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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1年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遴选及对2020年获得争创优博资助者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3-31各学院(系)、学科、学部: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为”方针,积极引导和支持博士研究生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高水平研究,产出创造性成果,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9〕93号)(附件6),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二) 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在本学科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在读博士研究生或有意愿适当延长学习年限的延期博士研究生。二、申请与审核程序(一) 2021年5月19日-2021年6月5日 申请人填写《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附件1、附件3、附件4),并由两位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其中1位须为申请人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附件2);(二) 2021年6月6日-2021年6月30日 经学院(系)资格审查以后,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三) 2021年6月6日-2021年6月30日 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学校下达的资助名额确定资助对象,并报学校备案(附件5);(四) 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15日资助对象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并发文。三、资助标准(一)对获准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给予生活费资助,资助标准为1500元/月;在基本修业年限外给予生活费资助,资助标准为4000元/月。(二)导师原则上应在科研经费人工费中按相同标准和方式配套资助。四、资助年限本次申请资助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申请资助的期限为一年,不满一年请勿申请。获准资助的博士研究生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提前答辩,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原有研究的,请提前提出申请,学校将终止该生的资助。如获得资助后非客观因素提前中止本资助的,学校将扣减该学部下一年度资助名额。五、资助考核在资助期限结束后,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应撰写《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考核表》(附件7),报学院(系)审核。学院(系)对《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中的预期目标达成情况及导师经费配套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学科、学部和学校备案(附件8)。学校将根据资助成效动态调整每年各学部的资助名额。对2020年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的考核与2021年的申请时间同步进行,请各学部于6月30日完成考核并报送研究生院。六、其他(一)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致谢部分注明获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等字样。同时应积极申报评选各类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二)各学科、学部可以根据所属学科特点,细化评选条件,经学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后报学校备案。(三)学生可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或研究生院学位办yjsyxwb@zju.edu.cn咨询,联系电话:88206451。 附件1-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附件2-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教授推荐表附件3-争创优博资助-科研成果信息汇总表附件4-争创优博资助-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5-学部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名单附件6-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7-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考核表附件8-各学部2020年资助考核汇总表 研究生院2021年5月19日附件下载1、 附件1-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doc2、 附件2-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教授推荐表.doc3、 附件3-争创优博资助-科研成果信息汇总表.xlsx4、 附件4-争创优博资助-基本信息汇总表(含参考例).xlsx5、 附件5-学部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名单.xlsx6、 附件6-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pdf7、 附件7-浙江大学获得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考核.doc8、 附件8-各学部2020年资助考核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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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1-03-31浙大校办〔2020〕4号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学校校历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二、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三、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四、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五、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节假日具体课程调整安排见本科生院、研究生院通知。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全天安排总值班,请各校区管委会安排好本校区值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的节日。请各校区管委会汇总本校区各单位值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后于放假日5日前报校长办公室(传真:88981358,电子邮箱:zdlb@zju.edu.cn)。学校总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23-4室。学校总值班电话:0571-88981700。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抄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0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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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健办关于春季无偿献血的通知
2021-03-25各位师生:校卫健办定于3月26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为保障献血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本次活动将采用现场报名、现场献血的方式进行。一、时间地点2021年3月26日(周五)10:00-16:00玉泉校区永谦广场二、注意事项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在支付宝中完成实名认证;2.一周内有感冒、服用药物,请暂缓献血;3.女性生理期及前后三天,请暂缓献血;4.献血前一天保证睡眠充足,不要疲劳、熬夜,不要剧烈运动;5.切忌空腹献血;6.体重要求:男性≥50kg, 女性≥45 kg;7.献血后请注意休息,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请需要参加体测和十二分钟跑的同学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校园卫生健康办公室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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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网上选课的通知
2021-03-25为使教师能更快地适应学科和科技变化的新趋势,充分运用我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优势突出的有利条件,学校从2005年开始实施青年教师交叉学习培养计划,每年开设两期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现根据各学院(系)上报拟开设的全校综合性交叉课程,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杭州与中华文化》等9门课程为2021年上半年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表。请参加综合性交叉学习的教师注意以下选课事项:一、根据《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浙大人发[2020]32号)文件精神,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要求具有交叉学习进修的经历,其中申报正高职务者应完成三门交叉学习规定的课程。(附属医院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人员兼评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可不做要求)。二、参加综合性交叉课程学习的教师,在3-5年内每人主修3门课程,并鼓励多选,其中有2门必须为跨学科门类的课程。希望理工农医学科类的教师与人文经管学科类的教师尽量互跨学科门类进行选课,通过交叉学习和交流,拓展学科思维,开阔学术和研究视野。三、综合性交叉课程的学习采取业余方式,为保证交叉课程的教学质量,同时不影响教师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每人只任选1门课程,每门课程限选50人。四、网上选课时间为3月24日—3月29日。五、交叉课程网上选课方法(请点击查看)。六、开设课程(请点击课程名称查看每门课任课教师、教学计划、授课时间地点安排等):1.《杭州与中华文化》2.《建筑学与城乡规划学最新发展态势》3.《中国经济热点问题》4.《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5.《材料科学导论》6.《康复医学与健康》7.《食品营养与健康》8.《当代中国重大事件的法律分析》9.《海洋与人类社会》 联系电话:郝老师 88981024。选课技术问题请咨询晏老师:88981343。已选修的交叉课程成绩查询网址为:http://hrm.zju.edu.cn/,用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进入“资格类信息”进行查询。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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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求是智库”品牌建设的通知
2021-03-25各有关院系、智库机构:为加快我校智库影响力和品牌建设,集中力量打造“求是智库”品牌,现启动2021年“求是智库”品牌建设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1.支持举办“求是智库”高端论坛(含线上论坛)。支持各智库单位主办或承办相关智库研究主题或智库建设相关论坛。论坛需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优先资助(拟)形成品牌的系列论坛。论坛需冠名“求是智库”,并在会议宣传品、会议成果(如论文集等)和新闻报道中突出体现“求是智库”品牌标志和字样等内容。2.支持举办“求是智库”系列讲座(含线上讲座)。支持各智库单位邀请校内外智库专家做智库研究或智库建设相关讲座,优先资助围绕特定主题或领域的系列讲座。讲座宣传品、新闻报道中应突出体现“求是智库”品牌标志和字样等内容。3.支持出版“求是智库”系列丛书(皮书)。支持出版高水平智库研究著作或丛书、年度报告、蓝皮书等。要求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重要问题及国家战略,能够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或借鉴,或为智库研究提供重要学术支撑。优先资助具有决策和社会影响力的年度报告、蓝皮书。资助的著作丛书要求标识“求是智库”品牌标志和字样等内容,一般要求在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4. 支持鼓励我校学者在部级以上决策咨询机构担任负责人、委员、专家,参加中央或部委内部座谈会或进行讲课,担任中央讲师团、宣讲团成员,接受中央主要媒体采访等,探索将相关活动纳入智库成果评价体系。 二、支持方式1.对申请“求是智库”讲座、论坛的,依据活动水平、活动规模及活动影响力等因素综合考察并遴选后,视情况予以一定经费支持。2.对申请“求是智库”丛书(皮书)的,根据丛书内容,会同浙大出版社组织遴选后,视情况资助出版经费。3.根据“双一流”建设经费执行要求,2021年度相关论坛、讲座需在11月底前举办。 三、申报方式本项工作实行申报遴选制。本通知2021年常年有效,请各单位将计划进行的相关活动、计划出版相关丛书(皮书)等具体信息填写至附件申报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maoxinyi0116@zju.edu.cn。社科院遴选通过后予以支持:1. 申报论坛讲座的,请至少提前一个月提交申报表。2. 申报丛书(皮书)的,上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下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3. 支持内容第4项相关活动将通过每月《智库动态信息表》进行收集。 联系人:毛心怡、周石联系邮箱:maoxinyi0116@zju.edu.cn联系电话:88981205附件1:“求是智库”讲座、论坛申报表.xlsx附件2:“求是智库”丛书(皮书)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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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21-03-24浙大发研〔2021〕7号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科学选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组 长:严建华副组长:邬小撑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卜佳俊 王 征 叶恭银 叶晓萍 包 刚张荣祥 邱 爽 周文文2.各学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系)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纪委书记和有关同志参加,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系)的复试和录取工作。二、复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基础环节。复试工作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做好组织管理。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选拔目标,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一)复试的基本要求1.初试成绩符合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详见附件)。2.符合2021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各学院(系)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3.学院(系)可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二)复试的工作流程1.各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订具体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录取方案应包括:本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考生申诉受理联系人及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分专业招生名额、差额复试比例、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各科目成绩和总分,专项计划考生应在备注中注明),复试的方式和成绩构成,初试和复试成绩分别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等内容。2.复试录取方案必须经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研究生招生处备案后实施。复试录取方案于复试前在网上向考生公布。3.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系)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至少有1人为德育导师)。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不得公开。4.各学院(系)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并严格执行。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和评分表须交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保管。(三)复试的组织形式1.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原则上全校全日制各招生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在复试前要对考生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一平台”“双机位”“三随机”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少数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如果确需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要求提前十天提交疫情防控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方可组织复试。同一学科或类别原则上采用相同的复试方式。2.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时,各学院(系)应根据平台的性能特点,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各学院(系)应高度重视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并提前组织复试小组成员、秘书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加强现场组织复试和突发应急情况下的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和稳定。3.各学院(系)应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资格审查可采用相关证书、证明的电子版,在新生报到时核查原件。(四)复试的具体要求1.复试的主要方式为视频复试。具体复试形式须在复试录取方案中公告。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2.各学院(系)在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要特别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要注意考查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外语能力测试、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系)在复试中进行。3.各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系)的复试结果负责。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系)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4.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科目由报考学院(系)确定。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5.学院(系)认为有必要时,经研究生招生处审核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三、录取学院(系)根据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1.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其中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生,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各学院(系)要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经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研究生招生处备案,可调整招生计划。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系)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复试成绩应在总成绩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原则上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5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15日前将体检表寄达学院(系),学院(系)收到合格体检表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5.除支教和留校从事思政工作的免试生外,不再录取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6.各学院(系)要及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处,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处批准后,由学院(系)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及参加专项计划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7.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系)的院级党组织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四、调剂由于我校为自划线招生单位,上线考生远远超过招生规模,不再进行破格复试。校内调剂考生除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各专业复试要求详见各学院(系)网站通知)。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四个专业。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不再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10.学院(系)内调剂方案须在学院(系)网上公布;跨学院(系)调剂方案须报研究生招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要在学院(系)网上和研究生招生网公布。11.所有校内调剂都要在学院(系)研究生科进行,跨学院(系)间调剂均须通过研究生招生处核准,所有调剂最终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才全部完成。五、时间安排3月10日,学校召开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各学院(系)须尽快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学科、专业相关人员;3月12日后,各学院(系)确定复试录取方案和实施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处审核。经审核后,各学院(系)在网上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3月17日—31日,各学院(系)组织考生资格审查和复试;4月5日前,各学院(系)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复试考生成绩,明确考生的录取处理状态,上报拟录取考生信息,并开始调档政审。各学院(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制度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对违纪违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学校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附件: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浙江大学 2021年3月10日 抄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1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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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省部级奖校内预报名的通知
2021-03-17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 为了做好省部级奖励提名工作,现提前开始征集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21年度浙江省奖征集范围及基本条件1、申报种类主要包括浙江科技大奖,浙江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合作奖。2、申报自然科学奖的核心论文论著应已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8篇代表性论著应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发表);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需应用推广。参考上一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见附件1)。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1、申报种类主要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学奖。2、申报自然科学奖的核心论文(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两年以上。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能提供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的佐证材料。参考上一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2)。三、征集程序请各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组织征集,并于5月31日前汇总上报浙江省奖和教育部奖报名表(见附件3)。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金王平电话:88981070 E-mail:kyyjwp@zju.edu.cn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5月17日 附件1:202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docx附件2: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附件3:浙江省奖和教育部奖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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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华罗庚数学奖、陈省身数学奖报奖通告
2021-03-17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 中国数学会华罗庚数学奖报奖通告详见http://www.cms.org.cn/prize_15.html;陈省身数学奖报奖通告详见http://www.cms.org.cn/prize_16.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1.华罗庚数学奖2.陈省身数学奖二、申报条件及推荐渠道华罗庚数学奖和陈省身数学奖由推荐方式产生。中国数学会会员单位(包括理事单位、各分支机构),各省市数学会可推荐候选人;两名同行专家可联名推荐候选人。1.华罗庚数学奖:主要奖励长期以来在数学研究以及培养人才等方面有卓越成就,对发展中国的数学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中国数学家,报奖人必须为中国数学会会员且年龄原则上不低于50岁。2.陈省身数学奖:主要奖励对数学发展做出突出成就的中国中青年数学家并且必须为中国数学会会员,评奖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三、推荐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推荐表原件(需推荐专家签字或推荐单位盖章);2、(不超过)10篇论文目录;3、5篇代表性论文4、论文引用情况和同行评价;5、获奖证书复印件;6、两名同行专家推荐信(原件,需专家签名)。四、材料报送和截止时间第十五届华罗庚数学奖、第十八届陈省身数学奖自2021年5月6日起开始推荐,至2021年6月7日截止。具体以申报渠道的要求为准。 联系人:金王平电话:88981070 E-mail:kyyjwp@zju.edu.cn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5月12日 附件1.华罗庚数学奖推荐表格.doc附件2.陈省身数学奖推荐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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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关于实施“揭榜挂帅”自主科研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2021-03-16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响应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支撑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抢占未来科技制高点,引领战略新兴产业转型发展,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联合科学技术研究院拟围绕微纳领域实施“揭榜挂帅”自主科研项目(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领域 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与技术攻关类,涵盖宽禁带半导体、合成生物学、分子智造、生态环保、量子计算、集成电路CMOS工艺技术、微纳器件等研究领域(项目遴选领域详见附件1),《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微纳领域“揭榜挂帅”自主科研项目遴选领域(第一批) 》.docx 附件2:《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微纳领域“揭榜挂帅”自主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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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能力提升计划GEP】 关于举办“非传统安全与深度全球化”专题讲座的通知
2021-03-15为开扩和提升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国际视野和国际化能力,助推全球开放发展,学校面向全体教职工推出浙江大学“国际化工作能力提升计划”(Global Capacity Enhancement Plan: GEP),拟通过各类国际化相关培训,加快建设一支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服务队伍,全面接轨世界一流,为服务学校全球开放发展战略提供建设支撑保障。“国际化工作能力提升计划”2021年第一期将于3月16日(星期二)15:00举行,邀请公共管理学院余潇枫教授举办“非传统安全与深度全球化”专题讲座,讲解全球新冠疫情危机下的全球化发展走向。 欢迎全校从事或关心国际化工作的老师报名参加,请通过浙大钉扫码加入讲座钉钉群观看。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6日14:00。(线上讲座钉钉群二维码)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郝人缘 联系方式:0571-8898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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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教育部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2021-03-15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将开展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八届)申报工作(通知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方式1.本项目面向普通本科院校,采用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办法。浙江大学为推荐单位,2021年青年科学奖申报限额3个,教育教学奖申报限额2个。2、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5月17日前,填报候选人校内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发送至成果部联系人邮箱。如意向申报人数超过推荐指标数,科研院将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二、项目及要求(一)青年科学奖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1.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二)教育教学奖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1.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三、材料报送要求1.推荐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请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utech.edu.cn/fytef)填写,待学校完成推荐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带水印)纸质推荐书,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按要求签名及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6月7日前送至科研院成果部。2.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3.教育教学奖候选人每人还要提交一个mp4格式的教学短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也请于2021年6月7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金王平电 话:0571-88981070E-mail:kyyjwp@zju.edu.cn 地 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附件附件1:教育部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pdf附件2:候选人校内报名登记表.doc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附件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附件5: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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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关于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繁星科学基金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03-15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老师:为建成全球领先的学科会聚平台、创新生态系统,浙江大学携手繁星公益基金设立“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繁星科学基金”,共同致力于计算与生物、医疗、农业、食品等交叉领域的前沿科学和基础研究方面的探索,推动多领域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辐射带动长三角区域科技产业转型升级与社会经济创新发展,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计算+”典范,通过科技创新实现社会价值。为落实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繁星科学基金的总体部署,按照基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启动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繁星科学基金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 基金支持方向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以“开放·普惠·合作·共赢”为理念,2021年第二批项目将继续以“计算+生物医疗”“计算+农业食品”“先进计算”三个创新实验室为载体,在计算+生物、医疗、农业、食品等交叉领域支持科研团队开展前沿的、具有突破性的科学研究。(一)计算+生物医疗1.分子机器的设计、合成研究及其潜在的应用探索2.蛋白酶/抗体/短肽疫苗等功能性生物大分子的设计与优化3. RNA药物设计与RNA功能调控(二)计算+农业食品1.植物蛋白组织重构,细胞工厂增殖技术研究及对人体影响研究2.功能性农产品(如马铃薯、番茄等)的育种及对人体健康影响研究3.农作物种植环境生物治理研究(三)先进计算1.面向科学计算的大数据智能机器学习模型与方法2.端云协同的分布式机器学习系统3.可信可解释的跨媒体智能计算与推理 二、申报工作流程1.请各单位根据上述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进行一体化设计,以项目形式自主确定选题进行申报。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研究周期原则为三年,如无法完成,可申请延迟至四年。立项项目实行分阶段资助,在项目执行不同阶段对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项目后续支持方式。繁星科学基金将提供500-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项目的资助。第一阶段的启动资金为100-500万元人民币,第一阶段的研究时间为12-18个月。对于成果突出、具有潜力的项目团队,繁星科学基金将会提供后续的资助,以支持项目的深化研究。2.项目的组织实施应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3.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相关申报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研究基础和公益性/排他性研究成果。4.项目经基金学术委员会评审并由基金理事会决议通过。项目评选标准主要包括项目的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及研究方案可行性等,具体遴选和评审机制请详见《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繁星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http://fanxing.zju.edu.cn/)。 三、申报资格要求1.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2.项目面向浙江大学及长三角地区相关研究机构的研究团队,鼓励跨高校/机构、跨学科研究人员进行合作。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需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4.鼓励科技工作者大胆探索新路径、新方法,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5.限项规则: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已接受其他营利机构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反馈至zuef_ddp@zju.edu.cn。通过评审的申报项目,另行通知。 联系人:方老师 盛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06597 0571-88208578 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繁星科学基金秘书处2021年5月8日附件: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繁星科学基金资助科研项目申请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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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工会“庆三八、巾帼行”系列活动安排
2021-03-11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111周年,营造尊重、关爱女性的校园氛围,丰富女教职工的文化生活,激励广大女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校工会计划推出“庆三八、巾帼行”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活动内容时 间地 点备注宣传表彰篇浙江大学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先进表彰会3月8日上午紫金港校区求是大讲堂具体通知女职工法治宣传与权益维护4月份之江校区另行通知 主题活动篇 “巾帼行”大型户外活动漫步紫金3月12日下午紫金港校区具体通知漫步玉泉玉泉校区具体通知漫步运河西湖文化广场具体通知漫步城东公园城东公园具体通知优雅“三八”——插花艺术、礼仪讲座3月份各校区另行通知书香“三八”——“女性与诗”诗歌分享会 4月份紫金港校区 另行通知 巧手“三八”——美丽生活巧手秀5月份待定 另行通知 女教授联谊会沙龙:Women in Science3月份紫金港校区 另行通知 女教授联谊会讲座:《女性领导力》4月份紫金港校区 另行通知 校、院女工委培训5月份待定 另行通知 素质提升篇“爱秀紫金”(瑜伽、网球、书法、油画、吉他、健身操等)3月-6月紫金港校区另行通知“快乐学堂”(瑜伽、太极、羽毛球、油画、书法、拉丁等)3月-6月玉泉校区另行通知“和美西溪”(瑜珈、形体培训等)3月-6月西溪校区另行通知“活力华池”(瑜珈、排舞等)3月-6月华家池校区另行通知“旗袍雅韵”:女性气质提升计划3月-6月紫金港校区另行通知 欢迎全校女教职工踊跃参加! 浙江大学工会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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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43个植树节活动的通知
2021-03-11“春光树色与人亲,说不尽、无穷好”,又是三月,植树时。在3月12日植树节来临之际,为增强师生爱树护树意识,养成保护环境,亲近自然的习惯,共建美丽校园,特开展第43个植树节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云植树 亲校园二、活动时间2021年3月三、活动内容1.“云植树”线上植树活动 “云植树”——虽然无法进行线下植树,但是我们可以突破空间的限制,通过低碳行为积攒绿色能量,为虚拟树“浇水”,实现远程苗木认种、认养,继续为绿色地球献出自己的力量。诚邀师生通过浙大钉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312云植树”群,参与线上植树,分享种植的感悟。2.“亲校园”研学导赏活动亲校园,悟自然,深入植物世界,让生态课堂行走起来。特推出校园植物研学导赏活动,由植物学专家带队游览校园生态路线,拓展植物知识,亲近校园风物,挖掘自然资源,培养生态文化。研学导赏活动共分三期,每期招募20人,师生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参与研学导赏的学生可申请志愿者小时数。联系人:徐周双联系方式:88981555总务处绿之源协会草木学社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