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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e-Optimal Online Learning for Dynamic Assortment Selection with Positioning
2024-03-25 -
High-Dimensional Inference for Weak-Supervision with Feature-Dependent Label Noise
2024-03-25 -
Large-Scale Curve Time Series with Common Stochastic Trends
2024-03-25 -
【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度赴港参加“超越摩尔定律的前沿智慧硬件与信息系统”国际学术研讨会项目指南
2024-03-25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赴港参加“超越摩尔定律的前沿智慧硬件与信息系统”国际学术研讨会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资助期限及资助强度:本项目类型为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拟资助的项目数量约20项。申请书中的合作起止日期请填写2024年5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万元/人,其中包括出境参会所需的护照签证办理费用、国际旅费(经济舱)、食宿和当地交通费用等。申请方式: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出国(境)参加双(多)边会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HKAEC(京港学术交流中心)”,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注意事项:申请代码1须选择F或T下属代码。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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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征集2025年度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2024-03-25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集2025年度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请各单位有意向的老师填写“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并根据建议书内容选择受理代码,请于2024年4月25日16:00前,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Word电子版文件发至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人邮箱并抄送学校科研院邮箱new@zju.edu.cn。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纸质原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1份)寄至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未按规定时间寄送纸质版文件的立项领域建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3月23日 附件:关于征集2025年度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21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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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2024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
2024-03-25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2024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资助期限: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数理领域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项目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申请方式: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领域选择A01-A30及下属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注意事项:本专项项目一般受理2024年8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的科技活动。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必须标注科技活动的类型:(1)有影响力系列国际会议;(2)全国一级和二级学科会议;(3)基金发展战略研究与学术交流;(4)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有影响力系列国际会议”和“全国一级和二级学科会议”项目在预算说明书中除对项目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进行说明外,还应对会议整体预算及基本情况进行说明。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3月23日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2024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21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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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5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4-03-22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为落实2023年4月6日中法两国元首见证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法兰西共和国欧洲和外交部关于设立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的行政协议》及4月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联合声明》,中国科技部与法国欧洲和外交部共同设立并实施“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法方称为中法休伯特·居里安合作计划“蔡元培科研课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促进中法科研团队之间的交流互访,推动两国科研机构加强合作。中方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执行管理机构为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法方主管部门为法国欧洲和外交部,执行管理机构为法国高等教育署。根据中法双方相关协议,科技部启动了2025年度“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科研院将项目征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在2025年度“计划”框架下,双方拟联合资助15个科研交流项目,其中10个面向所有科技领域(不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5个面向碳中和领域。每个项目由中法科研团队联合申报,并根据对等原则开展交流互访(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征集指南”)。中方主管部门将为入选的中方科研团队赴法开展科研交流活动提供每个项目共15万元的资助,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法方主管部门将为法方科研团队来华交流提供相应资助。请各单位按照《2025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征集指南》(附件1)要求,推荐候选项目,并将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6月14日前报送至学校科研院。申报结束后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中法双方评审结果择优录取并通知各申报人。联系方式: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马凉010-68550603,xiehui@caistc.com学校科研院联系人:胡晓倩陆丹旸电话:88981775邮箱:f022023@zju.edu.cn;kyyldy@zju.edu.cn 附件:1.1.2025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征集指南.docx2.2.2025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申报书.docx3.3.2025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汇总表.docx4.4.2025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派出协议(入选后签订).docx5.5.2025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赴法同意书(入选后签订).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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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3-22各有关学院(系)、有关科研单位: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www.cainet.org.cn/tzgg/art/2024/art_cd808fe1a77c4f6e8a379d09525f6910.html,2024年发明创业奖设置人物奖、创新奖、成果奖、项目奖四个奖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物奖㈠提名方式1.单位提名:浙江大学作为高等院校可提名;2.专家提名:中国发明协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党委委员、会士、院士专家可以推荐2人参加评选;协会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可推荐5人参加评选。㈡提名程序1.请于5月1日前将提名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院邮箱tianjuan@zju.edu.cn,由科研院统一向中国发明协会申请账号;2. 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名;3.请于5月20日前,登录http://8.140.115.12:901l/ivpa/login-logout.action,在提名系统填报《第十四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候选人提名书》及附件。4.材料报送:浙江大学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请于6月5日前将报送材料送至科研院,由科研院统一报送。专家提名: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二、成果奖㈠提名方式1.单位提名:浙江大学作为高等院校可提名;2.专家提名:中国发明协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名誉理事长、顾问每人可提名5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发明协会会士每人可提名3-5项;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院士专家工作委员会首任专家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常务理事每人可提名2项;中国发明协会理事每人可提名1项。2018年以来“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项目中与提名专家相同单位的完成人不应超过1人。㈡提名程序1.请于5月10日前将提名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院邮箱tianjuan@zju.edu.cn,由科研院统一向中国发明协会申请账号;2. 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名;3.请于5月31日前,登录http://47.94.138.179在提名系统填报提名书及附件。4.材料报送:浙江大学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请于6月15日前将报送材料送至科研院,由科研院统一报送。专家提名: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三、创新奖㈠提名方式1.单位提名:浙江大学作为高等院校可提名;2.专家提名:中国发明协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名誉理事长、顾问每人可提名5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发明协会会士每人可提名3-5项;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院士专家工作委员会首任专家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常务理事每人可提名2项;中国发明协会理事每人可提名1项。2018年以来“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项目中与提名专家相同单位的完成人不应超过1人㈡提名程序1.请于5月10日前将提名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院邮箱tianjuan@zju.edu.cn,由科研院统一向中国发明协会申请账号;2. 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名;3.请于5月31日前,登录http://101.200.125.214,在提名系统填报提名书及附件。4.材料报送:浙江大学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请于6月15日前将报送材料送至科研院,由科研院统一报送。专家提名: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四、项目奖1.奖项设置项目奖设金、银、铜奖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设立的专项奖,具体要求请参考《关于举办 2024 年第二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的通知》。2.申报方式登录中国发明协会官网(www.cainet.org.cn)“全国发明展览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田 娟,88981070,tianjuan@zju.edu.cn于 淼,88981159,0015162@zju.edu.cn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科研院成果部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4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提名申请表.docx附件3-创新奖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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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网上选课的通知
2024-03-22为充分运用我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优势突出的有利条件,使青年教师更快地适应学科和科技变化新趋势,学校于2005年起实施青年教师交叉学习培养计划,每年开设两期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按照交叉学习培养计划,结合学校实际,2024年上半年确定开设《杭州与中华文化》等6门课程,现将网上选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课相关注意事项1.根据《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浙大人发〔2020〕32号)文件精神,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要求具有交叉学习、进修的经历,其中申报正高职务者应完成3门交叉学习课程。(附属医院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人员兼评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可不做要求)。2.参加综合性交叉课程学习的教师,在3-5年内每人要求主修3门课程,并鼓励多选,其中2门须为跨学科门类课程。建议理工农医学科类的教师与人文经管学科类的教师尽量互跨学科门类进行选课,通过交叉学习和交流,拓展学科思维,开阔学术和研究视野。二、网上选课及课程信息1.选课时间及选课方式:3月21—27日期间,根据“交叉课程网上选课方法”(请点击查看)进行选课。为保证交叉课程的教学质量,同时不影响教师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每人只任选1门课程,每门课程限选55人。交叉课程学习采取业余方式。为充分发挥综合性交叉课程作用,欢迎感兴趣的教职工参与选修。2.课程信息:请点击网上选课系统查看每门课教学计划、授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3.课表及选课名单如下:《2024年上半年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表》 (1)《杭州与中华文化》(2)《食品营养与健康》(3)《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4)《中国经济热点问题》(5)《建筑学与城乡规划最新发展态势》(6)《康复医学与健康》另外,人力资源处协同图书馆开设了图书情报学等相关讲座(请点击“讲座信息”进行查看),各位老师可根据个人兴趣与实际需求自由选择(此类讲座不计入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要求的交叉学习、进修经历)。三、成绩查询已选修的交叉课程成绩查询网址为:http://hrm.zju.edu.cn/,用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进入“资格类信息”进行查询。未尽事宜,请联系:郝老师 ,0571-88981024。选课技术咨询:姜老师,0571-87352950。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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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3-22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4〕2号)要求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校情况, 现就我校教师申请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一)认定对象范围受聘我校教师岗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一年(2023年6月30日前进校)或已评聘副教授、教授职务,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具体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等。(二)认定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通过学校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含学校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2.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港澳台居民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附属医院在编在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是已经兼评聘我校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且近三年教学部门有登记备案的教学任务。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各学院(系)、各单位以试讲方式,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结果需为合格以上。(2)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经过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可视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3)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申请认定汉语言类、对外汉语专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具有教授、副教授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上述第(2)(3)两项条件。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学校附属医院或校医院体检合格。二、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及要求(一)网上申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4月30日。未在此时段内完成网上申报的申请人,网报关闭,无法进行本次认定。(二)网上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1.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逾期不补。2.现场确认点选择浙江大学,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为浙江省、认定机构为浙江省教育厅,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3.申请人对本人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接收系统发送的电子邮件或短消息。4.申报的“任教学科”应为申请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学科,网上申报时需点选至系统中显示的二级学科,没有二级学科名称的可按照一级学科申请,难以对应学科名称的,可在网报系统上选择相近学科申请。5.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应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和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一致。6.在个人承诺书签名处,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修改签名,确保签名及日期,工整、清晰。7.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申报提醒”页面,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页面中的内容,确保报名成功。(三)申请人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4月8日至5月6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教学科研人员和实验教学人员材料递交到所在学科的学院(系),专职辅导员递交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医学院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人员由附属医院统一汇总到医学院人事科。所需材料如下:1.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系统打印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2.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申请人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标注姓名);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在同一页);4.学历学位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一份(海外取得学历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请点击下载)一份;申请人到各校区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半年内体检过的人员,带上原体检结果到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作缺项体检即可。申请人在认定体检时,经学校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一律不免检胸透。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7.《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第6条和第7条申请材料,但需提供相应的职称或学位证明材料。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可免提交第7项材料,但须提交师范类专业毕业证明。(四)单位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1.院系初审、考察评议时间:4月9日至5月8日①各学院(系)、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应对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其身份等进行认真审核,确认真实性和有效性。②各学院(系)、各单位需以试讲的方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和评议。附属医院卫技人员提供从事相关教学的备案记录。 2.材料汇总上交时间:各单位人事科下载并填写《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材料审核汇总清单》(请点击下载)和《浙江省2024年上半年受委托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请点击下载),在5月8日前将汇总清单和人员名册电子版发送到:linnuojun@zju.edu.cn,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原件和相关材料一并上交。各学院交至校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东三103-5室。三、其他(一)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被立案调查未结案的,或在行政、政务处分期内、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二)证书补换发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进行办理,由各单位负责收集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请点击下载)(一式两份),信息填写完整,照片贴好;2.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5.教师资格证书损坏,申请换发的,原证书一并提交。(三)请各单位通知到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本次认定工作。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截止前,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不能通过本次认定。申请人在网报前,可先下载使用手册熟悉报名流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使用手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站首页“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徐老师 88981879 林老师 88981105 党委学生工作部 88206058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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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申请2023年度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
2024-03-19为帮助、缓解本校师生员工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浙大工〔2016〕15号《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实施细则(修订稿)》(详见附件1),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教职工专项基金的补助工作。现就补助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一、补助对象:2023年参加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捐款的本级工会会员遇下列情况,可申请补助:(一)本人首次确诊患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二)2023年全年内(发票、出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为准),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医保定点机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自理、自费费用,以及在医保定点机构产生的大病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累计总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三)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二、补助金申请所须材料(五项缺一不可):1、《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原件)(详见附件2);2、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发票;3、医保结算清单;4、费用明细汇总清单;5、完整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以上材料2-5以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须清晰,请勿拍照打印。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需提供病理切片报告等有关特殊情况证明,向所在院级工会提出申请。三、补助金审批:1、由各院级工会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院级工会负责人在《爱心基金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统一上报,申请材料及《2023年度爱心基金补助申请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3)上报;2、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管理小组对申请人情况审核,并提出补助的初步意见;3、教职工专项基金管理小组将召开会议,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实施细则(修订稿)》有关规定,研究确定补助金额;4、补助金将于4月下旬通过网银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四、有关事项说明:申请表中“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包括教职工2023年一年内医疗收费收据中:“自理”部分包括医保部门规定的需个人自理的乙类药品、大型仪器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等;“自费”部分的丙类药品等。“本人患重病”中的“重病”是指《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实施细则(修订稿)》附注中所列的30种疾病。请各院级工会对本单位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清情况,认真组织,并在3月22日17:00前上交纸质材料到校工会(紫金港校区海洋楼402室)。校工会联系电话88206085、88208320,汇总表电子版邮箱发送至:wangxin223@zju.edu.cn。附件1: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pdf附件2: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doc附件3:2023年度爱心基金补助申请名单汇总表.xlsx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管理小组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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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度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2024-03-18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2024年度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第二批)以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资助期限均为4年。其中重点支持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1000万元/项。项目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应按照本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领域信息”根据项目研究领域选择相应的领域名称,如“能源与化工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方向名称,如“1.等离子体与催化剂材料耦合增强CO2活化还原技术研究”,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21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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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istically complex spatial models - communication and accessibility
2024-03-18 -
【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2024-03-18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发布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2024年度资助项目类型为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拟资助培育项目约25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培育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约6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项目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受理代码选择T0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不超过5个申请代码。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关于发布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21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