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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3-12-27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为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等重大任务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启动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软科学研究项目选题范围参见下文中列出的《2023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请课题负责人就拟申报课题做好已有研究成果检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根据申报流程要求,各省部属高校、研究机构负责审核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未经审核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各推荐单位在拟推荐的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原则上每个部属高校、研究机构可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有意向申报老师请于2024年1月2日上午12点前填写好“附件1:《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盖章处可先留白)”和“附件2:《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论证表》”,并将Word和PDF版本发送至学校联系人,科研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现将《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省委省政府贯彻纲要实施意见,聚焦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强化具有前瞻性、基础性、实用性知识产权研究储备,着力形成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的决策咨询作用,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二、申报要求(一)要围绕项目总体目标,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力求创新性和前瞻性,通过深入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二)原则上需根据本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拟定具体题目申报。如另有研究价值较高的选题,需先报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联系人,确定选题通过后进行申报。(三)可2家单位/部门(不超过2家)共同申报,但须确定一家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四)每个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不超过2人,研究团队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或尚未结题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五)项目研究时间期限一般为1年。三、研究范围(一)组织规划浙江省知识产权制度型开放路径研究浙江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分析研究浙江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正当使用问题研究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知识产权基础性法规问题研究 (二)创造培育知识产权布局和科学技术攻关一体同步策略研究高校院所专利申请前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和运用研究高校院所高价值专利培育策略研究科技型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策略研究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战略和政策研究 (三)转化运用数据知识产权市场化配置机制研究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模式与实践路径研究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模式及应用研究知识产权保险发展长效机制研究专利融入标准的理论建构和路径研究 (四)维权保护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仲裁机制与实务研究涉美知识产权纠纷态势分析及应对建议海外商标抢注预警及应对指导体系的研究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与应对研究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研究 (五)基础支撑数据知识产权标准体系研究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集聚模式和路径研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现状及路径研究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提升问题研究专利导航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模式与路径研究 四、联系方式(一)浙大科研院成果部联 系 人:谭国珍,88981082,tgz@zju.edu.cn;胡 杨,88981070,l231492@zju.edu.cn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 系 人:李文莉,0571-89769135;陈琳嘉,0571-89761317附件1: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浙江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论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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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文件
2023-12-26 -
国合处、港澳台办关于申报2024年度“海外名师大讲堂”项目的通知
2023-12-26为整合优质资源,汇聚名人名家,营造校园国际化氛围,打造高端交流平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设立“海外名师大讲堂”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受邀请的境外专家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在国际学术界享有一定声望的著名科学家,为某一领域的开拓者、奠基人;(2)获得过诺贝尔奖、图灵奖、普利策奖、沃尔夫奖等国际知名大奖的海外杰出学者;(3)学术造诣深厚,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或技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且保持较高的学术活跃度;(4)海外知名大学校长、文化名人、政府和国际(大学)组织高级官员,以及世界著名企业高管等。2.境外专家工作内容:来校开展学术交流,面向校内各类群体(如学生、青年教师、课题组成员等)举办3次及以上的系列交流活动(如专题讲座、学术沙龙、研讨交流会等)。3.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项目立项后至2024年12月31日。4.经费资助:立项项目经费资助不超过4.5万元/人,经费支出范围参照《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21〕49号)。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已接受科技部外专司经费资助且执行周期尚未结束的项目。二、项目流程1.校内申报2024年2月18日之前:请项目负责人登陆“外事工作服务系统”进入“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模块,选择校级项目计划申报(路径:http://ims.zju.edu.cn/,校级项目计划申报-创建新项目-海外名师大讲堂)并提交。项目名称格式:专家姓名-国籍-荣誉称号-海外名师大讲堂项目,如“ERIC-美国-院士-海外名师大讲堂项目”。2.项目评选学校组织评审并于2024年3月公布结果。2024年实际立项数视具体申报情况而定。3.项目实施获得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在项目结束后提交总结和决算并及时核销相关费用。学校将分阶段跟踪项目进展,对于项目执行进展不理想的单位,将暂缓后续项目申请资格。欢迎各单位踊跃推荐、积极申报。项目联系人:国合处 黄老师:88980335,luhuang@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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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
2023-12-26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项目申请人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A3前瞻计划项目(中日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1)中方申请人须与日韩合作者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2)合作协议。合作三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三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25日 附件:2024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2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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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2023-12-26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项目类型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项目。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具体步骤是:项目申请人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学术会议项目具体步骤是:项目申请人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1)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交流协议。中韩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2)申请学术会议项目须提交英文申请书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同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韩参会人员名单,申请在韩国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25日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2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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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usal inference in network experiments: regression-based analysis and design-based properties
2023-12-22 -
Inference of Heterogeneous Treatment Effects Using Observational Data with High-Dimensional Covariates
2023-12-22 -
【内网】科研院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指南
2023-12-21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项目资助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本专项探索大模型的智能涌现机制并提高其处理复杂任务的能力,努力解决生成内容中存在的安全可信问题,探索大模型的知识融合和创新性应用,增强用户体验并推动新技术的发展。项目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应当按照拟资助研究方向要求选择信息科学部F02、F06下属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请按照“专项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研究:XXX(填写拟资助的6个研究方向之一)”。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15日附件:“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11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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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23-12-21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本项目资助由内地和香港科研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等。项目申请人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GC项目(内地-香港)”,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除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1.申请人与香港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2.香港地区合作者提交给研资局的申请简表。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10日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058.htm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三教学楼 邮编:310058传真:0571-88981843 电话:0571-87951079 Email:kyy@zju.edu.cn 管理员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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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科研院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
2023-12-21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重点提示: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本项目资助由内地和香港科学技术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等。项目申请人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GC重点项目(内地-香港)”,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除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1.申请人与香港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2.香港地区合作者提交给研资局的申请简表。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12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联系电话:88981080 吴尘奕 马莹莹 薛建龙邮箱:kyyjcb@zju.edu.cn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12月10日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059.htm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三教学楼 邮编:310058传真:0571-88981843 电话:0571-87951079 Email:kyy@zju.edu.cn 管理员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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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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