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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mal Designs for Mixture Model with Qualitative Factors
2019-04-09 -
探索性高维数据分析:非线性模型降维技术
2019-04-08 -
【内网】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04-08各学院(系)、各相关单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浙江省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结合我校情况,现就做好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各院(系)务必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相关政策信息及时发布、转达。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范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范围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在编人员,具体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附属医院相关卫技人员。(二)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2.具备中国公民身份;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的,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认定。3.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公体公艺、专职辅导员及从事实验教学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4.附属医院卫生技术岗位人员,必须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且近三年教学部门有登记备案从事临床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①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②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通过考试;③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校医院体检合格;7.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应具有开设一门课的能力(未开课的需要试讲并通过)。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第5项条件。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一)申请人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10-24日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申请人须在此时间段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由“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系统,根据提示流程逐步操作进行申报。 2.首次登录系统,须注册。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为浙江省和认定机构为浙江省教育厅,现场确认点选择浙江大学,申请任教学科须填写相应的二级学科。 3.按网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能接收系统发来的电子邮件。 4.注册填写信息并“提交”,系统显示“你已完成注册”后,为确保注册信息无误,需及时登录系统获取报名号,查看、修改注册信息,了解注意事项并将报名号填入《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点击下载)。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的申请人,本次将无法进行认定。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成功。(二)申请人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规定的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1.个人向所在单位人事科提交申请材料时间:4月10-25日。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①申请人须准备1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须与申请人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的照片同版),用于教师资格证书;②学历学位证书正本(海外取得学历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一份;③《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点击下载,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系)或单位填写)一份;④《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请点击下载,由校医院填写)一份;申请人到各校区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体检(周一到周五上午9:00前,保持空腹),体检费用自理。对半年内体检过的人员,带上原体检结果到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作缺项体检即可。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一份;⑥《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第⑤条和第⑥条申请材料。(三)各单位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1.初审、考察评议时间:4月20-30日。①各单位人事科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应对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的身份等进行认真审核,确认真实性和有效性。②各单位还需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和评议。附属医院卫技人员提供从事临床理论课教学的备案记录。③各单位人事科下载并填写《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材料审核汇总清单》(请点击下载)和《 2019年申请高校教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请点击下载)。各单位人事科将汇总清单和资格审查花名册电子版请发送到chli@zju.edu.cn。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原件和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一并上交。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学院(系) 5月5- 9日 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附属医院 5月10 -14日 医学院人事科咨询电话: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88981150 88981879医学院人事科:88208027浙江大学人事处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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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推断
2019-04-04 -
Model averaging prediction for time series models with a diverging number of parameters
2019-04-04 -
复杂数据统计推断与在线监控
2019-04-04 -
Kernel-Based Inference in Time-Varying Coefficient Cointegrating Models
2019-04-02 -
关于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安排的通知
2019-04-01根据《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一、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连休,共3天。二、劳动节: 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上课。三、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连休,共3天。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安排总值班。学校总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纳米楼313A室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值班电话:88981583(值班时间),88206110(其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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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ndary of Branching Random Walks on Hyperbolic Groups
2019-03-27 -
Single-index thresholding in quantile regression
2019-03-26 -
【内网】科研院关于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启动及经费入账的通知
2019-03-22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相关老师: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立项项目经费已由国家基金委拨付至我校,此次到款为直接经费,间接经费将于2020年初到款。科研经费在学校科研服务系统的下达过程中,分为项目立项启动和经费入账两个阶段。一、项目立项启动:1、项目负责人确认提交:项目负责人用自己的账号密码登陆浙江大学科研服务系统(http://kyfw.zju.edu.cn/srm/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如负责人无该系统账号,请院系汇总后联系科研院过程管理中心进行统一注册。1)为方便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院已将集中申报期新立项项目的基本信息和预算信息导入科研服务系统中。如项目信息的不可修改字段中,确有错误请及时联系科研院。注:部分负责人因科研系统中身份证号、姓名与基金委信息不匹配等原因不能完成批量操作,请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自行提交项目启动申请,后续科研院基海部会审核项目。(已在发送院系的项目清单中备注)非集中申报期新立项项目负责人请在系统中自行提交项目启动申请。2)请项目负责人进入“项目—我在申报中的项目”,选中项目后点击“编辑”修改,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完善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所在单位、所在校区等相关信息),“基本信息-任务书电子文本”处上传基金委确认的电子计划书、“项目预算-预算页扫描件”处上传预算页以及合作任务书(如有合作单位))等相关文件,并确认项目成员的核定经费数(若项目组其他成员有核定经费,请根据计划书增加项目成员并填写核定经费数)。注:请特别关注“项目所属单位”信息,目前项目批量启动时的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有校内兼聘情况的老师请确认项目启动到的具体单位,如有修改请在“项目基本信息-所属单位”模块,点击“小房子”图标进入搜索界面,范围选择“全部”,输入“机构名称”选择要修改到的单位,确定即可。在目前的科研服务系统中,将不再实行原先的子课题分卡的形式,而是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核定经费的形式,体现项目组成员的贡献及业绩考核等,项目启动确认后即推送到财务,后期无法再次修改项目成员核定经费等信息,务请认真填写。项目启动经院系、科研院审核后,项目组成员可以在科研服务系统中“项目—我参与的项目”看到该项目。为方便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可在学校的高级财务系统中,为相应的成员授权为“子课题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即可独立使用。3)如项目组成员中有合作单位经费外拨,请严格按照计划书中参与者的单位信息输入第三页“合作单位”一栏中,并确定外拨的经费数。项目负责人需与合作单位签订正式合作任务书(模板见附件),并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合作任务书扫描上传至“项目经费-预算页扫描件”中。然后请把“项目预算”模块原有各科目预算修改为留在我校的直接经费详细预算,外拨外单位直接经费输入“三.外协费”中。由于国家基金委还未核定今年新立项项目的间接经费金额,因此间接费总额和外拨间接费额度均为“0”。4)项目信息完善后点击“提交”。请于2019年11月1日前完成确认并提交。2、院系审核:请院系根据项目计划书及合作任务书等,对项目(重点对项目所属单位、合作单位、项目成员、经费等)进行审核,院系可退回负责人也可直接修改。请于2019年11月7日前完成审核。3、科研院审核:院系审核后,科研院将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项目立项过程结束。二、直接经费入账:1、项目立项完成后,如无合作单位经费外拨和无项目组成员核定预算的项目,将由科研院过程管理中心直接入账,待财务审核后即可在项目负责人的一卡通中报销使用,无需执行其他操作。2、有合作单位需要外拨经费的请负责人在“经费入账”和“经费外拨”里分别提交校内和校外经费的申请;有项目组成员核定预算的项目也请负责人自行提交经费入账申请,按照分配额度填写。 新立项项目清单已发院系科研科老师,后续经费到款信息也将陆续发送。 科研院联系人:项目启动信息审核:基海部: 子菲 黄敏卓 薛建龙 88981080经费入账审核、科研服务系统维护:过程管理中心: 张丹 方晨鹏 88206885 科学技术研究院2019年10月24日 附件:国家自然基金合(协)作任务书模板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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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校医院心理治疗中心成立通告
2019-03-21浙大校医院心理治疗中心成立仪式暨世界睡眠日专家讲座与义诊活动时间:2019年3月21日下午2:30-5:00 地址:浙大校医院紫金港分院门诊大厅一楼活动主题:关注睡眠,关爱心理健康 参加嘉宾: 邬小撑 张仁炳 缪 锋 祝一虹 刘 剑 陈立峰 唐 云 周小英 李来亮 参加专家: 浙一医院精神卫生科许毅主任医师 浙二医院神经内科王爽主任医师 精神卫生科郑磊磊副主任医师杭州市第七医院 王家新主任医师 刘军云副主任医师 金雅君副主任医师 议程:1、浙大校医院心理治疗中心成立挂牌仪式及领导讲话(邬小撑、张仁炳、祝一虹)(2:30-3:00)。2、睡眠与心理健康的临床心理咨询与神经内科专家义诊活动3:00-5:00)。3、睡眠主题的专家讲座(主讲:浙一医院许毅主任;主持:刘剑副院长;时间:3:00-4:00;地点:浙大启真园正酒店阳明厅)。4、心理健康主题的专家讲座(主讲:心理咨询中心祝一虹主任;主持:刘健副院长;时间:4:00-5:00;地点:浙大启真园正酒店阳明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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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杭州概率统计高级研讨会
2019-03-21 -
【内网】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十三五”第四批重大项目的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
2019-03-18各位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发布“关于发布‘十三五’第四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请我校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请。我校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8月14日中午12:00。申请人打印纸质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封面盖学院公章,此份学校留底),持院系科研科开具的用校印联系单及纸质材料,交至紫金港校区科研院东三123。具体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与注意事项见后。科研院联系人:黄敏卓 kyyjcb@zju.edu.cn 薛建龙 new@zju.edu.cn联系电话:88981080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7月12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和新时代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现发布“十三五”第四批8个科学部52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按重大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一、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或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部分重大项目对申请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数量有具体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3 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应急管理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专项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4.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结题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重大项目。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申请报送日期为2019年8月12日至16日16时。 2.申请书由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填写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重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在信息系统中首先填写“项目申请书”,然后给该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赋予课题的申请权限,未经赋权的课题申请人将无法提交申请。 4.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附注说明选择相关的重大项目名称,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部分重大项目有具体要求的,按照相关重大项目指南要求填写)。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所申请重大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说明本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只填写各课题申请人相关信息;签字和盖章页中依托单位公章应加盖项目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应加盖课题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 课题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课题所有主要成员相关信息。签字和盖章页中依托单位公章,应加盖课题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签字和盖章页中合作研究单位公章,若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6.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建议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专项评审。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应当通过各自的依托单位提交。其中课题申请书必须先于项目申请书提交,项目申请书待全部课题申请书提交完毕并确认生成项目总预算表无误后再行提交。 8.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8月16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并附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项目申请材料”。 附件:1.数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2.化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3.生命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4.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5.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6.信息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7.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8.医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