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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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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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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10
  • 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10-09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3号),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安排,进行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校情况,现就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一)认定对象范围受聘我校教师岗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一年(2021年12月31日前进校)或已聘任副教授、教授职务,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具体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等。(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通过学校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含学校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2.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港澳台居民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附属医院在编在岗的卫生技术岗位人员,必须是已经兼评上我校副教授或教授,且近三年教学部门有登记备案的教学任务。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各学院(系)、各单位以试讲方式,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结果需为合格以上。(2)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经过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可视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3)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申请认定汉语言类、对外汉语专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具有教授、副教授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免上述第(2)(3)两项条件。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学校附属医院或校医院体检合格。二、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及要求(一)网上申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未在此时段内完成网上申报的申请人,网报关闭,无法进行本次认定。(二)网上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成实名核验,再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并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申请信息、提交认定申请。2.现场确认点选择浙江大学,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为浙江省、认定机构为浙江省教育厅,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3.申请人对本人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接收系统发送的电子邮件或短消息。4.申报的“任教学科”应为申请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学科,网上申报时需点选至系统中显示的二级学科,没有二级学科名称的可按照一级学科申请,难以对应学科名称的,可以直接填写任教课程和名称。5.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大小应小于190K,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6.在个人承诺书签名处,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修改签名,确保签名工整、清晰。7. 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申报提醒”页面,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页面中的内容,确保报名成功。(三)申请人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10月9日至10月21日向所在单位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教学科研人员和实验教学人员材料递交到所在学科的学院(系),专职辅导员递交到党委学生工作部,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人员由附属医院统一汇总到医学院人事科。所需材料如下。1.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系统打印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2.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申请人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标注姓名);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在同一页);4.学历学位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一份(海外取得学历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请点击下载)一份;申请人到各校区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半年内体检过的人员,带上原体检结果到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作缺项体检即可。今年特别明确,在认定体检时,经学校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一律不免检胸透。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7.《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第6条和第7条申请材料,但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证明材料。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可免提交第7项材料,但须提交师范类专业毕业证明。(四)单位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1.院系初审、考察评议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4日①各学院(系)、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应对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其身份等进行认真审核,确认真实性和有效性。②各学院(系)、各单位需以试讲的方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和评议。附属医院卫技人员提供从事相关教学的备案记录。 2.材料汇总上交时间:各单位人事科下载并填写《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材料审核汇总清单》(请点击下载)和《浙江省2022年委托院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请点击下载),在10月24日前将汇总清单和人员名册电子版发送到zdxyq@zju.edu.cn,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原件和相关材料一并上交。各学院交至校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东三104-3室。三、其他(一)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被立案调查未结案的,或在行政、政务处分期内、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二)证书补换发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进行办理,由各单位负责收集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请点击下载)(一式两份),照片贴好;2.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5.教师资格证书损坏,申请换发的,原证书一并提交。(三)请各单位通知到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本次认定工作。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截止前,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不能通过本次认定。申请人在网报前,可先下载使用手册熟悉报名流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使用手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站首页“使用帮助”。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 徐老师 88981879    汪老师 88981105 医学院人事科:陈老师 88981906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2022年9月26日

  • 三维基因组结构调控基因表达的数学理论与统计推断

    2022-10-09
  • 【内网】计划财务处关于国庆期间暂停使用财务系统的通知

    2022-09-28

    各相关单位、师生用户:为扩充财务数据服务器硬盘空间,提升财务系统性能,现定于2022年10月1日—10月7日(国庆期间)对财务数据库服务器进行整体迁移(自9月30日20:00起关闭数据入口),期间暂停财务综合平台、差旅平台、缴费平台及一切接口的访问,请相互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计划财务处2022年9月26日

  • Efficient Learning of Optimal Individualized Treatment Rules

    2022-09-28
  • 博士生讨论班2022[03]

    2022-09-26
  • Euler-Maruyama scheme for the SDE driven by stable process

    2022-09-26
  • MATRIX KENDALL'S TAU IN HIGH-DIMENSIONS: A ROBUST STATISTIC FOR MATRIX FACTOR MODEL

    2022-09-22
  • Local Times and Geometric Properties of Gaussian Random Fields

    2022-09-21
  • 浙江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硕士(海宁国际校区)2023年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2-09-20

    2023年,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与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合作招收“数据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为保证免试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免试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免试生接收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确保免试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领导组长:孙文光、贲圣林副组长:张立新、瞿海东成员:骆威、苗晓晔、高照省、苏中根、苏溦娜、牛茜、杨路申诉联系人:苏溦娜,联系电话:0571-88208268;邮箱:cds@zju.edu.cn 二、接收计划        浙江大学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 “数据科学与工程”项目(海宁国际校区),学制2.5年,2023年计划招生20名,含推免名额13名,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该项目由国际联合商学院进行项目运营和学生管理,数据科学研究中心负责专业培养和导师建设等,学生住宿在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 三、免试研究生接受方案(一)报考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程序1.8月10日-9月20日,申请人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填写有关栏目。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复试名单,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所需提交材料详见《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通知》,材料不全者无法进入复试。2.9月28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全部确认工作需在17:00前完成。 (三)复试与录取1.复试方式复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网络平台,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前考生须在电脑或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或APP,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2.复试内容每位申请者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内容包含考生复试陈述、本专业综合知识问答、英语问答。考生需就个人学习与研究或工程经历、成果、获奖、研究志向与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陈述(个人陈述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需包含2-3分钟连贯性的英语内容)。1)复试小组由5位为人正直、处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申请本专业免试生的专家组成。2)复试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轮到复试而未及时到场者,取消复试资格。3.录取1)依据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和招生计划,遵照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递补名单。如果拟录取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由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拟录取结果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定。2)所有申请人均须参加复试,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时间安排1.9月20日23:59前:申请人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交复试材料。2.9月23日:面试。3.9月28日17点前,研究中心和攻读研究生的推免生双方需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完成“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步骤(注:须先完成网上“复试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步骤,方可进入“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流程。),逾期视自动放弃。4.研究生院将对拟接收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收费规定本项目2023年学费标准参照8万/生(全程)执行。  六、其他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4.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3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5.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6.本办法由数据科学与工程硕士(海宁国际校区)免试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2022年9月15日

  • 关于2022年下半年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网上选课的通知

    2022-09-19

    为充分运用我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优势突出的有利条件,使青年教师更快地适应学科和科技变化新趋势,学校于2005年起实施青年教师交叉学习培养计划,每年开设两期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按照交叉学习培养计划,结合学校实际,2022年下半年确定开设《生命科学导论》等7门课程,现将网上选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课相关注意事项1.根据《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浙大人发〔2020〕32号)文件精神,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要求具有交叉学习、进修的经历,其中申报正高职务者应完成3门交叉学习课程。(附属医院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人员兼评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可不做要求)。2.参加综合性交叉课程学习的教师,在3-5年内每人要求主修3门课程,其中2门须为跨学科门类课程。建议理工农医学科类的教师与人文经管学科类的教师尽量互跨学科门类进行选课,通过交叉学习和交流,拓展学科思维,开阔学术和研究视野。二、网上选课及课程信息1.选课时间及选课方式:9月16—22日期间,根据“交叉课程网上选课手册”(请点击查看)进行选课。为保证教学质量,同时不影响教师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每人只任选1门课程,每门课程限选50人。为充分发挥综合性交叉课程作用,欢迎感兴趣的教职工参与选修。2.课程信息:请点击网上选课系统查看每门课教学计划、授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3.课表及选课名单如下:《 2022年下半年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表 》  (1)《生命科学导论》(2)《创新药物研发理论与实践》(3)《中国与杭州专题十讲》(4)《心理学及其应用》(5)《新闻与传播前沿》(6)《脑科学导论》(7)《茶文化、茶科技与茶健康》另外,人力资源处协同图书馆开设了图书情报学等相关讲座(请点击“讲座信息”进行查看),各位老师可根据个人兴趣与实际需求自由选择(此类讲座不计入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要求的交叉学习、进修经历)。三、成绩查询已选修的交叉课程成绩查询网址为:http://hrm.zju.edu.cn/,用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进入“资格类信息”进行查询。 未尽事宜,请联系:郝老师88981024。选课技术咨询:陈老师15258861647。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2年9月16日

  • 【内网】教育部关于启动2022年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9-19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通知,教育部启动2022年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该通知重点解析如下:一、资助形式为提供一次性合作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标准1万元(项目总执行经费原则上不得少于5万元,不足部分由项目课题组或各单位、院系根据项目执行实际需要,通过自筹的形式自行解决)。项目执行期为2年。二、申报条件(一)国内申请者应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二)国外合作者应为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助理教授(或相当于)以上职称的中国留学人员。(三)国内高校同一名申请者每年度限报1项,在完成上个项目并通过结项验收后,方可再次申请项目;国外合作者每年最多可获批1个项目。(四)合作双方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协议须由双方合作者签字并在中方合作者处加盖学校公章。协议中应包括“合作双方信息、签订日期、合作内容及目标、研究方式、合作形式、合作双方权利及义务、经费管理、知识产权归属、预期成果、协议有效期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及其他”等内容。(五)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正在执行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或项目执行期结束但未获结项确认的。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自201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3.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资助且已结题或结项的。4.连续两次申报未获立项资助且项目内容及执行计划未发生重大改变的。三、工作程序申报人登录“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s://cxcyds.cscse.edu.cn/loginController.do?institutionLogi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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