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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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2020年即将结束,为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协助办理。

一、各类业务办理截止时间

(一)地方国库集中支付项目(“+”项目)不等候预约截至12月15日止,预约单务必在12月15日前送达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

(二)中央国库集中支付项目(“*”项目)不等候预约截至12月21日止,预约单务必在12月21日前送达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

(三)非国库项目的发票报销、暂付款及其冲账业务不等候预约截至12月25日止。即日起新增的暂付款应于2020年底前核销完毕。

(四)酬金发放(非国库)、校内结算点转账、校内单位款项结算、临时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回聘工资等业务办理截至12月21日止。

(五)各类办班、进修等教学服务收入分成业务截至12月21日止,其中本年度财政已返回的各类创收收入要求在本年分成完毕。

(六)各单位预借票据(包括收据、发票)业务截至12月21日止。所有预借的票据应在本年内收回款项。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说明情况,否则将冻结项目负责人的相关项目经费。

(七)已申领收据本的单位,应于12月21日前至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上缴已收到的款项并核销票据。

(八)各企业及企业化管理单位上缴利润、管理费等,以及返还由学校垫支的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费用等的业务办理截至12月21日止。请各单位尽早至紫金港校区东六-103-3室及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办理。

二、重点关注事项

(一)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工作,对照项目执行清单,层层督促落实,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并及时完成报账流程,避免财政资金被收回。

(二)各单位应抓紧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

(1)三年以上的暂存款认领入账业务截至12月21日止。请各单位抓紧至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款项,将收归学校统筹使用。具体见校网通知http://cw.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69&object_id=86198

(2)各单位应抓紧办理暂付款冲销业务,因故未能结清的暂付款,须向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说明情况。无故不清理、不归还、拖欠借款的,按《浙江大学暂借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停止该项目经费的使用。如因暂付款未核销资金被财政收回的,责任自行承担。

(三)2020年的发票、收据原则上应于当年报销完毕,其中12月份的发票、收据可顺延至2021年一季度报销。

三、业务查询方式

各项目经费的余额及明细情况,可通过网上财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进行查询;已纳入一卡通管理的项目也可通过校园卡,在校园内的校园卡圈存机查询关联项目经费的余额和明细。

 

四、2021年开账时间

从2020年12月28日起,计划财务处进行内部账务清理工作,停止对外办理业务。2021年1月6日起开始对外报销。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