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21-01-21
阅读量:1746次

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寒假及春节期间我校安全稳定大局,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提前谋划,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加强协调,推动落实,切实把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化解安全风险

各单位要从薄弱环节着手,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坚持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继续按照严查、严防、严治的原则,把校园安全隐患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安全重点部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学校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督办相关单位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夯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检查私拉乱接电线、建筑楼宇内电动车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燃放明火、乱扔烟蒂等违规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如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和文物保护建筑等场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住宿区、工地住宿区等人员集中区域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特种设备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重点检查,严格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实验过程安全监管,遵守操作规程,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具体要求参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留校师生员工及宿舍管理。各单位要加强离校、留校和假期结束返校学生信息登记管理,及时关注学生动态。加强对宿舍安全检查,严禁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格寒假期间场所管理,无人住宿的寝室所有电源和门窗关闭。

(四)加强食堂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寒假及春节期间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力度,健全并落实食品采购、原料存放、操作程序、卫生清扫等制度,确保食堂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五)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做好校车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对校车司机、管理人员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工作规范和法律责任,增强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清洁消毒工作。

(六)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加强校园人员车辆进出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流程,加强校外人员进校管理,所有校外人员实行预约进校。加强校园巡逻,及时处置各种报警求助和突发事件。加强警校联动,积极联合属地公安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三、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在学生离校、返校前后,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安全教育,有针对性的发布安全提示,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提醒,强化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应对能力。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乘坐公共交通时加强个人防疫防护。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醒师生注意寒假期间居家安全。切实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增强师生警惕意识和识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

四、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通畅

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和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查,遇有紧急、重要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学校,不得缓报和瞒报。如因值班人员不到位、联络不畅通、责任不落实而发生事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29日之前,将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情况发送至:0017559@zju.edu.cn。联系电话:88206073,联系人:曹锐捷。

学校24小时总值班电话:88981700

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安全保卫处(紫金港校区):88206110

玉泉校区保卫办:87951110

西溪校区保卫办:88273110

华家池校区保卫办:86971110

之江校区保卫办:86592777

 

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浙江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