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转发关于开展全省技术创新领域专家库征集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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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我省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冠军型专精特新企业和质量品牌标准知识产权等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专业人才在决策咨询、政策制订、项目论证、评估验收等方面的服务推动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技术创新领域专家库,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全省技术创新领域专家库征集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2种类型。入库专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政治品质,诚实守信。热爱科技事业,崇尚实业强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客观公正,作风严谨。

2. 业务能力强。在所属产业(学科)领域成绩突出,熟悉相关领域方向发展状况,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或丰富项目管理经验。

3.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院士或特别紧缺行业(学科)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1. 技术专家。技术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新兴领域副高级职称;企业技术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且具备国家级技术创新载体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2. 管理专家(含经济、财务专家)。公共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领域具有一定成果和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具有丰富的创新管理、项目管理、企业管理等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高校院所及事业单位经济研究、产业研究、管理创新等领域专家,或市级以上社会团体负责人(或秘书长),或国家级技术创新载体所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财务专家应熟悉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二、入库办法和流程

(一)推荐方式。征集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审核入库”的方式开展。请各位专家如实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所在院系科研科,经院系审核、汇总后报送至学校。学校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20人。

(二)材料报送。请各有关院系于8月22日17:00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若超过1人需排序)电子版发送至kyycp@zju.edu.cn,文件命名为“xx学院+省技术创新领域专家库推荐”。学校将择优推荐专家于8月30日前通过“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点击专家入驻登入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同时填写上传技术创新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具体步骤请参考技术创新专家申报操作手册(https://xzz-oss.oss-cn-hangzhou-zwynet-d01-a.internet.cloud.zj.gov.cn//xzz/public/2023-07-18/1689662353127.pdf)。请根据技术创新专家库系统的提示如实填写专家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联系人电话:0571-88981187 薛凡 鉏萍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8月15日

 

附件: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