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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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校办〔2020〕4号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学校校历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三、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四、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五、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节假日具体课程调整安排见本科生院、研究生院通知。

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全天安排总值班,请各校区管委会安排好本校区值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的节日。请各校区管委会汇总本校区各单位值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后于放假日5日前报校长办公室(传真:88981358,电子邮箱:zdlb@zju.edu.cn)。

学校总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23-4室。

学校总值班电话:0571-88981700。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抄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0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