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突出学科、研究团队和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自主权,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科学合理、严格规范、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浙大研院〔2015〕40号文件《浙江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科特点,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将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试行“申请―考核”制。具体操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有利于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成立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有关领导、学科教授代表和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组织、监督和指导,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组长:张立新
成员:陈熹、尹建伟、苏中根、苏溦娜
三、报考条件
申请人需根据其所申请的不同学科满足对应学科的申请条件。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四、具体招收流程
1、申请
申请人请根据学校普通招考工作的时间安排,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报内容包括完成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和完成报名费缴纳,并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
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浙江大学研招办咨询:yjsy-zsb2@zju.edu.cn
2、提交材料
申请人按照其所申请学科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对应学院递交相关材料。
五、初审、复试考核办法
1、初审
申请人按照不同学科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公布在各学院网站。
2、复试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提前联系本中心意向导师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考核。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或面试中有一门不及格,即不予录取。
(1) 笔试
相应学院组织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按照不同学院要求执行;
(2)面试
相应学院组织面试。具体面试科目及时间按照不同学院要求执行;
六、录取办法
博士生的录取根据申请者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拟录取名单经将在对应学院及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官网公示,且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治审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发录取通知书。
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争议处理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当申请人对书面材料的初审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3682,申诉联系邮箱:stazlx@zju.edu.cn,申诉联系人:张老师
五、其它说明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和学习资格。
2、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核减直至取消其下两个年度招生名额。
3、申请者应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建议后,再决定是否申请。
4、本办法由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
2019年10月
附:相应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数学科学学院:
http://www.ma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6&object_id=6105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