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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研服务系统项目启动流程

    2023-01-11

    1. 选择纵向项目启动2. 阅知并确认3. 填写项目基本信息管理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办公室注:请特别关注“项目所属单位”信息,目前项目启动时的单位默认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有校内兼聘情况的老师请确认项目启动到的具体单位,如有修改请在“项目基本信息-所属单位”模块,点击  进入搜索界面,范围选择“全部”,输入“机构名称”选择要修改到的单位,确定即可。项目启动完成后不得再次修改。4. 经费和预算重要:总经费:直接+间接,间接费请登录基金委系统查询总额(进入基金委系统——查询与统计——项目信息查询——批准项目综合查询——项目年度“选择全部”——点击查询——点击某个立项项目名称(显示蓝字)弹出对话框——间接费用拨款计划,可查看负责人所有国家基金项目总间接费、及其拨款状态、拨款计划等。)是否实行间接费:是支付来源:非国库支付5. 合作单位重要:如有合作单位,请上传完整版签字盖章合作协议,认真核对单位名称与开户银行,填写错误将导致经费无法外拨到对方单位。6. 项目成员重要:请严格按照任务书填写项目成员信息,如项目成员间有经费分配,请正确填写,后期将无法更改。 在目前的科研服务系统中,将不再实行原先的子课题分卡的形式,而是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核定经费的形式,体现项目组成员的贡献及业绩考核等,项目启动确认后即推送到财务,后期无法再次修改项目成员核定经费等信息,务请认真填写。项目启动经院系、科研院审核后,项目组成员可以在科研服务系统中“项目—我参与的项目”看到该项目。为方便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可在学校的高级财务系统中,通过为相应的成员授权为“子课题负责人”等方式,项目组成员即可独立使用。

  • 差旅报销规范

    2023-01-11
  • 纵向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2023-01-11

    办理条件: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列入纵向科研项目管理的,原则上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涉及应税项目的(除“四技合同”外项目),如对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且项目经费允许列支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的,经科研院或社科院认定应税后,计财处可予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具体步骤:项目负责人登陆科研服务系统(http://kyfw.zju.edu.cn),点击“经费”—“预借票据”;填写需预借票据(发票或收据)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开票内容、开票金额、开户银行”等内容后,点击“提交”,经所在院(系)科研科、科研院线上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浙江大学预借票据申请单”,项目负责人自行打印并带上合同、校园卡等,去各校区的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注意事项:该类纵向科研经费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相关税费必须在原项目中开支(建议在直接经费其他支出科目中开支并明确标注),不得由其他渠道垫支,涉税业务不得另行调账,相关审计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咨询电话】 88981029 88981187 88981080

  • 科研服务系统经费入账、外拨操作指南

    2023-01-11

     1. 选择经费->经费入账或经费外拨 2. 查询核销代码:核销代码右边放大镜点开 在“财务摘要”填写项目负责人的名字或者项目批准号进行搜索 注:经费入账只入本校部分,外拨经费请选择直接外拨

  • 科研院用印联系单

    2023-01-11

    科研院用印联系单模板

  • 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指导意见(试行)

    2023-01-11
  • 数据科学研究中心考勤与请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3-01-11
  • 浙江大学自然科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2023-01-11
  • 浙江大学横向科技项目手册202205

    2023-01-11
  • 【内网】各类科研项目合同模板

    2023-01-11

    1、保密协议(横向)2、补充合同3、共同申报计划项目合作协议(横向)4、技术服务合同5、技术开发(合作)合同6、技术开发(委托)合同7、技术咨询合同8、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9、廉洁协议(横向)10、外协合同11、终止合同1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作任务书

  • 【内网】论文检索证明开具

    2023-01-11

    校内申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陆https://libweb.zju.edu.cn/55976/list.htm,先明确数据库、检索类型要求并提交网上申请,图书馆值班老师会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开具各位老师的检索证明,如有问题可电联:0571-87951402/87952423咨询。

  • 【内网】本科生课程教学情况统计表证明开具

    2023-01-11

    模板如下,“经办人”栏由学院(系)、单位教学管理科具体经办人签名,“本科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一栏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亲笔签名,学院加盖公章后,交至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本科生院窗口盖章。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981221、88206189附件:本科生课程教学情况统计表

  • 临时校园卡办理(访问学者)

    2023-01-11
  • 关于2023年寒假期间班车、校园观光车运行安排的通知

    2023-01-10

    根据学校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2023年寒假班车、校园观光车运行安排如下:一、自1月16日起,开设寒假班车,其他班车暂停运行。在1月16日—1月20日,1月28日—2月17日期间,寒假1号班车每天运行,寒假2号、3号、4号班车仅工作日运行(详见附件)。二、紫金港校区校园观光车在1月16日-2月19日期间暂停运行。三、自2月18日起,教师班车恢复原时刻表运行,自2月20日起,校园观光车恢复原时刻表运行,自2月27日起,学生相关班车恢复原时刻表运行,届时务请查看网上通知。四、寒假班车主要为了解决在岗教职工的交通问题,乘坐时请携带工作证或校园卡(备查),其他无关人员请勿搭乘。请相互转告。联系电话:87951545(车队)。向坚守在工作岗位的同志们致以新年问候!祝全校师生员工新春快乐!               总务处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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