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院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理论物理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344次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理论物理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学术活动的具体时间见附件,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项目申请人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ICTP”,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项目英文名称应与附件中列出的学术活动英文名称完全一致,并注明学术活动的SMR号码,如“SMR#3936 Joint ICTP-IAEA Fusion Energy School”。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月3日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理论物理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

  • 科研院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浏览348次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通知》(教科发中心函〔2023〕3号)的相关要求,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发布了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按通知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科研院联系人:畅 帅  88981083附件1: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http://www.cutech.edu.cn/detail/64-243附件2: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说明.docx附件3: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书.docx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29日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通知》(教科发中心函〔2023〕3号)的相关要求,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设立“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轨道交通、未来网络、网络空间安全、新一代信息系统领域),用以资助大学生团队开展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创业研究,提升信息领域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1. 各团队依据《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说明》(附件1),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拟定具体项目。选题方向和申报条件需符合要求。  2. 该项目面向全国所有大专院校学生团队(包括研究生、本科及高职高专学

  • 科研院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380次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项目申请人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左侧“+”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FDCT项目(内地-澳门)”,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除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1.申请人与澳门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2.澳门地区合作者提交给FDCT的申请书副本。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28日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377.htm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

  • 关于2023年度教职工救助型医疗补助、二级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补助及省医保中心有关生育津贴申领等事项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618次

    各学院(系)、各部门:  根据浙大发【2017】3号文件、【2008】4号校长办公会议纪要以及省医保【2023】32号文件有关规定,2023年度教职工(指参加省级医疗保险的教职工,下同)各类医疗费补助和其他事项通知如下:一、救助型医疗补助      救助型医疗补助是2017年省医保新政策,是指参保人员重病治疗必须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及基本型医疗补助后剩余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累计2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60%。我校教职工的此项补助由省医保中心代管。省医保中心将对参保人员2023年度经刷卡结算的医疗费用数据统一审核,教职工不用提交医疗费用材料。二、二级医疗(红本)照顾人员重大疾病补助(一)补助标准    二级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型医疗补助及救助型医疗补助后,剩余个人承担部分,一个年度内,在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发生的自费医疗费超过2000元(正厅级60岁以上人员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由学校补助95%(普通门诊费用除外)。其中,自费床位费按实际费用补助,最高补助50元/天。(二)补助方式申报补助时请携带二级医疗专用证历本(红本)、2023年住院和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写上手机号码),于2024年1月2日—2月29日工作日交到学校医保办,经学校医保办审核后,补助金打入本人工资银行卡。三、省医保中心年终有关通知(一)关于生育待遇申领1.2023年度生育津贴补发涉及相关省级参保单位2023

  • 科研院转发省基金办关于预先征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321次

    各有关院、系(校设机构),各相关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工作要求,结合我省谋划新一轮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的工作部署,为提前做好2025年度联合基金指南编制的准备工作,现就省基金办关于征集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重点领域和方向面向我省三大科创高地战略领域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需求,围绕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生物与农业、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环境与生态等领域,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需求及瓶颈问题,结合《浙江省基础研究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部署,梳理凝练其中的核心与关键科学问题,为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供科学支撑。二、征集要求请各院、系(校设机构)认真开展指南建议征集工作,组织相关领域理论基础好、研究能力强的科研人员,围绕重点领域和方向并按照项目实施期限4年等要求填报指南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议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一般应具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面上项目或1项重点项目以上经历或同等水平,并符合2025年度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限项要求。(二)建议人在填报指南建议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了解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和

  • 科研院转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362次

    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为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等重大任务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启动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软科学研究项目选题范围参见下文中列出的《2023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请课题负责人就拟申报课题做好已有研究成果检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根据申报流程要求,各省部属高校、研究机构负责审核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未经审核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各推荐单位在拟推荐的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原则上每个部属高校、研究机构可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有意向申报老师请于2024年1月2日上午12点前填写好“附件1:《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盖章处可先留白)”和“附件2:《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论证表》”,并将Word和PDF版本发送至学校联系人,科研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现将《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省委省政府贯彻纲要实施意见,聚焦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强化具有前瞻性、基础性、实用性知识产权研究储备,着力形成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的决策咨询作用,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二、申报要求(一)要围绕项目总体目标,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力求创

  • 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文件

    所在栏目:学校文件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1050次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财政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2020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2021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340次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项目申请人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A3前瞻计划项目(中日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1)中方申请人须与日韩合作者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2)合作协议。合作三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三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25日 附件:2024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

  • 科研院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307次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项目类型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项目。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具体步骤是:项目申请人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学术会议项目具体步骤是:项目申请人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

  • 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指南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351次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项目资助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本专项探索大模型的智能涌现机制并提高其处理复杂任务的能力,努力解决生成内容中存在的安全可信问题,探索大模型的知识融合和创新性应用,增强用户体验并推动新技术的发展。项目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应当按照拟资助研究方向要求选择信息科学部F02、F06下属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请按照“专项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研究:XXX(填写拟资助的6个研究方向之一)”。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15日附件:“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11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