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安全温馨提醒
作者:admin
时间: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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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寒假即将来临,希望同学们在快乐度假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为此,特别提醒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假期的饮食安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活动安全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险及时报警。成年大学生是自身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警惕各类校园贷、网贷、电信诈骗和传销的危害性,防范各类陷阱;年终各类侵财案件持续高发,注意防盗、防骗、防抢劫、防抢夺;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寝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银行卡注意密码保护,并与身份证分开存放,以防冒领;避免因交通事故、滑冰溺水、自然灾害、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参加群体性活动时,要遵守相关规定,做到文明、礼让,确保安全。

2.学校鼓励学生寒假回家与亲人共度春节。假期回家或外出旅游的同学,要向班主任、导师、德育导师或辅导员报告自己的去向及离校、回校时间安排。离校前关好宿舍门窗,检查水电;要注意旅途安全,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要乘坐非法营运和车况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出国(境)旅游的同学要根据目的地国家(地区)实际,尊重当地文化、遵守文明公约,提升安全意识,做好风险防范。严禁学生代理车票订购买卖业务;建议旅途中与家人经常联络,告知近况与行踪。

3.留校同学要保管好自己宿舍的钥匙,请勿将钥匙转借他人或请他人保管,寝室内切勿留宿外来人员;要注意用电、用水、用气等的安全,不得在宿舍烧菜做饭,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要注意进出宿舍的外来人员,遇可疑情况,请主动查问并及时向值班人员、安全保卫处(玉泉87951110、紫金港88206110、西溪88273110、华家池86971110、之江86592777)报告。1月24日(除夕)学校将安排年夜饭和春节慰问(到时详见学校通知)。

4.寒假仍然在实验室(实训中心)工作的同学,要严格按照实验室(实训中心)管理、使用规则操作,注意用电、用火、用气、用水等的安全;因教学、科研等需要,在校外相关单位或离开学籍所在学院(系)进行学习研究的研究生,要根据《浙江大学跨单位合作培养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开展有关工作。

5.参加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同学要认真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手册》、行前培训中有关安全方面的内容,在购买好保险、准备充分的前提下返乡或在家乡周边就近安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与学院(系)、家人保持联络。学生个人在外实习实践的,务必要提升安全意识,遵守相关规定,安全开展工作。

6.参加对外交流和海外社会实践的同学要认真参加行前培训,遵守外事纪律和学校对外交流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度,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爱护学校荣誉和形象,不做有损于国格、人格的事;出发前告知所在学院(系)、海外社会实践项目立项学院(系)及家人出行计划日程、本人国(境)内外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联系方式,并在交流全程和学院(系)、家人保持联络;交流期间应具有安全防范意识,服从项目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行程,不得参与危险项目,不得前往交流目的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遵守交流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俗习惯和道德规范,遵守交流单位的相关政策制度。项目结束后,按期回校,除不可抗力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延长交流和社会实践期限或改变交流内容。

 

祝同学们春节快乐、寒假愉快!

 

党委学工部

党委研工部

校团委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