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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寒假期间班车、校园观光车运行安排的通知
2023-01-10根据学校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2023年寒假班车、校园观光车运行安排如下:一、自1月16日起,开设寒假班车,其他班车暂停运行。在1月16日—1月20日,1月28日—2月17日期间,寒假1号班车每天运行,寒假2号、3号、4号班车仅工作日运行(详见附件)。二、紫金港校区校园观光车在1月16日-2月19日期间暂停运行。三、自2月18日起,教师班车恢复原时刻表运行,自2月20日起,校园观光车恢复原时刻表运行,自2月27日起,学生相关班车恢复原时刻表运行,届时务请查看网上通知。四、寒假班车主要为了解决在岗教职工的交通问题,乘坐时请携带工作证或校园卡(备查),其他无关人员请勿搭乘。请相互转告。联系电话:87951545(车队)。向坚守在工作岗位的同志们致以新年问候!祝全校师生员工新春快乐! 总务处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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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华
2023-01-09 -
【内网】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和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通知
2023-01-09浙大党办〔2022〕20号纪委,各院级党委,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2023年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春节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 1.2023年1月2日开始,全校停课进行线上考试。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考试通知、考试安排等有关工作。2.2023年1月12日开始学生寒假。本学期未进行考试的课程,2023年2月18日至2月24日期间安排考试。2月24日起,本科生、研究生报到注册,春季入学博士新生报到;2月27日春学期开始上课。3.2023年1月16日至2月17日期间可安排全校教职工寒假轮休。2月20日起全体教职工按常规教学作息时间上班。在此期间,各学院(系)、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要确保日常工作有序运转,各项业务正常办理。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相关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院教学日历另行制定。视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及时发布相关通知。二、具体要求1.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属地的要求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原则上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活动。严格寒假期间校园人员的进出管理,师生员工非必要不进出校园,确需进出的凭学校通行码或按照有关要求通行。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师生关心关爱,做好“保健康、防重症”工作,确保健康平安过节。全校师生员工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提倡全民健身,增强体质。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校医院和所在单位。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并及时发布相关通知。2.切实守牢校园安全稳定红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放假前针对学校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网络信息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学生宿舍、在建工程项目、后勤餐饮加工、危险化学品存放、特种设备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整治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做好防灾避灾应急预案。要坚守安全红线,落实安全稳定网格责任,按要求加强安全工作部署,压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细化安全工作措施,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教育;要强化校园巡逻防控,加强门卫值守。要完善值守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预案,确保联络通畅、反应迅速、措施有力,严防假期发生校园安全事件,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3.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各单位要根据寒假时间安排,合理安排好教学科研管理、安全生产、文化活动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做好教职工轮休安排,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响应及时、联络通畅、办事顺畅”,并确保校务服务网等面向师生服务的系统正常运行。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每周一和周四开放(法定假日不开放);图书馆紫金港校区基础馆寒假期间每天开馆(8:30-22:30),玉泉校区分馆、西溪校区分馆、华家池校区分馆、紫金港校区农医馆、古籍馆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开馆(法定假日不开馆);校医院照常接诊(2023年1月21日至24日只安排急诊),做好值班值守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4.暖心开展师生关爱活动。各单位要落实师生为本理念,暖服务、强保障,主动关心关爱师生,尤其是困难师生群体,采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寒假期间学生应按能返尽返的原则离校返乡,确因工作需要要求留校的,由工作单位审批,工作单位和相关老师负主体责任;因个人原因要求留校的,由所在单位审批,所在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负关心责任。各学院(系)、学园要全面排查、精准掌握留校情况,明确告知疫情防控、假期管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好防疫和安全宣传教育,合理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科研和文体活动。5.深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加强廉洁教育,开展作风督查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清廉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同向同行。要抓早抓小,厉行节俭、文明过节,务实高效地组织好寒假期间党、团和工会等活动。6.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安排好寒假轮休值班工作,并将值班人员安排在本单位网站(主页)上予以公布。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值班工作部署,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严禁擅离职守,确保值班工作高效、有序、平稳。各单位值班领导假期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业务,及时接听值班电话,值班电话应为固定座机电话,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到手机。寒假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联络通畅。按要求执行平安“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重要情况随时上报,紧急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应立即向学校总值班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学校总值班要通过电话检查等方式,抽查各单位值班情况。寒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23-4室,值班时间:全天,值班电话:0571-88981700附件:2023年寒假工作人员安排表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2022年12月27日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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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会计核算中心2023年寒假工作安排
2023-01-09根据学校《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和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通知》,会计核算中心在2023年1月16日至2月17日期间实行轮休,原则上不对外报销,紫金港校区(东区)和玉泉校区预约报销自助投递机正常开放。科研结题项目预决算审查、用印、会计档案查询等紧急业务安排集中办理。寒假期间紧急业务不等候报销实行网上预约,1月16日、2月2日、2月6日、2月9日、2月13日及2月16日各开放50个预约号;外汇报销、科研分成入账、预借票据及其他非紧急业务请开学后办理。特别提醒:为确保相关薪酬按时发放到位,需在寒假前到账的各类酬金请于2023年1月13日前提交至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1月13日后提交的将在寒假后发放;2月份酬金预约单请务必于2月24日15:00前交至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指定地点。具体安排如下:一、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二、值班领导校 区紫金港校区东区玉泉校区紫金港校区西区华家池校区联系人电话姚老师13071846433章老师13588705721黄老师13738104628洪老师13588037348 三、科研结题项目预决算审查、用印业务值班地点: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紫金港校区纳米楼1楼)值班时间:每周一、四(法定假日除外)日 期值班人员联系电话值班地点1月16日(周一)原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1月19日(周四)原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1月 30日(周一)朱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2月2日(周四)杨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2月6日(周一)华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2月9日(周四)黄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2月13日(周一)李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2月16日(周四)李老师88206383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四、会计档案查询需查询存放紫金港校区东区、玉泉校区的会计档案请在值班时间进行,其他校区请提前1-2日与值班联系人电话预约。 时间地点紫金港校区东区联系人及电话紫金港校区西区联系人及电话玉泉校区联系人及电话华家池校区联系人及电话东六117-1室成均苑8幢115外经贸楼101室老图书馆101室1月16日(周一)洪老师 88206598 王老师15257194380徐老师87951097黄老师13175055361 2月2日(周四)任老师88208564卢老师18067991996单老师87951097黄老师131750553612月 6日(周一)徐老师88208404黄老师13116757491章老师87951097黄老师131750553612月9日(周四)洪老师 88206598 邓老师15158172852程老师87951097黄老师131750553612月13日(周一)杨老师 88206598 王老师15257194380 王老师87952426黄老师131750553612月16日(周四)杨老师 88206598王老师15257194380徐老师87951097黄老师13175055361 五、紧急业务不等候报销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东6教学楼117-2玉泉校区外经贸楼1楼报销大厅值班时间校区复核审核出纳1月16日(周一)紫金港陈老师88206165庄老师涂老师玉泉徐老师87951097朱老师、张老师林老师2月2日(周四)紫金港任老师88208564陈老师李老师玉泉单老师87951097许老师林老师2月6日(周一)紫金港徐老师88208404卞老师闻老师玉泉章老师87951097朱老师沈老师2月9日(周四)紫金港陈老师88206165刘老师、吴老师钮老师玉泉程老师87951097章老师、王老师沈老师2月13日(周一)紫金港谢老师88208948卞老师吴老师玉泉王老师87952426杨老师陈老师2月16日(周四)紫金港谢老师88208948庄老师涂老师玉泉徐老师87951097陈老师、范老师、庄老师陈老师 会计核算中心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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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申请专栏 2023-01-09 -
机动车辆进出校园智能化管理
2023-01-06材料清单 1、 本人工作证或校园卡(原件和复印件)2、 本人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3、 《浙江大学智能通行固定注册车辆申请表》(原件) 注:1.离退休人员以人事处提供和离退休处提供的名单为准。2.如车主为其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3.如车辆所有人信息不是教工本人或其配偶的,需要提交工作证(或校园卡)原件和复印件、驾驶证、经所在院级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的《浙江大学智能通行固定注册车辆申请表》。 携带完整材料至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3号安保处(交通)窗口办理。附件1:浙江大学智能通行固定注册车辆申请表附件2:浙江大学机动车辆进出校园智能化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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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管理平台
2023-01-06 -
家具管理系统
2023-01-06 -
仪器设备管理平台
2023-01-06 -
研究生导师资格管理系统
2023-01-06 -
【内网】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统计表及研究生指导证明开具
2023-01-06模板如下,“经办人”栏由学院(系)研究生科具体经办人签名,“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栏由学院(系)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亲笔签名,学院(系)加盖公章后,交至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研究生院7号窗口盖章。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8981563附件:研究生指导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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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2023-01-06 -
【内网】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关于征集 “浙江大学2022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通知
2023-01-06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服务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目标,营造互相欣赏的学术文化,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将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2年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征集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 参评“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成果是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或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领域中,对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和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该研究成果应以我校为主完成;或者由我校教师参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取得的,且我校教师在其中做出重要贡献。2. 参评“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成果原则要求是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开发表、出版发行或者获得奖励认定,或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报道的成果,特殊情况酌情考虑。3. 参评项目需填写《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推荐表》。参评项目可以经组织推荐或专家推荐。组织推荐主要由学部、科学技术研究院或社会科学研究院推荐,各学部推荐上报的项目数不超过5项;校直属研究机构的项目由科学技术研究院或社会科学研究院推荐上报。专家推荐可以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或同行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项目要求有1至2名委员推荐;同行专家推荐项目要求有3至5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联名推荐。4. 经浙大学术委员会主页“学术发布”栏目、微信公众号“求是风采”报道过的相关成果,将自然成为十大学术进展侯选项目,请相关学者填写推荐表经由学部递交,申报项目不占用学部名额。5. 推荐表一式一份与电子版(包括推荐意见扫描件),科普化ppt讲解视频(要求附后)等于3月3日前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汇总的推荐项目经有关部门形式审查后,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选出“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浙江大学十大学术进展提名”等奖项。6. “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评选是一项荣誉性活动,集中展现我校有显示度的学术成果和研究实力。入围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项目将作为《浙江大学学术年报》的主要内容,并在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网站、浙大主页上进行重点宣传,以进一步提升我校学术成果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希望广大师生踊跃参加“浙江大学2022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评选活动。 以上有关事项,敬请垂询。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办法请见:http://ac.zju.edu.cn/2023/0103/c16477a2705735/page.psp。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周炜、蔡晓天;联系电话:87953364 87951902;电子信箱:aczju@zju.edu.cn;办公室地址:玉泉校区行政楼234室。 附件:推荐表-学部推荐.docx推荐表-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docx推荐表-同行专家推荐.docx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2023年1月3日 附: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如下:① 纸质版推荐表:一式一份。② 电子版推荐表:分别提交Word版本和PDF版本各一份,其中PDF版本需包含推荐意见扫描件(签名、公章完整)。电子版推荐表命名为“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推荐表类型”,如“XX学院-ABCD-李二-学部推荐”。③ 科普化ppt讲解视频一份。形式不限,视频时长10分钟以内。④图片附件:图片附件和电子版推荐表一同提交,内容主要包括研究团队照片和推荐表中使用到的图片。请各项目提供至少一张清晰的研究团队或项目负责人照片,命名为“XXX团队照片”或“XXX(负责人)照片”;电子版推荐表中使用到的图片,需额外提交一份图片原图,图片命名与推荐表中保持一致,如“图X ABCD”。若对图片信息有特殊说明或补充说明,可另附一份图片信息注释文件。此处收集图片主要用于后期宣传,推荐表格中图片仍需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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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3-01-06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附件材料须上传:1. 申请人与香港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2. 香港地区合作者提交给研资局的申请书。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联系电话:88981080 费伟东 徐骏军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月3日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9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