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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通知
2024-08-12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数据科学与工程项目(iMDS)拟接收推免生,2025年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名额按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名额为准。欢迎各位优秀学子申请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一、 申请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4.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5. 符合招生学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学术要求。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7. 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二、 招生项目数据科学与工程项目(海宁国际校区,iMDS)招生领域:电子信息(0854)-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数据科学与工程项目)数据科学与工程项目(海宁国际校区)为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与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合作建设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本项目依托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的人才优势和学科交叉的优势,结合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国际化背景,在大数据理论与技术及其应用领域上优化布局,建立完备的数据科学知识体系;聚焦数字经济和生命健康中的大数据工程技术难题,突出体现浙江大学特色,在商业大数据和生物医学大数据等方向上进一步强化与国内外大型龙头企业和医疗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探索专业实践和联合培养新模式,组建以首席专家为核心、多学科协同、产教融合的卓越工程教育创新团队,发展和完善大数据科学理论与技术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体系,培养水平高、技术精,掌握尖端科学知识的数据科学稀缺人才。本项目由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负责专业培养与导师建设等,由国际联合商学院负责项目运营和学生管理。三、报名方式与填报注意事项报名方式与流程参见浙江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zju.edu.cn) 。填报注意事项如下:1. 系统填报时间:8月10日9:00 - 9月10日17:002. 系统专业选择:【国际联合学院】-【专业:电子信息(085400)】-【研究方向:大数据技术与工程(数据科学与工程项目,方向代码:11)】3. 材料提交: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压缩成1个文件): a. 个人简历 b. 本科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成绩校核章)和排名证明, c. 外语水平证明, d. 其他材料:包括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专利情况、专业性竞赛(按级别从高到底)等材料4. 注意事项 1) 原则上成绩和排名应为前6个学期。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还没有出前6个学期的成绩及排名的,请提交前5学期的成绩和排名,并在备注中说明。 2) 申请人已报名参加本项目暑期夏令营活动的,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资格后,仍需登录本系统进行报名和确认。申请人在申请页面上直接输入身份证号,系统将自动调取报名“夏令营”时填写的信息,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修改并确认,并在“备注信息”里写明“夏令营营员(或优秀夏令营营员)” 。四、 咨询方式 电话:0571 8757 2695 王老师 邮箱:cds@zju.edu.cn / zibs-imds@intl.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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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4-08-03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 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开始,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奖励提名工作,请务必根据要求准备材料。详情见浙江省科技厅通知:http://kjt.zj.gov.cn/art/2024/8/1/art_1229225203_5341587.html。浙江大学提名工作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 科技成果登记提名成果应是已登记的科技成果。附件1是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样稿,是作为自然、发明、进步奖的必备附件一,成果登记操作说明链接如下http://rd.zju.edu.cn/rdoffice/2014/0306/c24894a936790/page.htm。二、提名前公示1.浙大提名项目,8月8日前,请将公示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奖种-成果名称”)发送至成果部kyc1@zju.edu.cn邮箱(公示信息表模板见附件2),经审核后,将在科学技术研究院办公网公示7天,同时请成果完成人抄送其他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请及时反馈给提名单位。系统要求上传的公示证明即公示网页截屏或公示照片。2.其他单位提名项目,按照提名单位或牵头单位的要求,随时将公示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奖种+成果名称”)发送至成果部kyc1@zju.edu.cn邮箱,经审核后,将在科学技术研究院办公网公示7天,如需公示证明请自拟后通过校务服务网Z0009事项申请用校印。3.专家提名项目,依据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附件3),提名者应当在提名前公示或者协调有关单位公示被提名者的主要情况、成果等内容。三、填报方式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四、浙大提名项目时间节点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20日18时,提名者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30日18时,需签名、盖章的提名书“主件”上传截止时间为9月2日18时。时间节点流程图见附件4。请各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落实前置审核工作,8月13日下班前将汇总表(附件5)盖章后报送至科研院,并将扫描件发送至成果部kyc1@zju.edu.cn邮箱。科研院后续将组织开展成果审核与遴选。五、其他涉及国防科工的专用成果,由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进行提名,本年度集中受理电子信息领域为主且具有一等奖水平的成果,并按相关保密规定开展提名;校内请联系先进技术研究院。科学技术普及成果,原则上由省科学技术协会进行提名。六、联系方式 科研院成果部张潇、田娟,88981070 葛 格,88981159先研院专用成果联系人:苗苗,87953758省科协科普成果联系人:周光辉,85105766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5118011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样稿.png附件2: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自然、发明、进步奖).docx附件3: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doc附件4:浙大提名(浙江省奖)时间节点流程图.pptx附件5: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学院汇总表.docx附件6: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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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wards Differentially Private Deep Learning under Hidden State Assumption
2024-07-30 -
【内网】关于开展 2023年度“浙江大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的通知
2024-07-30为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高水平学术成果的凝练与传播,搭建优秀学者交流互促的平台,营造相互欣赏、和而不同的学术氛围,引领正确的学术价值观,助力“双一流”建设,校学术委员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浙江大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现将项目征集、遴选及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参选项目以我校学者为主完成的研究成果;或者由我校学者参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取得的,且我校教师在其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研究进展。2.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表、出版发行或者获得奖励认定,或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报道的成果,特殊情况酌情考虑。3.参加“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学术进展的评选。往届获“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和“提名项目”的,研究工作经积累取得更大突破的,可申报“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二、评选流程1.项目申报。候选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在院系对有关内容审核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汇总至相关学部。“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候选项目来源包括组织推荐和专家推荐两个渠道,申请表由相关学部统一汇总;组织推荐主要由学部学术委员会推荐,校直属科研机构项目归入对应学科所在学部进行推荐;专家推荐可以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或同行专家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项目要求有1至2名委员推荐;同行专家推荐项目要求有3至5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联名推荐;被学术委员会公众号“求是风采”报道过的项目为该年度当然的候选项目。2.学部遴选。各学部原则上按照一定比例,组织遴选若干“浙江大学十大学术进展”候选项目(其中专家推荐来源和“求是风采”报道过的项目不占学部名额)。相关材料于 2024年9月20日之前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3.现场答辩。对于“浙江大学十大学术进展”候选项目,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委员进行预评审,评出20个候选项目进入现场答辩。2024年10月31日前,校学术委员会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等专家学者进行现场答辩,遴选评定“浙江大学2023年度十大学术进展”。4.师生参与。欢迎浙大师生参与观摩现场答辩,并参与投票。评选设“最佳鉴赏奖”,与专家评审结果重合度最高的师生予以奖励。三、其他未尽事宜,敬请垂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陆飞华、周炜、蔡晓天;联系电话:87953364/ 87951902;电子信箱:aczju@zju.edu.cn。 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 2024年7月附件:1.十大进展推荐表-学部推荐与求是风采版.docx2. 十大进展推荐表-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版.docx3. 十大进展推荐表-同行专家推荐版.docx4. 浙江大学2023年度十大学术进展候选项目学部汇总表.xlsx5. 浙大年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办法(2024年7月修订).pdf *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如下:① 纸质版推荐表:一式一份。② 电子版推荐表:分别提交Word版本和PDF版本各一份,其中PDF版本需包含推荐意见扫描件(签名、公章完整)。电子版推荐表命名为“所在院系-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推荐表类型”,如“XX学院-ABCD-李二-学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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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十大学术进展”评选的通知
2024-07-30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的精神,更加关注青年学者的健康成长,更好搭建青年人才学术交流平台,激发青年学者创新热情,引领正确的学术价值观,助推实现 “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愿景,促进更多青年学者成长为引领学科发展的领军人才,为优秀学科建设拔尖造峰夯实人才根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活动。活动由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校人才工作办公室主办;各学部和院系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协办;党办校办、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以及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等部门支持配合。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奖项介绍1.“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活动是在校学术委员会连续11年举办“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基础上,面向浙大全体青年学者设立的学术进展类奖项。2.评选活动坚持科学、专业、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项目”;各学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和社会科学研究院评选产生“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提名项目”。3.通过评选发现人才、培育人才,促进更多青年学者成长为引领学科发展的领军人才。此外,评选活动还旨在进一步提升青年学者对学术研究工作总结能力、学术研究思想凝练能力以及表达能力,培养青年学者学术研究既“做得好”也“讲得好”的能力。二、申报要求及评选程序 1.以我校青年学者为主完成的研究成果;或者由我校青年学者参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取得的,且我校教师在其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研究进展。2.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表、出版发行或者获得奖励认定,或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报道的成果,特殊情况酌情考虑。3.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参加“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学术进展的评选。往届获“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和“提名项目”的,研究工作经积累取得更大突破的,可申报“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5.参评项目负责人于8月20日前填写《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申请表》(见附件)后上交相应院系(或校设研究机构、海宁国际校区)。8月31日前,各院系青年学者参评项目由相应院系对有关内容审核后,汇总至相应学部;校设研究机构和海宁国际校区的青年学者参评项目由所在单位对有关内容审核后,分别汇总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或社会科学研究院。6.各学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和社会科学研究院原则上按照各学部和有关单位现有青年人才数的一定比例评定“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提名项目”,并在其中遴选、推荐若干“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项目”候选项目,相关材料于2024年9月20日之前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7.校学术委员会于2024年10月31日前委托青年学者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现场答辩,遴选评定“浙江大学青年学者2023年度十大学术进展项目”。 三、其他未尽事宜,敬请垂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陆飞华、周炜、蔡晓天;联系电话:87953364/ 87951902;电子信箱:aczju@zju.edu.cn;办公室地址:玉泉校区行政楼234室。 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浙江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附件:1.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十大学术进展申请表.docx2.浙大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办法(2024年7月修订).pdf3.浙江大学2023年度青年学者十大学术进展候选项目学部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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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2024-07-30各学院(系)、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服务教师多元化成长与发展的需求,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数字化转型,助力教育、科技强国建设。现组织开展2024年暑期教师研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2024年7月23日至9月30日期间,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2024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共有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强化国家安全与文化自信、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科学素养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综合育人能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专业发展等7门课,每门课程均提供多个学习资源,教师可根据个人需求自由选学。二、学习方式报名、学习方式等与往期暑期寒假研修一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高教入口进入专题(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summer2024/),实名注册后可进行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培训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已经参加过暑期寒假研修的教师,可跳过注册环节直接登录学习。三、工作方案1. 请各学院(系)、单位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动员教师广泛参与。2.学时认定与培训补充。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作为新教工始业教育培训、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求是导师学校”培训的补充。3.技术支持。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系统技术问题,可通过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人:丁文雅联系方式:88206509 附件:2024年暑期教师研修(高等教育)学员操作手册 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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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4-07-30各有关院、系(校设机构),各相关老师: 根据《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杭科农〔2023〕9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科技局启动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方式遵循科研发展规律,突出目标导向,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尖峰计划”,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全链条部署,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二、受理类型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一)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及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的能力。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为40万元。重点项目(10个指南)杭州市科技局共计划立项资助10项。(二)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研究能力和水平,年龄符合未满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一般项目(30个指南)杭州市科技局共计划立项资助60项。 三、申报要求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相关要求和本次申报通知有关信息,对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我校同一指南推荐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2项,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一)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二)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杭州市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四、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一)网络申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通过统计表电子版及加盖院系公章后的扫描版报送至tingzh@zju.edu.cn。学校将评审择优推荐,确认获得申报资格的申请人请于8月13日16:00完成最后的填报工作,8月18日16:00前将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申报书、科研诚信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9份)交到东3-129。五、联系方式校内联系人:科研院基海部:覃莉茜 薛建龙 88981080科研院区创部:张 婷 刘 庆 88208863杭州市科技局联系人:(一)申报系统咨询项目管理中心 沈吉英 吕克斐 87080230 87025452系统技术支持 沈 涛 85151402(二)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农社处 徐红辉 何若愚 85255632 85255633 附件:附件1 《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杭科农〔2023〕93号).pdf附件2 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docx附件3 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说明书.pdf附件4 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统计表.xlsx附件5 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6 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docx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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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关于2024年度《龙泉市“十五五”时期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规划暨浙西南科创基地提能升级路径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7-30各相关学院(系)、各位老师: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近日发布了2024年度《龙泉市“十五五”时期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规划暨浙西南科创基地提能升级路径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请有关单位和老师积极申报!联系人: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 熊陈福联系电话:0578-7116636,18551136599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7月23日 原通知内容如下:根据《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龙泉市“十五五”规划重大前期研究课题计划的通知》(龙发改规划〔2024〕159号)要求,为高质量做好龙泉市“十五五”规划重大前期研究工作,现将《龙泉市“十五五”时期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规划暨浙西南科创基地提能升级路径研究》项目申报通知予以发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来源及责任分工(一)项目来源 根据《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龙泉市“十五五”规划重大前期研究课题计划的通知》(龙发改规划〔2024〕159号)。(二)项目责任分工1.责任单位:龙泉市科学技术局2.协助单位:龙泉市委组织部、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龙泉市经济商务局、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承办单位及经费保障: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二、项目及资助经费标准龙泉市“十五五”时期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规划暨浙西南科创基地提能升级路径研究(经费15万元以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研究要点:1.调研分析龙泉市“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基础与面临的形势;2.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龙泉科技创新发展目标以及科创开发平台重点发展领域;3.对照发展目标和领域提出全市科技创新发展重点举措建议,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人才引育行动、科技创新人才集聚等方面开展研究。三、申报条件浙江大学各院所部门或关联高水平研发单位,项目申报方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基础条件,包括科研人才队伍。项目负责人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近五年承担过市级以上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四、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1.申报人根据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聚焦研究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2.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好《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科技项目(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1)3.请各申报人于申报期限内将填好的项目申请书PDF格式电子版文本发送至: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邮箱:2289755558@qq.com)。4.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将在申报期截止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研究承担人,按程序予以立项,签订项目合同。六、项目研究要求1.聚焦关键问题,准确把握方向,主动探索创新,既要加强与省、丽水市的纵向对接和龙泉市内横向沟通,又要广泛征求意见,坚持问计与民,深入调查研究。要把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分析透,把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实现路径理清楚。2.要重点谋划“四个重大”,即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等方面的举措,并在研究成果中予以体现;涉及量化目标指标的,以“十五五”时期为重点,但也要对2030年预期目标值作出测算。3.项目承担人应在8月28日前完成项目研究并提交研究成果,并根据《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龙泉市“十五五”规划重大前期研究课题计划的通知》(龙发改规划〔2024〕159号)要求,完成后报送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评审和验收。七、对接洽谈有意向的申报方与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相关业务科室主动对接,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积极提供政策咨询、在线解答等多方面服务,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共商合理解决方案。八、联系人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熊陈福。联系电话:0578-7116636,18551136599。地址:金沙路21号(一楼办公室)。 附件1: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科技项目(课题)申请书.docx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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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等重点专项2024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7-30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 号)相关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发布其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数学和应用研究”、“物态调控”、“催化科学”、“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纳米前沿”、“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合成生物学”共10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科研院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申报人应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其中,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应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鼓励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一)申报单位。1.申报本次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单位(以下简称港澳单位,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2.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3.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4.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5.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中对申报单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3.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4.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5.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6.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7.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8.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中对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二、申报书1.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认真阅读本指南、申报书填报说明等,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报书。2.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的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与所有参与单位和参与人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时间应明确体现。(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3)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4)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5)对于明确配套经费的项目,应提供自筹经费来源证明,明确配套金额。(6)对于应用示范类项目,应提供示范应用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3.项目(课题)负责人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课题)预算。4.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5.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重点专项指南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6.项目(课题)负责人及所有参与人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三、限项申报要求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计入上述2项总数的限项范围;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的项目。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5.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4年12月31日的项目(课题),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四、申报程序本指南所涉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采用一轮申报的程序,具体工作要求如下。为做好项目申报的精准服务,请各院系于7月27号前汇总本单位申报意向,并填写附件23申报意向汇总表,及时通过邮件报送科研院联系人。1.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作的依据。各申报人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因不符合限项申报要求导致形式审查无法通过。项目牵头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1日8:00至9月2日16:00。2.组织推荐。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见附件2,一般我校的推荐单位为教育部)。每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3.形式审查。专业机构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要点附于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后。五、项目管理改革举措1.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针对有望产生新理论、新方法的重大创新方向,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重点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2.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急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团队遴选可采取申报团队相互质询、同场竞技等方式,项目全过程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3.关于部省(市)联动。部分重点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市)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练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4.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加强量化考核,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六、咨询方式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2.业务咨询电话:重点专项名称主责科学部(指南方向)专业机构(申报条件、申报书、形式审查要点等)引力波探测010-62325940010-68104435数学和应用研究010-62327191010-68104344物态调控010-62325055010-68104388催化科学010-62327035010-68104776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010-62329240010-68104344纳米前沿010-62327138010-68104435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010-62327627010-68104432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010-62328790010-68104344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010-62327967010-88225057合成生物学010-62329246010-882251763.校科研院联系人: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专项:农社部 王芳展 0571-88981029邮箱:wfz@zju.edu.cn其他专项:基海部 范莉、朱金晶、韩硕林 0571-88981775邮箱:1323009@zju.edu.cn、zhujinjing@zju.edu.cn附件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pdf2.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pdf3.“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4.“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5.“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6.“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7.“物态调控”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8.“物态调控”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9.“催化科学”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10.“催化科学”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11.“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12.“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13.“纳米前沿”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14.“纳米前沿”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15.“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16.“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17.“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18.“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19.“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20.“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21.“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22.“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2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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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4-07-26各有关院、系(校设机构),各相关老师: 根据《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杭科农〔2023〕9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科技局启动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方式遵循科研发展规律,突出目标导向,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尖峰计划”,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全链条部署,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二、受理类型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一)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及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的能力。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为40万元。重点项目(10个指南)杭州市科技局共计划立项资助10项。(二)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研究能力和水平,年龄符合未满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一般项目(30个指南)杭州市科技局共计划立项资助60项。 三、申报要求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相关要求和本次申报通知有关信息,对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我校同一指南推荐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2项,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一)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二)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杭州市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四、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一)网络申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通过统计表电子版及加盖院系公章后的扫描版报送至tingzh@zju.edu.cn。学校将评审择优推荐,确认获得申报资格的申请人请于8月13日16:00完成最后的填报工作,8月18日16:00前将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申报书、科研诚信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9份)交到东3-129。五、联系方式校内联系人:科研院基海部:覃莉茜 薛建龙 88981080科研院区创部:张 婷 刘 庆 88208863杭州市科技局联系人:(一)申报系统咨询项目管理中心 沈吉英 吕克斐 87080230 87025452系统技术支持 沈 涛 85151402(二)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农社处 徐红辉 何若愚 85255632 85255633 附件:附件1 《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杭科农〔2023〕93号).pdf附件2 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docx附件3 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说明书.pdf附件4 2024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统计表.xlsx附件5 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6 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docx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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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U-CDS Short Courses (2024 Summer )】Tensor Learning and Generative Diffusion Model
2024-07-17 -
“2024数据科学前沿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4-07-112024年7月8日-11日,以“提高数据科学研究的影响:从理论到实践”为主题的“2024数据科学前沿国际研讨会”在杭州西溪宾馆圆满落幕。会议由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主办,宾夕法尼亚大学蔡天文教授担任咨询委员会主席,哈佛大学蔡天西教授担任程序委员会主席,浙江大学百人计划研究员Andre Python担任本地组委会主席。此次会议汇聚了全球数据科学领域的顶尖学者、行业专家及企业领袖,共同探讨数据科学的发展趋势与应用前景。本次会议为期3天,参会代表230余人,特别设置短课程分会场与圆桌讨论会环节,共安排2场大会报告,一场圆桌讨论会,2场短课程,会议涵盖了多个数据科学相关的热门话题,如迁移学习、联邦学习和因果发现的最新进展、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方法与理论、大规模和高维推理的最新进展、复杂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展示了数据科学在各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及其潜在的巨大价值。会议还特别强调了数据科学在促进多学科交叉与融合中的重要作用,为各行各业的创新发展打开了新的视角。7月8日下午,本次会议特别设置的短课程分会场如期拉开帷幕,本地组委会主席Andre Python主持了本次短课程,各路嘉宾与学生对短课程环节的设置兴趣高涨,课程现场氛围火热。短课程内容为当今前沿的联合学习与数据可视化和再现性,丰富、趣味、前沿、互动性强的课程内容让在场嘉宾赞不绝口、受益颇多。短课程主持人、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百人计划研究员Andre Python7月9日上午,2024数据科学前沿国际研讨会正式开幕。在开幕式上,本地组委会主席Andre Python研究员、程序委员会主席蔡天西教授、咨询委员会主席蔡天文教授主持开幕式,他们对前来参会的嘉宾表示了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本次会议的相关情况:数据科学前沿国际研讨会自创办以来,一直致力于成为数据科学领域的标志性交流平台。本次会议聚焦数据科学最前沿的问题研究,旨在汇聚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分享最新的研究成果,促进学科发展,推动数据科学的创新和应用,希望各位参会者能够有所收获。开幕式结束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讲座教授、COPSS奖获得者蔡天文(Tony Cai)主持了接下来的活动。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Peter L. Bühlmann教授以“Causality-inspired Statistical Machine Learning”为题进行了长达50分钟的精彩大会报告。他指出,可靠、稳健和可解释的机器学习是数据科学和统计学中的一个新兴主题,是对纯黑箱预测算法发展的补充。分布鲁棒性、外部有效性和因果关系之间的新联系为提高机器学习算法的可靠性和理解提供了方法路径,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Peter L. Bühlmann教授报告现场随后,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求是讲席教授孙文光教授主持了第二场大会报告,报告中,西南财经大学的林华珍教授对“具有最优损失函数的深度回归学习”进行了深入探讨。此次报告无疑为与会者带来了宝贵的学术资源和启发性的思考。西南财经大学林华珍教授7月10日上午,以“人工智能兴起下数据科学研究的未来方向”为主题的圆桌会议如期举行,主要围绕数据科学领域的机遇与挑战、合作与协作、理论与应用等方面展开讨论。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Peter L. Bühlmann教授,哈佛大学蔡天西教授,威斯康星大学王亚珍教授,哥伦比亚大学袁明教授,耶鲁大学张和平教授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见解,探讨了如何在数据科学领域取得更好的成果。AI给数据科学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什么种类的研究在当下ai时代是更有价值的?各位专家认为保持更开放的态度、加强合作与协作,以及需要理论与应用并重。通过跨领域合作、培养独立能力、关注实际问题解决等方面,有望推动数据科学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圆桌会议”现场此外,大会精心安排了36场分组报告,2组短课程,涉及数据科学的众多前沿话题。这些环节得到了与会专家和参与者的高度评价,他们认为这些报告不仅增进了对特定研究领域的理解,也为他们未来的研究方向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和灵感。会议结束后,参会者纷纷表示,此次会议内容丰富、组织有序,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对于促进数据科学的发展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数据科学领域的重要学术活动,此次会议已经成功举办三届,本届为第四届。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不仅加强了国内外学者在数据科学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而且推动了数据科学学科的深入发展,实现了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的相互促进。未来,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将继续以开放的姿态,邀请更多国内外专家学者加入,共同推动数据科学领域的进步和创新。(图文编辑/牛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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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数据科学前沿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4-07-11 -
Towards Better Policies in Sequential Decision Making: A Robust Test for Stationarity
202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