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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018-12-18各有关单位、老师: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各有关单位和课题申请人务必注意以下规定:(一)申请人资格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4.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5.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6.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申报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的,或在2019年1月1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资助额度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完成时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申请时请根据研究计划合理设计研究时限,不宜设计过短或过长的研究周期。 四、其他规定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安排(一)申报材料提交要求1.纸质版《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一式8份(《申请书》必须使用本年度正式版本,注意此版首页下方标注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制 2018年12月”,按旧版填写无效)。《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版面原则上应控制在两张A3纸篇幅(正反面)以内,不得直接透露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明确信息。2.电子版《申请书》及《活页》各1份,请以申请人姓名对文件进行命名,如“申请书-XXX”“活页-XXX”。3.《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各单位科研科汇总填写)。请各申请人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通过所在学院报送至社科院,未经院(系)审查和上报的材料,不予受理。各单位的《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在提交时请分放在两个文件夹中,和汇总表一并放入上一级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 (二)申报时间安排:线上评审:2018年12月27日前:各有关单位科研科对课题申请人上传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的《申请书》及《活页》进行形式初审,并推送社科院(具体流程详见:关于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线上评审的通知,非文科院系的申报材料由社科院直接审核)。2018年12月31日前:社科院进行形式复审,反馈形式审查意见,并推送学科专家进行线上评审。2019年1月11日前:专家反馈评审意见。2019年1月17日前:课题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上传《申请书》及《活页》(前次上传使用旧版本申请书的,此次必须使用本年度正式的申请书版本)。2019年1月25日前:社科院再次进行形式审查并视情况推送专家评审,反馈第二轮评审意见。申报材料提交:2019年2月26日:课题申请人将最终定稿的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科。2019年2月27日:社科院组织申报材料现场审查会,各有关单位科研科需在审查会当日将无误的各类材料(含电子版)提交社科院。审查会结束后,各单位科研科及时将意见反馈给课题申请人,并于2月28日将修改后的材料报送社科院。2019年3月4日前:社科院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并将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报送浙江省社科规划办。请各课题申请人和有关单位严格按以上时间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梦冰 联系电话:88208796 E-mail:mengbing@zju.edu.cn 附件1: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3: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6: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要点.docx 附件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docx社会科学研究院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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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的通告
2018-12-17各位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请我校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请。我校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月30日中午12:00。申请人打印纸质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封面盖学院公章,此份学校留底),持院系科研科开具的用校印联系单及纸质材料,交至紫金港校区科研院东三123。具体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与注意事项见后。科研院联系人:薛建龙,吕翠翠,88981080,new@zju.edu.cn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2月24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关于设立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国内地与澳门地区研究人员间的合作研究项目。现开始征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以下简称“NSFC-FDCT项目”),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其申请与受理、评审与批准、实施与管理和结题均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一)资助领域:本项目资助由中国内地和澳门地区科研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优先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中医中药研究、海洋科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管理科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 (二)资助年限与资助强度:本项目的资助年限为3年,起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申请资助强度上限为200万元人民币/项(直接费用)。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8项左右。资助经费的使用应执行国家及自然科学基金会关于项目资助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评审程序:双方资助机构进行各自评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联合评审会,最终发布评审结果。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应正式受聘于中国内地依托单位,且聘任期应覆盖申请项目执行期;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的负责人。 (二)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此类项目。1. 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受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者申请本项目。2. 正在承担内地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不得作为合作者。3. 受聘于澳门地区学术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不得通过内地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三)内地和澳门以外地区的科技人员可以作为内地或澳门一方项目组成员申请本项目。 (四)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FDCT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注:“NSFC-FDCT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的查重范围。四、申报说明 (一)在线填报申请书路径 内地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FDCT项目(内地-澳门)”,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确认提交成功后,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中提交附件材料,包括:申请人与对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澳门合作方提交申请书的副本。 (三)申请材料受理方式1. 电子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项目截止期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2. 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格式中文申请书和本项目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一式一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我委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3.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期限: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9年1月2日至2月1日16时。 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9年1月28日至2月1日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未按要求填报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务请注意。五、联系方式 (一)内地方联系人: 詹世革 电话:+86-10-6232717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100085 电邮:zhansg@nsfc.gov.cn (二)澳门方联系人: 叶桂林 电话:+853-28788777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411-417号皇朝广场9楼 电邮:kuailam@fdct.gov.mo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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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开展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2-17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04号),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以下简称 “博新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内容“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2019年全国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拟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二、申请条件申请人须为2019年度拟进或新近进入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门类相关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并且须在2018年12月1日以后审批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流动站及合作导师。5、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6、申报项目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7、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8、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浙江大学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三、申报流程1、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9年1月1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2、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2)按上述第2点要求,将纸质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9年2月28日提交到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4、单位审核和提交材料。(1)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或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申报人数的30%。(2)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审核后寄送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3)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四、其他为鼓励招收世界一流大学毕业的博士和本校跨学科优秀博士进站,优化新进博士后人员结构,从2019年起,入选 “博新计划”的非本校或本校跨学科进站博士后,计划期内享受“博新计划”资助外,学校再配套增加津贴5万元/年,“博新计划”资助期满后仍在合同期内且表现优秀的人员,继续按全国博管会“博新计划”日常经费资助标准(20万元/年)发放工资,直到聘用合同期满。请各院系做好“博新计划”宣传工作,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和知名教授积极参与,做好“博新计划”的推荐申报。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联系人:卢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88981423。附件:附件1: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附件2: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附件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浙江大学人事处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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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国合处关于申请“浙江大学-慕尼黑大学合作基金”的通知
2018-12-17各位老师:根据我校与慕尼黑大学签署的校际战略协议,两校共同设立国际合作种子基金,支持双边学者团队开展以研究为核心的交流与合作,培育更高水平的研究项目与平台。该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国际合作中的人员交流费用、联合举办研讨会或论坛的费用等。2019年合作基金现已开放申请,两校合作团队需共同完成申请表并签字。浙大方项目负责人请最晚于2019年1月25日(周五),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含双方签字的申请表扫描件、Word格式申请表、中德双方项目负责人英文简历)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童骏,tj@zju.edu.cn,0571-88206210附件1:浙江大学-慕尼黑大学合作基金申请通知附件2:浙江大学-慕尼黑大学合作基金申请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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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举行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审稿人? ——Publons助力未来审稿专家的成长的通知
2018-12-12各学院(系)、相关师生:2018年12月27日周四下午科研院、出版社期刊中心将联合科睿唯安(原汤森路透)举办Publons Academy的培训,欢迎广大师生参加。2017年6月,科睿唯安收购了全球最大的同行评议信息平台Publons(免费),致力于宣扬和突出专家学者在审稿方面的学术贡献。浙江大学审稿专家的贡献高居全国高校第一,有200多位学者参与了审稿。因此我们面向全校科研人员、学术期刊编辑以及博士生等相关人员组织一场培训讲座,帮助年轻学者了解同行评议流程、规避审稿中的利益冲突、撰写有建设性的审稿报告、在投审稿环节中成长。一、时间:2018年12月27日周四下午2:00-5:00二、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校友楼紫金港厅三:培训会议程安排如下:时间内容14:00 - 14:15 Publons Academy简介14:15 - 14:35学术出版同行评议过程概览14:35 - 14:50如何撰写审稿意见14:50 - 15:05同行评议中的伦理问题15:05 - 15:15 休息15:15 - 16:00 审阅一篇稿件 - 案例分析16:00 - 16:05总结16:05 - 16:50 现场同行评议练习16:50 - 17:00 答疑四:联系人:金王平 88981082 陈盈如 88925610 21520261@zju.edu.cn请参会人员在12月24日周一下班前报送回执,以便我们更好地安排会场座位,回执请发送到邮箱21520261@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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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项目指南”的通告
2018-12-12各位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项目指南”的通知,请我校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请。我校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月23日中午12:00。申请人打印纸质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封面盖学院公章,此份学校留底),持院系科研科开具的用校印联系单及纸质材料,交至紫金港校区科研院东三123。具体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与注意事项见后。科研院联系人:薛建龙,吕翠翠,88981080,new@zju.edu.cn科学技术研究院2018年12月17日 一、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交流项目和双边学术研讨会。2019年双方将共同支持约20个合作交流项目和10个双边学术研讨会。 (一)项目年限 合作交流项目的实施期限为2年(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双边学术研讨会的召开时间应在2019年7月至12月之间。 (二)资助经费及说明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将向中方申请人提供中方科学家访问韩国的双程旅费和韩方科学家来华访问的生活费及访华期间必要的城市间交通费,NRF将向韩方申请人提供韩方科学家访问中国的双程旅费和中方科学家访问韩国的生活费及必要的城市间交通费。NSFC向每个项目的中方申请人提供15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资助,用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中方申请人应据此与韩方合作伙伴共同商定互访交流计划。 对于双边学术研讨会项目,会议地点所在国资助机构(NSFC或NRF)将提供双方参会人员的食宿和举办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论文集印刷等);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将由派出方的资助机构(NRF或NSFC)提供。 二、申请资格 申请本项目须具备以下资格:1、中方申请人需是2019年12月31日(含)之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员;2、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3、双边学术研讨会的参加人员中韩各方需至少来自3个单位。中方参会人员须是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员。 三、限项规定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3、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报路径 合作交流: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完成中文申请书填写并点击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 双边学术研讨会: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协议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完成中文申请书填写并点击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 (二)对合作双方同时申报的要求 韩方合作伙伴需在截止日期前同时向NRF递交相应申请。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1、合作交流项目: (1)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人须认真填写申请书中“项目执行计划”和“项目资金预算表”栏目,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每年的合作计划,包括中方的出访时间和出访人员的名单,韩方的来华时间和来华人员的名单以及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出访人员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课题组的成员,不包括学生(在职研究生除外)。在“项目资金预算表”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来访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2)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1)。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时,须将该合作交流协议作为申请书附件提交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 (3)申请人还需要填写NSFC-NRF协议项目专用申请简表《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交流项目申请简表》(中英文),见附件2,并以申请书附件的形式提交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 2、双边学术会议: (1)申请人还需要填写NSFC-NRF协议项目专用申请简表《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联合资助双边学术讨论会申请简表》(中英文),见附件3,并以申请书附件的形式提交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 (2)在韩国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现阶段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出国(境)参加协议双(多)边学术会议类别”的申请书。 需要注意的是本类别项目(合作交流项目和双边学术研讨会)资助的费用属于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因此预算金额应填写在预算表的“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里,详细预算情况应填写在预算说明书栏目里。 (四)报送材料 电子材料:申请书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附件应与申请书同时上传,且电子版申请书需经所在单位科研处在截止时间之前进行网上确认。 纸质材料: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一套纸质的申请书,本人签字、依托单位盖章,连同附件材料一起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电话:010-62328591;邮编:100085)。注意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受理号和版本号应一致。 (五)受理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25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9年1月21日至1月25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六)通报最终结果2019年6月网上公布结果并通过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处通知本人。获批准的合作交流项目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执行。五、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荣念赫 联系电话:010-62326998 传 真:010-62327004Email:rongnh@nsfc.gov.cn附件1:合作交流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附件2: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交流项目申请简表(中英文)附件3: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联合资助双边学术讨论会申请简表(中英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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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的通告
2018-12-03各位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请我校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请。我校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月30日中午12:00。申请人打印纸质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封面盖学院公章,此份学校留底),持院系科研科开具的用校印联系单及纸质材料,交至紫金港校区科研院东三123。具体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与注意事项见后。科研院联系人:薛建龙,吕翠翠,88981080,new@zju.edu.cn科学技术研究院2018年12月17日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与香港研究资助局(以下简称研资局)关于设立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研究人员间的合作研究项目。现开始征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以下简称“NSFC-RGC项目”),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一、项目说明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其申请与受理、评审与批准、实施与管理和结题均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一)资助领域:本项目资助由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科研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本项目应正确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委学科申请代码。(二)资助年限与资助强度:本项目的资助年限为4年,起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申请资助强度上限为100万元人民币/项(直接费用)。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23项左右。资助经费应执行国家及自然科学基金会关于项目资助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三)评审程序:申请人提交撰写完整的申请书;双方资助机构进行各自评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联合评审会,最终发布评审结果。二、申请要求(一)申请人应正式受聘于中国内地依托单位,且聘任期应覆盖申请项目执行期;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的负责人。(二)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1. 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受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者申请本项目。2. 正在承担内地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不得作为合作者。3. 受聘于香港地区学术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不得通过内地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三)内地和香港以外地区的科技人员可以作为内地或香港一方项目组成员申请本项目。(四)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三、限项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RGC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注:“NSFC-RGC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的查重范围。四、申报说明(一)在线填报申请书路径内地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GC项目(内地-香港)”,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确认提交成功后,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中提交附件材料,包括:申请人与对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港方提交研资局的申请简表副本。(三)申请材料受理方式1. 电子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项目截止期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2. 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格式中文申请书和本项目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一式一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我委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3.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四)申报期限: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9年1月2日至2月1日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9年1月28日至2月1日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未按要求填报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务请注意。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世革 电话:010-62327179 传真:010-6232700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100085 电子邮件:zhansg@nsfc.gov.cn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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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召开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动员暨培训大会的通知
2018-12-03各学院(系),有关单位:为做好浙江大学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着力提升我校基础研究水平和竞争力,兹定于2018年12月26日(周三)下午13:30在紫金港校区临水报告厅召开“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动员暨培训大会”。本次会议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阶段,将由学校领导作重要动员讲话,学校科研院介绍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政策并部署我校2019年申报具体工作。第二阶段为申报培训,科研院将邀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院系,对相关项目的申报、管理进行经验交流。此次会议将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政策变化进行深入解读,会议内容重要,请各相关学院(系)分管科研的院长(系主任)、科研科务必参会,请各研究所所长、附属医院以及准备申请相关项目的教师积极参会,请各科研科务必落实参会人员。联系人:科研院 吕翠翠 薛建龙 0571-88981080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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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e-based Survival Models and Precision Medicine
2018-12-03 -
信息技术中心关于举办MATLAB培训讲座的通知
2018-12-03你在使用 MATLAB 吗?MATLAB 用途广泛,入门易、精通难。自主系统技术前沿尖端,从算法到实现,如何紧跟业界发展?我校自2017年11月引进正版MATLAB以来,注册用户数已超万人,今年5月份为广大师生演讲了MATLAB 科学计算在智能算法开发和建模仿真等多个领域的实际应用,广受欢迎。为满足大家对MATLAB应用的新需求,利用工业领域广泛运用的工具实现最前沿的学术研究与项目学习。信息技术中心特邀MathWorks 原厂资深技术专家,介绍 MATLAB 在数据分析、算法加速的最佳实践。基于智能自主系统,如无人驾驶、无人机等应用,展示使用 MATLAB 进行深度学习、模型预测控制算法、传感器融合、路径规范算法的开发。还在犹豫什么?带上你的 MATLAB 一起来探索吧!现场将有丰富的互动奖品。时间:2018年12月6日14:00-16:00地点:玉泉校区教七1楼影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