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报备2022年度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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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上位文件要求,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应由各单位科学制订、统筹规划并向学校做好报备工作。请根据往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情况制订2022年出访计划,并于3月11日前将年度计划总次数(表格请见附件)报送至xsj@zju.edu.cn。
实际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无需再次报备。
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斯佳8898187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