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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wards A Self-Learning EHR System
2019-08-19 -
【内网】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2019年新教工始业教育培训的预通知
2019-07-30各学院(系)、有关单位:为促使新教工尽早适应在学校的各项工作,尽快完成职业角色的转变,增强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学校每年组织新教工始业教育培训。今年,学校将于9月至10月开展新教工始业教育培训,继续采用集中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18年9月以来进校的教师、党政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图书资料人员等,以及尚未参加过始业教育培训或未符合始业教育培训要求的上述各类人员。二、培训安排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项分线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排如下:1.集中培训:初定9月初、秋学期开学前,所有新进教职工均需参加集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迎新仪式、专题报告、校史校情等。2.专项培训:10月中旬前完成。其中:教师专项分线培训分别由相关部门组织,包括党委教师工作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及社会科学研究院、校工会等,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相关组织部门另行通知;党政管理人员专项分线培训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工会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相关组织部门另行通知;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图书资料人员由各相关单位另行安排。三、培训要求及相关政策各类人员完成集中培训、分线培训并达到相关培训要求后,始业教育培训成绩方为合格。其中,专项培训合格要求由各组织培训部门制定。请各位新教工提前安排好时间,按要求参加各项培训。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始业教育培训合格作为2011年及以后进校的教职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或晋升职员职级的必备条件。党政管理人员完成始业教育,即满足管理干部岗前培训要求。对于已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新进教师或非华裔外籍教师,不作硬性要求,欢迎参加。四、报名相关请各学院(系)、有关单位参考附件1“2018年9月后进校人员名单”,补充并确认本单位参加人员,填写附件2“2019年新教工始业教育培训人员汇总表”,并于2019年6月27日前将汇总表发送到dongyanfei@zju.edu.cn。同时,请通知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提早安排好时间参加培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党委教师工作部网站(http://jsgzb.zju.edu.cn)。 联系人:董燕菲邮 箱:dongyanfei@zju.edu.cn联系方式:88206509,88206101 附件:1.2018年9月后进校人员名单 2.2019年新教工始业教育培训人员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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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数学与医疗健康交叉重点专项”申请指南的通知
2019-07-14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数学与医疗健康交叉重点专项”申请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项目申报。我校对于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中午12:00。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书及附件等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与注意事项见附件。 科研院联系人:张焕然 薛建龙 kyyjcb@zju.edu.cn联系电话:88981080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9月2日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数学与医疗健康交叉重点专项”申请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85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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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ressive Sensing for Graph Clustering and Numerical Solution of PDE
2019-07-11 -
2019年智能+医疗服务管理启真学术论坛
2019-07-10 -
关于征集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2019-07-10各院系及相关教师:第二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智博会”)将于2019年8月26-29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行,智博会以“智能化:为经济赋能,为生活添彩”为主题,集中展示全球智能产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为推动我校大数据智能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进与重庆市的产学研合作,我校将组织优秀项目参展,现面向全校征集参展项目。请有意向的老师重点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推荐近两年来的先进科技成果,填写《智博会参展项目信息表》(附件),并于7月19日前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到kyyll@zju.edu.cn,科研院汇总后在征集的项目中择优形成参展方案,并组织后续相关工作。联系人:吕律联系电话:88981083附件:《智博会参展项目信息表》开发与技术转移部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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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关于2019年暑期班车运行安排的通知
2019-07-10经研究决定,2019年暑期(7月15日—9月1日),开设暑期班车,具体运行安排见附件,原运行班车一律停止运行。因暑期运行的班车较少、变化多,为保证暑期班车的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大家配合。1.仅供暑期在岗本校教职工乘坐,其他人员请勿搭乘!乘坐时请主动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校园卡,证、卡信息必须清晰、有效、正确,否则不得乘坐。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上车。禁止携带有异味的物品及活禽、宠物等危及安全、卫生的物品上车。3.凡开展集体活动、召开会议、办班等,务请主办单位自行单独派车。4.暑期乘员情况变化特别多,暑期班车将随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因此乘坐前务请注意查看校网通知。5.为确保暑期班车正常运行,学校将强化班车检查、管理,届时敬请广大乘客主动配合。6.从9月2日起,班车将按新的时刻表运行,届时敬请查看网上通知。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总务处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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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2019-07-09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基本要求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支持与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文化、优秀哲社成果外译等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相关的项目,引导中青年教师、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树立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要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精神,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要提升高校专利布局质量和水平,鼓励高校探索建立健全项目立项的专利导航工作机制。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和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4.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5.高职高专院校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比例不得低于60%。6.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为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且距毕业时间不少于1年;研究生导师应当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督促研究生按时按计划推进项目研究工作,并于毕业前办理项目结题。(二)申报方式1、今年设立高校直属附属医院抗疫专项。专项限高校直属附属医院援鄂医护人员和列入定点医院的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申报。本专项指标不占用高校年度一般科研项目指标,所需追加的指标数由高校于7月15日前申请提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精神,破除“唯论文”倾向,鼓励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药物和疫苗研发情况、检测试剂和检测设备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结题。具体立项要求和结题标准由高校或直属附属医院决定。请各附属医院于7月10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名额及名单发送至kyycx@zju.edu.cn,逾期不候。2、教育厅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并自筹经费。3、申报人员需在7月20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至各学院科研科(附属医院),12月20日前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0版)》(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填写。系统录入最迟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跨年将无法补录上年项目。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为www.ky.zjedu.gov.cn。4、各学院(附属医院)填写《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1,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kyycx@zju.edu.cn,逾期不候。5、科研院将对立项项目下发立项文件。(三)科研院联系人:严智宇,电话:0571—88981029,邮箱:yanzhiyu@zju.edu.cn陈 曦,电话:0571—88981063,邮箱:kyycx@zju.edu.cn附件:1、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备案汇总表.docx 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0版).doc科学技术研究院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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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关于2019年暑期后勤服务安排的通告
2019-07-09根据学校2019年暑期工作安排,结合后勤集团工作实际,现将暑期后勤服务安排通告如下:一、食堂供应备注:学生暑假期间,各校区食堂暂停夜宵服务。二、校园卡服务校园卡服务部服务时间安排如下:7月15日至9月1日,上午9:00-12:30;下午15:30-17:30。暑假期间校园卡服务部下午暂停现金存款,只办理开户、换卡、挂失、解挂业务,请提前充值。推荐使用支付宝充值。支付宝充值流程:支付宝首页→全部应用→教育公益→校园生活→一卡通→填写相关内容→充值→完成后显示余额。(完成充值后1-2分钟左右到账)办事大厅校园卡服务窗口暑期正常服务。备注:推荐使用校内部署的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详见附件清单)进行充值、挂失。三、邮政(快递)服务备注:1.暑期邮政部服务电话: 13675816920柴伽佳。 2.9月2日起,各校区服务点恢复正常服务时间。 3.本科新生报到期间视情况适当延长服务时间。附件: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部署清单.docx 后勤集团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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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处关于对学校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的通知
2019-07-09各有关单位、部门:建筑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是探测火灾发生、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保障。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要求,为确保学校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我处将邀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校区时间建筑楼宇(单位)紫金港8月25日基础图书馆,安中大楼,海洋大楼,纳米楼,校友楼,医学院综合楼、科研楼,药学院,农医图书馆,实验动物中心,化学实验中心8月26日农生环A、B、C、D、E座,生命科学大楼,求是大讲堂,农科教用房,文科组团学生保障中心,艺术与考古博物馆,生物物理科研用房8月27日大食堂,体育馆,校医院,东1、东5教学楼,西1、西4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AB区,蒙民伟楼,图书信息C楼玉泉7月22日教一,教二,教三,教四(含四小楼),教十一,教十二,外经贸楼7月23日教五,教六,教八,图书馆,高分子楼7月24日信电楼,高数楼,教九,教十,邵科馆,生仪楼7月25日则通楼,科工楼,内燃机楼,动模楼,永谦活动中心,智泉大楼7月26日硅材料实验室,30舍,31舍西溪8月12日图书馆,教学主楼,艺术楼,邵科馆8月13日西三,西四,西五,西六,西七华家池7月11日中心大楼,科学楼,纳米行政楼,东西大楼7月12日图书馆,民主馆,团结馆,和平馆,红五、红六、红七楼之江7月17日二号楼检测期间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1. 各楼层停电; 2. 大楼内发出消防警报声、广播提示声; 3. 电梯迫降停止运行。 如果出现以上情况,请勿惊慌!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保存好电脑等电子仪器设备资料;断电后,电源需手动重启,请各楼层人员备好房间钥匙,以便及时恢复供电。停电期间严禁触摸用电设备,以防发生意外。特此告知,烦请相互转告。联系电话:88981526(紫金港校区)87952722(玉泉校区)87217105(西溪校区)86971523(华家池校区)86592797(之江校区) 安全保卫处2019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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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大厅管理中心关于7月2日在紫金港校区举办“便民服务日”活动的通知
2019-06-28各位老师、同学:为不断拓展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服务内容,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多便利,办事大厅管理中心定于7月2日(下周二)下午邀请市民之家、省直机关工会、建行在紫金港校区举办“便民服务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服务时间2019年7月2日10:00-15:00二、服务地点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三、服务内容序号单位办理业务咨询电话具体地点1中石化办理中石化加油卡活动(需本人亲自办理)85190331118会议室2中石油办理中石油优惠0.17元/升政策活动3中国电信办理电信优惠活动(需主机本人亲自办理)4建行免费办理高速ETC15858284638118会议室5医保少儿医保,证历本发放,咨询87008522(工作日)118会议室6电力一户多人口业务,峰谷开通7市民卡电子钱包开通、充值,老卡换新卡8燃气燃气开通和咨询9不动产咨询87008522(工作日)办事大厅门厅10税务房产税政策咨询11房产交易中心咨询12江干交警咨询和宣传13江干城管违章处理咨询14华数宽带和套餐15联通宽带和套餐欢迎广大师生前来办理,若有不明事项,可致电相关单位咨询。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管理中心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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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9年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2019-06-281.2019年各单位“最多跑一次”事项推进表2.2019年各单位在线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登记表3.2019年需重点解决的跨单位联审联办事项4.2019年需重点推进的自助打印办理事项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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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申请专栏
2019-06-28基金申请专栏(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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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9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2019-06-28浙大校办〔2019〕3号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根据校历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2019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学期末工作安排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2019届毕业生离校、派遣有关工作。2.本科课程任课教师应将本学期考试、考查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天内输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打印课程成绩单,签名后及时交开课单位本科教学管理部门存档。3.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2周内完成试卷的评分和成绩网上录入工作,并于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将专业课成绩单(原件)上交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成绩单(原件)上交研究生培养处。二、学生暑期安排(一)假期7月5日—9月5日为全校学生暑假。期间,本科生教学及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学院(系)安排,各教学相关部门协助落实;研究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在暑期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由学校或学院(系)安排。(二)开学报到及有关安排2019级本科生新生于8月17日报到注册,8月18日晚上参加2019级本科生开学典礼,8月18日—9月5日参加本科生新生始业教育、军训。研究生新生于9月7日报到注册,9月8日晚上参加2019级研究生开学典礼,9月8日—9月30日参加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留学生新生于9月2日—9月3日报到注册,9月6日上午参加2019级外国留学生开学典礼,9月6日—9月30日参加留学生新生始业教育。本科生老生、研究生老生、留学生老生于9月6日报到注册、学年小结。9月9日起秋季学期开始。(三)缴费学生缴费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新生缴费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三、教职工暑期安排1.全校教职工于7月15日—9月1日安排暑期轮休,9月2日起上班。在此期间,学校机关(含各直属单位)、学院(系)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可以安排轮休30天,工人可以安排轮休23天。产业单位职工轮休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教职员工的暑期轮休安排根据学院教学日历另行制定。2.暑期轮休期间,学校机关(含各直属单位)、学院(系)机关要确保日常工作有序运转,各项业务正常办理,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等面向师生服务的窗口要保证正常开放。暑期工作日学校机关(含各直属单位)、学院(系)机关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3.学校机关(含各直属单位)、学院(系)机关要统筹考虑本单位的暑期轮休安排。各单位要将暑期工作人员安排表及联系方式于7月5日前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公布。4.暑期(7月5日—9月5日,双休日除外)图书馆正常开放,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校医院照常接诊。5.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迎接新生和始业教育等各项工作。四、有关工作要求1.认真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各单位要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深化“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各项创建任务,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准备工作,早开展学习调研,早发现问题短板,早整改解决问题。要系统谋划综合改革方案,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相关单位要做好2019级学生军训工作,按计划提前安排落实人员、宿舍、场地及物质保障,确保军训正常进行。2.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系)、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暑期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坚持“安全稳定第一”原则,做好教学、实验、实践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学生管理部门、安保部门、后勤部门、新宇集团宿管中心要掌握暑期留校学生的情况,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治安、消防、实验室、宿舍管理等规定,自觉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安保部门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实行校园24小时巡防制度,从严管理进出人员。总务处、安全保卫处、后勤集团要做好防台风、防汛等应急预案、物质储备及宣传教育,遇灾按照预案及时处置,排除隐患。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暑期轮休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要突发事项要及时报告,并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稳妥处理。 附件:1.学生缴费事项安排2.2019年暑期值班安排表(样表)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抄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9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