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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3-01-06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附件材料须上传:1. 申请人与香港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2. 香港地区合作者提交给研资局的申请简表。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联系电话:88981080 费伟东 徐骏军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月3日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0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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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校仪器设备资产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3-01-06各学部、学院(系),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20〕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仪器设备资产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管用结合、物尽其用”原则,现启动全校仪器设备资产年度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年度自查的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即需要检查的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入账且目前在账的资产归属为学校资产的仪器设备。各单位需及时对本单位使用和保管的仪器设备资产进行自查,自查时应核对实物及其存放地,及时在仪器设备管理系统完善相关信息,检查仪器设备标签是否粘贴到位,做到账物相符,若有账物不符,需提交有账无物设备上报表(见附件1),逐台查明原因并制定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在2023年1月13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扫描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邮箱:zjusbb@zju.edu.cn。 联系人:鲍老师,雷老师,88208992 附件1 有账无物设备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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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
2023-01-06各有关学院(系)、附属医院、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已经发布,为做好浙江大学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奖项类别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二、成果时间要求被提名者必须符合《办法》等规定要求,且成果要满足以下时间条件:1.被提名为自然科学奖的成果,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原则上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2.被提名为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原则上应在近3年取得经济效益或进行推广应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3.被提名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技术开发类成果原则上应在近3年取得经济效益或进行推广应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重大工程类成果原则上应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2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社会公益类成果原则上应实施2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其中科学技术普及成果应公开出版2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软科学研究类成果原则上应完成并经工作验证1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其中为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的,规划、计划应实施3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前),政府部门日常工作范围内的有关调研不属于软科学研究类成果。三、相关工作安排1. 观看《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浙江大学提名工作介绍》钉钉直播回放:https://h5.dingtalk.com/group-live-share/index.htm?encCid=9cae6f1c3f8441b318cc786f9d814eb7&liveUuid=fb784f58-2b80-47c2-913f-c18794a9792d2. 建议2022年12月31日前,申报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老师,完成科技成果登记(详见附件4)。3. 建议2023年1月15日前,按照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详见附件1)完成提名书word版本的填写及附件准备。其中,申报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老师如有需要,可完成科技成果鉴定(详见附件5)。4. 提名系统填报、提名材料校内初审、提供公示、提名工作截止等具体事项等科技厅正式通知发布后,科研院另行通知。预计1月启动,2月底截止。四、联系方式:金王平 88981070 kyyjwp@zju.edu.cn张 颖 88981070 yingzi-19862001@163.com赵 彬 88981159 kjckf2@zju.edu.cn 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1年修正)(待2022年修订后更新)附件3: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附件4:科技成果登记流程附件5:关于科技成果鉴定和成果评价的相关说明 2022年12月12日 科研院成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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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博士后招聘计划
2022-12-05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博士后招聘计划因发展需要,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博士后,热忱欢迎青年博士加盟!一、申请条件1、已获得数据科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博士学位;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3、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4、相关学术水平要求见附表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申报基金项目,协助PI指导组内学生,根据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完成相应的考核任务。三、 岗位待遇1、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浙江大学博士后相关规定执行,一般不少于22万/年(根据不同学科有相应增量,具体面议);2、可申请租住学校教师公寓或申请学校租房补助;3、 提供一流的工作与科研条件,支持申报博士后科学基金以及国家与地方的科技项目,鼓励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推荐海外访学交流机会。四、申请材料1、个人简历2、学术成果及奖励清单3、证明材料五、申请方式请将以上材料打包命名“博士后+申请人姓名”发送至课题组负责人邮箱(见附表)导师信息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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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招聘启事
2022-12-02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招聘启事“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是一所以统计学、计算机科学和管理学为核心支撑学科,以大数据理论、应用研究和人才培养为主的校级学术创新研究机构,旨在通过机制创新,汇聚英才,利用杭州数据行业优势构建数据科学高精尖协同创新基地。 经学校批准,“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正在通过多种形式,以优越的条件诚聘天下数据科学英才。一、岗位设置与任职要求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国内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近年来发表多篇有影响力的论文。副教授、副研究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国内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已在国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或担任讲师、副教授。近年来发表多篇有影响力的高水平论文。教授、研究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在国内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已在国内外一流大学担任副教授或教授。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较强的团队指导能力。二、优惠待遇1.具有海内外竞争力的薪酬和科研启动经费;2.根据学校政策以优惠价格租用学校教师公寓;3.积极为引进人才申报国家人才项目,获得人才项目后薪酬及科研启动费按照就高原则发放,另将获得国家、浙江省提供的奖励。三、有意应聘者请提供如下材料:1.详细个人简历及3篇重要代表性论著的全文;2.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着重介绍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和影响;3.3位本领域的推荐专家姓名。 联系人:孙老师Email: wgsun@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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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光
2022-12-01 -
张立新
2022-12-01 -
尹建伟
2022-12-01 -
陈熹
2022-12-01 -
苏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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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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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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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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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杭进
202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