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关于科研采购的精神,经学校相关部门讨论决定,对部分浙江省国库经费采购规定作以下调整:
浙江省集中采购目录外、学校集中采购限额以下的国产货物可由老师自行采购,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平台上获取确认书号,即可进行相关报销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浙江大学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cgywxt.zju.edu.cn/sfw/)填写采购申请;
2、采购办线上审核并填写《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号》;
3、经费负责人、二级单位、采购办线上审批;
4、审批流程结束后,用户自行打印《浙江大学采购申请表》(报销材料之一),至财务综合管理平台预约报销。
其他说明:
(一)《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包括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交换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存储设备、打印设备、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电视机、传真机等货物,以及会议、培训、租车、印刷等服务。
(二)所有使用浙江省国库经费采购的项目均需申报《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建议书》,经省财政厅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如采购进口货物需办理免税的,仍由学校集中采购。
采购办联系电话:88981599,88981171
采购管理办公室
会计核算中心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