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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百人计划”研究员Andre Python成果获“浙江大学2021年度学术创新奖”

    2022-04-22

    近日,校学术委员会公布了“浙江大学2021年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获奖项目名单。由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百人计划”研究员Andre Python的“可解释机器学习在国际安全预警中的应用研究”项目,获“浙江大学2021年度学术创新奖”。在本项工作中,Andre Python博士带领的国际团队应用可解释机器学习算法,首次在精细时空尺度范围绘制全球反恐预测图,不仅与国际安全理论相互验证,更为决策者提供可信任防控依据,对我国一带一路驻外企业和同胞的生命和经济保护有重要意义。图1:2002-2016年国际安全事件的位置和世界范围内的空间域(网格单元)。与此相类似的很多社会性行为,具有显著的“黑天鹅”事件属性,是几乎不可预测的——这些事件在一段非常长的时间内可能只发生一次。然而大数据分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确定事件最可能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范围。然而一直以来,对模型的解释基本上还保留在经典的统计模型中,这些模型在特征和响应之间施加了参数关系,比如在线性回归模型中假设特征变量与响应是线性相关的,与每一特征相关的系数可以根据现有的社会学理论进行估计和解释。与此不同的是,本次获奖工作采用可解释机器学习算法,在不影响结果可解释性的情况下获得了相对较高的预测性能。该算法基于梯度增强树算法,通过计算累积局部效应(ALE)图,突出随着特征变量的增量变化,及其在事件发生预测概率中呈现的边际差异。采用这种改进算法是因为,在很多社会现象中相关的特征因子与预测事件之间的相关性极有可能是非线性的,因此不能通过标准的统计模型进行确定,而ALE图却可以捕捉通过算法学习到的复杂关系。该项成果自发表之后(Science Advances,2021),即获得广泛的国际关注(https://www.science.org/doi/10.1126/sciadv.abg4778)。不同地区的预测表现(图左)不同地区的特征解释(图右)Python博士致力于采用贝叶斯方法和机器学习算法,开展空间统计学在流行病学、医学、地理、环境、经济、社会学等领域的应用研究。系列成果已发表在多项国际著名期刊,包括Science Advances, Journal of the Royal Statistical Society: Series C (Applied Statistics) and Series A, PLOS Neglected Tropical Diseases, Small,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等,数次受Significance杂志主编邀请刊发个人研究工作,并由Taylor & Francis集团旗下CRC出版社与美国统计学会(ASA)联合出版英文著作一部。参与和主持多项国际科研项目,包括英国工程与物理科学研究委员会、欧洲研究理事会、比尔盖茨梅琳达基金会、苏格兰基金会以及浙江大学研究基金等。其研究成果先后为联合国、爱尔兰以及巴拿马等南美、非洲多个国家政府健康计划采纳。“浙江大学2021年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活动于2022年1月启动,由各学部、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以及同行专家等共推荐42项候选项目。经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特邀评委评审,微信点赞,遴选出“十大学术进展”、“十大学术进展提名”、 “年度突出学术贡献奖”和“年度学术创新奖”,以表彰具有突出学术贡献的参评项目。

  • 【内网】科研院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04-22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国科发资〔2018〕43号)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3个重点专项作为试点对港澳特区开放,鼓励港澳高校联合内地单位共同申报,现将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 申报人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申报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单个指南方向只有1家申报的,除“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中的部市联动任务外,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申报人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5. 港澳高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由有关部门按要求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三、申请资格要求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见附件1)。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和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6. 受聘于内地单位或有关港澳高校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各申报人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四、具体申报方式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8:00至2018年12月21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人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申报单位于2018年12月2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3份,其中一份封面加盖院系公章)交至科研院基础办(紫金港校区东三123),项目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1)“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823。(2)“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88。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九号楼(计划与监督处),邮编:100044。(3)“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23,010-88225178。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4号楼,邮编:100039。科研院联系人:谢崇波,陆丹旸 0571-88981775, xiechongbo@zju.edu.cn附件:1. 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2.“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3.“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4.“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1月1日

  • Minimax rates for sparse signal detection under correlation

    2022-04-21
  • 【内网】关于申办2022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研究生国际工作坊项目的通知

    2022-04-13

    鉴于当前疫情发展形势,为持续推进与世界一流院校或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加强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学校鼓励进一步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国际合作交流新模式,面向广大学生着力推进在地国际化。2022年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研究生国际工作坊项目继续实施线上交流,鼓励院系或直属单位牵头申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1. 项目承办单位须明确国外合作单位、项目主题、学生规模,并已与国(境)外合作单位制定了详细的项目日程安排,明确了预期达到的交流合作目标。2. 线上交流类型可以是科研讲座、研讨学习等学术交流活动。3. 申报工作由学院(系)或直属单位牵头负责,项目的内容、模式等方面应具有创新性;国外交流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科研机构;中外合作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的优质合作交流平台,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在项目内容方面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4. 每个学院(系)或直属单位申报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5. 学生参与在线学习交流时间累计不少于16学时。6. 申报项目要求在2022年10月31日之前执行完毕。二、资助内容1. 项目资助内容为开展线上交流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标准须符合学校计划财务处有关规定,讲课费或酬金具体发放标准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 项目执行完毕且完成新闻报导和总结材料提交后,研究生院下拨资助经费。三、评审程序1. 各学院(系)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提交《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国际工作坊项目申请书》。2.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系)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四、项目管理1. 为保障线上项目实施质量,执行单位须做好参与研究生的组织培训、明确项目考核、纪律要求等。2. 线上项目要求全程视频录像存档。3. 学生申请:项目参与的学生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因公出国(境)申请:出访任务一栏选择“线上交流项目”,出访期限填写项目起止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填写项目合作高校所在的国家(地区),如有多所合作高校请在出访学校中文一栏填写完整;经费来源国际旅费填写其他,其他在外费用填写“研究生院资助”,经费卡号请联系院系老师确认;国境外邀请人相关信息请填写合作高校相关信息;邀请信请上传项目日程安排表,提交后由院系进行审核。学生总结:项目结束后,项目参与的学生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回国(境)资料:护照出国境、回国境时间、实际返校时间填写项目起止时间;个人总结填写项目学习交流总结;回国资料上传的附件要求文字总结(字数不少于1000字)和项目参与期间的照片2-3张,提交后由院系进行审核。4. 项目执行完一周内组织单位须将新闻报导(要求有中文及英文)发布到学院(系)中英文网站,电子版或链接发送至邮箱yjsy_pyc@zju.edu.cn;项目须明确冠名为“第七届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工作坊”或“第八届浙江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5. 项目执行完一个月内组织单位提交项目总结材料纸质版,并将电子版(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yjsy_pyc@zju.edu.cn,总结材料包括:(1)项目总结画册(一本),总结画册应包括项目的概况,研究生学习交流情况、取得的成果、创新点、典型事例及下一年计划等,应包括文字和图片。(2)项目相关照片或视频6. 对于未按时提交新闻报导和总结材料的项目,研究生院将不下拨资助经费。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项目和研究生国际工作坊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国际工作坊项目申请书》(模板请见附件,纸质版一式1份)于2022年5月18日前递交或者邮寄至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室),word版请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邮件和文件命名为“XX单位-2022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国际工作坊项目申请书”。如有问题,请联系:0571-88981407,胡老师。附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国际工作坊项目申请书》-2022 研究生培养处2022年4月6日

  • A Polynomial Algorithm for Best Subset Selection

    2022-04-13
  • 基因组大数据解析肿瘤演化的时空动态性

    2022-04-13
  • 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4-11

    各学院(系)、各相关单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2号),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安排,进行2022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结合我校情况,现就报名工作通知如下: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一)认定对象范围截止2022年7月30日,进校且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一年,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具体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人员等。(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通过学校师德师风专题培训。2.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港澳台居民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附属医院卫生技术岗位人员,必须是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教学部门有登记备案承担相关教学任务的。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各学院(系)、各单位以试讲的方式,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2)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可视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3)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汉语言类、对外汉语专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可免上述三项条件。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第(2)(3)二项条件。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学校附属医院或校医院体检合格。二、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及要求(一)网上申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至4月29日。未在此时段内完成网上申报的申请人,不能通过本次认定。(二)网上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成实名核验,再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并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申请信息、提交认定申请。2.现场确认点选择浙江大学,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为浙江省、认定机构为浙江省教育厅,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3.申请人对本人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接收系统发送的电子邮件或短消息。4.申报的“任教学科”应为申请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学科,网上申报时需点选至系统中显示的二级学科。5.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大小应小于190K,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6.在个人承诺书签名处,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修改签名,确保签名工整、清晰。7. 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申报提醒”页面,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页面中的内容,确保报名成功并查看现场确认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三)申请人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4月14日至4月3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教学科研人员和实验教学人员材料递交到所在学科的学院(系),专职辅导员递交到党委学生工作部,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人员递交到相关附属医院。1.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系统打印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2.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申请人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标注姓名);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在同一页);4.学历学位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一份(海外取得学历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5.《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请点击下载)一份;申请人到各校区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半年内体检过的人员,带上原体检结果到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作缺项体检即可。今年特别明确,在认定体检时,经学校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一律不免检胸透。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7.《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第6条和第7条申请材料,但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证明材料。 (四)单位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1.院系初审、考察评议时间:4月14日至5月13日①各学院(系)、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应对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其身份等进行认真审核,确认真实性和有效性。②各学院(系)、各单位需以试讲的方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和评议。附属医院卫技人员提供从事相关教学的备案记录。 2.材料汇总上交时间:各单位人事科下载并填写《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材料审核汇总清单》(请点击下载)和《浙江省2022年委托院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请点击下载),在5月16日前将汇总清单和人员名册电子版发送到linnuojun@zju.edu.cn,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原件和相关材料一并上交。各学院交至校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东三104-3室,附属医院交至医学院人事科。三、其他(一)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二)证书补换发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进行办理,由各单位负责收集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请点击下载)(一式两份),照片贴好;2.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5.教师资格证书损坏,申请换发的,原证书一并提交。(三)请各单位通知到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本次认定工作。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截止前,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不能通过本次认定。申请人在网报前,可先下载使用手册熟悉报名流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使用手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站首页“使用帮助”。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林老师 88981105  徐老师 88981879医学院人事科:陈老师 88981906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2022年4月8日

  • 布朗型随机树是如何变大的

    2022-04-07
  • Asymptotics of Multiscale Stochastic Systems

    2022-04-07
  • 【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基金委数学物理科学部关于征集2019年度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

    2022-03-30

    各位老师: 国家基金委发布了数学物理科学部关于征集2019年度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请我校老师按照基金委要求积极填写“立项建议书”,并于2018年12月7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提交立项建议书(立项建议书模板见附件), 同时打印纸质建议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封面盖学院公章,此份学院留底),持院系科研科开具的用校印联系单及纸质材料,交至紫金港东三123。具体所述的要求与注意事项见后。详情可咨询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张立新教授,办公室电话:0571-87953682  电子邮箱:stazlx@zju.edu.cn科研院联系人:薛建龙,吕翠翠,88981080,new@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1月1日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2019年重大项目立项建议。2018年度数学物理科学部共资助6项。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应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重大项目资助强度(直接经费)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  二、立项建议书主要内容1.项目的立项依据,特别是需要通过重大项目资助的必要性(经过重大项目的支持,有望在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方面取得突破);2. 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建议研究方案(科学目标要求明确集中,所凝练的核心科学问题应具有基础性和前沿性,学科交叉性强);3. 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和队伍状况及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已有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应具有一定规模,有一批在国际上有显著影响的学术带头人);4. 主要建议人与立项建议内容相关的学术成就及代表性论著列表(主要建议人不超过5人);5.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和国家其他科技计划的关系。  三、提交建议书要求  请于2018年12月10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提交立项建议书(立项建议书模板见附件,请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各1份,主要建议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第一建议人依托单位公章)。  联系人:张攀峰  邮  箱:519phy@nsfc.gov.cn  联系电话:010-6232691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邮编:100085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数学物理科学部)

  • 【内网】关于新增校外数据库访问统一登录平台的通知

    2022-03-30

    校外数据库访问统一登录平台已加入数据库导航,在该平台可看到校外访问已开通统一身份认证的大部分数据库资源,并直接进行访问。访问地址:https://ds.carsi.edu.cn/;详情请见数据库导航:http://210.32.137.90/s/lib/libtb/show/1886 访问方式如下: 1、打开网页链接:https://ds.carsi.edu.cn/,在“高校/机构名称”搜索框内输入浙江大学,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后即可查看数据库列表;2、在列表中选择需要访问的数据库,下面以中国知网为例,点击中国知网,3、在中国知网的页面右上方点击“访问资源”,既可跳转到知网平台进行访问。注: 部分数据库不能通过统一身份认证方式访问,请通过WebVPN系统访问,访问指南参见图书馆主页——通知公告——图书馆数字资源校外访问指南:http://libweb.zju.edu.cn/2022/0315/c39478a2507001/page.htm图书馆2022-3-29

  • 【内网】数据科学研究中心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03-29

    各位老师: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科技部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相关要求,科技部已将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10/t20181012_142131.htm)。请各位老师,在认真研读指南的基础上,结合前期工作,凝练科学问题、整合研究队伍,按照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转发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任务的全部研究内容并实现相应的研究目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3. 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单个指南任务只有1家申报的,该指南任务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   ——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拟支持项目不超过2项或3项的指南任务,是指在满足项目立项条件的情况下,该研究任务所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或3项;对于拟支持1~2项的指南任务,是指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三、申报资格要求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本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项目(课题)。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四、具体申报方式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8:00至12月5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2. 组织推荐。各学院请于2018年10月25日前将学院的申报意向汇总表(学院申报意向汇总表.doc)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12月6日前将预申报书(纸质,一式3份,双面打印),交送至科研院高新部(紫金港东三119)。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咨询电话:010-68104417。 科研院联系人高新技术部    马行超 88981099 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2018年10月13日

  • 【内网】科研院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03-21

    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老师:科技部下发了《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812/5075.html)。请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指导本单位具有基础的科研人员,认真研读指南,结合前期工作,凝炼科学问题、整合研究队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拟支持项目不超过8项的指南任务,是指在各项目均满足项目立项条件的情况下,该研究任务所支持项目数不超过8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任务,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二、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具体申报要求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8:00至9月30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0月12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4. 业务咨询电话: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010-68104417 根据科技部发布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1.为了解项目申报意向,做好项目申报的精准服务,请拟申报人提供项目申报(含牵头项目、承担课题、参与课题)的简要信息,由各学院汇总本学院教师的申报意向,填写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doc并于2022年8月18日前发科研院联系人。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及时反馈申报意向汇总表,未按时反馈申报意向的项目跟已反馈申报意向项目冲突时,优先考虑推荐已反馈申报意向的项目。3.科研院联系人:高新技术部:董先巍,88981099,xwdong@zju.edu.cn            蒋    啸,88981187,jxxyt@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8月13日 附件:       1.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2.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doc 

  • 【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2022年度第二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通知

    2022-03-18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2022年度第二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项目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7月31日。一般受理2023年1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举办的科技活动。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领域选择A01-A30及下属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必须标注科技活动的类型:(1)有影响力系列国际会议;(2)全国一级和二级学科会议;(3)基金发展战略研究与学术交流。 “有影响力系列国际会议”和“全国一级和二级学科会议”项目在预算说明书中除对项目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进行说明外,还应对会议整体预算及基本情况进行说明。附件材料要求:“有影响力系列国际会议”和“全国一级和二级学科会议”项目申请书材料须包括相关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正式办会的审批文件。本期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0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联系人:徐骏军 叶伟峰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联系电话:88981080科学技术研究院2022年08月12日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2022年度第二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69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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