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关于核对2020年知识产权基金拟资助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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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系)、知识产权负责人:
根据《浙江大学知识产权基金管理办法》(浙大发科〔2019〕8号)规定,现核对2020年拟资助知识产权,清单详见附件。
说明:
1、归档“未归档”:请将授权证书原件移交科研院东三126;
2、备注“科研服务系统未维护”:请在科研服务系统(http://kyfw.zju.edu.cn)做好相应的维护;
3、PCT资助指通过PCT渠道申请国际专利,并在科研服务系统做好PCT受理维护。
如有异议,请联系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部,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联系方式:何爱文 F021035@zju.edu.cn 88981159
陈汀 8898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