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具管理系统暂停服务的通知
时间:2020.06.29 来源:总务处 浏览次数:1378

各单位、各位老师:

   《浙江大学家具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浙大发总务〔2020〕2号)(附件一)已于6月23日在校网发布。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对家具资产建账标准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附件二)。考虑到家具管理系统中对入账标准调整的因素,原家具固定资产建账标准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新建账标准从7月1日开始实施。总务处将于7月1日起暂停家具管理系统所有服务,系统升级完成后再开通,预计开通时间为7月6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7月1日前,请各单位、各位老师尽快完成已入家具管理系统的家具资产建账和财务预约报账业务,并及时投递预约报销单;如未完成的,我们在家具管理系统中将予以驳回相关建账业务,在系统升级后按照新标准进行建账。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总务处

2020年6月24日

附件一: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家具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总务【2020】2号).pdf

附件二:浙江大学家具资产建账标准变更情况表.docx