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11.08 来源:计划财务处 浏览次数:229

各单位:

2022年即将结束,为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协助办理。

一、各类业务办理截止时间

(一)地方国库集中支付项目(“+”项目)不等候预约截至12月15日,预约单务必在12月15日前送达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

(二)中央国库集中支付项目(“*”项目)不等候预约截至12月21日,预约单务必在12月21日前送达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

(三)非国库项目的发票报销、暂付款及其冲账业务不等候预约截至12月23日。即日起新增的暂付款应于2022年底前核销完毕。

(四)酬金发放(非国库)、校内结算点转账、校内单位款项结算、临时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回聘工资等业务办理截至12月21日。

(五)各类办班、进修等教学服务收入分成业务截至12月21日,其中本年度财政已返还的各类创收收入要求在本年分成完毕。

(六)各单位预借票据(包括收据、发票)业务截至12月21日。所有预借的票据应在本年内收回款项。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说明情况,否则将冻结项目负责人的相关项目经费。

(七)已申领收据本的单位,应于12月21日前至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上缴已收到的款项并核销票据。

(八)各企业及企业化管理单位上缴利润、管理费等,以及返还由学校垫支的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费用等的业务办理截至12月21日。请各单位尽早至紫金港校区东六103-3室及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办理。

二、重点关注事项

1.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工作,密切关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和当年预算项目执行情况,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避免财政资金到期收回。

2.各单位应抓紧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

(1)三年以上的暂存款认领入账业务截至12月21日。请各单位抓紧至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款项,将收归学校统筹使用。具体见校网通知(http://cw.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69&object_id=97945)。

(2)各单位应抓紧办理暂付款冲销业务,因故未能结清的暂付款,须向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说明情况。无故不清理、不归还、拖欠借款的,按《浙江大学暂借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停止该项目经费的使用。如因暂付款未核销资金被财政收回的,责任自行承担。

3.2022年的发票、收据原则上应于当年报销完毕,其中12月份的发票、收据可顺延至2023年一季度报销。

三、业务查询方式

各项目经费的余额及明细情况,可通过财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进行查询;已纳入一卡通管理的项目也可通过校园卡圈存机查询关联项目经费的余额和明细。

四、2023年开账时间

从2022年12月26日起,计划财务处进行内部账务清理工作,停止对外办理业务。2023年1月6日起开始对外报销。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