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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杭州概率统计高级研讨会
2019-03-21 -
【内网】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十三五”第四批重大项目的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
2019-03-18各位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发布“关于发布‘十三五’第四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请我校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请。我校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8月14日中午12:00。申请人打印纸质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封面盖学院公章,此份学校留底),持院系科研科开具的用校印联系单及纸质材料,交至紫金港校区科研院东三123。具体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与注意事项见后。科研院联系人:黄敏卓 kyyjcb@zju.edu.cn 薛建龙 new@zju.edu.cn联系电话:88981080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7月12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和新时代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现发布“十三五”第四批8个科学部52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按重大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一、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或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部分重大项目对申请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数量有具体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3 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应急管理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专项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4.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结题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重大项目。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申请报送日期为2019年8月12日至16日16时。 2.申请书由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填写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重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在信息系统中首先填写“项目申请书”,然后给该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赋予课题的申请权限,未经赋权的课题申请人将无法提交申请。 4.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附注说明选择相关的重大项目名称,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部分重大项目有具体要求的,按照相关重大项目指南要求填写)。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所申请重大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说明本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只填写各课题申请人相关信息;签字和盖章页中依托单位公章应加盖项目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应加盖课题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 课题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课题所有主要成员相关信息。签字和盖章页中依托单位公章,应加盖课题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签字和盖章页中合作研究单位公章,若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6.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建议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专项评审。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应当通过各自的依托单位提交。其中课题申请书必须先于项目申请书提交,项目申请书待全部课题申请书提交完毕并确认生成项目总预算表无误后再行提交。 8.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8月16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并附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项目申请材料”。 附件:1.数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2.化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3.生命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4.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5.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6.信息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7.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8.医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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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科研项目列表
2019-03-18 -
2018年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期刊论文一览表
2019-03-18 -
Bias-corrected Kullback-Leibler distance criterion based model selection with covariables missing at random
2019-03-15 -
【内网】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网上选课的通知
2019-03-15根据《浙江大学青年教师交叉学习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05)54号)文件以及《教师综合性交叉学习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各学院(系)上报拟开设的全校综合性交叉课程,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建筑学与城乡规划学最新发展态势》等8门课程为2019年上半年开设的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请点击查看)。请参加综合性交叉学习的教师注意以下选课事项:一、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7〕52号)文件精神,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要求具有交叉学习进修的经历,其中申报正高职务者应完成三门交叉学习规定的课程。二、参加综合性交叉课程学习的教师,在3-5年内每人主修3门课程,并鼓励多选,其中有2门必须为跨学科门类的课程。希望理工农医学科类的教师与人文经管学科类的教师尽量互跨学科门类进行选课,通过交叉学习和交流,拓展学科思维,开阔学术和研究视野。三、综合性交叉课程的学习采取业余方式,为保证交叉课程的教学质量,同时不影响教师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每人只任选1门课程,每门课程限选50人。四、网上选课时间为3月15日—3月25日。五、网上选课方法(请点击查看)。六、开设课程(请点击课程名称查看每门课任课教师、教学计划、授课时间地点安排等):1.建筑学与城乡规划学最新发展态势2.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3.食品营养与健康4.当代中国重大事件的法律分析5.中国经济热点问题6.材料科学导论7.中国古代文学名作欣赏8.海洋贸易与一带一路联系电话:88981024。选课技术问题请咨询左老师:88981343、15224024582。温馨提示:已选修的交叉课程成绩查询网址为:http://hrm.zju.edu.cn/,用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进入“资格类信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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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中心关于防范勒索病毒邮件攻击的预警通知
2019-03-14各校内网用户:自2019年3月11日起,境外某黑客组织对我国有关政府部门开展勒索病毒邮件攻击。邮件主题为“你必须在3月11日下午3点向警察局报到!”,发件人名为“Min,Gap Ryong”,邮件附件名为“03-11-19.rar”。样本如下:技术分析显示,该勒索病毒版本号为GANDCRAB V5.2,是2019年2月最新升级的勒索病毒版本,运行后将对用户主机硬盘数据全盘加密,并让受害用户访问网址“https://www.torproject.org/”下载Tor浏览器,随后通过Tor浏览器登录攻击者的数字货币支付窗口“http://gandcrabmfe6mnef.onion/1812a265c3857fa”,要求受害用户缴纳赎金。目前,我国部分政府部门邮箱已遭到攻击。请广大师生务必提高警惕,落实以下安全防范措施:一、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附件;二、及时安装主流杀毒软件,升级病毒库,对相关系统进行全面扫描查杀;三、在Windows中禁用U盘的自动运行功能;四、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安全补丁,升级Web、数据库等服务程序,防止病毒利用漏洞传播;五、对已感染主机或服务器采取断网措施,防止病毒扩散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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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联合举办与师生面对面交流活动的通知
2019-03-14为加强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师生员工对后勤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服务需求,提升后勤服务质量,总务处会同安全保卫处、求是派出所、后勤集团、新宇集团、学生会权服部等部门单位,联合举办消费者权益日与师生面对面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3月15日11:00—13:30。二、活动地点紫金港校区:食堂一楼门厅、文化广场。三、活动内容:相关部门、单位与师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向师生宣传相关服务、政策等,接受师生的问题咨询、意见建议等,促进后勤服务提升,使师生更加满意。总务处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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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Statistical Methods for Single-cell Genomics
2019-03-14 -
转发关于2019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3-11各学院、有关老师:2019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推荐评选工作已启动,通过推荐选拔优秀的智能科学技术成果和产业化项目,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领域的支撑作用,切实调动广大智能科技领军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提升智能科学技术与产业应用发展水平,奖励在人工智能科学研究和应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更好地为广大智能科技工作者和全体会员服务。“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是我国智能科学技术领域最高奖,具备提名、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资格。详情见链接:http://www.wuwenjunkejijiang.cn/wj/news.aspx?pkid=13612&tid=13390请有意申报老师联系科研院。联系人:陈汀 赵彬 (东三125室)联系方式:hzchenting@zju.edu.cn kjckf2@zju.edu.cn 88981082附件:2019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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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dicting future dynamics and quantifying criticality in complex systems
2019-03-08 -
【内网】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9-03-07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老师: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已将“智能机器人”等6个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详见https://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6/t20190619_147146.htm)。请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指导本单位具有基础的科研人员,认真研读指南,结合前期工作,凝炼科学问题、整合研究队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转发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2.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3.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4.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三、申报资格要求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5.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8.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四、具体申报方式1.组织推荐。各学院汇总本学院教师的项目申报意向,并于2019年7月4日前将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拟申报意向登记表.doc发科研院联系人。2.网上填报。请各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我校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8:00至8月9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3.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人于2019年8月12日前将预申报书(纸质,一式3份,其中1份学校留底)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高新技术部(紫金港东三教学楼119)。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如下:(1)“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68104487;(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3)“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2;(4)“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5)“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2、68207731;(6)“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8208、68207769。五、科研院联系人:高新技术部:马行超 88981099 maxingchao@zju.edu.cn刘剑蕾 88981187 kyyljl@zju.edu.cn张英琪 88981187 1.“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1.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1.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2.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2.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3.“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3.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3.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4.“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4.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4.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5.“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5.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5.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6.“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6.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6.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高新技术部201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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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9-03-07各有关院系: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超常规实施“一强三高新十联动”科技新政,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技术,开发出一批战略性标志产品,提升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和“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战略支撑作用,根据《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7号)、《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财教〔2014〕89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型与组织方式竞争性项目。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在广泛征集需求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主动设计了182个项目(课题)。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设区市和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遴选承担单位。二、申报要求(一)竞争性项目。应征主动设计项目的,应当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和目标进行申报(详见附件3)。1.申报企业资质。申报企业须设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18年7月1日前工商注册),并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8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1.5%以上(申报农业类项目的可放宽到1.0%);申报和参与企业均应设置研发投入会计辅助账。2.产学研合作项目要求。有明确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当有具备相应示范和转化产业化条件的企业或应用单位合作申报,且无论高校院所还是企业牵头承担,均要求有自筹经费,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20%。3.优先支持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1)优先支持龙头企业牵头与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2)申报企业上年研发强度超过5%;(3)高新技术企业和有风险资本介入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4)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高端人才,与国(境)外科研机构、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5)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新示范区和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内的申报单位;(6)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所在企业;(7)建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完成3年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且项目实施绩效明显的企业;(8)与申报企业核心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9)45周岁以下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10)工程建设单位应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工程建设项目;(11)科研成果在省内或长三角转化落地的项目;(12)经认定的浙商回归企业。三、补助经费为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由高校、院所或医疗机构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科技攻关项目,财政资金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经费50%的补助;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和产业化项目,财政资金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经费20%的补助。四、预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本次项目采取预申报评审的方式确定申报名额,请有申报意愿的老师填写《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表》(附件1)。预申报表中技术及经济指标等内容需与后续正式申报材料保持一致。请各院系择优推荐,并分别于2019年7月1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按所属领域发至科研院对应业务部门,7月15日前将预申报表(一式五份)(附件1)和汇总表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按所属领域提交至科研院对应业务部门,参加校内评审,逾期恕不受理。国际合作领域项目须同时提交与外方的合作协议原件。后续事项将另行通知。五、其他事项(一)申报资格。项目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院所专项中的条件建设和设备购置类项目、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数不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在研项目总数已达2项的,限报1项;已达3项的,不得申请。主要参加人员是指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1-3位的科研人员。择优委托项目不受限制。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协调推进项目实施的组织能力、开展研发创新的科研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信用。为落实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如项目申请人不是申报项目企业的在职人员,应当由企业作出说明并出具赋予其管理项目实施的授权书。项目申请人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应当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如返聘、延迟退休等)。3.项目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须在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信用记录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二)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科学提出,原则上不超过4年,超过4年的,可分段申报实施。(三)几类项目的补充说明1.国际合作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和力量合作应征工业、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主动设计项目的,请在申报系统中选择“国际合作项目”,同时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并请通过系统另行提交合作协议。双边产业联合研发计划项目纳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详见申报指南)。2.军民融合项目。需符合以下要求:(1)重点解决军民融合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凝练形成标杆型、引领型的重大项目。(2)申报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申报单位中含有军工单位;——申报单位具有“军工四证”;——提供技术来源于军用技术和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军转民”项目);——提供军方需求证明材料(“民参军”项目)。上述材料应在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3)鼓励军工发明专利转化应用到民用领域,或将民用发明专利应用于军工领域。(五)其他有关事项1.本次主动设计项目指南主要依据前期梳理的141项关键核心技术清单,目前科技厅正在抓紧对清单进行论证并征集第二批清单。考虑到申报评审时间因素,项目申报评审和清单梳理将同步开展。科技厅在评审过程中,将优先立项通过论证并确定的关键核心技术清单内的项目。对于在突破“卡脖子”技术方面能力特别突出的优势单位,将通过择优委托的方式实施。2.设区市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项目申请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3.项目申报单位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无论项目申请人是否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申报单位均承担项目实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科研诚信责任。4.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严肃调查处理或配合相关机构调查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对项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诚信要求负责。5.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书等电子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专家评审的公正性。6.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7.国际合作项目的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合作外方所在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种质资源等方面合作的,须事先履行国内有关审批手续。8.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实验动物的,应当严格执行《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省科技厅咨询电话:规划处(综合业务咨询):王 键 0571-87054037高新处(工业领域项目):李 易 0571-87054033农村处(农业领域项目):邵 晖 0571-87055372社发处(社发领域项目):叶 琳 0571-87056405成果处(军民融合项目):周 剑 0571-87054041合作处(国际合作项目):洪晨鸣 0571-87055837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117房间联系电话:0571-85214237、86512650联系人:都康飞 张 慧 科研院联系人: 工业领域 高新部马行超 jingwen0531@zju.edu.cn 88981099 农业及社发领域 农社部王芳展 wfz@zju.edu.cn 88981029 国际合作领域 基海部陆丹旸 kyyldy@zju.edu.cn 88981775 军民融合领域 先研院王国雄 gxwang@zju.edu.cn 87951034附件: 1、2020年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表.doc 2、2020年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汇总表.xlsx 3、主动设计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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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文献获取方法与技巧
2019-03-06讲座主题:全文文献获取方法与技巧主讲人:陈振宇(chenzhenyu@zju.edu.cn) 副研究馆员,理学硕士。读者服务部副部主任,分管农医馆读者服务及图书馆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工作。时间:2019年3月8日 (周五)15:30~16:30地点:(紫金港校区)基础馆301国立浙江大学厅适用对象:教师、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讲座简介:在学习与研究过程中,经常要参考各种各样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有相当一部分只知道一个题录,最多加上摘要,没有全文。本讲座就是在已知文献的题录信息的前提下让你快速掌握查找全文文献的方法与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