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你, 老师 !
  • 首页
  • 中心概况
    • 中心简介
    • 组织架构
    • 下设研究机构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学术交流
    • 讲座
    • 会议
    • 资源下载
  • 科学研究
    • 最新通知
    • 科研项目
    • 科研成果
  • 教育教学
    • 最新通知
    • 培养计划
    • 招生信息
    • 课程资源
    • 研究生活动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博士后招聘
    • 职员招聘
  • 综合服务
    • 最新通知
    • 服务指南
    • 场地预约
    • 文件汇编
  • 联系我们
    • 联系我们
  • 欢迎你, 老师 !
  • 首页
  • 中心概况
    中心简介 组织架构 下设研究机构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 学术交流
    讲座 会议 资源下载
  • 科学研究
    最新通知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 教育教学
    最新通知 培养计划 招生信息 课程资源 研究生活动
  • 招聘信息
    教师招聘 博士后招聘 职员招聘
  • 综合服务
    最新通知 服务指南 场地预约 文件汇编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最新通知

  • 通知公告
    • 最新通知
    • 科研通知
    • 教学通知
    • 公示
    • 综合服务
    • 其他
  1. 首页
  2. 通知公告
  3. 最新通知
  • 【内网】博士后出站留(来)校申请大走廊2024年第一批专项补助的通知

    2024-04-25

    各院系(单位)、相关教职工:根据《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2024年应届博士、博士后留(来)大走廊第一批补助服务指南》,现将博士后出站留(来)校申请大走廊2024年第一批专项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留(来)校工作的出站博士后。二、征集方式网上申报: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大走廊人才汇(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391020/reserved/index.html)三、申请条件1.申请人申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申请人符合所有条件时应满足40周岁以下,出站留(来)校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2.申请人为出站后3年内留(来)校全职工作的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在我校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36个月(含)以上;3.申请人所属校区在大走廊范围内,且与学校签订3年(含)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企业劳动合同;4.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需连续一年及以上。在国(境)外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工作证明需有research fellow、postdoc明确字样。四、申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4月30日,申报人提交申报;2024年4月23日-5月5日,人力资源处初审退回修改;2024年5月6日-5月8日,人力资源处将初审通过人员报大走廊;2024年5月9日-5月22日,大走廊管委会初审退回修改;2024年5月23日-5月29日,申报人再次提交且单位审核通过。注意:请申报人员尽早提交完整准确材料,初次提交时间需在4月30日23:59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通过人力资源处初审时间需在5月8日23:59前,否则系统将予以关闭,大走廊不予受理。五、申请材料目录详见系统填报要求。六、政策咨询(一)钉钉群,申报人可加群咨询。(二)人力资源处审核联系人:汪老师,88981710。七、注意事项(一)国内博士后出站时间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博士后证书》注明的出站时间为准,如记录不明确时须提供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出站时间的证明材料。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进出站时间分别按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单位出具的博士后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止时间及出入境记录为准。(二)申请对象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学校进行审核申报。在现有材料基础上,还需提供申请对象劳务(人才)派遣合同、实际用人单位情况说明(需加盖所在院系、单位公章和人力资源处公章),如有需要,后续需按照大走廊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应资料。(三)申请对象已申领市级博士后出站补贴的,满足相应条件,可在市、区两级资金补助基础上追加给予相应专项补助;未申领市级博士后出站补贴的,满足大走廊相应政策条件后,也可给予相应专项补助。(四)大走廊区域内高校按照学院主体所在校区确认补助资格;社保缴纳期限起算时间事业单位以实际运营日为准。(五)政策申报或公示期间,因离职等原因造成申请对象不再符合政策条件的,由原所在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予拨付相应资金。(六)政策资金拨款程序,大走廊管委会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根据大走廊管委会要求,本次兑付仅支持杭州银行和杭州联合银行两种兑付方式。若申请人没有杭州银行和杭州联合银行卡,需要提前办理。(七)政策资金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申请人和资金使用单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并收回已拨付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本次服务指南未明事项,由大走廊管委会负责解释和执行。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2024年4月22日 

  • 【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未来工业互联网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的通告

    2024-04-23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集“未来工业互联网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的通告》,请各单位有意向的老师填写“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建议书”,于2024年5月29日前,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建议书”Word电子版文件发至信息科学部联系人邮箱并抄送学校科研院邮邮箱new@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1080 马莹莹 薛建龙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关于征集“未来工业互联网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2423.htm

  • 【内网】浙大科协关于申报2024年度“科技智库青年人才计划”的通知

    2024-04-23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科技战略咨询,推动中国科协科技智库建设,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培养凝聚一批思想敏锐、专业扎实的青年战略科技人才队伍,中国科协拟实施2024年度科技智库青年人才计划,资助青年人才开展决策咨询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一)资助方向1.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关键技术和未来产业研究对标科技强国建设战略总目标,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提升我国在未来国际科技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重点资助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向的决策咨询课题。(1)关键核心技术(2)未来产业(3)战略性新兴产业2.战略科技人才和重点科技人才群体研究为助力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对标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要求,重点资助围绕青年科技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基础前沿领域人才、关键技术领域人才等重点科技人才群体的决策咨询课题。(1)青年科技人才(2)工程技术人才(3)基础前沿领域人才(4)关键技术领域人才3.全球视野下的创新生态与科技治理研究对标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目标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科技伦理体系等文件精神,聚焦在新时期如何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环境,提升科技治理能力,重点资助围绕科学文化、科技伦理、创新生态等方向的决策咨询课题。(1)科学文化(2)科技伦理(3)创新生态以上选题为重点资助方向,具体题目由申报人自行拟订。选题指南范围之外的选题亦可申报,自选课题酌情择优支持。(二)研究时限自签订合同任务书起,6个月。(三)资助经费通过资助方式实施项目。计划资助150人,每人3万元。本项目为定额资助,资助经费须专款专用,用于课题研究性支出,由申报人按照项目研究的实际和需求编制项目预算表。 二、申报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2.在申报课题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研究专长,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学术研究基础。3.申报人应为35周岁(含)以下的科技人员,女性可以放宽至40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在站博士后,毕业、出站时间应晚于课题研究期限届满时间)。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本通知发布日(即男性198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女性198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在读博士、在站博士后申报应由导师同意并在课题实施中予以指导和支持。4.同一年度同一个申报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5.有在研科技智库青年人才计划课题,或三年内曾被撤销本计划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被终止课题的,不得申报。6.上一年度科技智库青年人才计划结题评审为优秀的课题负责人可获得优先资助。 三、申报评审程序(一)材料报送(1)《项目申报书》(附件1);(2)《申报情况信息表》(附件2)。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4年5月6日前将以上两份材料的word版及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签字后的PDF版发送至邮箱zdkx@zju.edu.cn,邮件主题请写明“2024年度科技智库青年人才计划+申报人姓名”,并将纸质件送至紫金港校区东3-122室,经浙大科协秘书处汇总后报送至中国科协,逾期不予受理。(二)评审确认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将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给予资助。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向入选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立项通知书。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和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共同签订合同,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按照中国科协相关财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拨付经费,并对项目进行管理。 四、成果要求1.每个课题需完成1篇成果总报告,形成1篇决策咨询建议专报。课题总报告要以服务决策咨询为导向,重在凝练问题和对策建议,不少于3万字。专报内容要有问题、有分析、有数据或案例支撑,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为目标。专报每篇3000字左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2.中国科协将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编发。3.所有成果如发表,须注明“受中国科协科技智库青年人才计划资助”字样。 五、联系方式1.浙大科协秘书处  李老师 0571-889810262.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项目管理联系人  王  芹 180196178093.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联系人  堵泽西 010-68781332中国科协关于申报2024年度“科技智库青年人才计划”的通知https://www.cast.org.cn/xw/tzgg/ZLFZ/art/2024/art_51e66856532a4ec7b17727ec09d821b4.html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x      2.申报情况信息表.docx浙大科协秘书处2024年4月19日

  • Generalized fiducial Inference with application to forensic science

    2024-04-17
  • 【内网】社科院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2024-04-15

    各有关单位、老师: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招标工作总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对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学术支撑作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有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着力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二、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375个招标选题。除方向性选题外,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三、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四、投标课题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件1)投标。本次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4年4月制,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3.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4.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5.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侧重学科交叉(在《投标书》中注明直接相关学科)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项目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少数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专题数据库(语料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五、投标纪律要求1. 各单位及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2.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4.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六、时间安排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我校具体安排如下:4月17日前,各单位报送申报意向。各单位根据《招标选题》进行针对性动员,将本单位《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社科院。原则上同一个选题只能有一人申报。4月19日前,社科院确定申报人和申报选题。4月30日前,社科院组织申报前期论证交流。对申报选题、总体框架、基本思路等进行论证交流。5月31日前,各单位对《投标书》进行形式初审、内容论证。各单位对《投标书》进行形式初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内容论证,论证安排请提前报社科院。6月14日前,社科院对《投标书》进行形式复审、内容论证。7月8日前,申报人完成系统填报。各单位请提前汇总电子版《投标书》(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30M)后统一报送至社科院进行形式复审。各申报人根据形式审查意见对《投标书》进行修改完善后完成系统填报,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请申报人务必严格按照学校通知时间提交材料,以便社科院及时进行审核。七、注意事项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6月27日零时开放,首席专家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待责任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2.《投标书》中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须签名,所有涉及单位签章之处(省社科管理部门除外),先以纸质版完成后再扫描归入PDF版本,主要包括责任二级单位签章、合作单位签章(如有)、责任单位签章。责任单位签章扫描件由社科院统一提供。八、联系方式联系人:徐蕾联系电话:88982755电子信箱:zdxulei@zju.edu.cn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成均苑3幢708室 社会科学研究院2024年4月15日 附件1: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pdf附件2: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x附件3: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

  • 【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小米揭榜挂帅-2024青年学者科研专项申请的通知

    2024-04-15

    各有关院系、老师:小米揭榜挂帅-2024青年学者科研专项于今日正式发布并启动申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流程2024年4月15日:课题发布,申请启动2024年5月15日:申报截止,评审启动2024年6月:评审结束,结果反馈2024年6-7月:签订协议,项目立项二、申报方式课题申请人按照附件3《项目申报表》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将Word版发至邮箱zhangyajing@xiaomi.com,并抄送0523051@zju.edu.cn。三、邮件命名规则学校名称+申请人姓名+申报课题名称四、联系方式小米集团项目负责人:张娅婧,18635971555,zhangyajing@xiaomi.com。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畅帅,88981083。附件1:【申报指南】小米揭榜挂帅 - 2024 青年学者科研专项.pdf附件2:【申报主题】小米揭榜挂帅 - 2024 青年学者科研专项.pdf附件3:【项目申报表】小米揭榜挂帅 - 2024 青年学者科研专项.docx附件4:【项目介绍】小米青年学者项目简介.pdf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4月15日

  • 【内网】科研院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2024-04-15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资助期限及资助强度: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万元/项。申请方式: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RFFR(中白)”,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注意事项:中白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申请附件材料包括:(1)白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个人简历。(2)合作协议。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4月13日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2345.htm

  • 【内网】科研院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皇家学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第二批)

    2024-04-15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皇家学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第二批)》,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资助领域: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上述资助领域所对应科学部的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资助期限及资助强度: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英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2万英镑/项。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S(中英)”,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注意事项:申请附件材料包括:(1)英方申请人及来访人员的简历。(2)合作协议。中英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中方申请书中“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默认为英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4月13日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皇家学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第二批)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2329.htm

  • 【内网】社科院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通知

    2024-04-15

    各有关单位、老师: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三、本次申报不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成就伟大变革、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风险与挑战、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数智社会、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党的自我革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文明交流互鉴、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国际学术热点问题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2024年4月制,以下简称《申请书》)。重点项目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五、各有关单位和申请人务必注意以下规定:       (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9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19日后出生)。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二)申报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8.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资助额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完成时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通讯初评       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六、申报纪律要求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择优推荐。       (一)申报材料提交       1.网络申报: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4月25日零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上传申请书。       2.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人须在网络申报完成后,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纸质版。纸质版《申请书》上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需签字,表五、六需填写审核意见(见附件3)。       《课题论证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二)申报时间安排       4月16日前:各有关单位将《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社科院(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科,可直接发送至社科院)。       4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申报辅导论证及形式审查,并将申报安排报送至社科院。原则上各文科学院(系)的申请人均须参加论证。       5月9日前:申请人完成系统填报。       5月13日前: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质量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并将《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社科院。       5月16日前:各有关单位汇总纸质版《申请书》后提交至社科院。       请申请人和有关单位严格按以上时间执行。学校视情况组织校级申报论证会。        联系人:金李绮       联系电话:88208796       邮箱:f021015@zju.edu.cn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附件1: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       附件6: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问答.pdf       附件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pdf

  • 【内网】计财处业务流程图(202306更新)

    2024-04-12
  • 【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上汽科技基金会2024年产学研课题招标的通知

    2024-04-11

    各有关院系、老师:上汽科技基金会2024年产学研课题将于2024年4月12日起开始招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投标方式课题申请人请按照对应课题的《产学研课题招标指南》(详见附件3),填写附件4《上汽科技基金会产学研课题标书(项目可行性方案)》和附件5《上汽科技基金会产学研课题资质认定表》。完成后,课题申请人请在2024年5月6日17:3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0523051@zju.edu.cn,邮件命名为“课题名称+院系名称+申请人姓名”,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科研院收到应标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核。对通过初步审核的应标材料,将统一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给上汽科技基金会秘书处。二、课题答辩对于符合竞标条件的团队,基金会秘书处将通过邮件告知其进入后续评标答辩环节。答辩时间计划安排在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31日期间,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举行。三、联系方式科学技术研究院:畅帅,88981083。附件1:上汽科技基金会产学研课题招标通知.pdf附件2:上汽科技基金会2023年产学研课题招标清单.pdf附件3:产学研课题招标指南.rar附件4:上汽科技基金会产学研课题标书(项目可行性方案).doc附件5:上汽科技基金会产学研课题资质认定表.doc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4月11日

  • 【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4-11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发布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科研院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和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 申报人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2. 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申报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择优立项。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一般我校的推荐单位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三、申报资格要求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以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非港澳台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以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非港澳台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同时,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8.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与国外合作单位就本次项目申报签订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须附知识产权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或在中外合作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9. 中方项目申报人务必与外方合作机构和人员明确以下几项要求:外方项目牵头人不得就同一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与国内不同单位合作多头参与申报,其作为外方项目牵头人申报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已作为受聘于内地的外籍科学家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的,不得再作为外方人员参与申报。10.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各申报人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四、具体申报方式1. 为做好项目申报的精准服务,请各单位收集并汇总本单位申报意向,并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五),在申报期内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2.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港澳台项目除外)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8:00至2024年5月29日16:00。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8:00至2024年6月21日16:00。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4. 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10,zfj@cstec.org.cn。“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75,sisticp@cstec.org.cn。5.浙江大学科研院联系人:姚旭东,0617555@zju.edu.cn胡晓倩,f022023@zju.edu.cn陆丹旸,kyyldy@zju.edu.cn0571-88981775 附件:附件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pdf附件2.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附件3.“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pdf附件4.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4月9日

  • Byzantine-robust Distributed Learning under Heterogeneity via Convex Hull Search

    2024-04-10
  • 【内网】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第一期教职员工急救技能提升专项培训的通知

    2024-04-10

    各学院(系)、单位:为迎接第四十个教师节的到来,更好地服务广大教职员工的所需所盼,结合浙江省“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的要求,党委教师工作部携手校医院,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大学第一期教职员工急救技能提升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二、培训内容1. 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2. 急救器材使用:介绍常见的急救器材和设备,如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急救包等,并教授其正确使用方法;3. 气道异物梗阻:海姆立克急救法;4. 创伤救护:包括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常见急救技能;5. 常见意外伤害处理:针对溺水、触电、中暑、食物中毒等常见意外伤害,进行预防和应对措施的讲解和模拟演练。三、培训安排        培训计划每月开展一期,采用线上理论与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 理论培训:在线视频学习,微信关注“杭州市西湖区红十字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我要参与”-“救护培训”-“理论学习”注册后完成20个救护视频学习(必须连续完整观看),满100分为合格。模拟考试不限次数,80分即为合格,理论学习完成。2. 实践操作:进行心肺复苏及AED使用、气道异物梗阻,创伤救护等实操练习及考核。1天,4月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学员理论培训完成情况,另行通知。四、其他事宜1. 请各学院(系)、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充分认识救护培训对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救护能力,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性。请各学院(系)、单位及时传达通知,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参与。2. 本次培训自愿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每期班级容量有限,本期培训班预设容量35人,按照报名顺序先到先得。请有意向的教职员工于4月12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3. 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期间的各项规定,并全程参加,一旦报名,原则上不请假。      联系人:丁文雅     联系电话:88206509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医院2024年4月8日

  • «
  • 1
  • 2
  • ...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
  • 85
  • 86
  • »
扫一扫二维码
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 电话:0571-88208268    0571-88208302

  • 邮箱:cds@zju.edu.cn

  •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浙江大学综合服务中心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浙江大学校务服务网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2025 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 浙ICP备05074421号 技术支持 : 寸草心科技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