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院关于转发《2024年度第二期浙江大学启真创新概念验证中心项目征集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402次

    各院系、各单位、各相关老师:浙江大学启真创新概念验证中心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浙江大学启真创新概念验证中心项目征集通知》,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按通知中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项积极申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3月26日原通知如下:2024年度第二期浙江大学启真创新概念验证中心项目征集通知各院系、各单位、各位老师: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源头创新-概念验证-早期孵化-产业落地-发展加快”科创产业路径,2022年10月,学校与浙江大学控股集团联合设立了浙江大学启真创新概念验证中心,建立“项目筛选、项目培育、项目投资、联合发展”四大机制,进一步链接高校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成果到产品创新与市场落地的过程。2023年度首期项目征集申报踊跃,发掘了一批创新能级高、应用前景广、产

  • 科研院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5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350次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为落实2023年4月6日中法两国元首见证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法兰西共和国欧洲和外交部关于设立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的行政协议》及4月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联合声明》,中国科技部与法国欧洲和外交部共同设立并实施“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法方称为中法休伯特·居里安合作计划“蔡元培科研课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促进中法科研团队之间的交流互访,推动两国科研机构加强合作。中方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执行管理机构为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法方主管部门为法国欧洲和外交部,执行管理机构为法国高等教育署。根据中法双方相关协议,科技部启动了2025年度“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科研院将项目征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在2025年度“计划”框架下,双方拟联合资助15个科研交流项目,其中10个面向所有科技领域(不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5个面向碳中和领域。每个项目由中法科研团队联合申报,并根据对等原则开展交流互访(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征集指南”)。中方主管部门将为入选的中方科研团队赴法开展科研交流活动提供每个项目共15万元的资助,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法方主管部门将为法方科研团队来华交流提供相应资助。请各单位按照《2025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征集指南》(附件1)要求,推荐候选项目,并将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6月14日前报送至学校科研院。申报结束后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中法双方评审结果择优录取并通知各申报人。联系方式: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马凉0

  • 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455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4〕2号)要求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校情况, 现就我校教师申请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一)认定对象范围受聘我校教师岗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一年(2023年6月30日前进校)或已评聘副教授、教授职务,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具体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等。(二)认定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通过学校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含学校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2.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港澳台居民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附属医院在编在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是已经兼评聘我校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且近三年教学部门有登记备案的教学任务。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各学院(系)、各单位以试讲方式,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结果需为合格以上。(2)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经过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可视为高

  • 关于申请2023年度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  浏览421次

    为帮助、缓解本校师生员工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浙大工〔2016〕15号《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实施细则(修订稿)》(详见附件1),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教职工专项基金的补助工作。现就补助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一、补助对象:2023年参加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捐款的本级工会会员遇下列情况,可申请补助:(一)本人首次确诊患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二)2023年全年内(发票、出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为准),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医保定点机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自理、自费费用,以及在医保定点机构产生的大病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累计总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三)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二、补助金申请所须材料(五项缺一不可):1、《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原件)(详见附件2);2、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发票;3、医保结算清单;4、费用明细汇总清单;5、完整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以上材料2-5以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须清晰,请勿拍照打印。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需提供病理切片报告等有关特殊情况证明,向所在院级工会提出申请。三、补助金审批:1、由各院级工会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院级工会负责人在《爱心基金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统一上报,申请材料及《2023年度爱心基金补助申请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3)上报;2、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管理小组对申请人情况审核,并提出补助的初步意见;3、教职工专项基金管理小组将召开会议,根据《

  • 科研院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浏览377次

    各有关院系、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具体见附件1,全面盘点我校存量专利,持续做优专利增量,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现开展我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 下简称《专项行动》)见附件1,把“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加快专利价值实现”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将“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作为首要任务,对激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提高专利产业化率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个部门于2024年1月26日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见附件2。《工作方案》对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力求实现盘点筛选全覆盖、入库评价全覆盖、推广对接全覆盖,加大了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同时,2024年1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财政部、基金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见附件3;《实施方案》明确,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在财政科研项目专利申请时,需在国知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对该专利申请所依托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进行声明。二、总体目标落实《工作方案》提出的“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工作要求,各院系、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对存量

  • 关于开展全校范围家具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3  浏览425次

    各单位:根据《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浙大发国资[2018]1号)、《浙江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浙大发国资[2018]9号)、《浙江大学家具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浙大发总务〔2020〕2号)等规定,资产使用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以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学校家具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现启动全校家具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了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资产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产清查目标1.家具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账物核对,做到账实相符;2.明确现有家具的领用人和存放地点;3.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家具资产分级管理,落实责任。二、资产清查方式本次清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总务处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阶段,由各单位家具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的家具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在清查盘点任务结束后总务处家具办将对相关单位进行抽查复核。三、资产清查范围本次家具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数据基准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入账且目前在用的资产,资产归属为“学校资产”的家具固定资产。四、资产清查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五、资产清查咨询为便于联系沟通工作,请各单位家具资产分管领导和家具资产管理员加入浙大钉钉中的“2023年家具资产清查工作群”, 二维码见附件。联系人:程凯旋,电话:88981348。六、清查工作要求1.要充分认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2.要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漏报,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 关于举办浙江大学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  浏览510次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高学会〔2023〕108)、《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的通知》(高学会〔2024〕7号)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13号)文件精神,及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的通知》具体要求,决定举办浙江大学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推动教学创新,培养一流人才。二、赛道目标引导教师通过课程教学创新,推动产教融合走深走实,提高高校与社会、高校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成效,解决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的结构性矛盾,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全面提高高校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三、比赛内容比赛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和教学设计创新汇报。    四、参赛对象本校在职教师或正式聘用教师,职称不限。其中主讲教师近5年讲授参赛课程(应为列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2轮及以上,国家急需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成员(至少包含1名从行业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且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时间2年及以上)。已获得前三届大赛全国赛一等奖以及已推选参加浙江省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第1-6组的主讲教师及课程不能再次或重复参赛。五、赛事安排产教融合赛道赛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络评

  • 科研院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452次

    各有关院系、单位,有关老师: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新一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单位积极宣传组织,共同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为更好安排2024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一、填报方式2024年各类别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由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以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请人如已申请或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填写即可;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或联系各院系科研科老师发送登陆邮件;如还未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注册,请联系各院系科研科老师进行注册。注意事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因简历格式有调整,切勿使用2023年系统生成的版本,务必上传2024年新生成的个人简历版本(简历首页右上角显示“2024版”)。二、项目类别集中申报期受理的项目类别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注意事

  • 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公示

    所在栏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9  浏览4641次

    经个人总结、单位考核评议,确定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院级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一、师德考核优秀人员Andre Python、苗晓晔、骆威、崔逸凡二、年度考核优秀人员Andre Python、崔逸凡三、院级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崔逸凡公示期: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综合办反映。联系电话:88208268。数据科学研究中心2024年1月9日

  • 校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迎新春”年货节活动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1117次

    春节将至,为营造欢乐祥和喜迎新春的浓厚氛围,让教职工采购到物美价廉、质量可靠、品种丰富的年货,经研究,校工会将于1月中旬举办“迎新春”年货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4年1月16-18日10:00-17:00    二、活动地点紫金港校区体育馆北面和游泳馆南面中间场地    三、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王欣、雷振伟,88206085    四、年货节供应商       大北农集团大有和米业宁波恒康食品有限公司网侠(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授权体验店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金家渡商场杭州优机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青柚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佳农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食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媛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茶博士健康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桐乡新悦家纺有限公司浙江一景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景东双福农牧食品有限公司景东茶缘居商贸有限公司景东真芝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普洱天泽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农业试验站衢州山源农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年货节”现场,优惠多多!欢迎广大教职工前来选购。校工会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