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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云计算
2023-01-17 -
统一身份认证
2023-01-17 -
浙大邮箱
2023-01-17浙大邮箱简介:浙大邮箱的后缀为@zju.edu.cn,服务对象仅限于在校师生、单位和部门。浙大邮箱实行实名制方式管理,学校根据数据中心提供的新入校人员信息在激活上网账号时同步开通同名@zju.edu.cn邮箱账号,默认为学工号,登录密码与上网账号密码一致,可登录https://myvpn.zju.edu.cn添加一次别名。教师离职将注销邮箱功能。2021年8月及之后入学的学生毕业离校后@zju.edu.cn邮箱将不再保留,于离校1年后进行注销。毕业后可根据个人需要至浙大校友网(zuaa.zju.edu.cn)申请@zuaa.zju.edu.cn校友邮箱;毕业后因留校学习或工作需要可申请继续使用原@zju.edu.cn邮箱。 浙大邮箱使用说明:1.安全保卫处要求配合检查取证时,信息技术中心可以查阅、提供邮箱用户的注册信息和电子邮件内容。7.有关浙大邮箱任何问题请联系信息技术中心处理:发送邮件至mail_team@zju.edu.cn或拨打0571-8795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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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账号及上网服务
2023-01-17 -
【内网】科研院转发中国农学会关于2022-2023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1-16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2022-2023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工作已经启动,中国农学会通知详见:http://www.caass.org.cn/xbnxh/tzgg3337/93437/index.html经前期摸底调查,我校共有意向申报科学研究类5项,优秀创新团队类5项,与中国农学会正式下达的推荐指标吻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材料填报将公示材料发到kyyjwp@zju.edu.cn,科研院进行公示。三、材料提交科学研究类,请于2月6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待推荐单位完成推荐提交后,填报人方可通过系统,打印带有水印的《2022-2023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书》和《成果摘要表》纸质版(无水印者均视为无效资料),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月2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包括:纸质版推荐书主件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推荐书、附件目录并编有页码、附件)原件1份;成果摘要表原件一式2份;同时报送所有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光盘),其中《推荐书》《成果摘要表》以pdf格式,附件材料按要求以pdf或jpg格式(必须与上传附件一致)。优秀创新团队类,请于2月2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包括推荐书主件、附件材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推荐书、附件目录并编有页码、附件)原件1份;成果摘要表原件一式2份;同时报送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光盘),其中推荐书主件以word和pdf格式,附件材料以jpg格式(必须与纸质版附件一致);项目一览表(附件2:2022-2023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项目一览表(优秀创新团队))电子版。四、联系方式科研院成果部金王平88981070 kyyjwp@zju.edu.cn中国农学会联系电话:010-59194213,59194491,59194666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张振明18511852654,巴祎欣15383901575附件1:2022-2023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优秀创新团队推荐书和摘要表(样本).docx附件2:2022-2023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项目一览表(优秀创新团队).xlsx附件3:2022-2023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申报与推荐工作手册.pdf附件5: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网络申报与评审工作平台使用手册-申报单位.docx附件6:2022-2023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研和科普类推荐书和摘要表(样本).docx附件7:公示模板-科学研究类.docx附件8:公示模板-创新团队类.docx 科研院成果部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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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因公临时赴台计划的通知
2023-01-16各有关单位: 根据加强因公临时赴台交流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规范制订和管理年度临时因公赴台计划,并将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于2023年1月20日前发送至xsj@zju.edu.cn,由国合处、港澳台办上报有关部门审批。联系电话:许老师88981875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教职工因公临时赴台交流计划申报表.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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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关于推荐2023年度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通知
2023-01-16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2023年度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项目征集工作已经开始,按照《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章程》和《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度科技奖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1.推荐单位包括:各专业委员会,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肿瘤医院,综合医院肿瘤中心,研究所,医学高等院校,解放军所属医疗机构(见附件2)。各推荐部门(单位)要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和等级,推荐一等奖的项目落选后不再进入二等奖评审。2.已获得国家科技奖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如当年同时推荐了国家科技奖或中华医学科技奖,在其公布获奖后,将自动终止本项奖励的评审程序。3.已获同类性质奖励的项目可以高一级奖励等级推荐本奖项。4.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第一完成人进行推荐。5.科技奖全程采用系统推荐和评审,申报人须使用“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平台”(链接:http://caca.qhvoting.com,或协会网站(http://www.caca.org.cn/下的“科技奖励”栏目内)填写《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参照填写要求(见附件2)整理推荐书及附件,推荐科普奖的项目请注意《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科普项目推荐评审细则》相关说明。6.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要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不合格要点见附件2)。形式审查通过后,用系统生成的推荐书打印,完成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二、推荐时间1.本次科技奖申报为限额申报,浙江大学可作为推荐单位,限推荐5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2月20日前发送《校内报名表》电子版(附件3)至邮箱kyyjwp@zju.edu.cn,以便学校创建并分配账号给申报人。2.申报人请于2023年3月25日下午5:00前在推荐系统上提交相关材料。3.纸质版材料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院成果部,过期不予受理。三、报送材料1.纸质版推荐书1套(原件1套,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2.未获过奖励的推荐项目,要通过3位同行专家评审推荐,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推荐专家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与推荐书一起报送。3.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2)。每个推荐项目所提出的回避专家人数不得超过3人。(3)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4.科普奖推荐项目需附1套科普作品。四、联系方式联 系 人:金王平 联系电话:88981070 地 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Email:kyyjwp@zju.edu.cn 附件1:中国抗癌协会关于推荐2023年度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通知.pdf附件2:2023年度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通知附件.rar附件3:校内报名表.doc附件4:2023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申报群.jpg 科研院成果部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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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1-16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s://www.cast.org.cn/art/2023/1/5/art_460_205748.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基本要求1.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个人奖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2. 未来女科学家计划,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二、 浙江省科协和浙大科协提名(一) 提名限额 女科女团未来女科计划浙江省科协212浙大科协211(二) 提名流程报名截止1月31日校内评审2月1至2月5日分配系统账号2月6日系统截止浙江省科协2月15日浙大科协2月20日请有意向并且符合条件的人选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具体申报途径:请于2023年1月29日前将提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经校内评审择优推荐后分配账号,进行在线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提交等工作。三、 其他单位或专家提名请将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候选人/团队、提名奖种、联系电话和邮箱等信息发到联系人邮箱,由科研院向组织部/人事处和纪委等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征求意见表》中“干部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盖章流程。四、 联系方式联系人:金王平 联系电话:88981070 (非值班期间可钉钉联系)联系邮箱:kyyjwp@zju.edu.cn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附件:浙江省科协关于提名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浙江候选人的通知.pdf附件1: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doc附件2: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doc附件3: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doc附件4: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doc 科研院科技成果管理部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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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码(蓝码)申请
2023-01-16浙江大学通行码(蓝码)是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进入校园的凭证,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和健康打卡相关要求,申请流程分成两步:添加到通行码数据库,申请加入到浙大钉组织,申请通行码(蓝码)。1.添加到通行码数据库教职工的基本信息首先得添加到通行码数据库才能申请蓝码,否则在申请蓝码时会提醒不在通行码数据库无法申请。新教工入职时,人力资源处会将工号等信息直接添加到通行码数据库,一般在入职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申请蓝码。非全职人员、紧密层人员由所在学院(系)、单位办公室主任通过校务服务网T0023流程添加。2.申请通行码(蓝码)教职工可以通过浙大钉、微信、支付宝等多种途径申请蓝码。(1)浙大钉:通过浙大钉申请蓝码,首先需要所在学院(系)、单位办公室主任开通浙大钉。登陆浙大钉以后,点击“疫情防控”——“教职工通行码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申请蓝码,经所在学院(系)、单位审核后即可。点击浙大钉首页“浙大通行码”可显示蓝码。(2)微信:搜索关注“浙大校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网上办事”,选择“浙大通行码”,填写相关信息申请,经所在学院(系)、单位审核后即可显示蓝码。(3)支付宝:搜索“浙江大学”,点击浙江大学官方小程序,选择“浙大通行码”,填写相关信息申请,经所在学院(系)、单位审核后即可显示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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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职工人事证明开具
2023-01-16全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学科博士后各种人事证明开具,均可通过自助打印方式或EMS邮寄或紫金港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办理。不同类型证明的开具方式,可以参考校务服务网Z0067在职教职工人事证明(http://xwfw.zju.edu.cn/Z0067)说明办理。1.在职收入证明(中文)用于办理银行贷款的在职收入证明可以直接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其他用途的在职收入证明可以按照自己需要选择取件码自助打印或ems邮寄或大厅办理,具体参考校务服务网“Z1899在职教职工人事证明-在职收入证明(中文)”(http://xwfw.zju.edu.cn/Z1899)。2.在职证明(中文)各种类型的在职证明均可按照自己需要选择取件码自助打印或ems邮寄或大厅办理,具体参考校务服务网“Z1902在职在职教职工人事证明-在职证明(中文)”(http://xwfw.zju.edu.cn/Z1902)。3.因私出国(境)在职收入证明(中英文)教职工登陆校务服务网“Z1887在职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不包括中层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http://xwfw.zju.edu.cn/Z1887)办理因私出国境申请,按照自己需求选择取件码自助打印和ems邮寄方式获取因私出国(境)在职收入证明(中英文)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按照 “Z1234中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 事项进行线上审批;涉密人员的因私出国(境)参考Z1727登记备案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要求,进行线下审批。审批完成后可以到大厅开具证明。4.子女配偶或父母因私出国(境)在职收入证明(中英文)子女配偶或父母因私出国(境)在职收入证明(中英文)均可按照自己需要选择取件码自助打印或ems邮寄或大厅办理,具体参考校务服务网“在职教职工人事证明-子女、配偶或父母出国(境)签证用在职收入证明”(http://xwfw.zju.edu.cn/Z1898)办理。5.其他类型的人事证明其他类型的人事证明可以通过ems邮寄或大厅办理方式获取,具体参考“Z0067在职教职工人事证明”(http://xwfw.zju.edu.cn/Z0067)进行线上或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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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证明开具
2023-01-16按国家和浙江省的规定,我校教职工(本文所指为事业编制人员,以下同)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类社会保险。 一、个人的参保证明途径一:参保人员打开手机支付宝APP,搜索“社保证明”,选择社保证明打印-杭州市,选择“个人社保证明”,进入办事,通过人脸验证进行身份认证,选择个人参保证明-选择养老保险类型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点击查询,长按页面即可下载保存个人参保证明、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途径二:参保人员登录省政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通过实名认证进入“社保证明打印—>个人参保证明”页面,选择养老保险类型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地为“省本级”后,即可打印或下载带电子签章的个人参保证明。 途径三: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打印。1.本人根据具体需要确定要开具哪一种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比较通用的是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2.携带被证明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具体哪一类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在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可以通过自助打印和取号到服务窗口打印两种方式。四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如下:险种经办机构地址养老保险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杭州市中河中路248号医疗、生育保险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三楼二、单位的参保证明一些部门因为投标、资质验审等原因需要开具参保证明,请经办人按以下方法办理:1.确定与本事项有关的教职工名单(包括职工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2.确定需要开具哪一种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3.如果名单内教职工可以各自办理个人的参保证明,则按第一条所列办法办理。4.如果不方便由教职工各自办理,则有以下办法:① 凭院级单位出具的工作联系函和人员名单,到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21号或22号窗口开具介绍信,再前往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开具相关社保的参保证明。② 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可通过校务服务网(网址:http://xwfw.zju.edu.cn)“网上申请、自行打印”的方式办理,网上提交申请并上传院级单位联系函,1-2个工作日后下载打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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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关于申报2023年“科学探索奖”的通知
2023-01-16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2023年度“科学探索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科学探索奖”申报指南》、《“科学探索奖”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科学探索奖”是一项由腾讯出资、科学家主导的公益奖项。奖项于2018年设立,由杨振宁等十四位知名科学家与腾讯公司创始人马化腾共同发起。“科学探索奖”聚焦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资助“探索期”青年科技工作者,面向未来、奖励潜力、鼓励探索。资助领域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新材料、天文和地学、生命科学、医学科学、信息电子、能源环境、先进制造、交通建筑、前沿交叉。一、申报时间申报启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24时(北京时间)。二、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2. 获得博士学位。3. 在中国内地或港澳地区全职工作(国籍不限)。三、宣讲会安排2023年1和2月计划召开数场线上宣讲会,介绍科学探索奖的基本情况、申请与评审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还会邀请往年获奖人分享经验。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会议信息会发送到报名的邮箱。如需了解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科学探索奖”(XplorerPrize)。四、校内联系方式联系人:金王平联系电话:88981070邮箱:kyyjwp@zju.edu.cn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附件:1.2023科学探索奖申报指南.docx2.2023科学探索奖FAQ.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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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报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和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2023-01-16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和结题工作已经开始,我校本年度需提交报告的清单请见附件1。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填报方式2022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进展和结题报告需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负责人以原有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认真撰写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按钮找回。二、填报要求1.在研项目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的方式,负责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需尽量详细叙述本年度研究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非本年度的论文请勿列出;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负责人提交后科研院会及时审核,基金委后续审核后,进展报告提交流程结束。等待审核状态有可能会被退回修改,请关注并根据修改意见再次修改提交。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月12日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电子版进展报告(前期已通过邮件通知各院系科研科),对于基金委退回需修改的请及时再次提交。2.应结题项目提交结题/成果报告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提纲及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2版)(附件2)及结题补充说明(附件3)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在基金委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4。(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5)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各科目结余数不能为负数。决算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即支出数据截止到结题当年的12月31日),决算说明书与决算表应相符,查询、填写方法参照附件6。项目存在合作单位外拨经费或项目负责人由外单位调入本校后转入的经费的,还需提供外单位编制的项目决算,并经所在合作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扫描版)。(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填报研究成果,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6)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填报流程及报送时间1.项目负责人(1)获取项目经费决算表(本次发生重大变化请先处理此项,参照附件6)。为确保经费决算数据准确,应结题项目负责人请于2月10日前,登录“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新版项目查询”自动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将决算数据及说明录入基金委系统。因寒假轮休,线下预决算咨询审核集中安排在每周一、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以及1月28日和2月8日(紫金港东六教学楼131办公室)办理。具体安排详见附表:日 期值班人员联系电话值班地点1月16日(周一)原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1月19日(周四)原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1月28日(周六)沙老师88206001紫金港东六教学楼131办公室1月30日(周一)朱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2月2日(周四)杨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2月6日(周一)华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2月8日(周三)林老师88981237紫金港东六教学楼131办公室2月9日(周四)黄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 (2)系统提交结题报告。应结题项目负责人请于2月10日前,在基金委系统完成电子版填报。期间对于结题报告电子版有修改要求的,学院(系)有权限在系统中进行退回处理,请联系学院(系)退回。2.科研院科研院将及时在基金委系统审核结题报告。如被退回,请根据修改意见再次提交。3.基金委科研院审核结题报告,提交基金委进行审核。如被退回请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4.项目负责人基金委审核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中一份封面加盖院系公章,附件材料无需打印),并在项目负责人处签字,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交至学院(系)。5.学院(系)请于2月28日前将纸件结题报告交至科研院(紫金港校区东三123办公室)。学院(系)收到打印版结题报告后:(1)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亲笔签字;(2)确认结题报告封面右下角版本号与基金委系统中最终审核版一致;(3)在结题报告右上角用铅笔标注“结题清单中的序号”。(4)“依托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处盖财务部门公章及负责人签章;(紫金港东六-131,谢老师88208561)。(5)“依托单位公章”处盖浙江大学公章(校务服务网上申请用校印【Z0009事项】,通过审批后,到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号窗口盖章)如用印量大,请提前联系校办窗口电话:88981609)(6)“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处盖科研院章和科研院负责人章(紫金港东三-123)。 科研院联系人:费伟东 覃莉茜 徐骏军 薛建龙电话:88981080;E-mail:kyyjcb@zju.edu.cn计财处联系人: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6号窗口(原源、李翀88206383)、紫金港东六教学楼131办公室(谢圣华88208561林丹凤88981237沙劲竹88206001)。 科学技术研究院计划财务处2023年1月13日附件:附件1-2022年国家基金结题清单-916项.xlsx附件2-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2版).doc附件3-结题补充说明.doc附件4-如何填报项目结题报告.pdf附件5-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doc附件6-项目经费决算表获取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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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后勤集团关于寒假期间后勤服务安排的通告
2023-01-12各位老师、同学:根据学校2023年寒假工作安排,结合后勤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寒假期间后勤服务安排通告如下:一、食堂供应备注:1.以上安排将根据就餐情况适当调整,如有变化,另见食堂门口公告。2.校园卡窗口服务部服务时间:1月16日至1月20日服务时间为10:30-12:30,1月21日至1月27日暂停服务,1月28日至2月17日服务时间为10:30-12:30。春节假期请提前现场充值或者使用支付宝充值。3.饮食服务中心值班电话:0571-88206318。二 、邮政、快递服务三、求是生活门店备注:以上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如有变化,另见超市门店公告。四、水电保障1月16日-2月14日,24小时水电值班及报修电话如下:紫金港校区:0571-88206160玉泉校区:0571-87951552之江校区:0571-86592707西溪校区:0571-88273463华家池校区:0571-86971510舟山校区:0580-2092160五、物业服务各项服务正常开展,24小时服务电话如下:紫金港校区:0571-88206118玉泉校区:0571-87951910西溪校区:0571-88273095华家池校区:0571-86971396之江校区:0571-87951062海宁校区:0571/0573-87572114六、教材服务1月16日-2月13日暂停服务。玉泉校区联系人:寿老师,联系电话:87952430。紫金港校区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8206075。七、办事大厅本科生院窗口1月16日-2月17日每周一、四值班(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电话:88206189、88981221。八、危化品服务、废弃物中转站危化品服务:1月16日-2月5日暂停服务,2月6日开始恢复正常服务。各校区化废中转站服务:1月17日-2月5日暂停服务,2月6日-2月17日各校区化学废弃物、生化固废收集安排如下:2月20日起各中转站恢复正常运行。九、会务服务1月16日-2月16日,服务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有会议根据会议时间延长)。联系电话:邵科馆87951547、纳米楼88206099、蒙民伟楼88206141。十、采购服务零星设备采购服务及国产设备退税服务在1月16日-2月13日期间根据需要提供服务。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8206089。十一、通信服务维修人员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门维修,电话故障报修电话:87951112。后勤集团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