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院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270次各有关学院(系)、有关科研单位:由浙江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的2023年浙江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工作开始启动,具体通知详见:https://www.zjcxy.org.cn/nd.jsp?fromColId=135&id=182#_np=135_779,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浙江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别设置: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工匠精神奖、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产学研科技创新领军企业等八个奖项。二、申报要求1、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每年表彰3人,是我会为浙江省产学研界评选出的产学研年度人物。2、产学研合作创新奖:有完善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有代表性的创新团队和研发实力,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勇于创新、勇于实践、勇于突破、有效的推动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发展,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3、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积极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在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实现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方面表现突出,为创新效率和产业化水平的提升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多方协同合作形成的科技成果且可转化,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较好的市场前景,在破解创新发展的科技难题、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建造、“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有所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与应用制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
-
科研院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633次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以下简称“中法杰青计划”)是在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框架下,由中国科技部与法国高等教育和科研部及法国欧洲和外交部根据2017年签署的意向声明共同实施的科技人文交流项目,旨在促进两国青年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间的交流合作,实施以来已支持近百名中法青年科研人员开展交流互访。为落实2023年4月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联合声明》,持续加强两国青年科研人员交流,中法双方将继续实施中法杰青计划。中方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执行管理机构为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根据中法双方相关协议和工作安排,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现启动2024年度中法杰青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科研院将征集工作转发通知如下。在2024年度中法杰青计划框架下,中方将资助卫生健康、农业、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环境(包括气候变化)、空间、粒子物理等7个领域共计18名中国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分别赴法开展科技交流活动,资助额度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请各单位按照《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征集指南》(附件1)要求组织申报,并于2023年8月15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至学校科研院。申报结束后,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并通知各入选者。联系方式: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杨善友 010-68598049 gjjl@sttc.net.cn科学技术研究院陆丹旸 0571-88981775 kyyldy@zju.edu.cn附件:1.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征集指南.docx2.2024年度“中法杰出
-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指南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376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旨在支持自愿来华开展研究工作的外籍优秀科研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在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促进外国学者与中国学者之间开展长期、稳定的学术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包括以下3个层次: 1.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2. 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3. 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二)资助领域 数理科学(A)、化学科学(B)、生命科学(C)、地球科学(D)、工程与材料科学(E)、信息科学(F)、管理科学(G)、医学科学(H)、交叉科学(T)。 1. 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 2. 填写申请书时,请准确填写“关键词”; 3.交叉科学领域的申请人,请首先选择交叉科学部受理代码T01-T04,然后根据研究内容从A-H中选择不少于2个科学部的申请代码填写申请书。申请代码详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资助强度 资助资金为直接费用。 1.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20万元/年/项。 2. 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40万元/年/项。 3. 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80万元
-
中心简介
所在栏目:中心简介 发布时间:2022-11-30 浏览994次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17年5月18日,是以统计学、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和管理学为核心支撑学科,以大数据理论、应用研究和人才培养为主的校设学术创新研究机构。研究中心强调与经济学、医学、生命科学、社会学、工学等众多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在获取基础研究的硕果同时,注重于科研技术成果的转化。面向市场和产业需求进行人才培养,着重培养研究型和技术型人才,同时通过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教学、研究师资队伍,大力培养复合型数据科学人才。中心发展的方向包括研究数据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为处理海量的、高维的数据发展分析的工具和算法,进而为应用和管理提供方向;设立数据科学的教学平台,培养相关领域内的国际化高端人才。研究中心致力于面向大数据战略前瞻问题和社会需求,为不同学科之间实现有渠道的、有组织的合作提供平台,凝聚和培养数据科学一流人才,打造高质量、高效率的数据科学核心技术与理论研究创新平台。 研究中心基本定位:汇聚和培养数据科学高端人才,覆盖各重要学科,开展大数据原创性研究与开发应用,聚焦解决重大问题,创造具有实际意义的创新算法,切实解决中国大数据领域的前瞻性问题。 研究中心的核心目标:通过机制创新,汇聚和培养国内外数据科学领域的一流人才,构建数据科学高精尖协同创新基地。利用杭州大数据行业的优势和浙江大学多学科交叉的特点,尽快使浙江大学成为国际大数据研究领域的引领者之一
-
封面人物 | 孙文光:辞去国外终身教职加盟浙大!他让枯燥的数据焕发生机
所在栏目: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04 浏览9858次【编者按】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一大批浙大青年科学家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程。融媒体中心推出“浙大追梦人”专栏,聚焦奋进卓越的青年群体,讲述他们的精彩故事,展示他们勇攀高峰、刻苦钻研的精神。今天,一起走近浙江大学求是讲席教授、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孙文光教授
-
转发科技部高新司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9个重点专项 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求意见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30 浏览358次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科技部高新司已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9个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20日,意见请直接发送邮件向相关邮箱反馈。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电子邮箱:重点专项名称邮箱地址1.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2.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 3.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gxs_njc@most.cn1.光电子与微电子器件及集成 2.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gxs_xxc@most.cn1.智能机器人2.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3.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gxs_zdhc@most.cn1现
-
科研院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填报2019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浏览324次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有关老师:2019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递交、各依托单位认真审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纸质计划书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转发通知如下:一、计划书的网上递交。1、 请学院(系)科研科负责人登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http://www.zjnsf.gov.cn/b/home.aspx),查询本单位立项清单。如项目负责人忘记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学院(系)科研科老师联系(院系可为其进行密码重置)2、 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附件1《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项目资助额度请各负责人登陆系统填报计划书时查询,请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除根据确定的资助额度对项目经费预算栏目进行适当调整外,不得对申请书的其他内容进行变更(资助经费为5万元及以下公益类资助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学院(系)科研负责人审核。3、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计划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单位联合资助经费)依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148号)、《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等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经费管
-
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等报销事项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415次浙大计发〔2021〕6号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为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意见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学校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报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差旅费管理1.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报销国内外差旅费及外宾接待费用,应严格按照《浙江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7〕4号)、《浙江大学关于优化科研管理解决科研经费 “报销繁”若干措施的通知》(浙大发计〔2019〕11 号)、《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8〕18 号)、《浙江大学外宾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外〔2016〕34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中不得列支超标准部分。2.明确动卧列车报销口径。允许出差人员选乘动车卧铺,但报销额度不得超过其按规定可乘坐的“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中最高席次的费用。二、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从严控制论文资助范围、从紧管理论文发表支出。对于财政科研项目产生的代表作和“三类高质量论文”,发表支出可在财政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按规定据实列支,其他论文发表支出均不得列支。对于发表在“黑名单”和预警名单学术期刊上的论文,相关的论文发表支出不得在财政科研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对我校财政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报销论文发表支出进一步规范如下:1.论文版面费报销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支出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批,在原有报销手续基础上,加盖学院科研科印章后报销;(版面费预约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2.对于单篇论文发表支出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含2万元),还需经项目(课题)组之外三位正高级职称专家对论文发表
-
科研院关于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所在栏目: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浏览329次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相关老师: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发计〔2017〕146号)规定,省基金办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基础公益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一、 验收项目范围1. 研究期限至2021年12月的基础公益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和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公益项目”),未纳入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基金信息系统”)的公益项目按原渠道验收。2. 提前完成计划书规定的所有研究内容及目标的基础公益项目可在到期前一年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基金信息系统提交项目验收材料的,即视为申请提前一年验收。二、验收组织实施省基础公益项目由省基金办组织验收,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院系和学校审核、通过省基金办初审、设定验收结果。三、 验收工作安排1. 网上填报(1)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月3日16:00期间登录基金信息系统,认真阅读《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结题验收操作说明》(见附件1)并按要求在线填写验收材料,通过基金信息系统提交至院系审核。(2)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