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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2年博士研究生(计算机方向)招生简章
所在栏目:招生信息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2216次“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17年5月18日,是以统计学、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和管理学为核心支撑学科,以大数据理论、应用研究和人才培养为主的校级学术创新研究机构。研究中心强调与经济学、医学、生命科学、社会学、工学等众多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在获取基础研究的硕果同时,注重于科研技术成果的转化。面向市场和产业需求进行人才培养,着重培养研究型和技术型人才,同时通过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教学、研究师资队伍,大力培养复合型数据科学人才。中心发展的方向包括研究数据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为处理海量的、高维的数据发展分析的工具和算法,进而为应用和管理提供方向;设立数据科学的教学平台,培养相关领域内的国际化高端人才。研究中心致力于面向大数据战略前瞻问题和社会需求,为不同学科之间实现有渠道的、有组织的合作提供平台,凝聚和培养数据科学一流人才,打造高质量、高效率的数据科学核心技术与理论研究创新平台。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现有招生一级学科包括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学,分别依托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进行招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一、考核方式计算机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详见后续通知。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计算机学院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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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7 浏览388次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0级普通博士生、2019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中期考核的要求 请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导师、学科、学院(系)审核后,由系统导出考核结果。在系统导出的“中期考核查询结果汇总”基础上添加备注栏形成“中期考核汇总表”,纸质文档请院系分管院长(主任)签名、院系盖章后提交南王儒老师(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811室),电子文档请发yjsy_pyc@zju.edu.cn。 三、中期考核的完成时间 请于11月15日前完成本次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将按学院(系)审核通过的、合格以上考核等级的系统导出名单,调整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学校部分发放标准。 四、中期考核材料的归档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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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2年博士研究生(数学方向)招生简章
所在栏目:招生信息 发布时间:2021-09-23 浏览4067次“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17年5月18日,是以统计学、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和管理学为核心支撑学科,以大数据理论、应用研究和人才培养为主的校级学术创新研究机构。研究中心强调与经济学、医学、生命科学、社会学、工学等众多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在获取基础研究的硕果同时,注重于科研技术成果的转化。面向市场和产业需求进行人才培养,着重培养研究型和技术型人才,同时通过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教学、研究师资队伍,大力培养复合型数据科学人才。中心发展的方向包括研究数据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为处理海量的、高维的数据发展分析的工具和算法,进而为应用和管理提供方向;设立数据科学的教学平台,培养相关领域内的国际化高端人才。研究中心致力于面向大数据战略前瞻问题和社会需求,为不同学科之间实现有渠道的、有组织的合作提供平台,凝聚和培养数据科学一流人才,打造高质量、高效率的数据科学核心技术与理论研究创新平台。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现有招生一级学科包括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学,分别依托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进行招生。数学科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一、 招生方式招收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博士生。二、招生专业学院计划在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和运筹学与控制论等二级学科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其中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3年。三、申请条件(一)基本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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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数学方向)接收办法
所在栏目:招生信息 发布时间:2021-09-17 浏览1653次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现有招生一级学科包括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学,分别依托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进行招生。目前,数学科学学院正在开展2022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学位硕士、学术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具体办法如下:一、招生工作小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申诉。申诉联系人:孙凯 电话:0571-87953872电子邮箱:sunkai@zju.edu.cn二、招生计划数学科学学院拟接收2022年数学专业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46名(含数学中心单列名额2名);拟接收数学专业学术学位推免直博生共计28名(含1个理学+X交叉名额)。以最终实际录取为准。三、报考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对数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鼓励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英语水平需至少达到以下其中一项要求: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即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接收程序1、外校推免生报名方式参见:《浙江大学关于202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2、本校推免生推荐工作按本校“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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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2年博士研究生(管理科学与工程方向)招生简章
所在栏目:招生信息 发布时间:2021-09-17 浏览1928次“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17年5月18日,是以统计学、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和管理学为核心支撑学科,以大数据理论、应用研究和人才培养为主的校级学术创新研究机构。研究中心强调与经济学、医学、生命科学、社会学、工学等众多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在获取基础研究的硕果同时,注重于科研技术成果的转化。面向市场和产业需求进行人才培养,着重培养研究型和技术型人才,同时通过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教学、研究师资队伍,大力培养复合型数据科学人才。中心发展的方向包括研究数据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为处理海量的、高维的数据发展分析的工具和算法,进而为应用和管理提供方向;设立数据科学的教学平台,培养相关领域内的国际化高端人才。研究中心致力于面向大数据战略前瞻问题和社会需求,为不同学科之间实现有渠道的、有组织的合作提供平台,凝聚和培养数据科学一流人才,打造高质量、高效率的数据科学核心技术与理论研究创新平台。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现有招生一级学科包括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学,分别依托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进行招生。管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一、招生方式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以及普通招考,考核方式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二、招生专业(含学制、学习方式) 管理学院2022年计划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与工商管理学科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请查阅《浙江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直接攻博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为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学制3.5年。三、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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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7 浏览312次根据《浙江大学关于调整和统一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的通知》(浙大发人〔2008〕39号文件)和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国内学术期刊目录》每四年整理公布一次。2020年,学校委托图书馆对《国内学术期刊目录》进行整理,现将《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见附件1)予以公布。主要来源为:1. 国内一级期刊(含人文社科权威期刊)为学校2019年公布的《国内学术期刊目录·2016修订版》的一级学术期刊。2. 国内核心期刊由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2017-2018、2019-2020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17-2018、2019-2020整理而成。3. 未在以上一级、核心期刊目录中的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增列为国内核心期刊。考虑到学术论文投稿与发表的时间差等因素,专业技术人员在2021年07月前投稿原《国内学术期刊目录·2016修订版》(见附件2)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在2024年12月之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仍然有效,此后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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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358次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老师: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是我省深入实施全球科技精准合作行动,参与国际创新协同治理的重要平台。为做好2021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工作,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申报通知,现就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一、类别与定位进一步构建功能定位明晰、错位互补发展的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按照功能定位与主要任务不同,共分为四类开展申报:(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参与全球创新治理的综合性引领示范基地,主要任务是探索合作模式,拓展合作资源。(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是助推国内外创新资源对接的公共性开放服务平台,主要任务是开展海外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技术转移、创新团队及企业孵化对接。(三)企业海外研发机构:是提升龙头企业全球创新资源配置能力的海外实体,主要任务是加快重点产业链研发全球化布局。(四)“一带一路”联合共建实验室(研究中心):是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前沿关键技术联合研发的双向科研平台,主要任务是推进中外双方共同关注优先领域的高水平科学研究,加强优势产业和民生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全球示范推广。二、重点领域(一)坚持需求导向:重点面向集成电路、网络通信、人工智能、数字安防、精准医学、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全球创新链合作布局建设。(二)坚持服务大局:重点面向现代农业、能源、防灾减灾、海洋、人口健康等中外共同关注的民生领域布局建设。(三)坚持互利共赢:重点面向气候变化应对、碳达峰、碳中和、绿色技术、可持续发展、公共卫生与传染病防控等全球重大发展议题布局建设。三、申报条件(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符合《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浙科发外〔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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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麻省理工科技评论》 “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中国区、亚太区榜单启动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480次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2021年《麻省理工科技评论》“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 亚太区榜单的申报工作于1月1日启动,4月30日结束;中国区榜单的申报工作于1月1日启动,6月30日结束。《麻省理工科技评论》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影响力极大的新兴科技智库和媒体,从1999年起,每年都会进行35岁以下青年科技创新者的评选,以此在全球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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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 浏览469次学院(系)、各相关单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1号),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安排,进行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结合我校情况,现就报名工作通知如下: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一)认定对象范围截止2021年6月30日入校满一年,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具体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附属医院相关卫技人员等。(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须接受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等组织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且考核合格。2.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港澳台居民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附属医院卫生技术岗位人员,必须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且近三年教学部门有登记备案承担相关教学任务的。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1)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2)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可视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3)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汉语言类、对外汉语专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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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健办关于2020年度教职工救助型医疗补助、二级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补助及省医保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3 浏览1673次各学院(系)、各部门:根据浙大发【2017】3号文件、【2008】4号校长办公会议纪要以及省医保【2020】30号文件有关规定, 2020年度教职工(指参加省级医疗保险的教职工,下同)各类医疗费补助和其他事项通知如下:一、救助型医疗补助 救助型医疗补助是2017年省医保新政策,是指参保人员重病治疗必须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及基本型医疗补助后剩余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累计2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60%。我校教职工的此项补助由省医保中心代管。2020年度已经刷卡结算的费用由省医保中心根据后台数据统一审核,教职工不用提交医疗费用材料。但如有未刷卡(指医保卡,即社保卡)结算的大额自费医疗费的教职工(包括去世人员),请本人或家属在2021年春节后携带相关正式票据、治疗记录等材料到省医保中心窗口审核录入。二、二级医疗(红本)照顾人员重大疾病补助(一)补助标准二级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型医疗补助及救助型医疗补助后,剩余个人承担部分,一个年度内,在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发生的自费医疗费超过2000元(正厅级60岁以上人员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由学校补助95%(普通门诊费用除外)。其中,自费床位费按实际费用补助,最高补助50元/天。(二)补助方式申报补助时请携带二级医疗专用证历本(红本)、2020年住院和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写上手机号码),于2021年1月4日—2020年1月25日交到学校医保办或各校区医院医保办,经校医保办审核后,补助金打入本人工资银行卡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