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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1年度部分省级参保教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通知
2021-11-04各省级医保参保教职工: 根据浙医保中心【2021】50号《关于调整2021年度省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规定,从2021年11月起调整2021年医保缴费保底和封顶基数。我校相关参保教职工的保底和封顶基数从11月份起调整,11月工资中将扣缴新的个人医保费,并补扣1-10月份的个人医保缴费差额。 浙江大学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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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财政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等事项的通知
2021-10-28浙大计发〔2021〕5号各学院(系)、有关单位、各项目(课题)负责人: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我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一、扩大预算调剂权限1.精简合并预算科目。新立项财政科研项目直接费用支出按预算科目分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2.明确设备费预算调整权限。设备费预算调整以及拟购置设备单价50万元及以上明细调整,需履行学校内部审批程序。其中调整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或设备购置明细发生变化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需履行研究任务相关性和必要性论证。3.下放预算调整权限。设备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4.完善间接费用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间接费用预算调整,间接费用预算总额不得调增。项目在研期间直接经费余额不足以支持科研直接支出的,间接费用按学校政策分配后,课题组部分间接费用可申请调减用于直接费用。预算调整流程等其他规定按《浙江大学财政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9〕10号)执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二、优化设备费支出管理与科研项目(课题)任务研究直接相关的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严格控制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的采购数量,并对相关设备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确保设备费支出符合项目(课题)结题验收相关规定。三、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学校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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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等报销事项的通知
2021-10-28浙大计发〔2021〕6号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为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意见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学校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报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差旅费管理1.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报销国内外差旅费及外宾接待费用,应严格按照《浙江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7〕4号)、《浙江大学关于优化科研管理解决科研经费 “报销繁”若干措施的通知》(浙大发计〔2019〕11 号)、《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8〕18 号)、《浙江大学外宾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外〔2016〕34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中不得列支超标准部分。2.明确动卧列车报销口径。允许出差人员选乘动车卧铺,但报销额度不得超过其按规定可乘坐的“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中最高席次的费用。二、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从严控制论文资助范围、从紧管理论文发表支出。对于财政科研项目产生的代表作和“三类高质量论文”,发表支出可在财政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按规定据实列支,其他论文发表支出均不得列支。对于发表在“黑名单”和预警名单学术期刊上的论文,相关的论文发表支出不得在财政科研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对我校财政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报销论文发表支出进一步规范如下:1.论文版面费报销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支出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批,在原有报销手续基础上,加盖学院科研科印章后报销;(版面费预约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2.对于单篇论文发表支出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含2万元),还需经项目(课题)组之外三位正高级职称专家对论文发表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附“浙江大学论文发表支出专家论证表(详见附件二)”报销;3.不得列支论文润色费。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版面费预约操作说明.pdf 附件二:浙江大学论文发表支出专家论证表.docx 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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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1-10-22各有关院系、单位,有关老师: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新一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单位积极宣传组织,共同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为更好安排2022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一、填报方式2022年各类别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由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等,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请人如已申请或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填写即可;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或联系各院系科研科老师发送登陆邮件;如还未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注册,请联系各院系科研科老师注册。注意事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二、项目类别集中申报期受理的项目类别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注意事项:基金委全年均会发布其他非集中申报期项目指南,请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www.nsfc.gov.cn/)及我校科研院网站—基金申请专栏(http://rd.zju.edu.cn/rdoffice/27854/list.htm),并按照我校规定时间在国家基金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书。三、进度安排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登录基金委信息系统,在填写申请书界面可下载各类型项目的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严格按照规定填报相关信息,撰写完成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对照《2022年度国家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进行自查并签字。打印申请书最后签章页(即申请人和参与者承诺书、申请单位承诺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参与人亲笔签字、合作研究单位(如有)盖章(依托单位-浙江大学公章不需加盖)。将申请项目的一份签字确认后的《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两份签章后的申请书签章页交所在院系科研科留存。请申请人在各单位申请截止日期前完成!2. 各院系: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及内容初评。2022年3月3日15:00前,各院系在基金委系统中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审核确认。15:00后,基金委信息系统将关闭,无法提交或退回申请书。在此之前项目申请人如需退回修改,请联系各院系科研科退回。院系按照附件2清单格式统一发送集中接收期申报项目清单,(项目申报清单在基金委系统的“确认申请书”界面可导出)。电子版以“院系+项目申报清单”命名,发送至kyyjcb@zju.edu.cn,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科研院基海部(紫金港校区东三123)。考虑到全校工作进度安排,请各位申请人及各单位务必提前准备,按时报送申请书及申报清单,逾期交送将不予受理项目申请。四、其他重要提示1. 把握项目申报政策请单位科研科及拟申报项目老师仔细、认真、多遍阅读《项目指南》《申请规定》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高度重视项目限项规定、学科领域资助范围、各类别各学部特殊要求等内容,避免不通过形式审查情况的发生。严格把关申请人的资格,尤其关注杰青、优青申报人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等。2. 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各单位应注重提高项目申请质量,逐步提升本单位基础研究整体水平。避免通过“全民动员”、设置硬性指标、实施与是否申请项目挂钩的奖惩措施等方式盲目追求项目申请数量。3. 重视学术诚信及科研伦理管理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科研伦理和行为规范;不得使用存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以及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关于涉及医学伦理审批可委托各院系对应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附件3);关于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批可委托浙江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进行(附件4)。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具备生物安全设施条件,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件5),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请各单位务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监督和指导,杜绝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现象。4. 关注2022年项目申请相关变化(1)资金管理方式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依据《项目申请书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6)相关要求进行编制预算。(2)参与人填写方式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项目申请用户手册-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7)。(3)论文标注方式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 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PDF 扫描件。(4)申请限项规则科学基金项目类型较多,申请规定较为细致,请务必仔细阅读《申请规定》。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优青、杰青申请时不限项,满足优青、杰青申报条件(参照指南优青、杰青部分)的即可申报。2022年指南,取消正在申请同层次人才计划不得申请优青/杰青的规定。具体申报规定如下:2022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获得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且在支持期内的,以及获得过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获得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系方式: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ISIS在线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电子邮件:support@nsfc.gov.cn。未尽事宜,申请人可咨询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电话:88981080、88981126)或各院系科研科。参考内容:1.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097/ 2.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规定 https://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220119_01.pdf3. 科学基金相关规章制度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014. 基金委主页及各学部网站http://www.nsfc.gov.cn/5. 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门户http://kd.nsfc.gov.cn/6.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附件:1. 2022年度国家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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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转发关于2022年度腾讯基金会“科学探索奖”申报的通知
2021-10-21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2022年“科学探索奖”即日起启动申报。“科学探索奖”是由腾讯基金会出资、科学家主导的公益性奖项,奖项面向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支持在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全职工作、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科学探索奖”每年遴选不超过50名获奖人,每位获奖人将在5年内获得总计300万元的奖金,并可自由支配,是目前国内金额最高的青年科技人才资助计划之一。 “科学探索奖”目前已成功举办三届,资助了150位优秀青年科学家。2022年依然保留“新星机制”:每个领域将有1个获奖名额在同等条件下将向35岁及以下的申报人倾斜。 2022年“科学探索奖”的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4月15日。欢迎各位老师申报,具体申报操作请参照附件《“科学探索奖”申报指南》(2022年版)。一、申报条件: (一)197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二)获得博士学位。 (三)在中国内地或港澳地区从事全职科研工作。二、申报流程申报方式有两种:自主申报和专家提名。具体申报流程如下:(一)自主申报1. 申报人需在4月15日24时前登录官网(www.xplorerprize.org)完成申报,并提供三位推荐人信息。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工、主任医师、主任药师等)。 2. 申报人完成申报后,秘书处将邮件通知三位推荐人提交推荐信。推荐人需在4月15日24时前通过邮件内链接提交推荐信,推荐信有效期为三年。推荐信数量不足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 因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与推荐人提交推荐信在4月15日同时截止,请申报人务必合理掌握申报材料的提交时间,确保推荐信能够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以免影响申报成功。(二)专家提名1.由奖项邀请的提名人发起,提名发起后,秘书处将向被提名人发出通知邮件。 2.被提名人还需提供两位推荐人信息。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工、主任医师、主任药师等)。秘书处将向推荐人发出通知邮件。 3.被提名人需在4月15日24时前登录官网(www.xplorerprize.org)完成申报。 4.推荐人需在4月15日24时前通过邮件内链接提交推荐信。推荐信有效期为三年。推荐信数量不足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三、申报内容及注意事项:1.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研究经历与学术成就、未来五年工作计划(重点阐述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等。2.学术成就包括已发表的代表性论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已获得的学术奖励等。3.注意事项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内容不能涉及任何国家秘密。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奖项申请,申报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我校如有老师申报,请告知科研院成果部,以便后续跟进和服务。联系人:金王平联系电话:88981070E-mail:kyyjwp@zju.edu.cn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附件:(高校科研机构)2022年“科学探索奖”申报指南.docx 科研院成果部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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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报名参加全球大学校长论坛的通知
2021-10-21各位老师:作为第四届世界顶尖科学家论坛的重要环节之一,浙江大学将携手世界顶尖科学家协会,以“开放科学”为主题联合举办全球大学校长论坛。论坛将汇聚国内外一流大学校长、顶尖科学家和学术机构代表,探讨如何践行开放科学理念,并通过开放科学加速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现面向浙江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开放现场观众席位,主办方将安排参会期间住宿及往返上海的交通,论坛具体信息如下:主题:促进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开放科学行动时间:2021年11月1日(周一)晚间地点:上海临港滴水湖皇冠假日酒店议题:1. 开放科学-从理念到实践(机构和研究人员应该如何践行开放科学?)2. 以开放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机构和研究人员如何利用开放科学来帮助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议程:详见附件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欢迎感兴趣的老师报名!报名链接:http://form.zju.edu.cn/#/dform/genericForm/FVVUQrYe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周五)12:00联系人:征琪,0571-88981856,qizheng95@zju.edu.cn温馨提示:参会人员需确保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入场前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后续事宜将通过邮件通知入选者,其它分论坛的参会安排将视活动整体情况另行确定。第四届世界顶尖科学家论坛·校长论坛日程安排.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上海高等研究院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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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召开浙江大学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线上申报辅导会的通知
2021-10-21各有关单位、老师: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着力提升我校文科科研水平和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召开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线上申报辅导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会议时间:2022年1月12日(周三)上午9:00会议形式:钉钉群视频会议参会人员:请拟申报人员参加,也欢迎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有兴趣的师生参加。会议专门邀请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评审专家以及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代表介绍申报经验和研究心得。请参会人员于1月11日(周二)17:00前钉钉扫描二维码进入会议群。联系人:金李绮、黄骏电话:88208796邮箱:f021015@zju.edu.cn 附:钉钉扫二维码入群社会科学研究院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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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申报2021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无人集群协同智能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1-10-21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了2021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无人集群协同智能项目申请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项目申报。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21]7号)的相关要求,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与北京卓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设立“无人集群协同智能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说明1.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与北京卓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设立“无人集群协同智能项目”,用以支持高校在无人系统仿真、协同编队控制、协同态势感知、编队组网、任务规划、机器视觉、人工智能算法以及行业应用领域的创新研究。2.根据确定的研究内容,“无人集群协同智能项目”为每个立项课题提供20万元至50万元的研究经费及科研软硬件平台支持(研究经费不低于总经费的50%)。课题申请人无需向资助企业额外购买配套设备或软件。3.课题的选题方向和申请条件需符合《无人集群协同智能项目申请指南说明》(附件1)的要求。4.课题的计划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可根据课题复杂程度适度延长执行周期。5.资助课题获得的知识产权由资助方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所有。二、课题申请1.请各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无人集群协同智能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将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文件上传至: htp: //cxij.cutech.edu.cn.2.书面材料一份,邮寄至: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3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络信息处张杰收.3.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联系人: 张杰 电话: 010-62514689 企业联系人: 业务支持: 徐琪 电话: 13945107460 杨雷 电话: 15210086579 技术支持: 雷颖超 电话: 13261603503 邵瑞杰 电话: 15011269081 唐文志 电话: 13269005842 浙江大学科研院联系人 洪 扬 电话:88981081附件:附件1.指南说明.docx附件2.项目申请书.docx2021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无人集群协同智能项目申请指南.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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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转发《关于征集浙江省产业基金(经信类)项目评审咨询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2021-10-21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现将《关于征集浙江省产业基金(经信类)项目评审咨询专家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报送学院,由学院汇总并在申请表推荐单位处加盖学院公章,于1月9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院高新部,电子版发送到zhangyingqi@zj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张英琪 蒋啸 电话:88981187附件:关于征集浙江省产业基金(经信类)项目评审咨询专家的通知.pdf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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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reservoir neural network for multistep-ahead prediction
2021-10-21 -
大数据时代下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的药物相关预测研究
2021-10-21 -
【内网】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征集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重大项目需求的函》
2021-10-19各有关院系(校设机构)、各相关老师,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重大项目需求的函》(国科办函基【2021】 689号)要求,为做好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更好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科技发展需要,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发布了征集重大需求建议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转发如下。 一、 专项定位科技基础资源调查是指面向科学目标和国家战略需求开展的对自然本底数据和材料的获取、对已有数据和材料的整理与编研等科技基础性工作,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系统性等特征,主要分为综合考察、专项调查、图集典志编撰、资料整编与科学数据库建设等4类。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科学研究和行业业务工作,主要目标是产出权威系统的科学数据、调查报告、科技资料、图集图件等基础性成果,并实现开放共享,以推进基础学科发展、支撑科技创新活动、支撑国家宏观决策等。 二、 支持重点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拟重点支持以下方向: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的重点任务。2 纳入国家、部门出台的相关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文件的重点任务。3 针对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生物种质与实验材料资源库(馆)的科学数据和资源建设需求开展的考察调查。4 依托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网)开展的联合考察调查、历史数据和材料的整编。5 聚焦材料空白地区开展的查漏补缺性质的考察调查。6 国家或行业急需的其他重点任务。 三、 有关要求1. 各院系应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确保需求建议符合专项定位和支持重点,保证推荐质量。各院系原则上限推荐1项,如超过1项,请附上具体排序。2. 请从战略意义和重要性、现状分析、拟开展的工作、经费需求和预期成果等方面认真填写需求建议书。请各院系科研科汇总后,于2021年12月16日中午12:00前将重大需求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和重大需求建议书(附件2)发送至zifei@zju.edu.cn,同时将加盖学院公章后的重大需求推荐汇总表和重大需求建议书纸质版送至紫金港校区东三123办公室。3. 根据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要求,该专项为限项申报,科研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四、 联系方式教育部联系人及电话:麻锐010-66097435 科研院联系人及电话:子菲 0571-88981126 原鑫、薛建龙 0571-8898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 附件:1 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重大需求推荐部门汇总表.docx 2 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重大需求建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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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2个重点专项2022年度有关批次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10-19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科技部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有关批次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4日,请于12月24日24点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抄送学校科研院联系人陆丹旸(kyyldy@zju.edu.cn)。科技部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项目指南提出的领域方向的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修改完善该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科技部预计将于2022年3-4月间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正式发布上述2批次指南的申报通知,请各院系积极组织申报,请各位老师及早准备。科技部联系方式:序号重点专项名称电邮地址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liuh@most.cn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附件: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pdf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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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一次招生报名通知
2021-10-19根据《浙江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现就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一次招生报名通知如下:一、报名范围本次报名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人,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强军计划”“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两课教师”等专项计划申请人。考生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学校和报考学院(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本人报考资格后再行报名。二、报名时间学校总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逾期不再补报。各学院(系)可根据工作安排在本时间期限内设置报名时间,申请人须关注各学院(系)通知的截止时间并尽早完成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至2021年11月30日17:30,务必填报完成基本报考信息。【修改信息、缴纳报名费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至2021年11月30日17:30,考生缴费后可修改报考信息,但不能退费。三、报名程序点击并进入浙江大学博士报名系统,首次登录点击“立即注册”,每位申请人只能用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次,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在考生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报名号。1.登录后选择“报名”按钮新增报考信息,选择报考类型:普博或硕转博(硕转博只适用于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2.阅读学校公告和进行考生诚信承诺。3.考生信息填写: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因内容不一致或因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事先浏览“报名采集数据”,提前准备材料,填表时可根据以下内容逐条对照。(1)专项计划、学习方式等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选“无”,再选择非定向。专项计划考生选择所报考的专项计划,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定向或非定向。(2)基本情况:每项下拉框内容都必须认真填写,尤其注意身份证号不能填写错误!填写的出生年月务必与身份证上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填写完成后上传身份证的正反面电子照片(身份证号与账号注册的号码必须一致)。(3)本科学历和学位:下拉框选择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正确填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毕业专业应先正确选择专业所在的学科门类,再选择一级学科名称,最后才能选择毕业专业(其余类似),如果系统中没有则选择相近专业。(4)硕士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请在第一栏打勾,然后毕业时间和学位时间按预计毕业时间填写;往届生请正确填写各项信息,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编号、毕业时间必须填写正确,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如果硕士专业是学校自主设置的,请选择相应的一级学科作为硕士专业。填写完成再上传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位的申请人须上传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5)学习或工作单位等档案信息:按照目前所在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如无工作单位请填写无,不要填写人才交流中心名称(档案所在单位可以是人才交流中心)。正确填写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和及时接收。(6)家庭情况:填写家庭主要成员情况。(7)学习工作情况:个人简要学习工作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8)奖惩和论文情况:如实填写。(9)报考信息:每位考生限申请一个学院(系)的一个专业;如果一个专业有多个招生方向,每位考生限报3个招生方向。(10)根据报考学院(系)2022年博士研究招生简章的要求将需递交的材料打包(zip格式且小于15兆,专家推荐信不用上传),然后点击“浏览”按钮选择,最后“点击上传”按钮提交。(11)上传报名照片:考生须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脑端浏览器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300×400像素,大小400K以内,白色或淡蓝色背景)。照片背景色彩均匀、无渐变,不得精修,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得有阴影、亮斑;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考生不得化妆,不得佩戴有色或反光眼镜,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此证件照将用于学信网新生学籍注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对人像对比结果不一致的研究生,将暂缓学信网学籍注册、学历注册,不得颁发学历证书。同时该照片还用于制作录取通知书、校园卡以及其它在校证件等,请务必认真准备。4.缴纳报名费:(1)报名费150元,请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建议支付时使用支付宝。(2)缴费后等页面自动跳回或者点击“返回”按钮返回至报名页面。注意:支付成功后不能直接点击窗口右上角的叉号关闭支付页面,否则会导致显示异常:缴费已成功但是缴费状态显示为未缴费。(3)若缴费完成后页面下方未及时提示缴费成功信息,可能是由于与银行同步的问题。若确认银行已扣款成功,请勿重复缴费。请隔一天再登陆系统查看是否有缴费成功信息,如无缴费成功信息请联系研招办老师。【因银行结算,每天22-24点时间内不能进行缴费操作】(4)特别提示:缴费前再次确认报考资格,报名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不纳入学院(系)初审名单。四、其他注意事项1.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和其他考核环节的时间安排请查阅各学院(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两课教师”等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与其他申请材料按照报考学院(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方式递交。3.网络报名过程中咨询方式为邮件咨询,邮箱地址:yjsy-zsb2@zju.edu.cn。4.报考方向请查阅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各报考方向的导师信息请查阅招生院系相关网站;报考学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请在学校或报考学院(系)《浙江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查阅。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2021年10月15日附件:附件1: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x 附件3:在读博士同意报考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