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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202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2023-11-29各有关学院(系)、有关科研单位:由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的202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正式启动,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A 类: 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B 类: 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C 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应在 2023 年内获得,相关证明材料应于推荐截止日前取得,2023 年12月8日之后产生的未推荐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终评 (12 月18日)前按申报条件和要求,直接联系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报送材料。3.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不受理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所有材料不得出现涉密信息。二、推荐渠道及要求 1.推荐渠道 渠道一: 第八届教育部科技委委员自主提名推荐,每人限 1项。渠道二:个人自荐,由个人向教育部科技委学部或专委会办公室自荐,由委员从中遴选提名,每人限1 项,不占委员自主提名推荐名额。2.教育部科技委委员自主提名项目应填写《中国高校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委员推荐表》(附件 2)(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在“推荐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方为有效。个人自荐项目需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个人自荐项目推荐表》(附件3) (以下简称《自荐表》)。3.所有申报项目均要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 4)(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 1000 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总篇幅不超过 20 页。4.所有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应通过所在单位对被推荐项目的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核实,并由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推荐材料中应附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5.进入年度十大科技进展终评阶段的项目须提供关于本项目的高质量科普视频。三、材料报送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委相应学部、专委会(联络方式见附件7),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抄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 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或《自荐表》(一式1 份)、《申报表》 (双面打印,一式 2 份)、《个人承诺书》(一式 1 份)、《汇总表》(一式 1 份)、公示材料(一式 1 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 2 份)。 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申报表、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科研院四、联系方式联系人:田 娟,88981070,tianjuan@zju.edu.cn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科研院成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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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冬季供暖及相关区域温度节能控制的通知
2023-11-28各有关单位:近期杭州地区冷暖反转、气温骤降,据天气预报显示,气温即将达到供暖启动条件(连续3天最低气温低于5℃),学校集中供暖系统已于近日完成热态调试,拟定于11月30日启动2023年冬季供暖工作,供暖范围包括紫金港东教学区、蒙民伟楼、小剧场、月牙楼、体育馆等区域(农医图书馆供暖时间因工程改造预计于12月中旬前开启),其余区域由各单位做好供暖空调开启准备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节能降耗及绿色低碳校园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特殊用途除外),请各二级单位强化宣传,落实相关节能要求。总务处将不定期组织现场抽查空调节能管理情况,同时将试运行校园公共空调的物联网温控系统,对公共空调设备实现远程监测及节能控温,范围包括:紫金港校区东教学区、西教学区、北教学区、纳米楼、校友楼,玉泉校区教一、教二、教三、教七、教十一,西溪校区西一、西二、田家炳书院、主楼、图书馆,华家池校区东大楼、西大楼、中心大楼,及部分办公区域等。如有相关供暖问题可咨询总务处能源办,特此公告。联系电话:88981052联系人:姜老师、王老师 总务处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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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联合专项(二期)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3-11-1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通知》(教科发中心函〔2023〕3号)的相关要求,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发布了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联合专项(二期)申请指南,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按通知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科研院联系人:畅 帅 88981083附件1: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联合专项(二期)申请指南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23/10/1687681463247738.htm附件2:数据应用和智能识别项目申请指南说明.doc附件3:数字健康项目申请指南说明.doc附件4:数据应用和智能识别项目申请书.doc附件5:数字健康项目申请书.doc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1月10日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联合专项(二期)申请指南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通知》(教科发中心函〔2023〕3号)的相关要求,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与石家庄市顶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欣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国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设立“联合专项(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联合专项(二期)”基金课题包括“数据应用和智能识别项目”和“数字健康项目”。1.数据应用和智能识别项目 与石家庄市顶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联合设立“数据应用和智能识别项目”,支持大数据算法应用、智能识别、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交通物流、思政法学、财经商贸、文化旅游、信息科学等领域的科研和教学改革创新应用研究。根据确定的研究内容,为每个立项课题提供总经费为10万元至50万元的研究经费及科研软硬件平台支持(研究经费不低于总经费的50%)。选题方向和申请条件需符合《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数据应用和智能识别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的要求。2.数字健康项目 与欣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国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设立“数字健康项目”,支持高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可视化技术融合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体育、心理、养老、生物、医学等健康相关专业领域的应用研究。根据确定的研究内容,为每个立项课题提供10万元至50万元的研究经费及科研软硬件平台支持,其中研究经费5万元至25万元。选题方向和申请条件需符合《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数字健康项目申请指南》(附件2)的要求。3.课题的计划执行时间为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可根据课题复杂程度适度延长执行周期。4.资助课题获得的知识产权由资助方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所有。5.课题申请人无需向资助企业额外购买配套设备或软件。 二、课题申请1.请各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3或附件4),并将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文件上传至:http://cxjj.cutech.edu.cn。2.书面材料一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3室,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 信息化研究发展处。3.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联系人: 张杰 电话:010-625146892.企业联系方式参见各专项的《申请指南说明》。 附件:1.数据应用和智能识别项目申请指南说明2.数字健康项目申请指南说明3.数据应用和智能识别项目申请书4.数字健康项目申请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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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讯飞智元高校数字化转型创新研究专项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3-11-1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通知》(教科发中心函〔2023〕3号)的相关要求,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发布了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讯飞智元高校数字化转型创新研究专项申请指南,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按通知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科研院联系人:畅 帅 88981083附件1: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讯飞智元高校数字化转型创新研究专项申请指南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23/10/1687681463275671.htm附件2:讯飞智元高校数字化转型创新研究专项申请指南说明.docx附件3:讯飞智元高校数字化转型创新研究专项申请书.docx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1月10日1. 讯飞智元高校数字化转型创新研究专项申请指南说明2. 讯飞智元高校数字化转型创新研究专项申请书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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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2023年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11-09各单位:2023年即将结束,为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协助办理。一、各类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一)地方国库集中支付项目(“+”项目)不等候预约截至12月15日,预约单务必在12月15日前送达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二)中央国库集中支付项目(“*”项目)不等候预约截至12月21日,预约单务必在12月21日前送达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三)非国库项目的发票报销、暂付款及其冲账业务不等候预约截至12月25日。即日起新增的暂付款应于2023年底前核销完毕。(四)酬金发放(非国库)、校内结算点转账、校内单位款项结算、临时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回聘工资等业务办理截至12月21日。(五)各类办班、进修等教学服务收入分成业务截至12月21日,其中本年度财政已返还的各类创收收入要求在本年分成完毕。(六)各单位预借票据(包括收据、发票)业务截至12月21日。所有预借的票据应在本年内收回款项。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说明情况,否则将冻结项目负责人的相关项目经费。(七)已申领收据本的单位,应于12月21日前至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上缴已收到的款项并核销票据。(八)各企业及企业化管理单位上缴利润、管理费等,以及返还由学校垫支的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费用等的业务办理截至12月21日。请各单位尽早至紫金港校区东六103-3室及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办理。二、重点关注事项1.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工作,密切关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和当年预算项目执行情况,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避免财政资金到期收回。2.各单位应抓紧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1)三年以上的暂存款认领入账业务截至11月12日,请各单位抓紧至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款项,将收归学校统筹使用。具体见校网通知(http://zhfw.zju.edu.cn/2023/1018/c4907a2814167/page.htm)。(2)三年以上的酬金退款认领入账业务截至12月22日,请各单位按要求与薪金管理办公室联系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款项,将收归学校统筹使用。具体见校网通知(http://zhfw.zju.edu.cn/2023/1106/c4907a2822946/page.htm)。(3)各单位应抓紧办理暂付款冲销业务,因故未能结清的暂付款,须向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说明情况。无故不清理、不归还、拖欠借款的,按《浙江大学暂借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停止该项目经费的使用。如因暂付款未核销资金被财政收回的,责任自行承担。3.2023年的发票、收据原则上应于当年报销完毕,其中四季度的发票、收据可顺延至2024年一季度报销。三、业务查询方式各项目经费的余额及明细情况,可通过财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进行查询。四、2024年开账时间从2023年12月26日起,计划财务处进行内部账务清理工作,停止对外办理业务。2024年1月8日起开始对外报销。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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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科协党校“领航计划”青年科技人才国情研修活动的通知
2023-11-09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系列会议精神,把“领航计划”国情研修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团结联系服务科技人才,有效激发科协系统组织活力,浙江省科协党校组织开展“领航计划”青年科技人才国情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对象活动面向全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高校在读博士生。学员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各类青年科技人才(省市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每期活动50人左右。二、活动内容与安排2023年度浙江省科协党校“领航计划”国情研修活动计划举办8期,由省科技服务中心承办,杭州市科协等协办,有关班次信息详见附件1。每期研修活动聚焦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需求和举办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党的最新理论学习+理想信念教育+科技人才政策解读+跨界交流+科学家精神传承+科情考察与科技服务+建言献策”七个核心模块为基础设计研修内容,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和红色教育、院士专家专题报告、青年科技人才交流互动、企业实地调研、科技成果转化合作、人才项目对接等活动,搭建党性锻炼、建言献策、跨界交流、科创报国的高端平台,助力青年科技人才价值实现。三、活动报名1.扫码报名。省科协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入选学员,活动报名二维码见附件2。2.每位学员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多个班次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17日,最终入选班次以审核结果为准。3.研修期间食宿费由举办单位承担。附:2023年浙江省科协党校“领航计划”青年科技人才国情研修活动通知链接https://app.zhundao.net/event/pc/index.html?id=357646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科协党校“领航计划”青年科技人才国情研修活动的通知.pdf附件1:班次介绍.pdf附件2:活动报名二维码.pdf联系人:88981026 李老师浙大科协秘书处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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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asymptotics applied to functional coefficient regression and climate sensitivity analysis
2023-11-07 -
【内网】【正式资源】关于正式开通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数据库的通知
2023-11-03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以下简称“期刊分区表”)是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计量与评价部的研究成果。“期刊分区表”设计的思路始于2000年之初,旨在纠正当时国内科研界对不同学科期刊影响因子数值差异的忽视。自2004年发布以来,“期刊分区表”为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管理人员、科研工作者提供了一份评价国际学术期刊影响力的参考数据,得到了全国各地高校、科研机构广泛关注。浙大图书馆从2022年的分区表开始订购。“期刊分区表”对如下期刊进行分区划分: ①相应年度的期刊引证报告(JOURNALCITATION REPORTS,JCR)中全部期刊,按照大类学科和小类学科分别划分四个区; ②中文期刊,划分为四个区。访问网址:http://www.fenqubiao.com/访问方式:校内IP控制+账号登录访问;校外请使用WebVPN+账号登录访问。公众账号和密码见数据库导航:http://210.32.137.90/s/lib/libtb/show/1992图书馆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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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蚂蚁集团“2023年CCF-蚂蚁 绿色计算&隐私计算专项科研基金”项目征集的通知
2023-11-03各院系、各位老师:蚂蚁集团近期发布了“2023年CCF-绿色计算&隐私计算专项科研基金”项目征集通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一、CCF-蚂蚁科研基金介绍:CCF-蚂蚁科研基金是2020年由蚂蚁集团与中国计算机学会联合发起,旨在搭建产学研合作及学术交流平台,以实际业务为土壤支持技术创新研究。基金设立人工智能、隐私与安全、区块链、基础系统及数据库等多个前沿技术领域,累计投入超过三千万。2023年CCF-蚂蚁绿色计算专项计划投入300万以上的科研基金,共设立18个课题,旨在探讨利用绿色计算相关技术和理念,提升数据中心通用算力、智能算力的使用效率等问题,面向通用计算绿色化,智能算力绿色化以及 AI 助力算力绿色化这三个方向进行关键研究突破。2023年CCF-蚂蚁隐私计算专项计划投入300万以上的科研基金,共设立17项课题,课题方向聚焦数据要素流通的关键技术,围绕隐私计算+大模型、隐私安全增强、隐私计算硬件加速等方向。【附件1】CCF-蚂蚁绿色计算专项科研基金申报指南.docx【附件2】CCF-蚂蚁绿色计算专项科研基金发布课题.docx【附件3】CCF-蚂蚁绿色计算专项科研基金 Proposal模板.docx【附件4】蚂蚁访问学者计划申请表.docx【附件5】CCF-蚂蚁隐私计算专项科研基金指南.docx【附件6】CCF-蚂蚁隐私计算专项科研基金发布课题.docx【附件7】CCF-蚂蚁隐私计算专项科研基金 Proposal模板(A类课题).docx【附件8】CCF-蚂蚁隐私计算专项科研基金 Proposal模板(B类课题).docx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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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3-11-02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发布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科研院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和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 申报人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2. 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申报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择优立项。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 一般我校的推荐单位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三、申报资格要求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我校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以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非港澳台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以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非港澳台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同时,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4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8.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与国外合作单位就本次项目申报签订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须附知识产权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或在中外合作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9. 中方项目申报人务必与外方合作机构和人员明确以下几项要求:外方项目牵头人不得就同一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与国内不同单位合作多头参与申报,其作为外方项目牵头人申报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已作为受聘于内地的外籍科学家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的,不得再作为外方人员参与申报。10.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各申报人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四、具体申报方式1. 为做好项目申报的精准服务,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15日前汇总本单位申报意向,并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五)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2.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指南方向2.1除外)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8:00至2023年12月13日16:00。指南方向2.1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月5日8:00至2024年2月15日16:00。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4. 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10,zfj@cstec.org.cn。“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75,sisticp@cstec.org.cn。5. 浙江大学科研院联系人: 姚旭东,0617555@zju.edu.cn 陆丹旸,kyyldy@zju.edu.cn 0571-88981775 附件: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pdf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3.“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pdf4.“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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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中国科协关于申报第二届中国科技青年论坛作品征集、初评和成果汇聚的通知
2023-10-30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展现广大青年人才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伟大征程中坚定创新自信、勇攀科技高峰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中国科技青年论坛,拟采取申报评审方式公开遴选论坛作品征集、初评和成果运用项目承担单位。现就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任务(一)项目内容1.负责作品征集,广泛动员各领域、各行业青年科技人才等报名参加,做好报名平台支撑以及选手的服务、咨询等工作。2.组织策划论坛初评,组建评审专家组,召开评审会,评选产生进入分论坛的选手。3.全程参与中国科技青年论坛各阶段工作,统筹指导各分论坛和总论坛承接单位做好活动组织实施等。4.做好论坛成果运用相关工作。梳理汇总青年科技人才重要理论观点和关键意见建议形成报告,将优秀论文结集成册出版,并根据论文学术水平推荐到相应的科技类期刊发表;将获奖选手纳入中国科协“青年智库”专家队伍和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联系库,做好青年科技人才的跟踪服务工作。(二)实施时间2023年12月-2024年6月(三)经费额度总计经费不超过80万元。(四)成果形式1.提交论坛所有参与选手档案、所有参赛作品;2.提交论坛作品征集及初评策划方案、作品修改建议等;3.指导协助完成4个专题分论坛及总论坛的组织实施,提交活动总结报告等;4.完成论坛优秀作品编印出版等成果运用工作,提交相关文字材料。二、申报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能够持续提供项目所需服务,自身拥有专业团队,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服务经历和良好业绩。优先考虑熟悉科技和科协工作规律、承担过与项目类似的其他服务任务并取得良好成效的有关单位。3.申报单位应明确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开展项目工作。4.参加申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可单独申报或联合申报。三、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后签字确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应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即可),密封后报送至第三方机构,邮寄包封外须载明寄件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应同时发送至邮箱。4.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前(以邮寄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四、联系方式一、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一)业务咨询联 系 人:张海燕联系电话:010-68530471(二)材料接收联 系 人:颛 妍联系电话:010-86203831 18610649946邮 箱:251366349@qq.com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二、浙大科研院成果部联 系 人: 胡 杨 88981070 l231492@zju.edu.cn谭国珍 88981082 tgz@zju.edu.cn李心瞳 87951079 kyylxt@zju.edu.cn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附件:1.第二届中国科技青年论坛作品征集、初评和成果汇聚项目综合评分标准.docx2.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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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erence via randomized test statistics
2023-10-30 -
【内网】关于浙江大学MATLAB校园版许可证更新指南
2023-10-27浙江大学MATLAB校园版是面向全校师生服务的正版化软件之一,需要每年更新许可证文件。已安装MATLAB校园版的师生,请按以下步骤更新MATLAB许可证,以确保能正常使用。在更新许可证之前,建议首先关闭系统防火墙。一、个人用户1、打开MATLAB软件(如果许可证已过期,则会启动激活客户端,可以跳至第3点)。2、在导航菜单栏,点击 帮助>许可>激活软件 3、选择“使用Internet自动激活”,并输入浙江大学邮箱的MathWorks账户,点击“下一步”直至激活完成。(如忘记密码,可以使用后缀为zju.edu.cn的邮箱,进入ww2.mathworks.cn官网自助找回) 4、重新启动MATLAB。启动完成后,可能会继续在MATLAB中看到“许可证即将过期”的警告信息,您可以忽略该信息,一段时间后MATLAB将不再发送此警告信息。 二、机房设备 安装了MATLAB的机房设备,请联系管理员(mathworks@zju.edu.cn),获取最新的license文件,然后参考下面网址,更新license server即可:https://www.mathworks.com/matlabcentral/answers/389888-matlab 三、技术支持在更新过程中如有问题,您可以联系MathWorks团队,联系邮箱:info@mathworks.cn,联系电话:010-59827000-4-1。 浙江大学信息技术中心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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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关于骆威同志因公临时出国(境外)回国报告公示(2)
2023-10-26浙江大学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事前内部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浙江大学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报告公示 基本 信息团组名称浙江大学 骆威1人出访出访期限2023-07-06至2023-07-09在外时间总天数4天出访国家(地区)(含过境)中国香港出访报告一、 访问情况 应香港地区泛华统计学会学术会议承办方香港中文大学XinyuanSong教授的邀请,浙江大学骆威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9日赴香港参加泛华统计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二、 访问成果 做了二十五分钟的学术报告(题目:a uniform generalization of inverse regression methods via adaptive column selection),并与国际同行进行了广泛交流。三、工作建议 希望继续扩大浙江大学研究人员和统计学国际同行之间的合作范围. 公示受理地点:紫金港校区行政楼14楼1410公示联系电话:0571-88208268E-mail: cds@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