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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iodic homogenization of discontinuous Markov processes
2021-10-19 -
Social Sensing: From Places to Spatial Interactions
2021-10-12 -
校医院关于2021年普教体检预约的通知
2021-10-08各学院(系)、各单位: 校医院拟于10月19日开始在玉泉、华家池、紫金港三校区进行教职工体检,为避免人员聚集,体检采用预约制,玉泉10月12日开放预约通道(http://zdyy.zju.edu.cn/,点击普教体检预约)。华家池和紫金港校区体检开始前一周开放预约。一、 对象:全校副高职称与副处以下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2021年8月以前退休名单离退休处提供,9月以后退休本人玉泉体检中心报名)。二、 安排:各校区体检安排如下:(1) 玉泉:2021年10月19日—2022年1月21日;(2) 华家池:2021年11月1日—12月2日;(3) 紫金港:2020年12月6日—1月21日;(4) 西溪校区不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个别解决,只为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完成部分西溪可做项目。三、注意事项:1、体检仅接待无发热、呼吸道症状的浙江大学在职和退休教职工,且一律采用预约制。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登陆http://zdyy.zju.edu.cn/,点击普教体检预约。预约提交完成次日会收到校医院短信通知,特殊情况需改约的请打预约校区联系电话取消并重新预约。2、体检当天,请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医院。请自觉接受体温检查,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3、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排队间隔1米。 体检时做到一人一诊一室,禁止多名受检者同时进入诊室。4、严格控制体检人流量,采用错峰体检,每天安排人数控制在80人以下,玉泉校区每周二、四可选择X加项,紫金港校区每周四可选X加项,其他时间默认X1;华家池校区默认X1。5、为减少人员聚集,妇科和前列腺B超与空腹B超可同时进行,请尽量在空腹不喝水的情况下保持膀胱充盈,已婚女性不憋尿可选择做阴超。6、各校区体检联系电话(1)健康管理中心(玉泉):87951619;(2)健康管理中心(紫金港):88206010;(3)华家池分院防保科:86971664;(4)西溪分院防保科:88273533。 浙江大学校医院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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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2021年度浙江大学-OPPO联合创新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10-08各有关院系、老师:“浙江大学-OPPO联合创新中心”(以下简称“联合创新中心”)是学校和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PPO”)于2018年合作共建的非法人联合研发机构。为进一步做好联合创新中心科研布局,发挥我校多学科交叉、产学研融合优势,现面向全校征集“2021年度浙江大学-OPPO创新研究计划”项目,具体要求如下:一、 项目情况2021年度浙江大学-OPPO创新研究计划共发布9项研究课题,具体请见附件一。二、 申报条件1. 申请人必须是浙江大学在职的全职教师或研究人员。2. 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者研究生指导资格。三、 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申请人请按照附件一所列课题情况填写申报表(附件二),通过邮件将申报材料(签字盖章PDF件)发送至jiaolong@oppo.com,并抄送ztzyzx@zju.edu.cn。每位申请人限提交一份申请,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院科技开发部(张婷,张君飞,88981081),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月12日。本年度创新研究计划共设立9项研究课题,单项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项目合作周期为一年,对于研发成果较好的项目将有机会持续支持。项目立项后不可更换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项目负责人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开展本项目研究,需要根据申报时具体经费使用情况,退回已拨付经费余额。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与项目有关的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专利、源代码等,其知识产权归属浙江大学和OPPO共同所有。项目可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论文、著作、专利等探索内容;(2)项目报告;(3)系统演示。项目合作发表学术论文及著作需要标注“该研究项目受OPPO研究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OPPO Research Fund)”。附件1:浙江大学-OPPO联合创新中心创新研究计划(2021)申报课题.pdf附件2:浙江大学-OPPO联合创新中心创新研究计划(2021)申报表.docx 科研院科技开发部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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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下半年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的开课通知
2021-10-08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2021年下半年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的网上选课已结束,根据选课结果,现将下半年开设课程的名称及上课时间、地点再次公布(详见附件1)。请已报名参加下半年综合性交叉学习的教师(名单详见附件2)相互转告,按时到课。请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将此通知及时转发并通知相关人员。 人事处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 2021年下半年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表附件2 2021年下半年参加综合性交叉课程学习的教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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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0-08各学院(系)、各相关单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5号),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安排,进行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结合我校情况,现就报名工作通知如下: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一)认定对象范围截止2021年12月31日,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一年,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具体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相关人员等。(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通过学校师德师风专题培训。2.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港澳台居民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附属医院卫生技术岗位人员,必须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且近三年教学部门有登记备案承担相关教学任务的。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1)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2)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可视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3)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汉语言类、对外汉语专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学校附属医院或校医院体检合格。7.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需要以试讲的方式,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第5项条件。二、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及要求(一)网上申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未在此时段内完成网上申报的申请人,不能通过本次认定。(二)网上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网报期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并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填写本人信息、提交认定申请。2.现场确认点选择浙江大学,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为浙江省、认定机构为浙江省教育厅,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3.申请人对本人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接收系统发送的电子邮件或短消息。4.申报的“任教学科”应为申请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学科,网上申报时需点选至系统中显示的二级学科。5.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6.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申报提醒”页面,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页面中的内容,确保报名成功并做好现场确认等其他相关信息记录。7.申请人须通过网报系统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在承诺书上签署本人姓名和时间后,利用“选择框”将个人承诺书图片虚线框中的内容完整选择后上传报名系统。申请人可在报名成功后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时选择A4格式,并检查“个人承诺书”的内容、签名,确保完整、清晰。(三)申请人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10月9日至10月21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1.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系统打印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2.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申请人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的照片一致);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在同一页);4.学历学位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一份(海外取得学历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5.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请下载)一份;申请人到各校区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半年内体检过的人员,带上原体检结果到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作缺项体检即可。今年特别明确,在认定体检时,经学校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一律不免检胸透。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7.《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第6条和第7条申请材料,但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四)单位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1.院系初审、考察评议时间:10月9日至10月21日①各单位人事科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应对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其身份等进行认真审核,确认真实性和有效性。②各单位还需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和评议。附属医院卫技人员提供从事相关教学的备案记录。 2.材料汇总上交时间:各单位人事科下载并填写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材料审核汇总清单(请下载)和浙江省2021年委托院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请下载),在10月29日前将汇总清单和人员名册电子版发送到linnuojun@zju.edu.cn,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原件和相关材料一并上交。各学院交至校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东三104-3室,附属医院交至医学院人事科。三、其他(一)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二)证书补换发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进行办理,由各单位负责收集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请下载)(一式两份),照片贴好;2.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5.教师资格证书损坏,申请换发的,原证书一并提交。(三)请各单位通知到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本次认定工作。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截止前,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不能通过本次认定。申请人在网报前,可先下载使用手册熟悉报名流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使用手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站首页“使用帮助”。咨询电话: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徐老师88981879 林老师88981105 医学院人事科:陈老师88981906 浙江大学人事处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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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关于核对2020年知识产权基金拟资助清单的通知
2021-10-08各有关学院(系)、知识产权负责人:根据《浙江大学知识产权基金管理办法》(浙大发科〔2019〕8号)规定,现核对2020年拟资助知识产权,清单详见附件。说明:1、归档“未归档”:请将授权证书原件移交科研院东三126;2、备注“科研服务系统未维护”:请在科研服务系统(http://kyfw.zju.edu.cn)做好相应的维护;3、PCT资助指通过PCT渠道申请国际专利,并在科研服务系统做好PCT受理维护。 如有异议,请联系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部,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联系方式:何爱文 F021035@zju.edu.cn 88981159 陈汀 88981082 附:(通知) 2020知识产权基金拟资助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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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09-30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相关老师: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发计〔2017〕146号)规定,省基金办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基础公益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一、 验收项目范围1. 研究期限至2021年12月的基础公益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和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公益项目”),未纳入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基金信息系统”)的公益项目按原渠道验收。2. 提前完成计划书规定的所有研究内容及目标的基础公益项目可在到期前一年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基金信息系统提交项目验收材料的,即视为申请提前一年验收。二、验收组织实施省基础公益项目由省基金办组织验收,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院系和学校审核、通过省基金办初审、设定验收结果。三、 验收工作安排1. 网上填报(1)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月3日16:00期间登录基金信息系统,认真阅读《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结题验收操作说明》(见附件1)并按要求在线填写验收材料,通过基金信息系统提交至院系审核。(2) 各有关院系需在项目负责人提交《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以及《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以下简称《验收材料》)(含申请提前一年验收的项目)后进行审核,并于2022年1月6日16:00之前将本单位验收材料提交至依托单位审核。(3) 经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由系统生成《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或《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材料》PDF文件,需下载打印后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报送至省基金办(不需提交纸质材料)。2. 各院系请于2022年1月11日16:00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各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一份(加盖院系公章)交至科研院:省基金项目、省公益(国际合作)交至紫金港校区东三-123室;省公益项目(工业领域)交至紫金港校区东三-119室,省公益(农业、社会发展领域)交至紫金港校区东三-118室。上述纸质材料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校计划财务处审核签章后,由院系汇总至科研院盖章,各院系将签字盖章页扫描反馈至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2日前将签字盖章页以PDF格式上传至省基金管理系统。3. 初审:省基金办将于2022年3月下旬完成基础公益项目《验收材料》的科技报告审核、研究成果查证等初审工作,科技报告审核由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完成。科技报告审核、研究成果查证结果将于3月5日前反馈,请各项目负责人届时登录基金信息系统查看反馈意见,并于3月10日前修改后提交。4. 专家评审:省基金项目由省基金办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5. 通过初审的公益项目由依托单位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发计〔2017〕146号)的规定自行组织会议评审验收,因疫情防控需要,可采用线上会议形式。评审专家由省基金办在浙江省科技专家库中按一定比例抽取后通过基金信息系统提供,各依托单位可在严格执行《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浙科发规〔2020〕15 号)回避原则的基础上按需自行选取。6. 验收结果公示:验收结果统一在基金信息系统设定。省基金办自4月下旬起分批公示通过验收的拟结题项目清单(如项目负责人拟申请下一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一般需列入第一批通过验收的拟结题项目清单)。组织公益项目验收的依托单位应于6月底前上传、设定验收结果(如项目负责人拟申请下一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需提前递交验收申请,学校将于4月23日前上传、设定验收结果)。四、验收工作有关要求1. 为更好地评估省基金项目完成绩效情况,验收项目成果需根据基金信息系统要求进行填报,由系统根据研究目标完成情况和专家评审情况计算得出相应的绩效分值。公益项目暂不计算绩效分。2.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科技报告且通过浙江省项目管理与服务中心的审核。科技报告即《验收材料》中的研究工作总结内容,撰写规范可参考通过基金信息系统中的“科技报告正文格式”模板。3. 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使用率、调剂使用等需严格按规定执行。一是申请验收项目的财政资助经费使用率需不低于75%。二是项目负责人在填写“资金开支”时,需按有关经费管理文件要求,并对照《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中的预算科目填写。4. 需按规定提交相关审计或经费决算报告。财政资助经费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需由具有省级科技计划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20至50万元(含20万元)的项目需由学校内审机构或具有省级科技计划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2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学校计财处出具项目经费决算报告(无需审计部门盖章)。上述项目审计报告或决算报告中需明确激励费等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并按要求上传至基金信息系统。5. 关于研究成果填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成果时,发表的论文应上传论文PDF文档,未上传的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未正确标注省基金资助(中文标注内容:“本研究得到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为XXXXXXXX”;英文标注内容:“This research was supported by Zhejiang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under Grant No.XXXXXXXX”;其他语种参照翻译)或公益项目资助(需标注项目编号)、论文作者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以及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均不作为本项目研究成果。转入项目(省基金项目资助后主持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应为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立项后新获得资助的项目。 五、申请延期有关要求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每次1年)。项目负责人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基金信息系统提交延期申请,经院系和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基金办。各院系整体延期率将作为第二年度省基础公益项目申报审定指标的重要参考。六、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处理1. 对于申请提前一年验收的项目,则下一年度再次验收,不视为延期1次。2. 对于延期未达2次(每次1年)的项目,系统将自动设为延期1年。3. 对于已延期2次的项目,系统将自动设置为拟终止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办结终止手续。4. 关于逾期未验收项目处理。如项目负责人未按时递交验收材料(含单位未按时上报的),且未主动申请延期的;以及公益项目依托单位未在2022年6月30前上传并设定验收结果的,均视为逾期未验收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办将直接予以终止,并根据《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监〔2020〕28 号),计入项目负责人科研失信信息。在本次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前,如上述验收工作要求与上级科研管理部门出台新规与不一致的,按新规定执行。 省基金办联系人:1.结题验收综合管理及网络系统支持郑圣彪,0571-85214970,zhengsb@zjinfo.gov.cn2.科技报告填报吴秋霞 、马钰婷,0571-810516343.学科管理工程和材料科学刘君,0571-85119257,liujun@zjinfo.gov.cn李金霞(协管材料科学),0571-85117948,lijx@zjinfo.gov.cn孔宇豪(协管工程科学),0571-28178386,kongyuhao@zjinfo.gov.cn信息科学宣晓冬,0571-88217337,xdxuan@zjinfo.gov.cn顾欣星(协管信息科学),0571-28170885,guxx@zjinfo.gov.cn化学科学顾欣星,0571-28170885,guxx@zjinfo.gov.cn生命科学李金霞,0571-85117948,lijx@zjinfo.gov.cn医学科学(药学)徐敏,0571-88212789,xumin@zjinfo.gov.cn医学科学(医学)钱昊,0571-88212603,qianhao@zjinfo.gov.cn数理科学、管理科学尤卫军,0571-87353861,youwj@zjinfo.gov.cn地球科学叶璟,0571-28170887,yejing@zjinfo.gov.cn 科研院联系人省基金项目联系人:李方舟,88981775 子菲,88981126省公益(工业)项目联系人:张英琪,88981187省公益(农业、社会发展)项目联系人:严智宇,88981029省公益(国际合作)项目联系人:陆丹旸,88981775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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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omized Concentration Inequalities and Applications
2021-09-29 -
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2年博士研究生(计算机方向)招生简章
2021-09-28“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17年5月18日,是以统计学、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和管理学为核心支撑学科,以大数据理论、应用研究和人才培养为主的校级学术创新研究机构。研究中心强调与经济学、医学、生命科学、社会学、工学等众多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在获取基础研究的硕果同时,注重于科研技术成果的转化。面向市场和产业需求进行人才培养,着重培养研究型和技术型人才,同时通过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教学、研究师资队伍,大力培养复合型数据科学人才。中心发展的方向包括研究数据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为处理海量的、高维的数据发展分析的工具和算法,进而为应用和管理提供方向;设立数据科学的教学平台,培养相关领域内的国际化高端人才。研究中心致力于面向大数据战略前瞻问题和社会需求,为不同学科之间实现有渠道的、有组织的合作提供平台,凝聚和培养数据科学一流人才,打造高质量、高效率的数据科学核心技术与理论研究创新平台。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现有招生一级学科包括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学,分别依托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进行招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一、考核方式计算机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详见后续通知。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计算机学院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设计学、人工智能等学科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不招收直博生)。其中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生学制3.5年,专业学位博士生学制4年。 三、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 获得2022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 本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6. 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7. 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8. 我校承担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除满足1-7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才可申请;9. 申请者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学历学位认证认证报告。(二)外语水平基本要求(成绩有效期计算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6月30日)1. 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6.0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以证书有效期为准;或获得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硕博连读博士生)。2. 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3. 对于部分未达到学院关于外语或学术等具体规定要求,但其他方面特别优秀、有培养潜质的考生,需经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推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综合考核名单。(三)学术研究能力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者的原则上需获得以下任意一项创新成果(有效期五年,计算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3月31日):1. 发表(含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排名第一);2. 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发明专利(排名第一);3. 正式发布的国家/国际标准技术提案(排名第一);4. 出版学术著作(含教材),作为学术著作(含教材)作者之一,须完成5万字及以上写作;5. 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完成人)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6. 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7. 以骨干成员身份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课题。没有上述成果证明的考生,由材料审核工作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学术水平、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方面综合评审。如通过初审,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一)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学校于2021年8月10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计算机学院关于2022年免试推荐研究生报名及接收材料的通知》;获得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复试事宜请关注后续学院通知(报名系统里的状态不作更新),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钉钉消息,做好复试准备。(二)硕博连读博士生1.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并向学院线下递交材料。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1年10月中旬-12月中旬,学校为申请2022年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2022年4月中旬-5月中旬,学校为申请2022年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和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相关通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学生统一考核录取。 2.递交材料清单:1) 硕博连读申请表(系统下载,本人和导师签名);2) 硕士在读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3) 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未获得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的考生提交);4) 学术能力证明材料(已发表/录用论文的全文及检索证明/正式录用函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5) 专项计划相关材料(专项考生提交);6) 两封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信。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上传至博招系统(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信除外),纸质材料请于复试前按顺序递交至玉泉校区曹主205B。请务必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复试事宜请关注后续学院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钉钉消息,做好复试准备。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1.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1年10月中旬-11月中旬,学校开通报名系统,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2.递交材料清单:1)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2)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 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信网)、学位(学位网)查询结果(若无,需提供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见附件);4) 个人简历,简明扼要地说明个人学习和科研经历;5)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6)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7) 学术能力证明材料(已发表/录用论文的全文及检索证明/正式录用函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8) 两封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信;9) 若为在读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上传至博招系统(专家推荐信除外)。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将签好字的电子版发送至cs_yjsk@zju.edu.cn(邮件请命名为“普博-考生姓名-推荐专家姓名”, 截止日期与系统报名截止日期同步)。请务必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材料初审材料初审小组对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专家推荐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博士招生委员会按照一定报录比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初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复试考核阶段。通过初审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复试名单和专业基础课免考情况以学院网站公布的形式告知考生(预计1月份,以后续学院通知为准)。 4.复试时间:预计2022年4~5月间,以后续学院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钉钉消息。综合成绩包含初审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比例以后续学院通知为准),各项成绩分数均为百分制。 五、录取学院将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2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于专项计划考生,学院将上报复试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现在读博士须在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不予录取。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2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六、特色奖助学金学院面向博士研究生建立了丰富多元的奖助体系,鼓励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习科研任务(具体奖助政策以当年相关文件为准):1.何志均奖学金、陈天洲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最高为博士生10,000元/人)2.优秀岗位助学金(博士生10,000元/人)3.勤工助学经费:包括“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补助等。 七、咨询方式联系人: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电 话: 0571-87952410邮 箱:cs_yjsk@zju.edu.cn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硕转博连读申请表(2021年9月修改版).docx专家推荐书(2021年9月修改版).docx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pdf附录:数据科学研究中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目录学科名称学科代码导师姓名主要研究方向备注邮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苗晓晔数据库、不完整/不确定数据管理、图数据管理、数据清洗、数据定价苗晓晔导师优先考虑计算机相关背景,英语读写熟练,对科研感兴趣且对以上相关课题有好奇心,动手能力强,有责任感、有相关科研经历的同学。且目前在招收博士研究生,欢迎感兴趣的同学联系miaoxy@zju.edu.cn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20100081200徐仁军· 自然语言+视觉(NLP+CV)->知识表征学习 从感知到认知 神经网络新模型设计· 机器学习理论 可解释机器学习 深度强化学习· 有趣的学科交叉研究和应用徐仁军导师优先考虑英语读写优秀、数学功底扎实、计算机代码能力强(熟悉算法和数据结构、Python、Tensorflow、Pytorch),有相关科研经历,对世界充满好奇、强执行力的同学。rux@zju.edu.cn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www.cs.zju.edu.cn/csen/2021/0916/c27011a242207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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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2021-09-27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0级普通博士生、2019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中期考核的要求 请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导师、学科、学院(系)审核后,由系统导出考核结果。在系统导出的“中期考核查询结果汇总”基础上添加备注栏形成“中期考核汇总表”,纸质文档请院系分管院长(主任)签名、院系盖章后提交南王儒老师(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811室),电子文档请发yjsy_pyc@zju.edu.cn。 三、中期考核的完成时间 请于11月15日前完成本次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将按学院(系)审核通过的、合格以上考核等级的系统导出名单,调整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学校部分发放标准。 四、中期考核材料的归档 请将通过中期考核博士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系统导出、签字盖章后,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 五、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时间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9月份计起。 六、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说明 学校对品学兼优、潜能突出的博士生进行激励。每年11月底评选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有资格参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具体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为准。 七、分流/退出学生的学籍处理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 号),2019级直接攻博生、2020级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如分流为硕士生,“预计毕业时间”应为2022年6月30日或之后。请各学院(系)将本次中期考核分流/退出学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和“中期考核汇总表”一起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 八、“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中期考核学院(系)界面--研究生科老师录入权限有:导师考核意见(导师本人有)、学科考核意见、学院(系)审核意见;学生界面:博士生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学科负责人)。 2.系统“考核级别”下拉选项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暂缓通过”为:“第一次考核不合格,但可以参加第二次考核”;“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为:2种分流类型的选项。 3.学院(系)审核后:博士生不能再修改学生界面,如确需修改,需向学院(系)申请“驳回”,修改后再提交学院(系)审核。 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系统导出路径:学生提交博转硕申请→学籍→学籍异动→异动打印→查询→处理意见表。 九、其他 请将本次中期考核总结及《2021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统计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 请各学院(系)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及各自制订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中期考核,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机制,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4日 附件: 1.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doc 2. 空表-2021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统计表.doc 3.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样表.doc 4. 学籍异动处理表(中期考核博转硕)--申请、打印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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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2年博士研究生(数学方向)招生简章
2021-09-23“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17年5月18日,是以统计学、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和管理学为核心支撑学科,以大数据理论、应用研究和人才培养为主的校级学术创新研究机构。研究中心强调与经济学、医学、生命科学、社会学、工学等众多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在获取基础研究的硕果同时,注重于科研技术成果的转化。面向市场和产业需求进行人才培养,着重培养研究型和技术型人才,同时通过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教学、研究师资队伍,大力培养复合型数据科学人才。中心发展的方向包括研究数据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为处理海量的、高维的数据发展分析的工具和算法,进而为应用和管理提供方向;设立数据科学的教学平台,培养相关领域内的国际化高端人才。研究中心致力于面向大数据战略前瞻问题和社会需求,为不同学科之间实现有渠道的、有组织的合作提供平台,凝聚和培养数据科学一流人才,打造高质量、高效率的数据科学核心技术与理论研究创新平台。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现有招生一级学科包括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学,分别依托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进行招生。数学科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一、 招生方式招收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博士生。二、招生专业学院计划在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和运筹学与控制论等二级学科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其中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3年。三、申请条件(一)基本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本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获得2022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6.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7.申请者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二)直接攻读博士生申请条件符合浙江大学的基本条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本科生,成绩优良,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三)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条件符合浙江大学的基本条件,一般每年两次,主要面向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或获得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原则上要求申请者应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四)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条件除符合浙江大学的基本条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不接受英语和论文条件缓审。1、具有较高水平外语能力并提供成绩证明。外语水平需符合以下任一项: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6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2、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应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四、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一)直接攻读博士生学校于2021年8月10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得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二)硕博连读博士生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并向学院递交线下材料。线下申请时间和程序:具体要求参见数学科学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大致申请时间为2021年10月(春季入学)和2022年4月(秋季入学)。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1年11月中旬为申请2022年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2022年4月中旬为申请2022年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三)普通招考博士生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者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并向学院递交线下材料。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具体材料清单如下:1、考生本人身份证;2、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生硕士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3、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递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4、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本科和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5、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如有,含成果清单目录,并按目录依次将成果证明排序汇编);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提供初稿);8、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模板.docx)(不需要上传);9、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SCI论文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和论文首页;已录用状态的论文需提供录用邮件证明,专利提供授权书,一级期刊需提供浙大认定的一级期刊名录证明);10、个人简历CV,简明扼要的说明个人学习和科研经历;11、个人陈述PS,包括个人详细经历,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12、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核查表(综合审查表.docx,需盖章)。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分别以pdf格式在报名网上提交,并按照要求将各项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数学科学学院。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1年10月中旬开通报名系统,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等专项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线下材料递交时间和要求:请于11月20日至12月20日间递交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工商管理楼200-2室 数学科学学院教学科,邮编:310027 (请尽量使用顺丰),联系人:张茜,电话:0571-87953834,邮箱:0919012@zju.edu.cn邮寄以12月2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五、特色奖助学金为表彰学业及综合表现较为突出的学生,同时针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相应的补助。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在校友的支持下,设立了一系列特色奖助学金,其中包括:郭竹瑞奖学金及郭竹瑞(优秀助教)奖学金:4000元/人中日友好饭店奖学金:1200元/人今明教育奖学金:4000元/人国祥奖助学金:5000元/人六、博士招生培养的特色项目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着力于开发高层次、有内涵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已与巴黎综合理工大学、巴黎高等矿业学院、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美国罗格斯大学、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瑞典于默奥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荷兰埃因霍温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多所世界知名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学院长期开设暑期学校,举办以学生为主体的国际交流会,聘请国际知名数学家授课、开设讲座。七、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 茜 0571-87953834沈梦婷0571-87951981咨询邮箱:0919012@zju.edu.cn、0921033@zju.edu.cn附录: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数学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目录学科名称学科代码导师姓名主要研究方向备注邮箱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3蒋杭进统计建模和统计推断(贝叶斯方法,蒙特卡洛)、统计/机器学习、生物统计和计算生物学数据分析(大数据)蒋杭进导师优先考虑有良好的编程能力,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和较强的自学能力的同学。骆威导师优先考虑数学功底扎实、英文读写过关的同学。林俊宏导师优先考虑数学基础素养好、具有求是创新科学精神、精力充沛的同学。Andre python导师欢迎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学生申请,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学、生态学、流行病学、政治学、地理学等。jianghj@zju.edu.cn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3骆威充分降维;高维数据分析weiluo@zju.edu.cn数学、应用数学070104林俊宏学习理论,压缩感知,数据科学的数学方法 junhong@zju.edu.cn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3Andre Python· 应用空间统计学· 空间扩散· 贝叶斯层次模型apython@zju.edu.cn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www.math.zju.edu.cn/2021/0920/c38087a242335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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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大学第十一期“师说”论坛的通知
2021-09-18一、活动背景 “师说”主题论坛是校工会、教代会教师发展委员会搭建的教师交流平台,通过访谈、调研、论坛等多种形式,与新入职教师探讨交流教师发展相关重要话题,引领师德师风建设。 二、活动内容 本期“师说”主题论坛为第十一期,由学校青年教授联谊会协办,邀请华中科技大学袁小明教授,浙江大学李武华、李铁风、李寒莹等教授,以“主旨报告+访谈”的形式,围绕“基础创新的价值观和方法论”这一主题,与新入职教师分享交流他们在教学、科研、育人一线的理念和职业成长的故事。时 间:2021年9月22日(周三) 18:30 地 点:紫金港校区临水报告厅 主 题:基础创新的价值观和方法论 嘉 宾:华中科技大学袁小明教授、浙江大学李寒莹、李武华、李铁风教授三、面向对象 本次论坛欢迎广大师生参加。同时本次活动将作为2021年新教工始业教育培训系列课程进行统计考核,现场需要签到,出勤情况将作为始业教育培训是否合格的依据。四、有关要求 1.参会人员在参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暂时不参加本次活动; 2.活动不安排接送车辆,请大家安排好时间提前15分钟签到。 3.请大家严格遵守会场纪律,2021新教工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者,请书面向校工会、党委教师工作部提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工会:汪老师 87072606,zdwxy@zju.edu.cn校 工 会 教代会教师发展委员会党委教师工作部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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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数据科学与工程卓越培养项目硕士培养方案
2021-09-18所属院系工程师学院学位类别专业学位学制2.5最低总学分24公共学位课最低学分8专业课最低学分16专业学位课最低学分7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一) 培养目标 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培养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实事求是,学风严谨;掌握数据科学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运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解决大数据的实际工程问题,具有创新意识和一定的独立从事大数据建设的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 基本要求 1. 品德素质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爱国奉献、艰苦奋斗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融入企业文化、遵纪守法、敢于担当,具有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2)具有科学严谨、求真务实、持之以恒、勇攀高峰的学习态度和终生学习意识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的职业心态和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应树立安全健康及环境友好的工程伦理意识,掌握工程伦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市场、质量、职业健康和安全意识,注重工程与自然环境、生态保护、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2. 知识结构 1)具备从事数据科学与工程构思、设计、实现及运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经济管理等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研究方法 2)了解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行业采用的新技术、新流程、新方法和先进工作方式;掌握行业技术标准、工作流程、职业规范、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等;跟踪国内外技术前沿发展现状与趋势 3)开展专业实践训练并参与行(企)业课题攻关过程中情境性、意会性等工程知识的积累 4)加强基于复杂工程问题解决的多专业领域交叉知识的学习 3. 基本能力 1)通过全过程参与行(企)业实际工程项目建设,包括设计项目方案、执行项目计划任务、应对项目建设突发情况等,能应对压力和挑战,加强自身对环境和岗位的适应力,具备从事工程技术研究、管理决策实战经验 2)能综合运用专业软件和设备进行现场数据采集与算法分析,使用现代研究工具和研究方法开展工程建设和项目研究工作 3)具备技术应用、应用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培养参与工程规划、设计研发、实施运作、科学管理的决策和行动能力;具有运用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来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等 4)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激励授权等领导能力 5)具有国际视野培养方向:数据科学与工程,读书(学术、实践)报告:研究生在读期间应至少在本项目范围(导师组)内作公开读书报告1次,至少参加工程师学院学术讲座、学术论坛8次(其中最多2次可以用参加国际国内本项目主题学术讲座、学术论坛代替),考核通过计2学分。专业实践环节:专业实践包括实践教学和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训练),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般应在入学后至第2学年结束前完成。不具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1年时间的专业实践,其中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以项目研究形式开展时间不少于3个月;具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6个月时间的专业实践,其中以项目研究形式开展的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3个月。原则上要求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1年,以达到申请参评工程师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专业实践考核通过计8学分。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选题应来源于与卓越培养项目主题对应的行业。研究生应就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写出书面报告,并参加开题报告答辩。开题报告答辩以卓越培养项目为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安排在第2学年秋冬学期末,未通过开题报告答辩的研究生应至少在半年后重新开题。中期考核(检查):中期检查审核研究生课程学分、读书报告、专业实践训练、论文开题等进展情况,由各卓越培养项目在第2学年秋冬学期末与开题报告答辩同期进行。预答辩(预审):预答辩在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送审一个月前(一般为每年12月、3月、5月、9月上旬)进行,未通过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环节。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1.修完必修课程且达到本培养方案最低课程学分要求;2.完成所有培养过程环节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3.符合《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专业学位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置成果要求》的文件规定;4.符合工程类专业学位复合交叉评定委员会制定的工程师学院工程专业学位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基本流程等管理和实施细则,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通过论坛、学术沙龙等平台项目,营造学术创新氛围;鼓励研究生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造就与培养目标吻合的合格人才。具体管理实施细则详见研究生院、工程师学院相关文件。备注:本培养方案为数据科学与工程卓越培养项目培养方案。平台课程必修/选修课程性质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开课学期备注必修公共学位课6001918研究生英语232春、夏、秋、冬必修公共学位课6043901工程伦理232春、夏、秋、冬必修公共学位课604190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32秋冬必修公共学位课6041904自然辩证法概论124春、夏、秋、冬必修公共学位课0500008研究生英语基础技能10春、夏、秋、冬必修专业学位课6002001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116春、夏论文写作指导课选修专业选修课6043914科技创新案例探讨与实战232秋冬创新创业类课程必修专业选修课6043915数据分析的概率统计基础348秋、冬工程数学类课程选修专业选修课6043908深度科技国际创业前沿124秋、冬创新创业类课程选修专业选修课6043912批判性思维与科学研究124春、夏、秋、冬创新创业类课程选修专业选修课6041401标准与知识产权232秋冬方向课程数据科学与工程研究内容:至少修读1门计算机专业课程和1门数学专业课程(算作专业课学分,课程清单可参见工程师学院网站教学管理栏目通知) 研究方向一: 数据科学 研究方向二: 数据工程必修/选修课程性质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开课学期备注必修专业学位课6041053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工程232春、夏项目核心课程,案例教学类课程必修专业学位课6041054数据工程实践与案例分析232春、夏项目核心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课程思政课必修专业学位课6041052数据科学技术与软件实现232秋、冬项目核心课程,技术前沿类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