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你, 老师 !
  • 首页
  • 中心概况
    • 中心简介
    • 组织架构
    • 下设研究机构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学术交流
    • 讲座
    • 会议
    • 资源下载
  • 科学研究
    • 最新通知
    • 科研项目
    • 科研成果
  • 教育教学
    • 最新通知
    • 培养计划
    • 招生信息
    • 课程资源
    • 研究生活动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博士后招聘
    • 职员招聘
  • 综合服务
    • 最新通知
    • 服务指南
    • 场地预约
    • 文件汇编
  • 联系我们
    • 联系我们
  • 欢迎你, 老师 !
  • 首页
  • 中心概况
    中心简介 组织架构 下设研究机构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 学术交流
    讲座 会议 资源下载
  • 科学研究
    最新通知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 教育教学
    最新通知 培养计划 招生信息 课程资源 研究生活动
  • 招聘信息
    教师招聘 博士后招聘 职员招聘
  • 综合服务
    最新通知 服务指南 场地预约 文件汇编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最新通知

  • 通知公告
    • 最新通知
    • 科研通知
    • 教学通知
    • 公示
    • 综合服务
    • 其他
  1. 首页
  2. 通知公告
  3. 最新通知
  • 2021年数据科学研究中心期刊论文一览表

    2022-01-10
  • 【内网】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重大技术攻关需求的通知

    2022-01-07

    各有关学院(系)、各位老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征集“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重大技术攻关需求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kjt.zj.gov.cn/art/2022/3/4/art_1229225203_4887943.html)。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的重点领域和方向重大技术攻关需求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海洋科技、农业科技等重点领域。(一)“互联网+”领域。重点征集集成电路、数字安防、人工智能、网络通信、工业互联网、智能装备(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激光与增材制造装备)、智能网联汽车等方向相关需求。(二)新材料领域。重点征集电子化学材料、高分子材料、合金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等方向相关需求。(三)生命健康领域。重点征集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生物安全、精准医疗(恶性肿瘤精准诊治、重大高发疾病防治、生殖健康与妇女儿童健康、生物治疗)、新药创制(化学创新药及关键技术、生物药及关键技术、新型药物递送系统)、中医药(中医优势病种防治、中药新药研发、先进中医诊疗设备)、高端医疗器械(高端医学影像及设备、新型体外诊断试剂与仪器、高端植介入器械及组织再生修复产品、先进医用机器人、脑机融合技术及应用、生物医药重大科研仪器与试剂)等方向相关需求。(四)碳达峰碳中和领域。重点征集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低碳建筑(建筑被动节能与光储直柔技术)、氢能与燃料电池、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监测与修复技术)、减污降碳技术、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垃圾处理、焚烧烟气监测与处置、工业固废、塑料污染防治与绿色替代材料)等方向相关需求。(五)海洋科技领域。重点征集海洋电子信息(海洋新型传感器、高精度水色扫描仪、高分辨率成像光谱仪、海洋碳通量遥感技术)、海工装备(深海矿产资源高精度勘探装备、深海作业机械臂)、海洋工程软件、海洋“蓝碳”生态系统等方向相关需求。(六)农业科技领域。重点征集现代农机装备(丘陵山地和小型农机装备)、主要农作物转基因品种产业化(高产制种技术、产业化生产技术、转基因产品生产标准)、非粮化整治土壤改造(土壤修复与肥力提升、高产高效复合种养模式)等方向相关需求。二、填报要求二、填报要求(一)对标“三个标准”。各领域重大技术问题的梳理,要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对标“技术、产品、产业”三个标准。“技术标准”即精准突破基础软硬件、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关键仪器设备和试剂等瓶颈,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产品标准”即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性能参数达到国内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实现国产化替代;“产业标准”即通过企业应用实现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加快拓展市场应用空间,推动产业迭代升级和培育未来硬核产业。(二)明确量化指标。攻关需求填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背景和意义、拟攻关内容、预期标志性成果及水平(对标的国际先进水平及具体产品型号详细指标)、攻关优势单位、攻关时限、成果应用单位等。攻关时限原则上为1—2年,最多不超过3年;攻关绩效应明确预期能取得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成果、战略创新产品或实现国产化替代,且应为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以及攻关成果应用方式、应用场景和应用单位,原则上主要技术指标应不少于5项。三、报送方式重大技术攻关需求采取常年动态征集、分批次滚动推荐方式。首批推荐填报时间截止至3月11日。(一)系统填报。请科研人员通过“浙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应用”,在线填报提交《“尖兵”“领雁”重大技术攻关需求表》。通过“浙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应用”,在线填报提交《“尖兵”“领雁”重大技术攻关需求表》(具体操作说明见https://xw.qq.com/cmsid/20220119A0BQ0100)。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也可通过手机端登录“浙里办”,搜索“科技创新”,点击“浙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进入“我提需求”页面。(二)院系审核推荐。科研人员提交需求后,请相关院系做好审核推荐工作,于3月11日前在系统内审核上报至学校,并报送推荐清单(附件1)。(三)学校推荐。学校将根据需求申报情况统筹排序推荐,逾期填报的需求将不纳入学校首批推荐范围。三、其他事项1.报送需求不得与已获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内容重复。2.如涉及敏感、保密事项,不适合通过网络渠道提交的,可下载填报模板(附件2),通过保密渠道报送。四、联系人工业领域:科研院高新部 刘剑蕾 88981187 kyyljl@zju.edu.cn农业、社发领域:科研院农社部 王芳展 88981029 wfz@zju.edu.cn 严智宇 88981029 yanzhiyu@zju.edu.cn附件1:重大技术攻关需求推荐清单.docx附件2:“尖兵”“领雁”计划重大技术攻关需求表.docx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3月7日

  • Exponential Ergodicity for Singular Reflecting McKean-Vlasov SDEs

    2022-01-07
  • 多粒子随机Hamilton系统的的一致指数收敛性

    2022-01-07
  • 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4批特别资助(站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1-06

    学院(系),各位博士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2 年资助约 400 人,资助标准为 18 万元。 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规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4批特别资助(站前)将于2月1日开始网上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人须为 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并在自然科学相关领域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2. 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6 年 3 月 31 日后出生)。3. 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 3 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2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4. 已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进站不超过 4 个月(2021年 12 月 1 日之后通过进站审批),且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只能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5. 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 30%。6. 拟进站的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7.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8.申报项目须为下表中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序号学科领域研究方向1基础研究基础数学2核心计算基础数学3运筹学与控制论4理论物理5量子物理的新发现和研究理论物理6物理化学7材料化学8基础前沿交叉超常环境下系统力学问题研究与验证9功能体系的分子工程与分子成像10能源化学转化的动态本质与调控11先进材料高性能材料结构设计、制备与应用探索12变革性纳米产业制造技术聚焦13新能源汽车14能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与示范15未来先进核裂变能16基于高效热工转换的先进动力技术17可再生能源与多能互补应用示范18生命与健康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研究19生物超大分子复合体的结构、功能与调控20病原微生物与宿主免疫21器官修复与再造22生物合成23健康保障技术与装备24战略生物资源评价与转化利用25信息量子通信26网络空间安全关键技术与应用27高效能计算与网络通信关键技术及应用28大数据与人工智能29区块链30人机交互与虚拟现实31集成电路与核心基础器件32机器人与超精密极端制造33光电空间空间科学先导34月球与首次火星科学探测35平流层飞艇二、申请材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1.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件)。其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2.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模板见附件)。4.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填报的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三、申请材料的提交1. 申请人于2月1日-3月31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成果材料及《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2.院系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于4月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设站单位。3. 人力资源处于4月12日前,网上审核申报信息后,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四、其他1.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2.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88981453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基金处联系电话:(010)82387704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模板2.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3. 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2年1月4日

  • 【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系列难题的通知

    2022-01-05

    各有关院系、老师: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发布了系列难题,共计已发布10期59个难题涉及8个领域(计算、存储、云、光、操作系统等)。请各有关院系积极组织老师参与难题破解。请感兴趣的老师将对应难题的想法与华为接口专家沟通(见汇总表或具体难题页)并抄送浙江大学科研院开发部洪扬老师华为公司难题发布系列详细资料-20220228.zip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3月3日

  • 【内网】科研院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2022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2-01-04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2022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温馨提醒:1.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领域选择A01—A30及下属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2.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填写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必须标注科技活动的类型:(1)有影响力系列国际会议;(2)全国一级和二级学科会议;(3)基金发展战略研究与学术交流。3.“有影响力系列国际会议”和“全国一级和二级学科会议”附件须上传相关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正式办会的审批文件。预算说明书中除对项目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进行说明外,还应对会议整体预算及基本情况进行说明。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中午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与注意事项见附件。 科研院联系人:徐骏军 原鑫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联系电话:8898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2年3月2日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2022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3873.htm

  • 【内网】科研院关于2022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启动的通知

    2022-01-04

    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相关老师:2022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新立项项目,负责人需先在学校科研服务系统中完成项目启动后方可办理经费入账。项目立项启动及后续经费入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1. 项目负责人需确认并提交项目相关信息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3月14日24:00前提交,逾期提交需自行办理经费入账1.1登录系统为方便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院已将集中申报期新立项项目的基本信息和预算信息导入科研服务系统中。如项目信息的不可修改字段中,确有错误请联系科研院基海部修改。项目负责人登陆浙江大学科研服务系统账户(http://kyfw.zju.edu.cn/srm/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如项目负责人无该系统账号,请院系汇总后联系科研院基海部进行协调处理。存在此情况的负责人不能完成批量导入操作,请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自行提交项目启动申请。1.2完善项目信息(1)经费实行包干制项目:杰青、重大项目项目负责人进入“项目—我在申报中的项目”,在相应项目后点击“编辑”,根据系统提示据实填写完善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所在单位、所在校区等相关信息),“基本信息-任务书电子文本”处上传省基金办审核通过的电子版计划书、“项目预算-预算页扫描件”处上传签字后的浙江大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包干制项目个人承诺书(附件1)。项目经费使用参照《浙江大学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执行,除管理费外,其他科目均打通。(2)经费未实行包干制项目:其他类型项目项目负责人进入“项目—我在申报中的项目”,在相应项项目后点击“编辑”,根据系统提示据实填写完善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所在单位、所在校区等相关信息),“基本信息-任务书电子文本”处上传省基金办审核通过的电子版计划书、“项目预算-预算页扫描件”处上传计划书预算页以及签章完整的合作任务书(如有合作单位)等相关文件,并确认项目成员的核定经费数(若项目组其他成员有核定经费,请根据计划书增加项目成员并填写核定经费数)。如需外拨经费至项目合作单位,请严格按照计划书中参与者的单位信息填写第三个选项卡“合作单位”一栏,并确定外拨的经费数。项目负责人需与合作单位签订正式合作任务书(附件2),并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完整版合作任务书扫描上传至“项目预算-预算页扫描件”中。 “项目预算”模块“一、直接费用(浙大)”各科目预算修改为留在我校的各科目详细预算,外拨直接经费填入“三、合作单位经费”中(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注:①请特别关注“项目所属单位”信息,目前项目批量启动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有校内兼聘情况的老师请确认项目启动到的具体单位,如有修改请在“项目基本信息-所属单位”模块,点击右侧“”进入搜索界面,范围选择“全部”,输入“机构名称”选择要修改到的单位,确定即可。②科研服务系统中,不再实行子课题分卡的形式,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核定经费的形式,体现项目组成员的贡献及业绩考核等,项目启动确认后即推送到财务,后期无法修改,请务必认真填写“项目成员”模块的核定经费。③项目启动经院系、科研院审核后,项目组成员可以在本人科研服务系统“项目—我参与的项目”模块看到该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在学校财务综合平台中(http://cwcx.zju.edu.cn/WFManager/login.jsp)授权参与人为“子课题负责人”等方式使用经费。④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由国库指标改为实拨资金,项目启动时“支付来源”改为“非国库支付”。1.3 项目信息完善后点击“提交”。2.学院(系)审核请学院(系)于2022年3月21日12:00前完成审核。请学院(系)根据项目计划书及合作任务书等,对项目信息(重点对项目所属二级单位、合作单位信息、项目成员、经费、亲笔签字的包干制项目个人承诺等)进行审核,院系可退回负责人修改也可直接在系统中修改。学院(系)可使用二级单位管理员账户登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zjnsf.kjt.zj.gov.cn/#/login)查询本单位2022年立项项目清单。3. 科研院审核院系审核后,科研院将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项目启动过程结束。项目启动过程结束后项目相关信息无法修改,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规范填写,学院(系)认真审核项目信息。项目启动完成后,科研院将对项目经费均在项目负责人名下项目(即无经费外拨、无项目成员分成的项目)进行批量经费入账操作,此类项目项目负责人无须操作,计财系统中能查询到项目经费后直接使用即可。有经费外拨或项目成员分成的项目,需项目负责人自行提交经费入账申请(附件3),经科研院审核、计财处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         联系人:徐骏军 叶伟峰    88981126      附件:1.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用“包干制”承诺书.doc2. 省自然合作任务书模板.doc3. 经费入账、外拨操作指南.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3月2日

  • 关于2022年1月酬金发放及年终奖计税方式调整的温馨提示

    2021-12-24

    各学院(系)、单位、部门,各有关老师: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和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安排,按学校惯例,2月份的工资将提前至1月份发放。为确保相关薪酬按时发放到位,需在1月份发放的各类酬金请于2022年1月13日之前提交至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另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再单独计税,统一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划财务处2021年12月24日

  • 关于举办“农产品进校园”系列活动——线上年货节的通知

    2021-12-22

    各位师生员工:充满希望的2022年即将向我们走来。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了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方便师生员工们买到绿色生态、优质健康的农产品,同时助力农户增收致富,切实推动地方发展,国内合作办公室积极联络云南景东、武义新宅、江西泰和、金华浦江、河北青龙和新疆阿克苏等地,为大家精选了一批优质农产品,举办以“疫情虽隔情相连,汇聚大爱暖人心”为主题的“农产品进校园”系列活动——线上年货节。活动得到中国建设银行(杭州浙大支行)大力支持,购物满一定额度可领取小礼品(数量有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1月二、选购方式受疫情影响,此次“线上年货节”采用线上销售模式,打开手机,扫描或识别商品图中二维码,进入各商家购物平台选购,美味直接到家。三、商品信息浓浓年味佐餐佳味休闲美味滋补臻品新鲜果味四、优惠活动和礼品领取方式1. “农产品线上年货节”各商家店铺已推出“满就减”、“第二件半价”等相应优惠活动,可扫码进入店铺详询;2. 在各商家店铺优惠基础上,消费实付满200元(可叠加计算),即可领取小礼品一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3. 领取方式:凭订单支付截图或者其它证明方式;4. 领取时间和地点:周一至周六9:00—16:45,地点:紫金港西区学生活动中心1楼,中国建设银行(杭州浙大支行)营业部。五、活动联系人国内合作办公室:龚辉,88981765,13858026577景东县:苏礼玥,15087907889泰和县:郑甫宾,15879656045浦江县:张  沁,18257057779建设银行:张海葵,13967198845刘君军,13018962565国内合作办公室2021年12月22日

  • 【内网】国合处、港澳台办关于2022年上半年名誉、客座教授(研究员)申报的通知

    2021-12-22

    各相关单位:根据《浙江大学名誉、客座教授(研究员)聘请管理办法》(见附件),2022年度名誉、客座教授(研究员)聘请工作原则上将分四次集中进行受理,现将2022年上半年两次集中申报时间明确如下:第一次申报时间:2022年2月15日—3月1日第二次申报时间:2022年5月15日—6月1日请有意申报单位在上述两个时间段内,通过浙江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http://ims.zju.edu.cn)提交申请并完成院系流转会签,我处将在申报时段后集中进行后续流程处理。如需相关申请文件参考模板,请联系chxy89@zju.edu.cn如有问题或建议,请联系:88981282 陈老师浙江大学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研究员)聘请管理办法.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021年12月21日 

  • 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博士核心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2-2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文件精神以及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学位核心课程指南》,全面统筹规划专业学位博士生课程建设,深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专业学位教学体系建设,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浙江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申报工作。一、申报要求1. 申报课程须为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类别/领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每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须至少申报1门(其中工程八大类可按领域申报),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宁缺毋滥。之前已获学校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体系建设等研究生院课程立项项目资助的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2.重点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中所列的专业学位博士课程或大类平台课程,课程设置应以人才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为依据,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强化创新能力、国际交流能力和领导力的综合培养,应注重发挥在线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协同优势。3.鼓励课程建设依托行(企)业力量,加大校企合作力度,产教融合培养,出版课程教材。课程教学内容应密切结合行(企)业实际应用,体现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并及时将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前沿技术发展动态,特别是行(企)业最新采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流程、新工艺、新材料等内容引入课堂教学。二、验收要求每门立项课程一年后进行验收检查,结题要求坚持成果导向原则,提交总结报告。立项课程要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梳理专业课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项目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验收和认定,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相关教学课件、教学视频(照片)、项目总结报告(包含设计方案、实施过程、教学效果等内容)、教学案例和课程教材等。三、经费支持与下拨每门立项课程资助建设经费为10万元,立项经费下拨具体事宜以拨款通知为准。四、申报程序1. 个人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博士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教学大纲(附件2)一式一份(同时附电子版,文件名为课程名称+申报类别/领域名称)向所在学院(系)提交申请。2. 院系评审。各学院(系)组织专家评审按类别排序,并按类别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院系签字盖章)并择优向研究生院推荐。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至专业学位处(紫金港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8室,88982797;联系人:孙慕蓉 卢叶),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至zywxc@zju.edu.cn。3、学校评审公示。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认定专业学位特色课程名单并予以公示。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1: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博士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xls附件3: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博士核心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xlsx

  • 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特色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2-2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 号)、《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浙教 高教〔2020〕61 号)、《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方案》(浙大发〔2021〕9号)、《浙江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42 号)文件精神以及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全面统筹规划专业学位硕士生课程建设,深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专业学位教学体系建设,提高专业学位教学质量,切实保障学生实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特色课程建设申报工作。一、实践类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要求1. 申报课程须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类别/领域培养方案中的实践类课程。每个专业学位类别须至少申报1门(其中工程八大类、农业、艺术可按领域申报),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宁缺毋滥。之前已获学校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体系建设等研究生院课程立项项目资助的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2. 课程建设紧密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用技能培养,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重点培养应用创新、技术创新、实践创新、职业胜任、职业发展等能力及素养。3. 实践附件1: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类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2: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共建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doc附件3: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共建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doc附件4:校外人员政治审查表.docx附件5: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特色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xlsx

  • 研究生院关于2021-2022学年冬季学期期末教学和考试安排调整的通知

    2021-12-22

    各学院(系)、各教学单位: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和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通知》,2021-2022学年冬学期期末考试整体平移至2022年1月3日-12日进行(考试日期具体调整安排见附件),2021年12月31日继续上周五课,2022年1月4日不再补2021年12月31日的课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研究生培养处已根据附件“考试日期具体调整安排表”,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对有关课程的考试时间作了批量调整(考试地点仍在协调安排,确定后将另行通知)。请各学院(系)及教学单位认真核对每一门课程平移后的考试时间是否正确。若信息无误,请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并请其通过课程群及时将课程教学、考试调整安排通知选课学生,同时做好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印卷工作。2. 请各学院(系)及教学单位做好期末考试监考人员调整安排工作。3. 研究生培养处将尽快根据调整后的课程考试时间排查考试教室有否冲突,并联系本科生院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还请各学院(系)、教学单位耐心等待并帮助做好师生的解释工作。4.前期部分院系提交的少量需调整或补充考试教室的课程,已上报本科生院借用教室,待反馈后研究生培养处将第一时间通知院系。如有问题,敬请随时联系,研究生培养处姜宏,88981406。研究生院2021年12月22日附件:考试日期具体调整安排表原考试日期现考试日期2022年01月05日2022年01月03日2022年01月06日2022年01月04日2022年01月07日2022年01月05日2022年01月08日2022年01月06日2022年01月09日2022年01月07日2022年01月10日2022年01月08日2022年01月11日2022年01月09日2022年01月12日2022年01月10日2022年01月13日2022年01月11日2022年01月14日2022年01月12日

  • «
  • 1
  • 2
  • ...
  • 49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 ...
  • 85
  • 86
  • »
扫一扫二维码
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 电话:0571-88208268    0571-88208302

  • 邮箱:cds@zju.edu.cn

  •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浙江大学综合服务中心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浙江大学校务服务网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2025 浙江大学数据科学研究中心 浙ICP备05074421号 技术支持 : 寸草心科技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