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征集202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领域)立项建议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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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学校“双一流”建设主体目标,结合我校科技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科技原始创新能力以及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能力,提高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拟公开征集202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然科学领域立项建议。

一、征集项目类型

本次征集重点围绕以下三个项目类型:

(一)前沿基础研究

面向学术前沿,以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等为目标,提升我校原始创新能力,每年遴选若干项目进行长周期支持。

(二)国家科技创新团队、科研基地培育

对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基地等,凝练校内优势团队进行培育。

(三)科技重大项目培育

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和科技部“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项目,面向国家战略以及区域重大需求,凝练研究任务或方向,培育重大项目。

二、遴选方式及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推荐。请自然科学领域相关学部、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认真组织凝练项目。每个学部排序推荐2-3项,每个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排序推荐1-2项。

2、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学部推荐项目,应体现顶层设计导向,以解决国家重大需求,产出重大原创成果,形成关键领域整体解决方案为目标。学院推荐项目,应体现问题导向,支持变革性、颠覆性、非共识性项目以及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突破等。请学部和所属学院加强沟通交流,申报时各有侧重。

3、请根据研究内容合理提出项目经费需求。

4、科学技术研究院将组织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对征集到的项目建议进行评审。

5、项目建议材料参照《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立项建议书》(附件)填写。

6、请于2019年11月1日前提交。纸质材料送至联系人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慧芳(88208863,kyylhf@zju.edu.cn)

紫金港校区东三教学楼129办公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9月26日

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建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