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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专项项目指南——数据要素及其流通的基础理论与机制设计
2023-10-10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专项项目指南——数据要素及其流通的基础理论与机制设计”,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相关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每个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 申请人应当按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注明“2023年度专项项目数据要素及其流通的基础理论与机制设计之研究方向:***(按照上述8个拟资助研究方向之一填写)”。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费伟东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专项项目指南——数据要素及其流通的基础理论与机制设计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4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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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量子计算的数学基础理论”专项项目申请指南
2023-10-07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量子计算的数学基础理论’专项项目申请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申请书资助项目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填写“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所有项目申请代码1均应选择数学学科申请代码。要求在正文的最前面标明所选研究方向的序号及标题。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费伟东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9月27日 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量子计算的数学基础理论”专项项目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03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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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 “天元数学前沿重点专项”申请指南
2023-10-07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天元数学前沿重点专项’申请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申请书资助项目类别选择“数学天元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数学天元基金”, 附注说明填写“天元数学前沿重点专项项目”。所有项目申请代码1均应选择数学学科申请代码。要求在正文的最前面标明所选研究方向的序号及标题。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费伟东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9月27日 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天元数学前沿重点专项”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0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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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 深圳“数学与智能+”交叉重点专项申请指南
2023-10-07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深圳‘数学与智能+’交叉重点专项申请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申请书研究内容应和本指南资助研究内容一致,项目名称要求选择上述十四个研究方向目之一,否则将不予受理。申请书资助项目类别选择“数学天元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数学天元基金”,附注说明填写“‘数学与智能+’交叉重点专项”。在正文的最前面标明所选研究方向的序号及标题。所有项目申请代码1均应选择数学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费伟东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9月27日 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深圳“数学与智能+”交叉重点专项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03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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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23-10-07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 “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RICS(国际组织)”,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附件材料。请将与外方合作者共同填写并已经于莫斯科时间2023年11月1日下午15时前向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提交的英文申请书电子版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无此英文材料附件的中方申请将不予受理。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费伟东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9月27日 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03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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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糖脂代谢的时空网络调控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2023-10-07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发布糖脂代谢的时空网络调控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糖脂代谢的时空网络调控”,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集成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4个。集成项目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合计人数不超过9人。申请人在申请书“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应当首先说明申请符合本项目指南中的资助研究方向并注明相应的研究方向名称,同时说明所申请项目对解决本重大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实现本重大研究计划科学目标的贡献。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费伟东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关于发布糖脂代谢的时空网络调控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03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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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
2023-10-07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共计有4项指南:1.生物育种研究青年专项项目指南;2.多年生稻驯化改良与利用的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3.生命过程分子语言逻辑结构的AI解析专项项目指南;4.衰老引发慢性炎症的共性机制研究专项项目指南。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按照研究方向选择相应代码。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费伟东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03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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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Structurally Grouped Approximate Factor Models
2023-10-06 -
【内网】关于2023年下半年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的开课通知
2023-09-28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2023年下半年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网上选课已结束,根据选课结果,现予以公布开设课程相关信息(具体详见附件)。请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转发此通知并通知相关人员。请已报名参加综合性交叉学习的教师相互转告,按时到课。 附件:2023年下半年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表 2023年下半年参加综合性交叉课程学习的教师名单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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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9-28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3〕3号)要求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校情况, 现就我校教师申请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一)认定对象范围受聘我校教师岗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一年(2022年12月31日前进校)或已评聘副教授、教授职务,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具体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等。(二)认定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通过学校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含学校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2.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港澳台居民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附属医院在编在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是已经兼评聘我校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且近三年教学部门有登记备案的教学任务。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各学院(系)、各单位以试讲方式,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结果需为合格以上。(2)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经过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可视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3)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申请认定汉语言类、对外汉语专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具有教授、副教授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上述第(2)(3)两项条件。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学校附属医院或校医院体检合格。二、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及要求(一)网上申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6日。未在此时段内完成网上申报的申请人,网报关闭,无法进行本次认定。(二)网上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1.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逾期不补。2.现场确认点选择浙江大学,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为浙江省、认定机构为浙江省教育厅,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3.申请人对本人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接收系统发送的电子邮件或短消息。4.申报的“任教学科”应为申请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学科,网上申报时需点选至系统中显示的二级学科,没有二级学科名称的可按照一级学科申请,难以对应学科名称的,可在网报系统上选择相近学科申请。5.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应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和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一致。6.在个人承诺书签名处,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修改签名,确保签名及日期,工整、清晰。7.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申报提醒”页面,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页面中的内容,确保报名成功。(三)申请人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10月8日至10月27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教学科研人员和实验教学人员材料递交到所在学科的学院(系),专职辅导员递交到党委学生工作部,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人员由附属医院统一汇总到医学院人事科。所需材料如下:1.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系统打印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2.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申请人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标注姓名);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在同一页);4.学历学位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一份(海外取得学历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请点击下载)一份;申请人到各校区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半年内体检过的人员,带上原体检结果到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作缺项体检即可。申请人在认定体检时,经学校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一律不免检胸透。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7.《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第6条和第7条申请材料,但需提供相应的职称或学位证明材料。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可免提交第7项材料,但须提交师范类专业毕业证明。(四)单位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1.院系初审、考察评议时间:10月9日至10月28日①各学院(系)、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应对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其身份等进行认真审核,确认真实性和有效性。②各学院(系)、各单位需以试讲的方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和评议。附属医院卫技人员提供从事相关教学的备案记录。 2.材料汇总上交时间:各单位人事科下载并填写《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材料审核汇总清单》(请点击下载)和《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受委托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请点击下载),在10月31日前将汇总清单和人员名册电子版发送到linnuojun@zju.edu.cn,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原件和相关材料一并上交。各学院交至校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东三104-3室。三、其他(一)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被立案调查未结案的,或在行政、政务处分期内、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二)证书补换发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进行办理,由各单位负责收集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请点击下载)(一式两份),信息填写完整,照片贴好;2.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5.教师资格证书损坏,申请换发的,原证书一并提交。(三)请各单位通知到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本次认定工作。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截止前,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不能通过本次认定。申请人在网报前,可先下载使用手册熟悉报名流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使用手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站首页“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徐老师 88981879 林老师 88981105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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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9-25各有关学院(系)、有关科研单位:由浙江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的2023年浙江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工作开始启动,具体通知详见:https://www.zjcxy.org.cn/nd.jsp?fromColId=135&id=182#_np=135_779,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浙江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别设置: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工匠精神奖、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产学研科技创新领军企业等八个奖项。二、申报要求1、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每年表彰3人,是我会为浙江省产学研界评选出的产学研年度人物。2、产学研合作创新奖:有完善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有代表性的创新团队和研发实力,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勇于创新、勇于实践、勇于突破、有效的推动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发展,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3、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积极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在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实现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方面表现突出,为创新效率和产业化水平的提升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多方协同合作形成的科技成果且可转化,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较好的市场前景,在破解创新发展的科技难题、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建造、“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有所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与应用制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大影响。5、产学研工匠精神奖:在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进程中弘扬工匠精神、敬业奉献、技术精湛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能工巧匠均可申报。6、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以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为主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水平,具有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在行业发展、企业创新、产业提升等方面具有特色和优势并取得卓越成绩的产业园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园、专业园区等)、产业集群区(特色产业区)、科技小镇均可申报。7、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通过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在推进科技成果的产品化、标准化、产业化方面作出了表率,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均可申报。8、产学研科技创新领军企业:以上市公司为申报主体,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有重大成效,在解决创新发展的科技难题、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有所突破,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类企业的先进水平的上市公司均可申报。三、申报程序 浙江大学为推荐单位,推荐不限额。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2023年10月13日前,登录浙江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网站(网址:https://www.zjcxy.org.cn/)下载相关申报表格,并按要求填写、盖章。四、材料报送 申报纸质材料,包括封面、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封面硬纸打印,竖向左侧胶装,并于相应位置加盖科研管理相关部门印章。 请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书原件2份报送至科研院成果部。同时将申报表格、附件电子版发送至tianjuan@zju.edu.cn。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田 娟,88981070,tianjuan@zju.edu.cn金王平,88981070,kyyjwp@zju.edu.cn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科研院成果部 附件:附件一:突出贡献提名表.doc附件二:创新奖申报材料(单位).docx附件三:创新奖申报材料(个人).doc附件四:促进奖申报材料(单位).doc附件五:促进奖申报材料(个人).doc附件六:工匠精神奖申报材料.doc附件七:创新成果申报材料 (1).doc附件八:示范基地申报材料.doc附件九: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x附件十:科技创新领军企业申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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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2023年下半年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网上选课的通知
2023-09-21为充分运用我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优势突出的有利条件,使青年教师更快地适应学科和科技变化新趋势,学校于2005年起实施青年教师交叉学习培养计划,每年开设两期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按照交叉学习培养计划,结合学校实际,2023年下半年确定开设《生命科学导论》等7门课程,现将网上选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课相关注意事项1.根据《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浙大人发〔2020〕32号)文件精神,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要求具有交叉学习、进修的经历,其中申报正高职务者应完成3门交叉学习课程。(附属医院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人员兼评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可不做要求)。2.参加综合性交叉课程学习的教师,在3-5年内每人要求主修3门课程,其中2门须为跨学科门类课程。建议理工农医学科类的教师与人文经管学科类的教师尽量互跨学科门类进行选课,通过交叉学习和交流,拓展学科思维,开阔学术和研究视野。二、网上选课及课程信息1.选课时间及选课方式:9月18—24日期间,根据“交叉课程网上选课手册”(请点击查看)进行选课。为保证教学质量,同时不影响教师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每人只任选1门课程,每门课程限选50人。为充分发挥综合性交叉课程作用,欢迎感兴趣的教职工参与选修。2.课程信息:请点击网上选课系统查看每门课教学计划、授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3.课表及选课名单如下:《2023年下半年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表》(1)《生命科学导论》(2)《脑科学导论》(3)《新闻与传播前沿》(4)《创新药物研发理论与实践》(5)《中国与杭州专题十讲》(6)《心理学及其应用》(7)《茶文化、茶科技与茶健康》另外,人力资源处协同图书馆开设了图书情报学等相关讲座(请点击“讲座信息”进行查看),各位老师可根据个人兴趣与实际需求自由选择(此类讲座不计入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要求的交叉学习、进修经历)。三、成绩查询已选修的交叉课程成绩查询网址为:http://hrm.zju.edu.cn/,用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进入“资格类信息”进行查询。 未尽事宜,请联系:郝老师 88981024。选课技术咨询:温老师 1862847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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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nt advances in Distributional Reinforcement Learning
2023-09-18 -
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关于接收2024年本校(含本院、外院)推免研究生申请的通知
2023-09-18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欢迎本校相关专业同学申请推免至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ZIBS数据科学与工程项目(iMDS,专业代码: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申请对象: 本校应届本科生,预计能获得所在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申请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本校学生需填写《浙江大学跨院推免复试申请表》(见附件2),请所在院系本科生科签字。准备外语等级成绩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于9月19日下午17:00前发送电子版至zibs-imds@intl.zju.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如已通过外校推免系统报名,本次不用重复申请。 复试安排线下复试,地点另行通知。复试预计将于9月24-26日期间进行,具体日期后续通知。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来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报名截止后由专家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复试时间等将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确保申请表上所填邮箱和手机号能第一时间联系到申请者本人,以免错过重要通知。 其他《申请表》专业志愿将作为复试接收时的重要依据,请各位申请者务必认真考虑,谨慎填写。招生咨询电话:0571-87572539(赵老师) 附件材料 附件2 申请表(本校学生适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