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20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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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校办〔2020〕2号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安排

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2020届毕业生离校、派遣有关工作。

2.本科课程任课教师应将本学期考试、考查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天内输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将考试相关材料交开课单位本科教学管理部门存档。

3.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2周内完成试卷的评分和成绩网上录入工作,并于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将专业课成绩单(原件)上交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成绩单(原件)上交研究生培养处。

4.7月1日—7月8日,开展本科生第一轮第二阶段的实验课线下教学工作,各实验教学中心继续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和教学安排。

二、学生暑期及开学报到安排

1.7月4日—9月9日为全校学生暑假。8月10日—8月24日,安排本科生第二轮实验课线下教学工作。8月30日起,安排春夏学期课程线下考试。暑假期间,本科生教学及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学院(系)安排,各教学相关部门协助落实,原则上引导学生在家乡所在的县(市、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跨省跨市或聚集性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生暑期实验课程由各学院(系)向研究生培养处报备后自行安排。未完成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2020年、2021年博士毕业生,根据《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安全有序参加社会实践。

2.2020级本科生新生于9月10日报到注册,9月11日参加2020级本科生开学典礼,9月11日—10月10日参加本科生新生始业教育。2020级研究生新生于9月11日报到注册,9月12日参加2020级研究生开学典礼,9月12日—9月30日参加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2020级国际学生新生于9月7日—9月8日报到注册,9月11日参加2020级国际学生开学典礼,9月9日—9月30日参加国际学生新生始业教育。本科生老生、研究生老生分别于9月10日、9月11日报到注册、学年小结。9月14日起秋季学期开始。

3.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学生暑期及开学报到有关安排由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另行发布通知。

4.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上述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学生缴费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新生缴费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教职工暑期安排

1.全校教职工于7月13日—8月30日安排暑期轮休,8月31日起上班。

在此期间,学校机关(含各直属单位)、学院(系)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可以安排轮休30天,工人可以安排轮休23天。产业单位职工轮休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教职员工的暑期轮休安排由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根据学院教学日历另行制定。

2.暑期轮休期间,学校机关(含各直属单位)、学院(系)机关要确保日常工作有序运转,各项业务正常办理,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等面向师生服务的窗口要保证正常开放。暑期工作日学校机关(含各直属单位)、学院(系)机关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学校机关(含各直属单位)、学院(系)机关要统筹考虑本单位的暑期轮休安排。各单位于7月6日前将暑期工作人员安排表及联系方式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公布。

4.暑期(7月4日—9月9日,双休日除外)图书馆正常开放,预约进馆,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校医院照常接诊。

5.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迎接新生和始业教育等各项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持续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毫不松懈地做好校园管控、环境清洁、场所消杀及通风等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继续做好暑假期间师生健康监测工作,精准掌握师生在暑假期间的行踪和身体健康状况。全校师生在暑假期间要继续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健康安全防护,不聚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社会交往活动。

2.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各单位要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抓实党的政治建设。要牢牢把握战略机遇,积极对接国家战略,高质量完成首轮“双一流”建设评价,高水平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为迈向“十四五”乃至2035打下坚实的基础。

3.抓好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学院(系)、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暑期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生管理部门、安保部门、后勤部门、新宇集团宿管中心要掌握暑期留校学生的情况,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治安、消防、实验室、宿舍管理等规定,自觉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总务处、安全保卫处、后勤集团要做好防台风、防汛等应急预案、物资储备及宣传教育,遇灾按照预案及时处置,排除隐患。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暑期轮休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要突发事项要及时报告,并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稳妥处理。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抄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0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