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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认领核对2023年论文信息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 浏览795次各学院(系)及相关科研人员: 我校2023年SCI两类(article、review)论文已汇总,尚有1341篇无人认领,5417篇推送中,388篇启动申请,55篇认领未通过,详情见附件一。如需修改:1.信息不符,请提供论文全文;2.缺项,请提供入藏号(机内码)等信息。3.WOS收录信息有误,修正路径及方法:http://rd.zju.edu.cn/rdoffice/2014/1015/c24394a941140/page.htm联系人:张 潇 zhangxiao67@zju.edu.cn(论文相关问题)王泓越 wanghongyue@zju.edu.cn(系统相关问题)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10月16日 附件一:2023年论文清单.xlsx 附件二:科研服务系统论文认领操作指南.pdf 附件三:科研服务系统论文认领审核操作指南.pdf附件一中的“ 状态”栏解释:启动申请:论文已被认领,待科研秘书审核认领未通过:论文已被认领,科研秘书审核未通过,请老师重新认领或修正信息审核通过:论文已被认领,科研秘书已审核通过推送中:论文未被认领,论文信息已推送给相关老师无法匹配:论文未被认领,论文信息尚未匹配到合适的老师无人认领:论文未被认领,因为除以上情况之外的原因处于未认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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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转发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3 浏览390次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 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开始,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奖励提名工作,请务必根据要求准备材料。详情见浙江省科技厅通知:http://kjt.zj.gov.cn/art/2024/8/1/art_1229225203_5341587.html。浙江大学提名工作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 科技成果登记提名成果应是已登记的科技成果。附件1是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样稿,是作为自然、发明、进步奖的必备附件一,成果登记操作说明链接如下http://rd.zju.edu.cn/rdoffice/2014/0306/c24894a936790/page.htm。二、提名前公示1.浙大提名项目,8月8日前,请将公示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奖种-成果名称”)发送至成果部kyc1@zju.edu.cn邮箱(公示信息表模板见附件2),经审核后,将在科学技术研究院办公网公示7天,同时请成果完成人抄送其他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请及时反馈给提名单位。系统要求上传的公示证明即公示网页截屏或公示照片。2.其他单位提名项目,按照提名单位或牵头单位的要求,随时将公示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奖种+成果名称”)发送至成果部kyc1@zju.edu.cn邮箱,经审核后,将在科学技术研究院办公网公示7天,如需公示证明请自拟后通过校务服务网Z0009事项申请用校印。3.专家提名项目,依据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附件3),提名者应当在提名前公示或者协调有关单位公示被提名者的主要情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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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年度“浙江大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30 浏览290次为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高水平学术成果的凝练与传播,搭建优秀学者交流互促的平台,营造相互欣赏、和而不同的学术氛围,引领正确的学术价值观,助力“双一流”建设,校学术委员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浙江大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现将项目征集、遴选及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参选项目以我校学者为主完成的研究成果;或者由我校学者参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取得的,且我校教师在其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研究进展。2.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表、出版发行或者获得奖励认定,或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报道的成果,特殊情况酌情考虑。3.参加“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学术进展的评选。往届获“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和“提名项目”的,研究工作经积累取得更大突破的,可申报“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二、评选流程1.项目申报。候选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在院系对有关内容审核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汇总至相关学部。“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候选项目来源包括组织推荐和专家推荐两个渠道,申请表由相关学部统一汇总;组织推荐主要由学部学术委员会推荐,校直属科研机构项目归入对应学科所在学部进行推荐;专家推荐可以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或同行专家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项目要求有1至2名委员推荐;同行专家推荐项目要求有3至5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联名推荐;被学术委员会公众号“求是风采”报道过的项目为该年度当然的候选项目。2.学部遴选。各学部原则上按照一定比例,组织遴选若干“浙江大学十大学术进展”候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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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十大学术进展”评选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30 浏览274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的精神,更加关注青年学者的健康成长,更好搭建青年人才学术交流平台,激发青年学者创新热情,引领正确的学术价值观,助推实现 “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愿景,促进更多青年学者成长为引领学科发展的领军人才,为优秀学科建设拔尖造峰夯实人才根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活动。活动由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校人才工作办公室主办;各学部和院系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协办;党办校办、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以及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等部门支持配合。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奖项介绍1.“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活动是在校学术委员会连续11年举办“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的基础上,面向浙大全体青年学者设立的学术进展类奖项。2.评选活动坚持科学、专业、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项目”;各学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和社会科学研究院评选产生“浙江大学青年学者年度十大学术进展提名项目”。3.通过评选发现人才、培育人才,促进更多青年学者成长为引领学科发展的领军人才。此外,评选活动还旨在进一步提升青年学者对学术研究工作总结能力、学术研究思想凝练能力以及表达能力,培养青年学者学术研究既“做得好”也“讲得好”的能力。二、申报要求及评选程序 1.以我校青年学者为主完成的研究成果;或者由我校青年学者参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取得的,且我校教师在其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研究进展。2.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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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
所在栏目:出国出境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278次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培养环节需要出国(境)进行联合培养、合作研究、参加国际会议或其他与学业相关的出国(境)事务属于因公出国(境)。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参加线上对外交流须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办理申请审批手续。一、因公出国(境)手续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手续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申请提交请申请人在派出前至少1个月前完成校内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请申请人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y.zju.edu.cn/),在系统-应用中心-因公出国(境)-“出国(境)申请”,填写信息,附件上传(1)邀请信扫描件、(2)学习计划(外文)(90天及以上的出访须上传)、(3)单位同意派出函(定向、委培生须上传),提交申请。填写注意事项:(1)出访时间和会议时间:会议时间须严格按照会议邀请信时间填写。出访时间请填写出入境中国大陆时间(提示:请严格按照实际出访时间填写,邀请函基础上可依照以下原则增加实际路程时间:欧洲、北美洲、大洋洲,前后总共不超过3天;亚洲,前后总共不超过2天;非洲、南美洲,前后总共不超过4天)。出访开始时间为离开中国境时间,出访截止时间为抵达中国境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须在系统填写特殊情况说明,并在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邀请信:邀请信须使用正式抬头纸,邀请人手写签名,如邀请信为非英语的外语语种书写,必须附上导师审核签字认定的中文翻译件。出访任务应以学术交流为目的,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实质性内容、出访起止日期、停留期限、费用负担办法。不得接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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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链家-浙大教职工专属优惠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390次优惠活动内容: (1)普通租赁:成功签署《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按该单的市场中介费的6折收费。 (2)二手:成功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中介合同》,按该单的市场中介费的5.5-7折收费。房屋售价中介费折扣小于等于400万(含)7折400万(不含)至1000万(不含)6折大于等于1000万(含)5.5折 (3)省心租:成功租赁贝壳自营租赁房源的,不收取中介费。(4)新房:就杭州链家合作楼盘,成功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杭州链家协助向开发商争取同等条件下最优惠销售价格及优惠活动。优惠对象:浙江大学工会会员专属服务团队:优惠申领方式:达成签署合同意向后,由浙江大学工会和贝壳找房(杭州)工会在专属优惠券上共同加盖公章后可享受对应折扣。优惠券出具需在网签合同之前。活动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咨询电话: 87952851,8820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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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466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4〕2号)要求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校情况, 现就我校教师申请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一)认定对象范围受聘我校教师岗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一年(2023年6月30日前进校)或已评聘副教授、教授职务,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具体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等。(二)认定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通过学校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含学校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2.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港澳台居民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附属医院在编在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是已经兼评聘我校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且近三年教学部门有登记备案的教学任务。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各学院(系)、各单位以试讲方式,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结果需为合格以上。(2)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经过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可视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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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部分节假日教学安排的温馨提醒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浏览473次根据《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校历》,现将2024 年上半年部分节假日的教学安排温馨提醒如下:一、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具体为:4月4日(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停课;4月5日(周五)与4月7日(周日)的课对调;4月6日(周六),放假,原周六课程照常进行。二、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具体为:4月28日(周日),上班、考试;5月1日(周三)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停课;5月2日(周四)与5月11日(周六)的课对调;5月3日(周五),放假、停课,安排在6月17日(周一)补课;5月4-5日(周六、周日),放假,原周六、周日课程照常进行。三、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具体为:6月8-9日(周六、周日),放假,原周六、周日课程照常进行;6月10日(周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停课。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2024 年 2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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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期刊论文一览表
所在栏目:论文著作 发布时间:2024-03-28 浏览1958次论文名称作者期刊名称Pseudo-document simulation for comparing LDA, GSDMM and GPM topic models on short and sparse text using Twitter dataC Weisser,C Gerloff,A Thielmann,A Python,A Reuter,T Kneib,B SaefkenComputational StatisticsHyQSAT: A Hybrid Approach for 3-SAT Problems by Integrating Quantum Annealer with CDCLSiwei Tan, Mingqian Yu, Andre Python, Yongheng Shang, Tingting Li, Liqiang Lu, Jianwei Yin2023 IEEE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High-Performance Computer Architecture (HPCA)Mapping tuberculosis prevalence in Ethiopia using geospatial meta-analysisKefyalew Addis Alene, Andre Python, Daniel J. Weiss, Ahmed Elagali, Zeleke Alebachew Wagaw, Andargachew Kumsa, Peter W. Gething, Archie C. A. Clement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