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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迎新春”年货节活动的通知
2024-01-04春节将至,为营造欢乐祥和喜迎新春的浓厚氛围,让教职工采购到物美价廉、质量可靠、品种丰富的年货,经研究,校工会将于1月中旬举办“迎新春”年货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4年1月16-18日10:00-17:00 二、活动地点紫金港校区体育馆北面和游泳馆南面中间场地 三、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王欣、雷振伟,88206085 四、年货节供应商 大北农集团大有和米业宁波恒康食品有限公司网侠(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授权体验店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金家渡商场杭州优机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青柚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佳农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食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媛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茶博士健康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桐乡新悦家纺有限公司浙江一景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景东双福农牧食品有限公司景东茶缘居商贸有限公司景东真芝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普洱天泽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农业试验站衢州山源农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年货节”现场,优惠多多!欢迎广大教职工前来选购。校工会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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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理论物理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2024-01-04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理论物理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学术活动的具体时间见附件,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项目申请人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ICTP”,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项目英文名称应与附件中列出的学术活动英文名称完全一致,并注明学术活动的SMR号码,如“SMR#3936 Joint ICTP-IAEA Fusion Energy School”。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月3日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理论物理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3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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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2024-01-02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通知》(教科发中心函〔2023〕3号)的相关要求,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发布了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按通知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科研院联系人:畅 帅 88981083附件1: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http://www.cutech.edu.cn/detail/64-243附件2: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说明.docx附件3: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书.docx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29日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通知》(教科发中心函〔2023〕3号)的相关要求,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设立“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轨道交通、未来网络、网络空间安全、新一代信息系统领域),用以资助大学生团队开展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创业研究,提升信息领域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1. 各团队依据《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说明》(附件1),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拟定具体项目。选题方向和申报条件需符合要求。 2. 该项目面向全国所有大专院校学生团队(包括研究生、本科及高职高专学生),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申请(每个团队教师不超过2名、学生不超过4名),指导教师为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应是学生申请人所在学校正式聘用教师,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 3.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基金分别提供5万元(2万元项目经费和3万元平台使用)和2万元(1万元项目经费和1万元平台使用)的资助。课题申请人无需向资助企业额外购买配套设备或软件。 4. 项目评审分初审与专家审核两个环节,具体内容详见《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说明》(附件1)。 5. 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6. 资助项目获得的知识产权由资助方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所有。 二、课题申请 1. 请各团队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将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文件上传至申报系统:http://cxjj.cutech.edu.cn。 2. 书面材料一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3室,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信息化研究发展处张杰收。 3.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杰 电话:010-62514689 邮箱:itip@cutech.edu.cn 2. 技术支持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联系人:陈云亮 电话:18064119508 附件: 附件1: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说明.docx 附件2: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书.docx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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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ition, Power Sharing and Peace: A Spatial Analysis.
2023-12-29 -
【内网】科研院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23-12-28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项目申请人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左侧“+”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FDCT项目(内地-澳门)”,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除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1.申请人与澳门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2.澳门地区合作者提交给FDCT的申请书副本。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28日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377.htm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三教学楼 邮编:310058传真:0571-88981843 电话:0571-87951079 Email:kyy@zju.edu.cn 管理员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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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2023年度教职工救助型医疗补助、二级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补助及省医保中心有关生育津贴申领等事项的通知
2023-12-28各学院(系)、各部门: 根据浙大发【2017】3号文件、【2008】4号校长办公会议纪要以及省医保【2023】32号文件有关规定,2023年度教职工(指参加省级医疗保险的教职工,下同)各类医疗费补助和其他事项通知如下:一、救助型医疗补助 救助型医疗补助是2017年省医保新政策,是指参保人员重病治疗必须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及基本型医疗补助后剩余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累计2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60%。我校教职工的此项补助由省医保中心代管。省医保中心将对参保人员2023年度经刷卡结算的医疗费用数据统一审核,教职工不用提交医疗费用材料。二、二级医疗(红本)照顾人员重大疾病补助(一)补助标准 二级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型医疗补助及救助型医疗补助后,剩余个人承担部分,一个年度内,在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发生的自费医疗费超过2000元(正厅级60岁以上人员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由学校补助95%(普通门诊费用除外)。其中,自费床位费按实际费用补助,最高补助50元/天。(二)补助方式申报补助时请携带二级医疗专用证历本(红本)、2023年住院和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写上手机号码),于2024年1月2日—2月29日工作日交到学校医保办,经学校医保办审核后,补助金打入本人工资银行卡。三、省医保中心年终有关通知(一)关于生育待遇申领1.2023年度生育津贴补发涉及相关省级参保单位2023年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上调的,省医保中心将对已申领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进行补发,具体补发人员名单与金额,最迟于2024年1月底前完成。我校将根据“生育津贴与工资不重复发放,待遇标准就高享受”的原则,对生育期间应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教职工予以补差。2023年的生育津贴补差预计2024年3月底前完成。2.生育津贴申领 申领渠道:(1)无感申领:女职工在生育住院前进行生育登记的,可在产后出院时实现生育津贴无感申领;(2)未进行生育登记的,仍通过原渠道申领(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报销”选择“生育津贴支付”)提醒:(1)2023年生育或计划生育的女职工请及时申领生育津贴津贴。最迟不超过产后或术后次年12月31日;(2)因2023年7月1日起我省统一实施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改革的影响,省级参保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限变更延后,故2024年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将推迟至2月15日以后开放。(二)关于2023年度医疗费用报销符合省医保规定报销的自垫医疗费(包括急诊、异地就医未刷卡等),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省医保中心核报,12月份的发票顺延至2024 年1月31日之前核报。逾期不予报销。咨询电话:85112893、85115112、87995263。省医保中心地址: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3楼。(三)关于“浙里惠民保”(西湖益联保)投保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原省级参保职工可用历年账户本人及其近亲属购买西湖益联保的基础上,支持省级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用于本人购买西湖益联保,即日起实行。学校医保办地址:紫金港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21号窗口,联系电话:88981591。浙江大学医疗保险办公室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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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省基金办关于预先征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2023-12-27各有关院、系(校设机构),各相关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工作要求,结合我省谋划新一轮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的工作部署,为提前做好2025年度联合基金指南编制的准备工作,现就省基金办关于征集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重点领域和方向面向我省三大科创高地战略领域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需求,围绕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生物与农业、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环境与生态等领域,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需求及瓶颈问题,结合《浙江省基础研究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部署,梳理凝练其中的核心与关键科学问题,为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供科学支撑。二、征集要求请各院、系(校设机构)认真开展指南建议征集工作,组织相关领域理论基础好、研究能力强的科研人员,围绕重点领域和方向并按照项目实施期限4年等要求填报指南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议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一般应具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面上项目或1项重点项目以上经历或同等水平,并符合2025年度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限项要求。(二)建议人在填报指南建议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了解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和资助范围等。(三)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1.科学性。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具有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资助强度为310万元/项左右)的申报要求,且不能与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已发布指南或已支持科研项目的内容重复。 2.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精炼,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并按附件的相关说明填写。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选择一个最匹配的科学部和最新的国家基金二级学科代码。3.包容性。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的问题,同时也要避免过于宽泛。 4.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浙江省的需求、优势和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5.安全性。须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6.请提出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关内容的建议人,充分听取产业专家和企业专家意见,并须附省内潜在应用产业机构的推荐意见(见附件相关栏目)。(四)本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相关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及其共同限项项目类型见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中的限项申请规定。(五)本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面向全国,鼓励我省依托单位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企业和省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共同解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和重大科学问题。三、征集时间及方式 请各院系科研科于2024年1月16日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表》汇总(盖章版扫描件和Excel版本)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kyyjcb@zju.edu.cn。 基金办联系人:叶璟,联系电话:0571-28170887 科研院联系人:覃莉茜 马莹莹,联系电话:0571-88981080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表.xls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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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3-12-27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为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等重大任务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启动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软科学研究项目选题范围参见下文中列出的《2023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请课题负责人就拟申报课题做好已有研究成果检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根据申报流程要求,各省部属高校、研究机构负责审核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未经审核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各推荐单位在拟推荐的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原则上每个部属高校、研究机构可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有意向申报老师请于2024年1月2日上午12点前填写好“附件1:《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盖章处可先留白)”和“附件2:《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论证表》”,并将Word和PDF版本发送至学校联系人,科研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现将《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省委省政府贯彻纲要实施意见,聚焦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强化具有前瞻性、基础性、实用性知识产权研究储备,着力形成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的决策咨询作用,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二、申报要求(一)要围绕项目总体目标,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力求创新性和前瞻性,通过深入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二)原则上需根据本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拟定具体题目申报。如另有研究价值较高的选题,需先报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联系人,确定选题通过后进行申报。(三)可2家单位/部门(不超过2家)共同申报,但须确定一家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四)每个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不超过2人,研究团队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或尚未结题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五)项目研究时间期限一般为1年。三、研究范围(一)组织规划浙江省知识产权制度型开放路径研究浙江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分析研究浙江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正当使用问题研究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知识产权基础性法规问题研究 (二)创造培育知识产权布局和科学技术攻关一体同步策略研究高校院所专利申请前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和运用研究高校院所高价值专利培育策略研究科技型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策略研究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战略和政策研究 (三)转化运用数据知识产权市场化配置机制研究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模式与实践路径研究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模式及应用研究知识产权保险发展长效机制研究专利融入标准的理论建构和路径研究 (四)维权保护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仲裁机制与实务研究涉美知识产权纠纷态势分析及应对建议海外商标抢注预警及应对指导体系的研究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与应对研究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研究 (五)基础支撑数据知识产权标准体系研究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集聚模式和路径研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现状及路径研究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提升问题研究专利导航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模式与路径研究 四、联系方式(一)浙大科研院成果部联 系 人:谭国珍,88981082,tgz@zju.edu.cn;胡 杨,88981070,l231492@zju.edu.cn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 系 人:李文莉,0571-89769135;陈琳嘉,0571-89761317附件1: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论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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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文件
2023-12-26 -
国合处、港澳台办关于申报2024年度“海外名师大讲堂”项目的通知
2023-12-26为整合优质资源,汇聚名人名家,营造校园国际化氛围,打造高端交流平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设立“海外名师大讲堂”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受邀请的境外专家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在国际学术界享有一定声望的著名科学家,为某一领域的开拓者、奠基人;(2)获得过诺贝尔奖、图灵奖、普利策奖、沃尔夫奖等国际知名大奖的海外杰出学者;(3)学术造诣深厚,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或技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且保持较高的学术活跃度;(4)海外知名大学校长、文化名人、政府和国际(大学)组织高级官员,以及世界著名企业高管等。2.境外专家工作内容:来校开展学术交流,面向校内各类群体(如学生、青年教师、课题组成员等)举办3次及以上的系列交流活动(如专题讲座、学术沙龙、研讨交流会等)。3.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项目立项后至2024年12月31日。4.经费资助:立项项目经费资助不超过4.5万元/人,经费支出范围参照《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21〕49号)。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已接受科技部外专司经费资助且执行周期尚未结束的项目。二、项目流程1.校内申报2024年2月18日之前:请项目负责人登陆“外事工作服务系统”进入“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模块,选择校级项目计划申报(路径:http://ims.zju.edu.cn/,校级项目计划申报-创建新项目-海外名师大讲堂)并提交。项目名称格式:专家姓名-国籍-荣誉称号-海外名师大讲堂项目,如“ERIC-美国-院士-海外名师大讲堂项目”。2.项目评选学校组织评审并于2024年3月公布结果。2024年实际立项数视具体申报情况而定。3.项目实施获得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在项目结束后提交总结和决算并及时核销相关费用。学校将分阶段跟踪项目进展,对于项目执行进展不理想的单位,将暂缓后续项目申请资格。欢迎各单位踊跃推荐、积极申报。项目联系人:国合处 黄老师:88980335,luhuang@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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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
2023-12-26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项目申请人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A3前瞻计划项目(中日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1)中方申请人须与日韩合作者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2)合作协议。合作三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三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25日 附件:2024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2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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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2023-12-26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项目类型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项目。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具体步骤是:项目申请人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学术会议项目具体步骤是:项目申请人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1)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交流协议。中韩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2)申请学术会议项目须提交英文申请书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同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韩参会人员名单,申请在韩国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25日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2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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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usal inference in network experiments: regression-based analysis and design-based properties
2023-12-22 -
Inference of Heterogeneous Treatment Effects Using Observational Data with High-Dimensional Covariates
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