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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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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第七届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浙江赛区)的通知

    2021-03-10

    各有关单位,各位同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20〕102号)要求,浙江省科协决定举办第七届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浙江赛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时间2021年2月至5月二、组织结构主办单位: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承办单位:浙江省科技馆 浙江在线三、参赛对象参赛对象分为中学组和大学组两类。大学组包括全省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在校学生。四、参赛内容本次比赛分为未来教育(大学组)、智能控制(大学组和中学组)、生物环境(大学组)、风能利用(中学组)四个赛项。五、参赛办法参赛对象可通过大赛官方网站和浙江赛区信息发布网站了解具体参赛办法与活动详情。大学组项目由参赛高校直接推荐参赛。具体大学组赛项名额分配如下:未来教育、智能控制、生物环境三个赛项,均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赛,各参赛高校每个赛项最多可推荐6项优秀作品直接在线申报。请有意向参赛的队伍(一个参赛队伍最多2名队员、1名指导教师)在3月15日前联系浙大科协秘书处(0571-87951079),学校每个赛项最多可推荐6项优秀作品。大赛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3月21日。大赛初赛、复赛申报网站:https://kepudasai.cdstm.cn浙江赛区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zast.org.cn/ http://www.zjstm.org/ 大赛具体事宜省科协联系人:郭叶铭 陈俊浪联系电话:0571-85090520,85090508电子邮箱:zj_qsnjy@163.com 附件:第七届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浙江赛区)实施方案.docx 浙大科协秘书处2021年3月9日

  • 漫步紫金 与美同行——关于举办紫金港校区女教职工健步走活动的通知

    2021-03-09

    春暖花开时,我们迎来了202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为丰富女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全校女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使广大女教职工过上一个健康、和谐、快乐的“三八”妇女节,真正体现学校关爱“女性”,重视“女性”,工会联合紫金港管委会决定组织开展“漫步紫金与美同行”紫金港校区女教职工健步走活动,共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紫金港校区在职女教职工。二、具体安排:时间:3月12日(周五)中午12:00——14:00线路一:起点设在药学院附近,走紫金港校区东区板块,具体见图示。三、活动注意事项:1、活动全程以平路为主,需耗时30-40分钟左右,请穿着舒适的鞋子。2、为避免现场拥挤,本次签到将通过浙大钉扫码或者校园卡打卡进行身份验证作为领取打卡奖券的凭证(一个手机IP,只能签到一次),工作人员凭借签到成功信息发放对应奖券,所以请务必随身携带本人手机到指定出发点完成相关操作。一人一签,不得代签,打卡凭证上加盖卡点签到章(只需选择一个打卡点即可,),每张打卡奖券必须盖有签到章方为有效,谢绝代领,严禁冒领。如确有困难,也可工会会员证进行现场确认。3、根据最新的天气预报结果,3月12日白天多云转阴,气温预计9-15度,请教职工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增添衣物。 温馨提示:各校区目前已实现签到联网,非紫金港校区上班的在职教职工或工会会员,或参加其他校区健步走活动的在职教职工或工会会员,我们将不再发放打卡奖券。请自觉遵守活动相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浙江大学工会紫金港校区管委会2021年3月8日

  •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2021-03-09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0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自主遴选博士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二、中期考核的要求 请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导师、学科、学院(系)审核后,由系统导出考核结果。 请各学院(系)在系统导出的“中期考核查询结果汇总”基础上添加备注栏形成“中期考核汇总表”,纸质文档请院系分管院长(主任)签名、院系盖章后提交葛盈辉老师(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811室),电子文档请发gyh@zju.edu.cn。   三、中期考核的完成时间 请于4月15日前完成本次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将按学院(系)审核通过的、合格以上考核等级的系统导出名单,调整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学校部分发放标准。 四、中期考核材料的归档 请各学院(系)将通过中期考核博士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系统导出、签字盖章后,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  五、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时间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3月份计起。六、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说明学校对品学兼优、潜能突出的博士生进行激励。每年11月底评选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有资格参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具体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为准。七、分流/退出学生的学籍处理请各学院(系)将本次中期考核分流/退出学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和“中期考核汇总表”一起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八、“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中期考核学院(系)界面--研究生科老师录入权限有:导师考核意见(导师本人有)、学科考核意见、学院(系)审核意见;学生界面:博士生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学科负责人)。2.系统“考核级别”下拉选项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暂缓通过”为:“第一次考核不合格,但可以参加第二次考核”;“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为:2种分流类型的选项。3.学院(系)审核后:博士生不能再修改学生界面,如确需修改,需向学院(系)申请“驳回”,修改后再提交学院(系)审核。4.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系统导出路径:研究生科老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学籍异动(类型选博转硕)→异动打印→查询→处理意见表。九、其他请将本次中期考核总结及《2021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统计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gyh@zju.edu.cn。请各学院(系)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及各自制订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中期考核,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机制,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2021年3月2日附件下载1、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doc2、 空表-2021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统计表.doc3、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样表.doc4、 学籍异动处理表(中期考核博转硕)--申请、打印流程.docx

  • 关于办理2020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通知

    2021-03-04

    各位师生:2020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于3月1日开始,办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什么是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需合并全年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按年计算税款,多退少补。  二、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三、哪些人不需要办理汇算除以上三种情况,2020年未变更过工作单位,已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并且仅在浙大取得收入的在职员工,也不需要办理汇算。四、办理指南可点击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的“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办理,操作指南如下:简易申报(2020年综合所得小于6万适用)标准申报(2020年综合所得大于6万适用)五、温馨提醒“申诉”选项与补(退)税款无关,请不要误点,如果对申报信息有疑问,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咨询计财处黄老师88206917。  浙江大学计财处2021年3月3日

  • 【内网】关于教职工参加线上会议提前审批的通知

    2021-03-02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教职工参加线上涉外(含港澳台)会议(即外方主办的线上会议)需参照因公临时出国(境)进行审批。   因此,国合处、信息中心在校务服务网中开发了“Z1957:教职工参加线上涉外(含港澳台)会议申请”流程,该流程已于2020年11月20日上线试运行。   烦请相关老师通过此流程完成审批(操作方法: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qnwmh→右上角搜索栏内输入“Z1957”即可查询到→点击“立即办理”进入申请)。同时,计财处也将以审批结果作为报销相关费用的依据。   在申请过程中,需注意:1、除邀请函之外,会议注册证明或往来邮件均可作为参会的辅助材料用于申请;2、建议教职工提前15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以免耽误审批时间。   如参会人员为涉密人员,需填写附件表格。如有问题,请与保密办牟老师联系(88981230)。涉密人员参加线上涉外(含港澳台)会议会前保密教育情况表.docx  感谢各位老师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 校卫健办转发关于“西湖益联保”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1-03-01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西湖益联保”是唯一经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指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专门针对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定制开发,统一保费标准,待遇标准和保障范围。我校省级参保教职工、杭州市参保人员(大学生医保、少儿医保等人员)均可参保“西湖益联保”。缴费截止3月31日,上述人员可通过“西湖益联保”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医保专区、“支付宝”App及各线下保险公司服务网点投保。只要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不论男女老少,不论户籍、职业、健康状况、既往病史,都可以参保,且保费均为150元,最高保障300万元。详询联保公司服务热线:中国人寿95519、人保财险95518、太保寿险95500、泰康人寿95522、平安产险95511。1.快捷渠道扫码                  2.打开支付宝App,扫码                  3.打开支付宝直接搜索“西湖益联保”:承保公司咨询热线:中国人寿95519、人保财险95518、太保寿险95500、泰康人寿95522、平安产险95511。承办公司线下服务投保网点名单如下:序号行政区域公司名称(全称)地址联系电话(座机)1滨江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916号兴祺大厦112-114号0571-86685002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支公司杭州市滨江区启智街36号0571-866255183淳安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淳安县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18号0571-24815923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公司威坪镇营销服务部杭州市淳安县威坪镇虹桥街62号0571-64891030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公司千岛湖镇营销服务部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2号0571-648142426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公司临岐镇营销服务部杭州市淳安县临岐镇望溪路1-1号0571-649913147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公司姜家镇营销服务部杭州市淳安县姜家镇狮城路348、350号0571-648231288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公司汾口镇营销服务部杭州市淳安县汾口镇翠新街66号0571-64851086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公司大市镇营销服务部杭州市淳安县大墅镇新兴路8号0571-648453451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公司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55号0571-648161231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淳安支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2号0571-8725290612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杭州淳安第一营销服务部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4楼402、403室1357578009613平安产险浙江分公司西溪支公司淳安支公司门店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3号怡途5楼0571-6483181214富阳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富阳区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龙浦街200号青少年宫二楼0571-633225101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公司新登营业部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新兴路1号0571-6325591216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公司万市镇营销服务部杭州市富阳区万市镇西门路50号0571-6326119717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公司青云营业部杭州市富阳区孙权路22号0571-6170070918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公司大源营业部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新建路19号0571-635934561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公司场口营业部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香鱼街26、28号0571-617655932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公司杭州市富阳区桂花路19号0571-633245632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场馆路457号文创大厦9层0571-8725290622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杭州富阳第一营销服务部杭州市富阳区恩波大道519号富阳财富中心A座1504室0571-6332690123平安产险浙江分公司西溪支公司富阳支公司门店金桥北路378号10-110571-6339233124拱墅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湖墅客户服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市莫干山路258号0571-883858412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湖墅支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49号佳源银座17楼0571-8669551826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第六营业部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与萍水街交叉路口顺网资辉大厦七楼1981716373527建德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建德市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中路202号0571-6479811828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寿昌镇营销服务部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中山东路7号0571-645699552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寿昌营业部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中山东路7号0571-647112603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乾潭镇营销服务部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镇子肾路23号0571-641710783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梅城镇营销服务部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梅花中路0571-641410303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梅城营业部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梅花中路28号0571-641459003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建德市营销服务部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衢路98号0571-647195303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大洋镇营销服务部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英烈路0571-647125213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大同镇营销服务部杭州市建德市大同镇张家村(大同镇行政中心左侧)0571-6458106636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

  • 关于在校学生年夜饭的通知

    2021-01-29

    各位在校的同学:你们好!中华民族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能让留校同学感受节日气氛与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学校决定于2月11日(除夕)组织留校同学共品求是年味。具体安排如下:一、就餐时间2021年2月11日16:00~17:30二、就餐地点紫金港校区东区大食堂二楼东区餐厅玉泉校区四食堂西溪校区一食堂一楼华家池校区五食堂之江校区食堂海宁校区食堂一楼西餐厅三、其他事项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年夜饭分校区进行,请同学们自行前往所在校区用年夜饭。同学们可选择在食堂隔位就餐,或带回宿舍享用。2.留校需要用年夜饭的同学,请于2月8日前在住宿公寓楼值班室预约报名,并于2月9日-10日8:00-18:00至各校区宿舍值班台、国际教育学院领取年夜饭就餐券。预祝同学们春节快乐!学工部  研工部  国际教育学院总务处  后勤集团   新宇集团2021年1月28日

  • 关于2021年寒假期间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1-29

    各位老师、同学:为深入贯彻“服务师生 服务院系 服务基层”的主题活动要求,充分满足广大师生假期办事需求,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寒假工作部署,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寒假工作安排如下:1.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窗口及统一咨询服务热线开放时间:2月1日—24日每周一、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开放日期:2月1、4、8、18、22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窗口取号时间:上午:8:15—11:15,下午1:15—4:45 ;    2.校区自助服务点:紫金港校区自助服务点保持每天24小时开放,玉泉、西溪、舟山、华家池校区自助服务点2月1日—24日暂停开放;3.社会服务:浙江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浙大办事处2月1日—24日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江南人才浙大服务中心、中国邮政EMS专窗2月1日—24日每周一、周四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4.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文印中心2月1日—24日休业,期间请前来办事的师生提前准备好办事所需材料;5.寒假期间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值班安排详见附件。以上相关事项请相互转告,如有不便之处,敬请谅解!祝全体老师、同学寒假愉快!                            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8日附件-行政服务办事大厅2021年寒假工作人员安排表.docx

  • 后勤集团关于寒假期间后勤服务安排的通告

    2021-01-29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2021年寒假工作安排,结合后勤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寒假期间后勤服务安排通告如下:一、食堂供应校区食堂供应安排紫金港校区东区食堂正常供应西区食堂1月30日早餐起暂停供应,2月19日中餐起恢复供应风味餐厅2月5日早餐起暂停供应,2月22日中餐起恢复供应休闲餐厅2月4日早餐起暂停供应,2月22日早餐起恢复供应民族餐厅正常供应,1月30日至2月18日移至东区食堂临湖餐厅一楼1月30日中餐起暂停供应,2月28日中餐起恢复供应二楼2月1日中餐起暂停供应,2月24日中餐起恢复供应三楼餐厅2月6日中餐起暂停供应,2月25日中餐起恢复供应麦香餐厅2月6日中餐起暂停供应,2月22日中餐起恢复供应快餐供应点1月30日中餐起暂停供应,3月1日中餐起恢复供应东二麦思威餐吧1月30日早餐起暂停供应,3月1日早餐起恢复供应文科组团食堂一楼2月1日中餐起暂停供应,2月24日中餐起恢复供应文科组团食堂二楼2月6日早餐起暂停供应,2月22日早餐起恢复供应生活组团食堂正常供应之江校区之江食堂正常供应玉泉校区第一食堂一楼2月6日早餐起暂停供应,2月25日早餐起恢复供应第一食堂二楼2月1日中餐起暂停供应,3月1日中餐起恢复供应第二食堂一楼2月6日中餐起暂停供应,2月25日中餐起恢复供应第二食堂二楼2月6日中餐起暂停供应,2月25日中餐起恢复供应第四食堂一楼正常供应第四食堂二楼根据实际用餐情况另行通知怡膳堂2月3日中餐起暂停供应,2月19日中餐起恢复供应靓园1月30日早餐起暂停供应,2月24日早餐起恢复供应民族餐厅2月3日早餐起暂停供应,2月24日早餐起恢复供应寒假留校民族学生就餐预约电话:13706515405马老师小乐惠1月30日中餐起暂停供应,2月28日中餐起恢复供应第五食堂2月11日早餐起暂停供应,2月19日中餐起恢复供应西溪校区第一食堂一楼正常供应第一食堂二楼根据实际用餐情况另行通知第二食堂2月8日早餐起暂停供应,2月24日早餐起恢复供应美食坊2月1日中餐起暂停供应,3月1日中餐起恢复供应寒假留校民族学生就餐预约电话:13706515405马老师华家池校区第一食堂2月3日中餐起暂停供应,2月25日午餐起恢复供应第五食堂一楼正常供应第五食堂二楼根据培训班用餐情况另行通知海宁校区校区食堂正常供应舟山校区校区食堂正常供应师生交流吧师生交流吧1月30日起全部暂停供应,2月25日东二店恢复供应,其余门店3月1日恢复供应备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食堂供应。2.校园卡服务部服务时间:2月1日至2月9日营业时间为10:30-12:30,16:00-17:30,2月10日12:30起停止对外服务,2月15日至2月18日营业时间为10:30-12:30,2月19日至2月24日营业时间为10:30-12:30,16:00-17:30。寒假期间,校园卡服务部下午暂停现金存款,推荐使用支付宝转账充值。3.饮食中心值班电话:88206318。二、邮政、快递服务寒假期间快递正常运行,各服务点营业时间为8:30-17:30,春节法定节假日(2月11日-2月17日)营业时间调整至9:00-16:30。2月25日起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各校区服务时间安排如下:校区服务点服务安排服务电话开放时间息业时间紫金港校区白沙2月1日-2月10日、2月18日-2月24日8:30-17:30;2月11日-2月17日9:00-16:30无0571-88206677高国强西区留C2月1日-2月10日、2月18日-2月24日8:30-12:00,13:00-17:30;2月11日-2月17日9:00-12:00,13:00-16:30无0571-87072177王忠娟西区生活组团2月1日-2月10日、2月18日-2月24日8:30-17:30;2月11日-2月17日9:00-16:30无0571-88206344王忠娟机关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2月11日-2月13日0571-88206678张帆医学院每周一、三、五8:30-12:00,13:30-17:302月11日-2月13日0571-88208869杨梅蓉玉泉校区新桥门2月1日-2月10日、2月18日-2月24日8:30-17:30;2月11日-2月17日9:00-16:30无0571-87953100侯占斌西溪校区南园2月1日-2月10日、2月18日-2月24日8:30-12:00,13:00-17:30;2月11日-2月17日9:00-12:00,13:00-16:30无0571-88273357潘静北园2月1日-2月10日、2月18日-2月24日8:30-12:00,13:00-17:30;2月11日-2月17日9:00-12:00,13:00-16:30无0571-88276133贾崇华家池校区

  • 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21年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的通知

    2021-01-28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经学校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2021年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2021年1月27日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21年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的通知.pdf

  • 关于调整校外预约车辆通行校门的通知

    2021-01-28

    各位师生员工: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有序管理,优化校内交通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月1日6:00起,所有进出紫金港校区的校外预约车辆(含已预约的出租车、网约车)请从东门(申花路)和美川路门(蒋墩路)通行。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安全保卫处                                           2021年1月28日

  • 【内网】国合处关于2021年度“世界顶尖大学合作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的通知

    2021-01-27

    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项目的透明度,现将经专家评审,2021年度“世界顶尖大学合作计划”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20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发送电子邮件至tj@zju.edu.cn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附件:世界顶尖大学合作计划2021年度拟立项项目清单.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21年4月16日

  • 【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1-01-2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指南”,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指南中要求提供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作为附件材料。我校申请人所需提交该附件材料为(1)与人事处/人才办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协议),加盖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学校公章。(加盖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学校公章需在校务服务网线上提交用印申请,如申请人为“百人计划”研究员及高层次人才请提交至人才办审批用印,其他申请人请提交至人事处用印)。(2)学院系出具说明材料并加盖学院系公章。说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单位提供申请人项目实施期间的生活待遇以及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申请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等内容。材料签章完成后,需将材料(1)、(2)扫描为一个PDF作为附件上传至基金委申报系统。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   2021年6月28日中午12:00。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书等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与注意事项见附件。 科研院联系人:原鑫 张焕然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联系电话:8898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4月6日 附件: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0889.htm

  •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和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通知

    2021-01-26

    浙大党办〔2021〕2号 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2021年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师生节假日期间安全顺利,根据中央和教育部、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春节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除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外,学校有关考试及假期、学生报到注册、教职工寒假轮休等时间安排如下:1.2021年1月20日至28日,全校停课考试。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考试通知、考场安排等有关工作。2.学生寒假开始时间原则上为2021年1月29日,学生可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在无考试、科研实验等教研环节安排的前提下,经导师(或班主任)和所在学院(系)、学园同意,履行请假手续后,可提前离校。2月26日起学生分期分批返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月1日春季学期开始上课。3.2021年2月1日至2月24日期间可安排全校教职工寒假轮休。2月25日起全体教职工按常规教学作息时间上班。在此期间,各学院(系)、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要确保日常工作有序运转,各项业务正常办理。各单位要严格健康打卡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请假报备制度,严格管理教职工休假出行活动。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相关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院教学日历另行制定。视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及时发布相关通知。二、具体要求1.持续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加强与属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附属医院、就近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疫情防控的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严格执行校园进出人员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能进入校园;做好校园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杀等卫生管理,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工作,落实“人物同防”;严格校内活动审批,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不安排聚餐;加强食堂、宿舍、图书馆等重点区域人员管控。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师生春节寒假期间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掌握师生行动轨迹和身体健康状况。全校师生春节寒假期间要自觉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减少不必要的社会交往活动,寒假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一般不参加集聚性活动,留校学生离开校区所在城市和教师出省继续实行请假报备制度,外出时做好个人健康安全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在岁末年初尤其是春节期间,尽可能减少到人员聚集的地方或参加相关会议,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2.切实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红线,按要求加强安全工作部署,落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细化安全工作措施,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在放假前针对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后勤餐饮加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楼宇消防安全、网络信息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整治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做好防灾避灾应急预案。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教育;要强化校园巡逻防控,加强门卫值守,落实假期安全保卫责任制。要完善值守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预案,确保联络通畅、反应迅速、措施有力,严防假期发生校园安全事件,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3.确保正常办学活动秩序。各单位要根据寒假时间安排,做好教学管理、安全生产、文化活动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应合理安排本单位教职工轮休,做到“人员到位、响应及时、联络通畅、办事顺利”,并确保校务服务网等面向师生服务的系统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学校将对机关工作人员寒假轮休期间遵守工作纪律、改进服务态度和提升管理效能等情况加强检查,严禁出现不按时上下班、擅自离岗脱岗、业务办理推诿等现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于每周一、四开放(法定假日不开放);图书馆于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开放(法定假日不开放);校医院照常接诊(2月11日至14日只安排急诊),做好值班值守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要求统筹后续疫苗接种工作。4.积极开展关爱师生活动。各单位要落实师生为本理念,进一步改进作风,主动关心困难师生群体,采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学院(系)、学园要全面排查留校学生,明确告知留校学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掌握其基本动态,并安排好留校的生活、学习和文体活动。5.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校教职工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要对照中央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提醒教育,开展作风督查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带头转变作风,营造向上向善的清廉校园氛围。要抓早抓小,厉行节俭、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务实节俭地组织好节假日期间党、团和工会活动。6.加强假期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要求,做好值班工作部署和岗位培训,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严禁擅离职守,确保值班工作高效、有序、平稳;寒假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联络通畅;切实执行单位领导节假日带班制度,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要切实执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各单位要安排好寒假轮休工作,并将寒假工作人员安排在本单位网站(主页)上予以公布。寒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23-4室值班时间:全天值班电话:0571-88981700 附件:2021年寒假工作人员安排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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