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网】关于申报2024年浙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4-05-31各有关单位、老师: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体系建设,提高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效率,提升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服务水平,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设立浙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研究课题,现启动2024年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研究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学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的现实需求,聚焦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思考科研成果转化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针对性和时效性,形成一批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研究成果,以更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助力学校新一轮的高质量发展。二、课题设置2024年浙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研究课题拟设立8项(其中重点课题3项,重点课题可委托,一般课题5项),立项重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普通课题为1年。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结合实际自拟题目。所拟研究题目力求符合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有针对性,避免宽泛。三、申报要求1.课题申报面向全校教职工。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独立承担和实施课题研究。2.课题负责人每人限报一个浙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校级课题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名。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存在其他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四、其他事项1.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3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1.5万元。一个课题原则上由一个单位牵头负责。牵头单位可根据需要联动其他单位或部门参与。立项后先拨付部分经费,结题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经费。2.课题需完成1份内容详实、有见地的研究报告。鼓励立项课题公开发表论文(内容涉及学校成果转化数据信息的论文,发表前须经过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审核),论文发表时需注明“浙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立项资助”。3.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规范课题经费的使用,高质量完成研究。五、材料报送课题申请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4日(周五)下班前。课题申请人将《课题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纸质盖章原件送至行政办事大厅工研院窗口(113室12号窗口),并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联系人:吴志杰 吴露霞联系电话:88982935电子邮箱:lwu@zju.edu.cn 附件1 2024年浙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研究课题指南.docx附件2 浙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附件3 2024年浙江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2024年5月31日
-
2024年“数据科学最佳研究奖”奖学金 评选通知
2024-05-31为鼓励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提高科研能力,推动数据科学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设立“数据科学最佳研究奖”。根据《浙江大学数据科学最佳研究奖(Best Research Award in Data Science)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现将2024年“数据科学最佳研究奖(Best Research Award in Data Science)”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就读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或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不诚信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 (四) 学习成绩良好,修完个人培养计划规定参评学年的课程且无重修(补考)记录/无不合格课程; (五)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近两年在数据科学领域取得较显著成果; 三、奖项设置与奖励名额 每年奖励3-5名,奖励金额2000元/生。 如当年有特别优秀的申请者,设立林正炎特别奖,奖励金额5000元。本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不冲突,可兼得。同一申请者不可在两年内连续获奖。 四、评选程序 (一) 6月17日12:00前 申请人导师进行提名并提交推荐信,直接使用导师邮箱发送至cds@zju.edu.cn。每位导师最多提名两位候选人; 申请人填写附件:《数据科学最佳研究奖申报表》并附个人简历和近两年代表性论文全文(不超过3篇),发送至cds@zju.edu.cn,邮件命名为:奖学金+申请人姓名+学院; (二) 评审委员会针对申请者近两年内学术成果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三) 获奖名单公示七天,无异议后颁发证书及奖金。 联系人:苏老师,0571-88208268 附件:数据科学最佳研究奖申报表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4年5月31日
-
Learning and Deploying Personalized Treatment Policies with Reinforcement Learning
2024-05-30 -
【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5-30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发布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科研院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和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人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2.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择优立项。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一般我校的推荐单位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三、申报资格要求陆丹旸,kyyldy@zju.edu.cn0571-88981775附件: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pdf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5月30日
-
【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5-30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发布了“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科研院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和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人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2.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结果,择优立项。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一般我校的推荐单位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三、申报资格要求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与本批次指南项目互不限项。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5.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批次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本批次项目。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8.中方单位应与外方合作单位就本次项目申报签订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和科研数据的归属、使用和转移,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应遵守我国参加或与合作方政府签订的有关知识产权或数据保护国际公约或双边条约。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须附知识产权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或在中外合作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9.中方项目申报人务必与外方合作机构和人员明确以下几项要求:外方项目牵头人不得就同一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与国内不同单位合作多头参与申报,其作为外方项目牵头人申报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已作为受聘于内地的外籍科学家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的,不得再作为外方人员参与申报。10.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各申报人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四、具体申报方式1.为做好项目申报的精准服务,请各单位收集并汇总本单位申报意向,并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三),在申报期内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2.网上填报。请各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人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8:00至2024年7月16日16:00。3.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4.“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及邮箱:010-68598075,sisticp@cstec.org.cn。5.浙江大学科研院联系人:陆丹旸,kyyldy@zju.edu.cn0571-88981775附件:1.“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pdf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5月30日
-
我中心博士生赵子楠在国际统计顶刊JASA发表论文
2024-05-30近期,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生赵子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统计学界顶刊《Journal of the American Statistical Association》(JASA)发表论文。该论文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解决多重假设检验问题的共形推断方法。该方法不需要已有共形推断方法中对原假设下共形得分的联合可交换性假设,将可使用的模型和算法推广到更一般的情况。该研究结合了统计学科的众多前沿进展,为复杂数据的大规模统计推断提供了新的处理视角。在各种应用中,研究者通常以序列或者格/图的结构模式收集数据,这些结构在分析和解释性工作中往往可以提供关键的信息。为了做出可靠和有意义的统计推断,研究者需要考虑到这些数据中潜在的结构模式。错误发现率(false discovery rate, FDR)分析是从大量复杂数据中识别信号的有力工具。FDR分析中,在确保统计有效性的同时高效利用结构信息是一项重大挑战。数据的结构信息,例如聚类特征或者相依关系,可以用来建立相应的模型以增加FDR分析的功效。然而,现有的“基于模型”的FDR方法的有效性通常取决于许多理想化的假设,例如正确识别数据生成模型、真实模型的同质性(homogeneity)和平稳性(stationarity)、模型的参数估计量的相合性(consistency)以及检验统计量的渐近正态性。这些假设可能无法被满足,且在实践中往往难以验证。违反这些假设可能会对FDR分析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低功效甚至高错误率。开发一种既适用于结构化多重检验又不依赖于过强假设的FDR方法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共形推断(conformal inference)为在不依赖强假设或高度理想化模型的情况下使用复杂的机器学习方法进行统计分析提供了严格的理论保证。然而,现有的共形推断方法在处理结构化多重假设检验方面有着明显的局限性:这是因为它们的有效性要求使用对称决策(symmetric rules),这一类决策需要共形得分(conformity score)的联合可交换性(joint exchangeability)和算法的置换不变性(permutation-invariance)。在这些框架和限制下,共形得分无法充分反映出数据的结构特征,使得最后的统计决策存在效率损失。图表1:由测试数据和校准数据构造基准数据和共形得分的示意图。为了克服这些局限性,本文提出了伪局部显著性指数(pseudo local index of significance,PLIS)方法,该方法能够使用不对称决策,并且只需要原假设下的共形得分具有成对可交换性(pairwise exchangeability)。在测试数据和校准数据的可交换性假设下,PLIS通过构造基准数据(baseline data)进而使得同一个检验单元的共形得分在原假设下是成对可交换的。在选择合适的工作模型(working model)与算法后,PLIS计算得到的共形得分能更好地衡量假设的显著性。本文证明了PLIS能对FDR进行有限样本控制,并且这一理论保证对计算共形得分所使用的模型和算法没有任何假设。数值实验的结果印证了PLIS的有效性和鲁棒性,并显示了对已有方法在统计功效上的提升。由于在PLIS的框架下,服从原假设的数据的共形得分之间不存在联合可交换性,现有的共形FDR方法所需要构造的共形p值(conformal p-value)将失去意义。为了对单个假设提供显著性度量,本文还提出了共形q值的概念,它由PLIS所采用的镜像过程(mirror process)定义。PLIS所使用的镜像过程由对共形p值采用BH方法的等价经验过程表示修正得来,并和回归问题中变量选择的Knockoff方法有着密切联系。整体而言,该论文将多重假设检验的共形推断从基于联合可交换性假设的BH方法推广到了只需要成对可交换性并可以使用非对称决策的方法,这使得数据的结构信息能够更充分地融入到统计推断过程之中。此工作为进一步研究分布自由(distribution-free)的分类、在线推断等问题奠定了基础。作者简介:该论文第一作者赵子楠为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1级直博生,目前的研究方向是共形推断、大规模统计推断、时空相依数据分析等。通讯作者孙文光教授为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教授和浙江大学求是讲席教授。原文链接:https://doi.org/10.1080/01621459.2024.2359739
-
【内网】科研院转发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05-27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老师:现将“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29日24时之前发邮件至电子邮箱byx@dcmst.org.cn。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指南提出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的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国家疾控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申报指南进行修改完善。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附件:“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pdf科研院联系人:农业与社会发展部 严智宇 88981029 yanzhiyu@zju.edu.cn
-
2024年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数据科学与工程”项目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报名通知
2024-05-25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将于2024年7月初与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ZIBS)联合举办线下“数据科学与工程”项目(海宁国际校区)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旨在为全国各高校优秀大学生搭建交流平台,增进对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和数据科学与工程硕士(international Master of Data Science,简称iMDS)项目的了解,扩展营员的学术视野,帮助学生了解当前学科发展前沿与热点,欢迎踊跃报名!一、申请资格1.全国优秀院校本科三年级在校学生(2025年6月应届毕业生),预期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本科专业为电子信息、统计学、计算机、数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或专业为管理学、生命科学、医学等相关专业,并辅修以上专业之一;2.专业排名:综合素质突出,本专业成绩优秀,本科前三年(或前5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10%;对有出色学术成果者,学习成绩标准可以适当放宽;3.英语水平要求:英语水平良好,达到英语六级500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或雅思6.5分及以上(雅思、托福等成绩需在有效期内);4. 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二、申请方式 夏令营申请起止时间:5月25日0:00起至6月20日23:59,申请步骤如下:Step 1 网上系统报名 登陆2024年浙江大学夏令营网报入口(https://yjsy.zju.edu.cn/grsinfo/zs/user/login),选择“国际联合学院(海宁校区)-国际联合商学院-数据科学与工程IMDS”进行填写相关信息。 Step 2 完成信息采集并发送申请资料包至指定邮箱 线上信息搜集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WGFKTlFuYWNLcnRH材料接收邮箱:cds@zju.edu.cn,zibs-imds@intl.zju.edu.cn(两个邮箱同步发送) 注意 :申请人须将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按照以下文件1-7的顺序扫描为一个pdf,发送至各项目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及文件名:2024夏令营申请+姓名+学校(注意:邮件标题和文件名必须严格按照此格式命名,并仔细核查附件是否上传成功) 1)2024年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 2)个人简历;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修读第二学位的学生需同时附第二学位成绩单1份(注明前五个学期总评成绩的专业排名和专业总人数,须由所在院系教务部门盖章); 4)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材料(雅思、托福、六级等); 5)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6)专家推荐信1封(学术或行业专家推荐,可选); 7)其他证明材料(如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已发表论文或已录用论文提纲复印件等)。特别注意:1.申请人需同时完成系统填报及线上信息收集和材料发送两步,未全部完成申请要求或填报内容不一致者,不予受理。2.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完整、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申请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本科院校。 三、审核录取本次夏令营拟录取营员35名左右。夏令营组委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6月下旬直接在申请系统中公布结果(系统中审核结果显示为“同意参加”)并直接通知本人,未显示“同意参加”的皆为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拟录取营员需登录系统确认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资格;未入选者将不另行通知。学院将为录取营员提供夏令营期间的食宿。四、夏令营日程 具体日程及方案另行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苏老师ZIBS电话:0571-8757 2639;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电话:0571-8820 8268邮箱:zibs-imds@intl.zju.edu.cn和cds@zju.edu.cn 项目介绍:http://cds.zju.edu.cn/a/zsxx/2417.html 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4年5月25日 附件:2024年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夏令营报名系统操作手册(学生)
-
Controlling the False Discovery Rate in Transformational Sparsity: Split Knockoffs
2024-05-23 -
【内网】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经费入账的通知
2024-05-23各院系科研科老师、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您好!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入账事宜通知如下:一、直接经费各位老师需要进行的操作可参考《附件1 2024年5月直接经费清单》中“项目负责人操作”一栏。具体科研服务系统项目启动、预算追加、经费入账、外拨等操作指南请参考《附件3 科研服务系统操作指南》。对于不同的“项目负责人操作”,说明如下:1.批量处理,无需操作操作说明:标注为此种状态的项目负责人无需进行任何操作。状态说明:对于已启动完成、无合作单位且无校内成员分成的国家基金项目,科研院基海部将进行直接经费批量入账,请勿自行发起经费入账以避免重复操作。2.自行发起经费入账或外拨操作说明:标注为此种状态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需求,自行发起经费入账或外拨操作。状态说明:对于已启动完成、有合作单位经费外拨或校内分成的国家基金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发起直接经费入账或外拨。3.自行启动项目后处理经费操作说明:标注为此种状态的项目负责人需发起项目启动→经费入账(或外拨)两个流程,项目启动后才能进行后续经费操作。状态说明:暂未在科研服务系统启动的项目需自行在科研服务系统发起项目启动申请,项目成功启动后再进行后续直接经费入账或外拨操作。二、间接经费各位老师需要进行的操作可参考《附件2 2024年5月间接经费清单》中“项目负责人操作”一栏。对于不同的“项目负责人操作”,说明如下:1. 批量处理,无需操作操作说明:标注为此种状态的项目负责人无需进行任何操作。状态说明:对于已启动完成、无合作单位且无校内成员分成的国家基金项目,科研院基海部将进行间接经费批量入账。2.自行发起经费入账或外拨操作说明:标注为此种状态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需求,自行发起经费入账或外拨操作。(请注意!!间接经费外拨方式只能选择直接外拨,不能从卡里外拨)。状态说明:对于已启动完成、有合作单位经费外拨或校内分成的国家基金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发起间接经费入账或外拨。3.自行预算追加后处理经费操作说明:标注为此种状态的项目负责人需发起预算追加→经费入账(或外拨)两个流程,预算追加完成后才能进行后续经费操作。状态说明:部分国家基金预算制(经费卡号以N1开头)项目,在项目启动时间接经费未知,因此未填写间接经费预算。由于该类项目有经费外拨或校内成员分成,科研院无法批量处理。因此,项目负责人需自行追加间接费预算后再进行后续间接经费入账或外拨操作。4.自行项目启动后处理经费操作说明:标注为此种状态的项目负责人需发起项目启动→经费入账(或外拨)两个流程,项目启动后才能进行后续经费操作。状态说明:暂未在科研服务系统启动的项目需自行在科研服务系统发起项目启动申请,项目成功启动后再进行后续间接经费入账或外拨操作。由于本批次到款经费量较大,老师发起入账及外拨申请后,请耐心等待科研院、计财处审核经费入账/外拨。请各院系科研科做好对接审核和解答工作,如有问题可联系科研院基海部马莹莹/郑伟增/薛建龙 联系方式:0571-88981080,kyyjcb@zju.edu.cn,谢谢!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5月22日附件1 2024年5月直接经费清单(已发送至各院系科研科)附件2 2024年5月间接经费清单(已发送至各院系科研科)附件3 科研服务系统操作指南.pdf
-
【内网】浙大科协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科协党校“领航计划”青年科技人才国情研修活动的通知
2024-05-2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加强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发挥省科协党校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团结凝聚科技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科协党校“领航计划”青年科技人才国情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标引领青年科技人才深入了解世情国情科情,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充分发挥浙江省科协党校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政治引领作用,搭建党性锻炼、跨界交流、建言献策的高端平台,推动科技人才之间的思想交流、互学互鉴。二、活动内容与安排2024年浙江省科协党校“领航计划”国情研修活动计划举办9期,由省科技服务中心承办,温州市科协、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科协、省自动化学会等协办,有关班次信息详见附件1。每期活动以浙江省“315”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为主线,围绕党性锻炼、建言献策、跨界交流等方面开展内容策划。每期活动必须包括一次党性教育课程、一次院士专家交流课程和一次基层调研。通过搭建党性教育、建言献策、跨界交流、科创报国的高端平台,助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三、活动对象学员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各类青年科技人才(省市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主要包括信息技术、绿色石化、新材料等领域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人才计划入选者,科技领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青年人才托举项目入选者、卓越工程师以及其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每期活动50人左右。四、活动报名1.扫码报名,报名时间截至5月31日,省科协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入选学员,活动报名二维码见附件2。2.每位学员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多个班次报名,最终入选班次以审核结果为准。3.研修期间食宿费由举办单位承担。五、联系方式1.省科协联系人唐浩程 0571-85177780 156582208812.浙大科协联系人李老师 0571-88981026附: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科协党校“领航计划”青年科技人才国情研修活动的通知链接https://www.zast.org.cn/art/2024/5/20/art_1673860_58972219.html附件1 班次介绍.pdf附件2 活动报名二维码.pdf浙大科协秘书处2024年5月22日
-
【内网】关于浙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库选聘专家的通知
2024-05-22为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成果转化活动中的决策咨询、政策制订、项目论证等方面的服务推动作用,提高各类评审、评价、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启动浙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库建设,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各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入库条件入库专家分为技术专家、财务专家、投融资专家、经济法律专家、产业专家、成果转化管理专家等类型。入库专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一)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政治品质,诚实守信。热爱科技事业,崇尚实业强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客观公正,作风严谨。2. 业务能力强。在所属产业(学科)领域成绩突出,熟悉相关领域方向发展状况,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或成果转化经验。(二)专业条件1.技术专家(1)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技术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2)企业技术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2.财务专家(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8年以上。(2)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3)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与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等。3.投融资专家(1)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相关领域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2)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4.经济法律专家(1)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民商法,从事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知识产权司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知识产权执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工作累计3年以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2)具有较强的专利导航(检索、分析等)、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保险等方面的业务能力。5.产业专家(1)科技创新型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行业协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类社会组织高级管理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5年以上。(2)在所属领域内属于领军人物,或入选过省市知识产权项目、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的专家优先考虑。6.成果转化管理专家(1)具有科技管理、成果转化、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熟悉成果转化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高校院所及事业单位经济研究、产业研究、管理创新等领域专家。(2)长期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3)公共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领域具有一定成果和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二、工作内容入库专家作为浙江大学成果转化的重要支撑力量,主要职责与权利如下:1.受邀作为评审专家,负责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评审、咨询、评价等工作;2.积极参加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相关活动,为科技成果需求方、供给方把好技术关;3.按照浙江大学有关规定获取相应劳务报酬。三、选聘方式1.请有意入库的专家于2024年5月31日前填写《浙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评审专家申报表》或扫描二维码,并附上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予以登记入库,并颁发证书;2.专家库进行实时动态更新,此次集中选聘后,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3.请申请人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71-88982817邮箱:ott@zju.edu.cn附件:浙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评审专家申报表.docx 请识别二维码填写申报表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浙大知识产权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
【内网】关于集中销毁保密材料的通知
2024-05-21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按照省保密局对涉密材料进行集中销毁的管理要求,学校定于2024年5月27日(周一)在华家池校区,5月31日(周五)在玉泉校区、西溪校区,6月4日(周二)紫金港校区由省保密销毁中心到我校集中收取保密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和地点1.华家池校区回收时间:5月27日(周一)上午8:50回收地点:老图书馆1楼联系人:田红萍(86971100)2.玉泉校区回收时间:5月31日(周五)上午8:50回收地点:行政楼西门厅、智泉大楼B座联系人:赵煜(87953136)、高蕾(87953271)3.西溪校区回收时间:5月31日(周五)上午8:50回收地点:西三教学楼1楼联系人:王盈(88273701)4.紫金港校区回收时间:6月4日(周二)上午8:50回收地点:纳米楼西门厅联系人:王蛟龙(88981230)、曹瑾(88206070) 二、具体要求1.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保密销毁工作,认真梳理本单位制发和存留的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刊物、书籍、图纸、报表、档案、电磁介质资料(硬盘、U盘、光盘、磁盘)等以及其在起草、印刷、复制过程中形成的残纸废页材料。2.如需销毁标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电磁介质等涉密载体,经办人(保密员)应清点登记,填写销毁登记清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送所在校区办公室或先进技术研究院(项目相关)汇总,由省保密销毁中心现场清点回收。(中央、省委等上级单位制发的文件需按照规定清退,不得随意销毁。)3.未经审批程序不得私自销毁涉密文件、资料、电磁介质等密件密品,严禁将各类涉密和不宜公开的文件资料(纸质和电磁介质)作为废品出售。4.将待销毁的材料按纸质材料、光盘、硬盘等类型分别装入保密销毁专用袋(各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准备),防止在清理、运送等过程中出现失泄密事件。严禁将杂物、垃圾(如塑料盒、文件夹、金属夹、木牌、条幅、衣物、食物等)掺入待销材料中。违规装放待销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5.请各单位安排专人提前送到指定回收地点,过期不逾办理。6.保密材料非常多或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可与校保密办公室或各校区办公室提前沟通。 浙江大学保密办公室2024年5月20日
-
【内网】关于举办科研财务助理业务研讨会的通知(人文、社科、理学专场)
2024-05-21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财务助理队伍建设,提升培训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结合2024年学校科研财务助理业务培训有关安排,计划财务处将分批次组织业务研讨,现将人文、社科、理学专场业务研讨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人文、社科、理学相关院系的科研秘书及科研财务助理,限额50人。二、会议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三、会议地点紫金港校区基础图书馆3楼国立浙江大学厅四、会议安排1.经验分享(13:30-14:00)邀请优秀科研财务助理分享工作经验。2.交流研讨(14:00-15:00)参会人员可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学科特点,就科研财务疑难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并提出意见建议。3.素质拓展(15:20-17:20)利用校内场地开展素质拓展活动。五、报名与议题征集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填写附件报名表,同时填写交流研讨环节拟提交讨论的具体问题,于5月29日前发送至xuyan325@zju.edu.cn。联系人:徐妍 88208561、李姿曼88981237 附件:浙江大学科研财务助理业务研讨会报名表 计划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