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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网】科研院转发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3-22

    各有关学院(系)、有关科研单位: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www.cainet.org.cn/tzgg/art/2024/art_cd808fe1a77c4f6e8a379d09525f6910.html,2024年发明创业奖设置人物奖、创新奖、成果奖、项目奖四个奖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物奖㈠提名方式1.单位提名:浙江大学作为高等院校可提名;2.专家提名:中国发明协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党委委员、会士、院士专家可以推荐2人参加评选;协会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可推荐5人参加评选。㈡提名程序1.请于5月1日前将提名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院邮箱tianjuan@zju.edu.cn,由科研院统一向中国发明协会申请账号;2. 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名;3.请于5月20日前,登录http://8.140.115.12:901l/ivpa/login-logout.action,在提名系统填报《第十四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候选人提名书》及附件。4.材料报送:浙江大学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请于6月5日前将报送材料送至科研院,由科研院统一报送。专家提名: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二、成果奖㈠提名方式1.单位提名:浙江大学作为高等院校可提名;2.专家提名:中国发明协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名誉理事长、顾问每人可提名5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发明协会会士每人可提名3-5项;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院士专家工作委员会首任专家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常务理事每人可提名2项;中国发明协会理事每人可提名1项。2018年以来“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项目中与提名专家相同单位的完成人不应超过1人。㈡提名程序1.请于5月10日前将提名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院邮箱tianjuan@zju.edu.cn,由科研院统一向中国发明协会申请账号;2. 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名;3.请于5月31日前,登录http://47.94.138.179在提名系统填报提名书及附件。4.材料报送:浙江大学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请于6月15日前将报送材料送至科研院,由科研院统一报送。专家提名: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三、创新奖㈠提名方式1.单位提名:浙江大学作为高等院校可提名;2.专家提名:中国发明协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名誉理事长、顾问每人可提名5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发明协会会士每人可提名3-5项;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院士专家工作委员会首任专家每人可提名3项;中国发明协会常务理事每人可提名2项;中国发明协会理事每人可提名1项。2018年以来“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项。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项目中与提名专家相同单位的完成人不应超过1人㈡提名程序1.请于5月10日前将提名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院邮箱tianjuan@zju.edu.cn,由科研院统一向中国发明协会申请账号;2. 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名;3.请于5月31日前,登录http://101.200.125.214,在提名系统填报提名书及附件。4.材料报送:浙江大学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请于6月15日前将报送材料送至科研院,由科研院统一报送。专家提名: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四、项目奖1.奖项设置项目奖设金、银、铜奖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设立的专项奖,具体要求请参考《关于举办 2024 年第二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的通知》。2.申报方式登录中国发明协会官网(www.cainet.org.cn)“全国发明展览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田   娟,88981070,tianjuan@zju.edu.cn于   淼,88981159,0015162@zju.edu.cn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科研院成果部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4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提名申请表.docx附件3-创新奖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docx

  • 【内网】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网上选课的通知

    2024-03-22

    为充分运用我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优势突出的有利条件,使青年教师更快地适应学科和科技变化新趋势,学校于2005年起实施青年教师交叉学习培养计划,每年开设两期全校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按照交叉学习培养计划,结合学校实际,2024年上半年确定开设《杭州与中华文化》等6门课程,现将网上选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课相关注意事项1.根据《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浙大人发〔2020〕32号)文件精神,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要求具有交叉学习、进修的经历,其中申报正高职务者应完成3门交叉学习课程。(附属医院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人员兼评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可不做要求)。2.参加综合性交叉课程学习的教师,在3-5年内每人要求主修3门课程,并鼓励多选,其中2门须为跨学科门类课程。建议理工农医学科类的教师与人文经管学科类的教师尽量互跨学科门类进行选课,通过交叉学习和交流,拓展学科思维,开阔学术和研究视野。二、网上选课及课程信息1.选课时间及选课方式:3月21—27日期间,根据“交叉课程网上选课方法”(请点击查看)进行选课。为保证交叉课程的教学质量,同时不影响教师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每人只任选1门课程,每门课程限选55人。交叉课程学习采取业余方式。为充分发挥综合性交叉课程作用,欢迎感兴趣的教职工参与选修。2.课程信息:请点击网上选课系统查看每门课教学计划、授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3.课表及选课名单如下:《2024年上半年综合性交叉学习课程表》  (1)《杭州与中华文化》(2)《食品营养与健康》(3)《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4)《中国经济热点问题》(5)《建筑学与城乡规划最新发展态势》(6)《康复医学与健康》另外,人力资源处协同图书馆开设了图书情报学等相关讲座(请点击“讲座信息”进行查看),各位老师可根据个人兴趣与实际需求自由选择(此类讲座不计入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者要求的交叉学习、进修经历)。三、成绩查询已选修的交叉课程成绩查询网址为:http://hrm.zju.edu.cn/,用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进入“资格类信息”进行查询。未尽事宜,请联系:郝老师 ,0571-88981024。选课技术咨询:姜老师,0571-87352950。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3月21日

  • 【内网】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3-22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4〕2号)要求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校情况, 现就我校教师申请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一)认定对象范围受聘我校教师岗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一年(2023年6月30日前进校)或已评聘副教授、教授职务,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具体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等。(二)认定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通过学校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含学校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2.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港澳台居民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附属医院在编在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是已经兼评聘我校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且近三年教学部门有登记备案的教学任务。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各学院(系)、各单位以试讲方式,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结果需为合格以上。(2)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经过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可视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3)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申请认定汉语言类、对外汉语专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具有教授、副教授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上述第(2)(3)两项条件。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学校附属医院或校医院体检合格。二、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及要求(一)网上申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4月30日。未在此时段内完成网上申报的申请人,网报关闭,无法进行本次认定。(二)网上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1.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逾期不补。2.现场确认点选择浙江大学,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为浙江省、认定机构为浙江省教育厅,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3.申请人对本人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接收系统发送的电子邮件或短消息。4.申报的“任教学科”应为申请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学科,网上申报时需点选至系统中显示的二级学科,没有二级学科名称的可按照一级学科申请,难以对应学科名称的,可在网报系统上选择相近学科申请。5.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应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和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一致。6.在个人承诺书签名处,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修改签名,确保签名及日期,工整、清晰。7.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申报提醒”页面,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页面中的内容,确保报名成功。(三)申请人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4月8日至5月6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教学科研人员和实验教学人员材料递交到所在学科的学院(系),专职辅导员递交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医学院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人员由附属医院统一汇总到医学院人事科。所需材料如下:1.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系统打印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2.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申请人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标注姓名);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在同一页);4.学历学位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一份(海外取得学历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请点击下载)一份;申请人到各校区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半年内体检过的人员,带上原体检结果到校医院或附属医院作缺项体检即可。申请人在认定体检时,经学校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一律不免检胸透。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7.《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已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第6条和第7条申请材料,但需提供相应的职称或学位证明材料。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可免提交第7项材料,但须提交师范类专业毕业证明。(四)单位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初审、考察评议上交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1.院系初审、考察评议时间:4月9日至5月8日①各学院(系)、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应对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其身份等进行认真审核,确认真实性和有效性。②各学院(系)、各单位需以试讲的方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和评议。附属医院卫技人员提供从事相关教学的备案记录。 2.材料汇总上交时间:各单位人事科下载并填写《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材料审核汇总清单》(请点击下载)和《浙江省2024年上半年受委托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请点击下载),在5月8日前将汇总清单和人员名册电子版发送到:linnuojun@zju.edu.cn,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原件和相关材料一并上交。各学院交至校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东三103-5室。三、其他(一)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被立案调查未结案的,或在行政、政务处分期内、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二)证书补换发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进行办理,由各单位负责收集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请点击下载)(一式两份),信息填写完整,照片贴好;2.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5.教师资格证书损坏,申请换发的,原证书一并提交。(三)请各单位通知到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本次认定工作。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截止前,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不能通过本次认定。申请人在网报前,可先下载使用手册熟悉报名流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使用手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站首页“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徐老师 88981879  林老师 88981105                   党委学生工作部 88206058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2024年3月20日

  • 【内网】关于申请2023年度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

    2024-03-19

    为帮助、缓解本校师生员工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浙大工〔2016〕15号《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实施细则(修订稿)》(详见附件1),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教职工专项基金的补助工作。现就补助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一、补助对象:2023年参加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捐款的本级工会会员遇下列情况,可申请补助:(一)本人首次确诊患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二)2023年全年内(发票、出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为准),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医保定点机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自理、自费费用,以及在医保定点机构产生的大病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累计总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三)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二、补助金申请所须材料(五项缺一不可):1、《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原件)(详见附件2);2、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发票;3、医保结算清单;4、费用明细汇总清单;5、完整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以上材料2-5以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须清晰,请勿拍照打印。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需提供病理切片报告等有关特殊情况证明,向所在院级工会提出申请。三、补助金审批:1、由各院级工会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院级工会负责人在《爱心基金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统一上报,申请材料及《2023年度爱心基金补助申请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3)上报;2、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管理小组对申请人情况审核,并提出补助的初步意见;3、教职工专项基金管理小组将召开会议,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实施细则(修订稿)》有关规定,研究确定补助金额;4、补助金将于4月下旬通过网银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四、有关事项说明:申请表中“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包括教职工2023年一年内医疗收费收据中:“自理”部分包括医保部门规定的需个人自理的乙类药品、大型仪器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等;“自费”部分的丙类药品等。“本人患重病”中的“重病”是指《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实施细则(修订稿)》附注中所列的30种疾病。请各院级工会对本单位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清情况,认真组织,并在3月22日17:00前上交纸质材料到校工会(紫金港校区海洋楼402室)。校工会联系电话88206085、88208320,汇总表电子版邮箱发送至:wangxin223@zju.edu.cn。附件1: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pdf附件2: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doc附件3:2023年度爱心基金补助申请名单汇总表.xlsx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管理小组                                   2024年3月12日

  • 【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度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2024-03-18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2024年度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第二批)以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资助期限均为4年。其中重点支持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1000万元/项。项目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应按照本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领域信息”根据项目研究领域选择相应的领域名称,如“能源与化工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方向名称,如“1.等离子体与催化剂材料耦合增强CO2活化还原技术研究”,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2108.htm

  • Realistically complex spatial models - communication and accessibility

    2024-03-18
  • 【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2024-03-18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发布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2024年度资助项目类型为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拟资助培育项目约25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培育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约6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项目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受理代码选择T0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不超过5个申请代码。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关于发布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2105.htm

  • Taking Sides: Political Alignment and Municipal Bond Yield

    2024-03-13
  • Signal Recovery on an Algebraic Variety from Linear Samples

    2024-03-11
  • 【内网】科研院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通知

    2024-03-06

    各有关院系、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具体见附件1,全面盘点我校存量专利,持续做优专利增量,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现开展我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 下简称《专项行动》)见附件1,把“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加快专利价值实现”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将“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作为首要任务,对激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提高专利产业化率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个部门于2024年1月26日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见附件2。《工作方案》对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力求实现盘点筛选全覆盖、入库评价全覆盖、推广对接全覆盖,加大了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同时,2024年1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财政部、基金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见附件3;《实施方案》明确,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在财政科研项目专利申请时,需在国知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对该专利申请所依托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进行声明。二、总体目标落实《工作方案》提出的“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工作要求,各院系、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对存量专利进行全面盘点,采取多种方式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到2024年6月底前,实现学校存量专利盘点全覆盖;到2025年末,加速转化一批高价值专利。三、总体工作安排(一)盘活工作主要程序1.学校采用发明人自评、专家集中评价等方式,结合产业领域、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等多维度,筛选出市场潜力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2.在综合服务平台上,对存量专利按照转让,许可、自行应用或产业化等不同方式标注转化意愿并登记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同时对已实施专利的情况进行标注;3.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可转化专利进行转化,同时对接企业要求,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二)盘点工作说明及时间安排1.盘点对象:本次盘点的专利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授权的,且浙江大学作为唯一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权人的全部有效专利。2.盘点平台:本次盘点需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上对存量专利基础库中的全部专利进行建档并提交,具体操作见附件4。3.学院建档:各学院按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部分配的综合服务平台学院管理员账号,为本学院科研人员设置发明人账号;科研人员登录发明人账号,对存量专利基础库中本人作为第一发明人的全部专利进行盘点、建档、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学院管理员审核,如第一发明人为学生或非本院老师,请学院管理员根据专利信息落实项目负责老师作为盘点负责人。4.学校审核: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部对学院管理员提交的专利盘点建档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完成建档,审核不通过的返回修改。5.时间安排:2024年3月6日前,科学技术研究院为各学院、单位科研科分配综合服务平台学院管理员账号,各学院、单位完成本学院科研人员发明人账号的设置;2024年3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学院20%的存量专利盘点工作;2024年3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学院50%的存量专利盘点工作;    2024年6月中上旬,各学院完成学院全部存量专利盘点工作。四、文件要点摘要:1、    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要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出台中央企业高价值专利工作指引,引导企业提高专利质量效益。启动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加强跟踪监测和评价反馈,对于授权超过5年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专利,国家可以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无偿实施,促进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高价值专利产出和实施。——摘自《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三(六)2、    率先在中央财政投入的部分科研项目中实施,范围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大专项接续项目、面向2035的重大项目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科研项目,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科研项目。后续视制度运行情况,研究逐步将项目范围扩大至其他中央部门科研项目及地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需要声明的财政资助科研项目范围发生调整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摘自《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二3、    提交财政科研项目专利的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需要在专利申请受理后进行声明;如专利申请已受理尚未授权,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集中补充提交声明;对于已授权专利可自愿声明。——摘自《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二4、    每个财政科研项目专利只能声明一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信息,涉及多个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仅声明其主要资金来源的项目信息。——摘自《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二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魏强定,88981082,0924061@zju.edu.cn        谭国珍,88981070        祝慧敏,88981082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3月6日附件1 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pdf附件2 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pdf附件3 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pdf附件4 高校和科研机构用户操作手册-盘活行动.pdf

  • 【内网】社科院关于申报2024年浙江大学 “重要国家和区域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4-03-05

    各有关单位、老师: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浙江大学全球开放发展战略,鼓励文科教师主动参与全球性重大议题设置,提升国际问题研究能力和水平,服务国家战略和外交大局,学校今年继续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置“重要国家和区域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题范围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国或区域,围绕国家重大外交战略、重要国家和区域、重大国际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重点推进“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亚洲研究、大国研究。鼓励跨学科综合研究。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资助额度为6万元/项,分三次拨付:立项后、中期检查通过后、结题后,各拨三分之一。结题成果须为专著或高水平学术论文。立项数量根据申报项目质量和年度预算控制数确定。三、申报要求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2.本年度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在研的老师不得再以负责人名义申报本项目。3.本次申报不设具体选题,申请人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申请者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文本要求简洁、规范、清晰,突出研究重点,明确研究目的和任务。4.研究成果发表时要求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请各学院(系)科研科汇总申报材料,于3月25日(周一)前,将纸质《项目申报书》(附件)一份交至社会科学研究院,电子版发至liyu007@zju.edu.cn。联系人:李煜、赵怡地址:紫金港校区成均苑3幢(创意B楼)709室       电话:88981910邮箱:liyu007@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2024年3月5日附件.重要国家和区域研究专项申报书.docx

  • 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导师目录(2024)

    2024-03-04

    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导师目录(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列)学科名称学科代码导师姓名主要研究方向备注邮箱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70103Andre Python· 应用空间统计学欢迎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学生申请,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学、生态学、流行病学、政治学、地理学等。apython@zju.edu.cn· 空间扩散· 贝叶斯层次模型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70103崔逸凡非参与半参统计,因果推断,机器学习,生存分析,精准决策与个性化医疗,信仰推断崔逸凡导师优先考虑具有较强的数学、统计以及计算机背景,且具有较强的学术兴趣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同学cuiyf@zju.edu.cn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高照省经济与金融市场数据分析,高维大尺度时间序列分析,统计机器学习,金融资产定价理论高照省导师优先考虑数理统计知识和编程功底扎实的,并且对经济和金融市场有一定的了解,对金融经济大数据分析和数据驱动决策问题感兴趣,未来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或者金融、计量、数据等相关行业的同学zhaoxing_gao@zju.edu.cn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70103蒋杭进统计建模和统计推断(贝叶斯方法,蒙特卡洛)、统计/机器学习、生物统计和计算生物学蒋杭进导师优先考虑有良好的编程能力,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和较强的自学能力的同学。jianghj@zju.edu.cn数据分析(大数据)数学、应用数学70104林俊宏学习理论,压缩感知,数据科学的数学方法 林俊宏导师优先考虑数学基础素养好、具有求是创新科学精神、精力充沛的同学。junhong@zju.edu.cn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70103骆威充分降维;高维数据分析骆威导师优先考虑数学功底扎实、英文读写过关的同学。weiluo@zju.edu.cn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81203苗晓晔数据库、不完整/不确定数据管理、图数据管理、数据清洗、数据定价苗晓晔导师优先考虑计算机相关背景,英语读写熟练,对科研感兴趣且对以上相关课题有好奇心,动手能力强,有责任感、有相关科研经历的同学。且目前在招收博士研究生,欢迎感兴趣的同学联系。miaoxy@zju.edu.cn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70103孙文光大范围多重假设检验,选择性推断,经验贝叶斯方法,迁移学习,机器学习的公平性,统计决策理论考生在报考前请与导师联系并征得导师同意。wgsun@zju.edu.cn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徐仁军· 自然语言+视觉(NLP+CV)->知识表征学习 从感知到认知 神经网络新模型设计· 机器学习理论 可解释机器学习 深度强化学习徐仁军导师优先考虑英语读写优秀、数学功底扎实、计算机代码能力强(熟悉算法和数据结构、Python、Tensorflow、Pytorch),有相关科研经历,对世界充满好奇、强执行力的同学。rux@zju.edu.cn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 有趣的学科交叉研究和应用 

  • 【内网】关于开展全校范围家具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024-03-03

    各单位:根据《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浙大发国资[2018]1号)、《浙江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浙大发国资[2018]9号)、《浙江大学家具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浙大发总务〔2020〕2号)等规定,资产使用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以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学校家具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现启动全校家具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了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资产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产清查目标1.家具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账物核对,做到账实相符;2.明确现有家具的领用人和存放地点;3.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家具资产分级管理,落实责任。二、资产清查方式本次清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总务处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阶段,由各单位家具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的家具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在清查盘点任务结束后总务处家具办将对相关单位进行抽查复核。三、资产清查范围本次家具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数据基准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入账且目前在用的资产,资产归属为“学校资产”的家具固定资产。四、资产清查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五、资产清查咨询为便于联系沟通工作,请各单位家具资产分管领导和家具资产管理员加入浙大钉钉中的“2023年家具资产清查工作群”, 二维码见附件。联系人:程凯旋,电话:88981348。六、清查工作要求1.要充分认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2.要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漏报,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总务处2024年3月1日

  • 【内网】校医院关于2024年度高职体检的通知

    2024-03-03

    各学院(系)、各单位:     校医院拟于3月12日起,在玉泉、紫金港、华家池三校区安排教职工体检。体检采用预约制,玉泉3月8日、紫金港3月12日、华家池4月2日起,开放预约通道。一、参检对象:全校高级职称科技人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含退休高知)进行健康体检。二、校区安排:玉泉(含西溪):2024年3月12日—6月28日;紫金港:2024年3月18日—6月28日;华家池:2024年4月8日—4月19日;三、温馨提醒:1、体检采用预约制,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登陆。预约途径:钉钉端:浙大钉→校园数字医疗→体检预约微信端:关注“浙江大学医院”→数字医疗→医疗服务平台→体检预约电脑端:https://xyszyl.zju.edu.cn/medical/pc ,退休人员客户端预约用户名可选择填入证件号码,初始密码123456。(预约提交完成即刻收到预约成功短信,特殊情况需改约可通过数字医疗自行进行修改)2、请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3、女性妇科和男性前列腺B超与空腹B超可以同时进行,请尽量在空腹不喝水的情况下,保持膀胱充盈。已婚女性不愿/不能憋尿,亦可选择做阴超。四、咨询电话:玉泉体检:87951619、87952361紫金港体检:88208834华家池体检:86971664      浙大校医院(浙大二院浙大院区)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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