件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pdf附件2.“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揭榜挂帅”榜单.pdf(2.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2.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附件3.“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3.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3.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附件4.“纳米前沿”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4.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4.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附件5.“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5.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5.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附件6.“物态调控”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6.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6.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附件7.“催化科学”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7.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7.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附件8.“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8.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8.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附件9.“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9.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9.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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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4-06学院(系)、各相关单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1号),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安排,进行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结合我校情况,现就报名工作通知如下: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一)认定对象范围截止2021年6月30日入校满一年,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具体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附属医院相关卫技人员等。(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须接受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等组织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且考核合格。2.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港澳台居民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附属医院卫生技术岗位人员,必须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且近三年教学部门有登记备案承担相关教学任务的。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1)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2)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可视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3)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汉语言类、对外汉语专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学校附属医院或校医院体检合格。7.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需要以试讲的方式,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第5项条件。二、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及要求(一)网上申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6日至4月23日。未在此时段内完成网上申报的申请人,不能通过本次认定。(二)网上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网报期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并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填写本人信息、提交认定申请。2.现场确认点选择浙江大学,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为浙江省、认定机构为浙江省教育厅,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3.申请人对本人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接收系统发送的电子邮件或短消息。4.申报的“任教学科”应为申请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学科,网上申报时需点选至系统中显示的二级学科。5.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6.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申报提醒”页面,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页面中的内容,确保报名成功并做好现场确认等其他相关信息记录。7.申请人须通过网报系统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在承诺书上签署本人姓名和时间后,利用“选择框”将个人承诺书图片虚线框中的内容完整选择后上传报名系统。申请人可在报名成功后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时选择A4格式,并检查“个人承诺书”的内容、签名,确保完整、清晰。(三)申请人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4月7日至4月25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1.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系统打印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2.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申请人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的照片一致);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在同一页);4.学历学位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一份(海外取得学历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5.《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请点击下载)》一份;申请人到各校区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半年内体检过的人员,带上原体检结果到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作缺项体检即可。由于疫情影响,请申请人务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联系体检医院,确保如期完成体检。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7.《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第6条和第7条申请材料,但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四)单位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1.院系初审、考察评议时间:4月25日至5月8日①各单位人事科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应对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其身份等进行认真审核,确认真实性和有效性。②各单位还需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和评议。附属医院卫技人员提供从事相关教学的备案记录。 2.材料汇总上交时间:5月10日前各单位人事科下载并填写《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材料审核汇总清单(请点击下载)》和《浙江省2021年委托院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请点击下载)》,在5月10日前将汇总清单和人员名册电子版发送到laiyulan@zju.edu.cn,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原件和相关材料一并上交。各学院交至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附属医院交至医学院人事科。三、其他(一)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二)证书补换发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进行办理,由各单位负责收集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请点击下载)》(一式两份),照片贴好;2.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5.教师资格证书损坏,申请换发的,原证书一并提交。(三)请各单位通知到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本次认定工作。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截止前,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不能通过本次认定。申请人在网报前,可先下载使用手册熟悉报名流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使用手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站首页“使用帮助”。咨询电话: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来老师88981150 徐老师88981879医学院人事科:张老师88981906 浙江大学人事处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